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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市省级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四川省爱卫办关于2018年卫生城市(县城)复审工作安排的通知》(川爱卫办函〔2017〕16号)《四川省卫生城市(县城、乡镇)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2018年我市将接受省级卫生城市复审。为进一步巩固省级卫生城市创建成果,确保顺利通过复审验收,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以提高人民群众身心健康为目标,按照《四川省卫生城市标准》和全国爱卫会《灭鼠、蚊、蝇、蟑螂标准》深入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全市上下形成合力,切实巩固发展省级卫生城市成果,提高我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卫生管理水平,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二、工作目标按照《四川省卫生城市标准》和全国爱卫会《灭鼠、蚊、蝇、蟑螂标准》要求,本着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迅速掀—2—起迎接复审工作高潮,全力打好迎接复审攻坚战,将全市城市卫生建设和管理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机制,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城乡环境治理力度,提高城市卫生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城市居民卫生意识、文明素质等,确保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通过省级卫生城市复审验收。三、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省级卫生城市复审覆盖面广,关联度大,要求高,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各部门、单位要齐心协力,分工合作。主要职责分工如下:(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主要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爱卫办)1.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66号),认真实施《四川省爱国卫生管理办法》并制定有相应的实施细则,将爱国卫生工作列入政府议事日程,城乡爱国卫生工作成效明显。2.市爱卫会组织健全,政府主要领导任市爱卫会主任并亲自抓落实;各委员部门责任明确,任务落实,协同配合有力,实现齐抓共管。3.市爱卫会办公室具有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人员、经费和办公条件,能够承担组织、协调各委员部门共同履行社会卫生的工作职责。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等基层单位配备有专(兼)职—3—爱国卫生工作人员。4.全市爱国卫生工作有长远规划、年度计划,有检查、有总结,并纳入政府目标管理。5.坚持开展多种形式及内容的爱国卫生活动,坚持在重大节假日、“爱国卫生月”开展卫生突击活动和多种形式的卫生检查评比活动。6.创建卫生城市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方案,措施得力,工作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健全,成效显著。创卫工作向乡镇、农村辐射,促进全面发展。城区所在镇辖村农村自来水和卫生厕所普及率≥50%。7.有关部门认真办理群众对公共卫生的投诉,群众对城镇卫生状况满意率≥90%。(二)健康教育。(主要责任单位:市卫计局,市教体文广局,市食药工质局,市城市行政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广播电视台)1.有健康教育科室或专业科室,人员、经费、任务落实,工作有规划、计划、总结,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建立至少5个健康教育示范社区。2.城镇中、小学校教学班全部规范开设健康教育课,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80%、健康行为形成率≥75%。中等职业学校开展多种形式健康教育。—4—3.医院门诊部、住院病区设有多个健康教育专栏并每季度更换一次内容;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向病人及其亲属开展卫生防病保健知识宣传,住院病人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75%,行为形成率≥65%。4.积极开展重点行业和人群健康教育活动,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75%。5.职工单位、社区有固定的健康教育专栏,定期更换内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站)积极开展社区健康教育活动。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70%,行为形成率≥65%。6.新闻媒体电视台设有健康教育栏目,紧密结合卫生防病工作和“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定期刊播卫生防病保健知识,并对创卫活动进行舆论引导和监督,每周至少1次。7.汽车站和主要街道设有健康教育专栏,定期更换内容;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相关法规、规章、规定,中、小学校、医院积极开展创建无吸烟单位活动;城区无烟草广告。(三)市容环境卫生。(主要责任单位:市城市行政执法局,市住建局,市食药工质局,市农牧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1.认真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法规、规章和制度;编制有并实施经上一级政府批准的市容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健全,职责明确,管理规范,经费落实。2.城市市容环境整洁,街道路面硬化、平整,排水通畅,无—5—污水横溢,无暴露垃圾;河道等水体无飘浮垃圾,岸坡整洁,无暴露垃圾和杂物。主要街道建筑物整洁,人行道规范化铺装;沿街单位“门前三包”责任落实,无乱张贴涂写、乱设摊点现象,广告、牌匾设置规范;车辆定点、整齐停放;废物箱等垃圾收集容器配置齐全,无乱扔、乱吐现象;无残垣断壁、乱搭乱建和违章饲养畜禽现象;城区亮化、美化,路灯完好率≥98%。3.建成城区清扫保洁制度落实,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一般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8小时,清扫率达100%,保洁良好。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垃圾、收集运输全部密闭化,清运率100%,生活垃圾实行垃圾袋装收集。环卫设施设备完好率≥98%,做到定期清洗、消毒。4.生活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场建设、管理和污染防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生活垃圾和粪便无害化处理率≥80%。5.城区生活垃圾站(点)、果皮箱、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布局合理,数量足够,管理规范;公厕建设和管理符合《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城市公共厕所规范与设计要求》全部为水冲式,专人管理,卫生良好,无积粪、尿碱、基本无臭、无蝇蛆,粪便不满溢。6.农副产品市场数量足够,布局合理,管理规范,功能分区合理,商品划行归市摆放整齐,无占道经营,环境清洁,从业人—6—员个人卫生良好,有卫生管理制度和保洁人员;公厕、垃圾池等环卫设施、给排水设施完善,符合卫生要求;经营食品的摊位严格执行有关法规,“三防”设施完善;销售活禽的区域集中,相对独立,实行隔离屠宰,远离食品摊点,无污水横溢,环境清洁。