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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诱致性制度变迁理论V.W.拉坦我们已给出了一个新的诱致性制度变迁的投资模型,并用西方与非西方经济的农业发展经验对这一模型进行了检验。我们已在理论与实证的基础上论证了技术变迁的方向与速度是对需求的增长率与相应的资源条件的回应,我们还揭示了技术在地区及国家间的转化实质上是对诱致由新知识演化而来的技术变迁的同一自发进程的回应。技术变迁可以被视为发展进程所内生的,这一观点并不意味着农业或工业技术的进步可以听任一只“看不见的手”来指导技术发展沿着“原始的”资源条件或需求的增长所决定的“有效”路径发展。导致技术变迁的新知识的产生是制度发展过程的结果,技术变迁反过来又代表了一个对制度变迁需求的有力来源。不过,我们对新知识被用于改变技术变迁的速度与方向及用于技术变迁的转化方面的了解,比资源被用于制度创新与转化的了解要多得多。我们已经说明了制度在技术变迁的形成与扩散中起着重要的作用,而且它们是技术努力与生产率增长方向发生偏差的重要原因。宾斯旺格已讨论了市场结构对研究资源配置的影响,桑德斯和拉坦已讨论了公共政策,尤其论证了利率的补贴是巴西农业的技术变迁方向发生偏差的一个重要原因,德杰维已概括了技术变迁与制度组织之间的动态影响模型。在本文中,我们将详尽阐述一个制度变迁理论的要素。在这里,对制度变迁需求的转变是由要素与产品的相对价格的变化以及与经济增长相关联的技术变迁所引致的;对制度变迁供给的转变是由社会科学知识及法律、商业、社会服务和计划领域的进步所引致的。然后,我们将考虑市场组织不完善的含义,在这里,经济和政治资源是为了制度创新与制度绩效的增进而交换的。制度变迁的理论在过去的20年间,我们的分析能力大有提高,并积累了大量的经验——如果我们要完全实现对经济发展中技术变迁的作用的理解,我们就必须具备用于分析的知识和能力。不过,正如找们已注明的,我们现在已开始理解那些能使一个社会在对技术和经济机会或制约作出回应时,形成不断的制度创新力量的进程。什么叫制度变迁?人们常常将制度与组织区分开来。一种制度通常被定义为一套行为规则,它们被用于支配特定的行为模式与相互关系。一种组织则一般被看作是一个决策单位——一个家庭,一个企业,一个局——由它来实施对资源的控制。就我们的目的而言,这是一种没有差别的区分。一个组织(例如一个家庭或一个企业)所接受的外界给定的行为规则是另一组织的决定或传统的产物,诸如有组织的劳工,一个国家的法院体制或一种宗教信仰。在本文中,制度概念将包括组织的含义。因此,制度创新或制度发展一词将被用于指(1)一种特定组织的行为的变化;(2)这一组织与其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的变化;(3)在一种组织的环境中支配行为与相互关系的规则的变化。⑤对技术与制度变迁之间的相互关系的明确理解一直是那些对发展的历史和制度方面感兴趣的经济学家和其他社会科学家所感到困惑的。不过,在这一研究领域存在两种对立的观点:一种观点是制度变迁依赖于技术变迁,另一种则认为技术变迁依赖于制度变迁。技术决定论马克思比他的同时代学者更深刻地洞见了技术与制度变迁之间的历史关系。他将发明看作是一个社会进程,而不是先验的洞见或偶然的天赋灵感的结果。在马克思的体系中,阶级斗争反映了经济制度的演进与生产技术进步之间的不断“冲突”。尽管马克思强调了生产方式的变化(技术变迁)与生产关系的变化(制度变迁)之间的辩证关系,但他相信前者提供了社会组织变迁的更为动态的力量,他的观点继续支配着许多马克思主义者关于技术变迁与制度变迁之间的关系的思想。技术决定论在美国制度学派的著作中也是一个处于支配地位的论点。凡伯伦和他的追随者将技术视为经济进步与增长的动态因素,而制度是静态的因素。埃尔文·K·青格勒指出,在凡伯伦的体系中,“正是动态技术与静态制度之间的辩证斗争与冲突导致了经济与政治制度被慢慢地置换与替代,经济组织的体系经历了历史的变迁与调整。”