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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课西欧庄园二一一、庄园的领主与佃户1.庄园特点:是一种新的农业经济组织形式。在领主统治下,庄园是一个独立的自给自足的经济和政治单位。庄园的居民均为领主的佃户,包括自由的农民和缺少自由的农奴。2.庄园的土地种类: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由领主自己保留,直接经营,称为“直领地”,收入全部归领主所有;剩下的耕地是佃户的“份地”,是佃户的生活来源。3.剥削方式:佃户义务耕种领主的“直领地”,领主还向佃户征收其他捐税。4.共用地:庄园的周围大多是林地、荒地等,被称为“共用地”,全体佃户都可以放牧,共同使用。5.自由农民:拥有自己的生产工具和财产,有份地保有权,领主不能随意没收他们的土地。二一二、庄园法庭1.主持者:领主或他的管家。2.特点:庄园法庭没有专门的工作人员,法庭开庭的时间、地点不固定。3.惩罚违法行为的手段:通常是处以罚金,罚金全部归领主所有。4.审判依据:习惯法或村法。5.作用(1)维护了庄园公共秩序。(2)既维护了领主的利益,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领主的特权。【问题】中世纪欧洲庄园经济与古代中国田庄有何不同?探究(1)从存在的时间上看,中世纪欧洲庄园的起源要晚于中国,持续时间较中国短。(2)从大地产形成的途径上看,欧洲庄园土地是以封地为基础,加以兼并农民的土地;而中国古代的田庄土地则主要是靠兼并买卖而获得的。(3)从庄园私有程度上看,很长一段时间内,欧洲庄园主对其大地产不具有完全的土地所有权;而中国古代的田庄主对其地产则具有完全的私有权。(4)从地租形态上看,虽然都存在劳役地租、实物地租及货币地租三种形态,但西欧庄园对于劳动者的剥削以劳役地租为主,实物地租为辅;中国则以实物地租为主,劳役地租为辅。(5)从庄园内的政治权力上看,西欧封建主对庄园内的农奴具有一种法权;而中国古代田庄主对依附农民行使的是一种以族权为表现形式的政治权力。(6)从对国家整体的影响上看,西欧庄园经济使得西欧摆脱了强大帝国组织的渗透,造就了西方文明的多样性;而中国古代的田庄则未能摆脱帝国的渗透,具有保守、消极的特点。
本文标题:2018-2019学年九年级历史上册 第三单元 封建时代的欧洲 第8课 西欧庄园课件 新人教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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