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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恩施国际大酒店工程招标书恩施国际大酒店室内装修改造水电安装工程按照建安公司管理办法《关于分包工程采取招标制的通知》之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投标竞争择优选定工程质量好、社会信誉高、价格合理、工期适当、先进可行的投标单位承包本工程的施工任务。一、工程概况:发包人:恩施国际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也称业主方)承包人:武汉一冶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也称承包方)工程名称:恩施国际大酒店装修改造水电安装工程工程地点:恩施市东风大道264号工程内容:恩施国际大酒店室内装修改造给排水及电气安装工程二、主要合同条款及承包范围:1、承包形式:包工、包料、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质量、包工期。2、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06年8月15日(开工以开工报告日期为准)竣工日期:2007年2月15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80天。3、承包范围:给排水和电气施工图范围内的主楼和会议中心的室内水(不含热水干管和水泵)、电(楼层配电箱至末端部分)安装工程等,具体详见承包方恩施国际大酒店装饰工程项目部分工通知单。4、工程质量等级:按照国家质量规范验收,一次性验收合格。5、安全生产要求:无法医学意义上的重伤以上事故。6、文明施工要求:执行JGJ146-2004标准,达到文明样板工地,施工现场标准化。-2-7、进度考核:分包方不能按承包合同工期或按发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由分包方承担承包合同中承包人的违约损失,即工期每延迟一天,分包方向承包方支付1万元/天的违约金,违约金按日累加计算,但不超过分包合同价款的10%。8、付款方式:8.1本工程无预付款。8.2进度款付款及比例按照承包合同中规定的要求执行,即本水电安装工程施工至承包合同价款(暂定1200万元)的40%时无进度款,施工至承包合同价款的40%后,业主方按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人收到发包人按主合同支付的当期工程款,在扣除代缴代扣本工程的税金后再支付给分包人。在工程交工后支付至承包合同价款的60%,业主承诺工程竣工后一年内支付至95%,余下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金保修期(二年)满后无息支付。本工程分包方须向承包方打入10万元的工程履约保证金,该工程履约保证金在分包约定工程内容完工之日起五日内,承包方向分包方全额无息退还。承包人在每次付款时均扣除代缴代扣本工程的税金。9、工程结算及设计变更:9.1工程结算价=经承包人审定的(分包工程定额直接费+主材费)×分包人中标的综合费率。⑴、分包人中标的综合费率:除包含完成该项目给排水和电气施工图范围内所有水电安装工程施工工序及必须的施工组织、技术措施方案等费用外,还包含材料费和支撑及脚手架工程的周转材料费;因超高、垂直运输而发生的降效费,施工生产用水、电管线(每二层布置一个的二级配电箱至三级配电箱)的布置安装和维护管理的人工费用;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所发生的费用,其他专业配合费用、现场纠察费用、人员调迁费,材料、机具、设-3-备场内搬运、装卸费用、按照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审计费用和按规定应缴纳的劳动保险费(含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规费等费用。⑵、主要材料价格:安装工程基价表的未计价材料按恩施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市场价格或采用业主、承包及分包方三方共同考察询价并经业主认定的材料单价加上投标时承诺的主材采购利润作为主材竣工结算价格;其它材料按恩施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施工同期信息价格作为该材料竣工结算价格。9.2经业主提出的设计变更或因条件及技术原因造成工程量增加或减少时,经业主方确认后计入工程造价结算依据。10、材料的采购及供应:10、1本工程主要材料,安装工程基价表中的未计价材料原则上由分包方供应,但必须根据业主方指定的品牌或厂家,按恩施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市场价格或由业主、甲、乙三方按设计要求共同考察市场、询价比较并经业主方确认供应价,由分包方采购进场。10、2主要材料以外的其它材料由分包方按照设计要求采购供应,分包方负责采购的材料必须附有完整的出厂证明、产品合格证及相关证明资料(原件),经承包人认证后方可使用。作为调整材料价差的市场价格均须业主方确认方能作为结算依据。11、主要材料的采购及供应的实施细则是:(1)按照工程进度,分包方将其所需主要材料的名称、规格和型号以及其数量提前40天书面报承包方,承包方根据分包方所提供的材料计划与业主、分包方共同考察比质询价,并将拟定购买材料的规格、型号、数量以及其价格报监理暨业主认可。(2)当同种材料有多品牌时,选定顺序是:①指标、参数满足设计、消防、环保的优先;②各种指标、参数相同时,价格适当者优先;③同等价格时,信誉好、长期合作的优先或有业务链的优先。-4-12、机具设备:所有工程施工所需的工、用具(含砂浆搅拌机、电焊机等小型机具和安全帽等)均由分包方自备。13、满足本工程施工要求必须配备的机具的操作工、维修工和其他特殊工种均由分包方负责,并保证上述工种操作及维修人员持证上岗。14、承包人不提供分包方的生活大临设施,其生活大临设施及水电由分包方自理。15、分包方所需的各种证件、费用及个人所得税均有分包方承担。16、分包方在分包工程施工完毕应按《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整理装订成册技术资料四份在工程验收后五日内提交给承包方。17、《工程施工合同》的其它条款,在中标单位与招标方洽谈《工程分包合同》时商定。三、对投标单位要求:1、需具备工业与民用建筑施工三级以上(含三级)工程承包资质,具有独立承担本工程建筑施工的施工企业。2、要求项目经理从事施工管理五年以上,有丰富的施工管理经验。3、有雄厚的实力承担本工程的资金垫付施工。四、投标者须知:1、本工程属自管垫资工程。2、本工程采用预算结算、综合费率包干方式结算。