西蒙·库兹涅茨在他的数量研究中讨论现代经济增长的原因时,他所使用的术语也与凡伯伦所使用的术语非常类似。值得注意的是,社会学和人类学对技术扩散的研究受到下面这种观点的强烈影响,即现代化包含着对习俗、文化、个性的不合理的力量的克服,以便利用由技术进步所创造的机会。不过,在发展经济学领域,有一种倾向是不再强调抵制概念,而主要强调了由技术变迁所形成的收入流的规模。因此,制度创新被看作是对人的经济价值的提高与生产率增长的滞后反应。在新古典制度学家那里,为了考察能管理技术变迁的“非人性”力量的制度的设计,技术对制度现代化的影响已被抛在一边。他们在关于技术变迁的福利意义上有很大的分歧,但无论是老的还是新的制度学家似乎都认为技术变迁是科学发现与技术创新的自动内在逻辑的产物。制度决定论波拉伊在分析工业革命的原因时形成了一个不十分有力的传统,即他们主张制度变迁(而不是技术变迁)是经济发展的动态原因。按照这一线索,道格拉斯·诺斯和P.托马斯将西方经济增长的主要原因归结于在人口对稀缺资源赋予的压力增加时,那些支配产权的规则的制度发生了变迁。这些作者试图论证,技术创新与生产率的增长表明了对要素与产品的相对价格的长期变化与市场规模的变化的滞后回应。按照诺斯与托马斯的观点,只有当经济组织是有效的时,才会发生增长。有效的经济组织可能要求产权的修正,以便减低创新活动中私人与社会报酬的差别。要素市场的组织的改进(其中包括对土地与劳动的产权的再确定),主要是对土地与劳动的相对价格发生变化(即相对稀缺性的变化)的回应。之后,一个扩张了的市场经济所产生的需求又对产品市场组织的改进施加了压力,并诱致了政治单位规模的扩大。在诺斯与托马斯看来,荷兰和英国在1500-1700年间的发展比法国和西班牙更快的事实,就是正在形成的国家对持续的财政危机的回应所产生的特定的产权形式的结果。诺斯和托马斯反复强调了制度变迁比技术变迁更为优先且更为根本的观点。他们将更为集约的耕作制度(比如二田制对三田制的替代)视为一种制度对相对要素价格变化而不是技术变迁的回应。进而,他们强调了一个市场经济的扩张即便在没有发生技术变迁时也能为人均收入的提高作出贡献。小阿尔弗雷德·钱德勒在一个范围不很广的研究中论证到,美国工业于本世纪50和60年代发生的管理革命,同它对技术变迁可能实现的潜在规模经济的经济收益的回应相比,它更多的是由市场机会扩张所诱致的制度变迁的产物。这一革命发端于本世纪20年代,这时在杜邦公司、通用汽车公司、(新泽西的)美孚石油公司和西尔斯公司开始发展一些新的组织模式。这一体制一方面由所有各部的决策高度集中的经营公司组成,另一方面它又包括松散的分散持股公司。在这一新体制的演进中,当对一个多重分工的结构所进行的决策高度分散的同时,对整个团体的战略计划和金融控制又仍然由一个集中的机构来裁决。在主导性企业中,“通过建立一个通用的办公室和处理产品发展的日常事务来使战略决策系统化……分散化决策的制度化。”钱德勒论述到,由这些结构性创新所导致的制度效率的收益,又创造了一种传导技术创新的环境。在他看来,美国工业中的规模经济更多的是制度创新的产物,而不是技术变迁的结果。一个制度变迁模型在现代经济学的分析中有一种倾向是,它们或者将制度变迁抽象掉,或者视制度变迁是一个经济体制所外生的。这些方法都是不恰当的。在现实世界中,产权的执行是有成本的,市场的交换要消耗资源,信息是稀缺的。制度变迁不仅会影响资源的使用,而且它本身也是一种资源使用性的活动,由于对这一事实的忽略,因此我们对制度变迁进程的理解还有待提高。我们同样在一个不很满足的条件下将制度变迁融入现代经济学的分析框架中去,这与我们在50年代中期处理技术变迁的经济学的方法相同。我们在这里假定,制度变迁可能是由对与经济增长相联系的更为有效的制度绩效的需求所引致的,我们还假定,制度变迁可能是关于社会与经济行为、组织与变迁的知识供给进步的结果。对制度变迁的需求从文献中我们可以获得关于制度变迁的需求理论的几个要素。正如我们在前面已注明的,诺斯和托马斯主要根据支配产权的规则的制度变迁解释了西欧在900-1700年间的经济增长。在他们看来,制度变迁是由人口对稀缺的资源赋予的压力增加所引致的。