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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生价值思考自中国古代秦始皇寻求能长生不老的丹药始,历代各皇帝也不断在追问这个问题,但是现实世界是没有这种不切实际的“灵丹妙药”的。但是这个问题直至今天仍在引起人们的关心,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克隆技术的日趋成熟,我们找到了一种方式令人永生,即在一个人死后,用克隆人技术复制出一个他的肉体,再用记忆移植技术将他的原有记忆转移到这个克隆体的大脑中,就能使他死而复活。而这样的过程不断重复进行,就意味着他的永生不死。但是这种技术在满足人们长生不老的愿望时,它又给人们带来了什么?“永生不死”这一观点违背了事物发展的就客观规律,但是人们利用技术手段突破了客观规律的限制,虽然这一技术的成功是人类进步的体现,但是它带来的就只有这样吗?现在我来做个假设,如果人们利用克隆技术使记忆永存,那么我们将今生的记忆转移到下一个克隆体上,那么克隆体上的思想、记忆完全是此人过去几十年对社会、自然世界的感知、评价。如果所有“永生人”都拥有原先的思想、观念。试问若是你几十年总结研究得到的理论、观念、思想以及社会地位,你可以完全颠覆,从零开始再研究吗?答案是不会的。因此这就会像经济学上的垄断现象,但一个企业拥有垄断地位,那么这个企业就会减少在技术创新和企业管理水平方面的经济投入,那么这个企业就会停滞不前,甚至是破产乃至影响整个市场经济。因此,人们会不思进取,不进行创新,没有进步导致人类社会的倒退,甚至是灭亡。姑且先不从这方面考虑,因为这一切还只是假设,无法确定,但是另一个问题我们不得不考虑,那就是如果一个人先行离世,他的家人通过克隆技术让这个人再生,但是如果在家庭中是一位长辈,那么他“再生”后必然身体外貌不会跟原来一样,会很年轻。那他年迈的妻子叫他“亲爱的”的吗?先不说外人看上去怪异,就先说那位实际年龄远远大于外貌的年纪的“老人”他会守着年迈的妻子吗?他可能会抛弃年迈的妻子然后找年轻的女生结婚,这是怎样的现象,会引起怎样的社会舆论?当然是一片愤恨和控诉。还有那位“再生”人的儿子可能比父亲还老,那儿子叫他什么呢?这引起的社会、道德等一系列问题会导致怎样的结局,那就是道德底线崩溃,社会混乱不堪,更别提社会的发展。这还存在另一个现实问题,那就是法律上的问题。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九条规定:“公民从出生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但是这种“再生”人的民事权利呢,他已经死亡,所以从他死的那一刻他的民事权利就已经丧失了,现在他又再生,那他的民事权利还能再生吗?法律上无此规定,那他这种人的权利受到侵害,又如何解决呢,而人生活在社会中,又不可能不涉及法律关系。所以这又是一个棘手的问题。从马克主义来看,人们对物质利益的追求是人们额基本价值追求,没有物质利益的实现也就失去了历史前进的基本动力。所以就价值角度看,克隆技术“再生”的弊大于利,人们不会满足于愿望而不顾客体的属性,所以我们要用价值的角度看待这个问题。价值评价是主体对客观是否能满足主体需要及其程度的评价,它是价值关系在人们意识中的反映,是一种主观形态的东西。所以人生永生是不值得行为,我们要符合事物发展的的客观规律。
本文标题:永生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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