生猪定点屠宰,无注水肉和病畜、禽上市。7.建筑工地管理基本符合《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施工场地设置的隔离护栏规范,高度不低于1.8米,封闭作业,工地清洁,物料堆放整齐,建筑垃圾管理规范,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全面实施密闭运输,无偷倒乱倒现象;待建工地管理规范,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8.城区主要街道有行道树,街头有适量的绿化美化景点,城区及城周绿化工作有规划,实施有成效。绿化管理工作落实,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3%,绿地率≥28%,人均公共绿地面积≥6平方米。(四)环境保护。(主要责任单位:环保局)1.全年API指数<100的天数占全年天数比例≥70%,或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PM10(或TSP)年均值达到国家二级标准。2.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5%。3.烟尘控制区覆盖率≥90%。4.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dB(A)。5.近两年内未发生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7—6.制定有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近期规划。(五)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主要责任单位:市卫计局,市食药工质局,市环保局)1.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四川省生活饮用水监督管理办法》,卫生监督、监测和技术指导规范,资料齐全。2.经营单位卫生设施齐备,环境整洁;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做到亮证经营,卫生管理制度健全,设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持证上岗,“五病”调离率100%;长途汽车站等窗口单位和各类公共场所的清洗、消毒、通风等各项卫生措施落实。3.小美容美发室、小旅馆、小歌舞厅、小浴室、小网吧等符合卫生要求;旅馆应设有专用消毒间和清洗、消毒设施;旅客床上用品做到一客一换,长住客人每周一换,客房公共用具标记清楚,一客一消毒;理发美容工作人员穿工作服、戴口罩,工具、毛巾等用后及时消毒;影剧院、歌舞厅通风良好;公共浴室及游泳场所有禁止皮肤病和传染病人进入的标志,池水及卫生设施符合标准要求。4.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设施管理规范,自身和卫生监督、监测机构的监督、检测资料齐全;集中式供水水源地应设有卫生防护标志,防护距离符合卫生标准;出厂水、末梢水水质符合《生—8—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二次供水设施定期清洗、消毒,卫生管理制度健全。(六)食品卫生。(主要责任单位:市食药工质局)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将食品卫生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规划,有中长期工作目标和措施。2.有食品卫生工作计划和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各项任务落实;制定了食品污染和中毒事故应急预案,报告体系及制度健全。食药工质部门有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档案,各环节监督机构分工明确,监测制度健全,工作规范;联合执法机制健全,有实施方案,有总结,取得成效;无无证照生产加工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无固定加工、就餐场所的食品摊点。3.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食品安全责任落实;生产企业有健全的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采购食品及原料记录,生产经营设备及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符合相应的卫生要求,从业人员持有健康检查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上岗,“五病”调离率100%;销售的定型包装食品标识符合要求,无过期食品销售。4.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卫生设施齐备,环境整洁。制售食品做到生熟分开,货款分开,有防蝇、防尘、防鼠、防潮设施;餐具、食品容器的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齐全,操作规范,符合卫生要求。—9—5.餐饮业全面贯彻《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自身卫生管理落实。食品加工经营场所布局合理;食品保藏、餐具容器存放、加工工具保洁等设备设施符合卫生要求;冷荤间做到专室、专人、专用工具、专用冷藏设施、专用消毒设施,工作人员加工食品前先洗手、消毒,穿戴整洁工作衣帽。6.城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率达100%,信誉度评级率≥60%。学校食堂信誉度评级率≥80%。对单位食堂和建筑工地食堂的卫生监督、指导服务工作落实。7.有控制种养殖业产品农药滥用和畜产品、水产品违禁药物滥用及降低药物残留超标等有效措施,超标现象得到有效控制。(七)传染病防治。(主要责任单位:市卫计局)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达到规定要求;工作有计划,有检查,资料齐全,有相关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资料齐全。2.医疗机构设有负责传染病管理的专门部门和人员,控制医院感染制度、疫情登记和报告制度健全,措施落实;门诊日志、住院病人登记、门诊及住院传染病病人登记齐全;医院应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感染性疾病科,发热门诊、腹泻门诊设置符合要求。3.医疗废物、医源性污水的管理与处理基本符合国家有关规定。4.全市医疗机构和中心(乡镇)卫生院实行传染病及突发公—10—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疫情报告及时,处理规范,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漏报率<2%。5.预防接种实行周门诊制度,接种规范,安全注射率100%。有流动人口计划免疫管理办法,居住期限3个月以上流动人口儿童建卡、建证率≥90%。儿童计划免疫单苗、四苗及乙肝疫苗全程接种率≥90%。6.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无有偿献血。7.重大疾病控制按期完成国家规划要求,近两年无甲、乙类传染病疫情暴发,无因医院感染引起的重大疫情事故。(八)病媒生物防制。(责任单位:市卫计局,市财政局,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1.病媒生物防制经费有保证。城区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有专(兼)职除四害工作人员;相关部门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群众广泛参与。2.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有病媒生物专业防制部门及技术人员,积极开展“四害”密度监测和防制技术指导工作,工作经费落实,方法规范,数据科学,能够基本反映病媒生物危害的现状;积极开展除“四害”技术指导和媒介生物与防治的专项调查与研究工作,为除“四害”防制提供科学依据。3.在鼠、蚊、蝇、蟑螂以及其他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中,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制方针,防制措
本文标题:省级卫生城市复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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