T·W·舒尔茨在考察更为晚近的经济史时,验证了在经济发展的进程中,人的经济价值的上升是制度变迁的主要原因。诺斯和托马斯对舒尔茨下面的观点似乎毫无疑义是同意的,即“我们很难想象任何趋势性的经济运动对于制度的改变比对于工资相对于租金的运动具有更为深远的影响。”在欧洲中世纪的成熟时期(1000-1300年),“土地变得稀缺,土地的价值处于上升中,”由于土地的稀缺性变得普遍起来,它对限制共有财产使用的压力增加了。对土地使用的更为有效的控制是与更为集约的农业生产体制的采用相联系的,三田制开始替代传统的两年一次的轮作制。在现代早期,人口对土地的持续压力导致公地的废除和从以使用奴隶劳动为基础的耕作制转向由农民所有的所有者经营,或转向由资本主义所有的对工资劳动力的使用。其结果是更为集约的作物生产体制的演进,这在低地国家和英国尤其如此。这些体制以后在德国、丹麦和法国也同样占支配性地位。在20世纪,由于土地对农业生产的制约变得不很严重,相应于农地产权的制度演进的推动力削弱了单个生产者的私有产权。更为近期,环境从农业与工业及工业生产中吸收了残余,这一需求与对环境服务和舒适的需求产生了激烈冲突。这一竞争导致了原来被视为免费品的公共资源的经济价值的显著上升。相对于这些价值日益增加的公共资源,其结果是形成了一些用于区分个人、企业和共同体产权的新制度。诺斯和托马斯也分析了当工资相对于土地的价值提高时的经济迅速增长时期。他们发现在这一时期,当给予农民和土地所有者对他所使用的土地有更大的控制权时,就会发生制度变迁。在上一世纪的一半时期,制度变迁是由人的经济价值的显著加速提高所引致的。我们已从一个否定人对自己的投资机会和激励与受奴役很普遍的状况,变成了现在的对人的代理人的私人与公共投资制度化了的状况,如教育与卫生条件的改善。诺斯和托马斯对欧洲发展得出了制度变迁是对劳动力-土地价格率变化的回应,在对当代发展中国家的报告中也得出了同样的结果。印度尼西亚在1868-1928年间是经济普遍加速增长的时期,在这一时期,主从庇护责任的修正有利于佃农和无地的劳动者。从本世纪20年代以来,由于土地价格相对于工资率的上升,平衡又转向有利于土地所有者,而不是佃农和劳动者。在许多发展中国家,更为集约的农作制度的使用已导致水的经济价值的增加,这一增加的价值已诱致了能更明确地定义灌溉的产权,以及在分配水时更大地使用市场机制。无疑,由技术变迁所释放的新的收入流确实是对制度变迁需求的一个重要原因。从新的和更为有效的技术中获取潜在收益,这确实是私人部门的研究与发展以及公共部门对自然资源的探索与发展科学技术的一个强有力动机。从州政府拥有允许建立有限责任的股份公司的垄断特权的阶段,到一般合并法的实施,确立了旨在指导经济活动的协会的权利的今天,现代法人组织的发展代表了对19世纪的运输、交通和制造技术的进步所创造的经济机会的制度回应。新的收入流的分割所导致的与技术变迁或制度绩效的增进相联系的效率收益,这是进行进一步的制度变迁的一个主要激励。在一个古典的或新古典的世界,政治资源的使用妨碍了经济目标的实现,新的收入流是按照李嘉图的分配模式来分配要素的技术变迁所形成的,来自于要素所有者的收益将具有相对无弹性的供给函数的特征。不过,我们很容易地看到,无弹性要素的供给者对新的收入流的获取只提供一种功能——这些要素所起的作用是对增长的制约,而不是增长的一个来源——即确立一种对社会产品的权利。其结果是,技术的进步可能会调动个人对其资源进行重新配置的积极性,以及为了再确定产权以实现新收入流的分割而组织和引进集体行动的积极性。与有组织的公司(或合作社)形式增加相联系的制度效率的提高,引起了股息的增长,从而带来了对劳动法人组织的需求,它们以工会、农会或合作社的形式表现出来,以使每个团体都能更有效地参与对新收入流的分割。制度变迁的供给相对要素价格的变化在诺斯-托马斯和舒尔茨的诱致性制度变迁模型中所起的作用,非常类似于我
本文标题:诱致性制度变迁理论V.W.拉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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