其计价依据为:①、工程量计量根据所取用定额计算规则结合实际完成工作内容,按图纸加上现场变更签证计算。②、定额执行省建设厅鄂建(2003)43号文颁发的《湖北省安装工程消耗定额及单位估价表》及以上定额配套的补充定额。③、定额缺项的执行鄂价房(2002)75号文颁发的《湖北省室内装饰工-5-程预算定额》并计取相应税及费用同本招标书中综合费率比例。④、税费计取:税率以不含税造价的3.41%计取,分包工程综合费率中不含税金,税金由承包方代缴。⑤、主要材料价格:安装工程基价表中的未计价材料,根据业主方指定的品牌或厂家,按恩施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市场价格或由业主、甲、乙三方按设计要求共同考察市场、询价比较并经业主方确认供应价,在业主方确认供应价的基础上,投标方可根据自生实力酌情考虑0~10%的采购利润作为调整材料价差的依据;评标时,承诺0%的采购利润可得5分、承诺1%可得4.5分,以此类推承诺10%的采购利润得0分。⑥、本工程施工安全、质量、工期达到承包合同要求,业主方将按装饰、工程直接费的2%对分包方进行分开分别奖励,其中安全(无法医学意义上的重伤以上事故)、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工期(按承包方要求工期完成分包工程)所占比例分别为0.8%、0.6%、0.6%。3、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单位由业主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审计。审计费用如审减额度在正负5%以内由业主方承担;在正负8%以内由业主、分包双方均担;超过正负8%时其费用由分包方承担。4、本工程报价采用:经承包人审定的(分包工程定额直接费+主材费)×分包人投标的综合费率的报价模式。5、投标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工作结束后均不退回。6、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参加投标的全部费用。7、本次招标为综合评标最低报价不作为中标的唯一依据。8、对于招标结果,招标单位不向未中标单位作任何解释。9、招标文件和中标单位的投标书将作为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0、投标单位应承诺接受招标文件中所提要求。-6-11、免费领取招标文件资料。12、工程开标时投标单位配备于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到场。13、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书视为废标:a.“投标书”未密封或密封不符合要求。b.“投标书”未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c.“投标书”字迹模糊不清。d.“投标书”逾期送达者。e.“投标人”未按时参加开标会。五、“投标书”编制要求:1.本次投标只要求编制经济标,格式如下:a.标书中必须明确投标报价、投标工期、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质量等级、安全、文明施工要求;b.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c.投标承诺书;d.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资格证;e.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f.满足该工程要求的人力、机械、物资等资源状况;g.近叁年所干工程业绩,特别是所干类似工程的业绩(要求附业绩证明原件);h.获得政府颁发的质量、安全、环境管理证书。2.“投标书”一式二份,分正、副本各一本。六、履约保证金:本工程履约保证金为10万元人民币。投标单位如承诺在中标后5天内将10万元履约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打入承包方账户,则在评标时可加2分;若采用在接受第一次工程款时将投标时所承诺的履约保证金(现金)-7-返交给承包人,则在评标时不加分。七、评标过程保密1.招标会议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单位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和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任何人均不得向投标单位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泄露。2.投标单位企图在评议过程中对招标领导小组及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将导致取消投标资格,并取消以后参与我公司组织招标活动的权利。八、开标、评标及定标1.本工程设拦标价,报价上限为经承包人审定的(分包工程定额直接费+主材费)×100%(不含税)。(本费用不含奖励费用,若分包工程施工安全无法医学意义上的重伤以上事故;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工期按承包方要求工期完成分包工程达到承包合同要求,则业主方奖励费用的100%奖励给分包方。)2.评标、定标工作均在招标单位招标管理机构监督下进行,开标由招标小组负责人主持。3.依据评议结果,按得分高低排列中标候选单位,由招标单位确定中标单位后下达“中标通知书”。4.本次招标整个水电工程按一个标段选择1家施工队伍作为中标单位。中标单位具体施工范围详见本招标书第二条第3款。5.中标单位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与招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九、招投标工作日程安排:序号内容时间地点备注-8-1发标2006年8月14日下午17:00前建安公司经营部8月8~11号可到建安公司查阅图纸。2投标文件送达时间2006年8月17日午11:00前建安公司会议室3开标会另行通知建安公司会议室十、“工程招标书”内容由本工程招标小组负责解释。武汉一冶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9-投标承诺书武汉一冶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已收到的恩施国际大酒店装修改造水电安装工程招标文件,遵照《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在详细研究工程招标文件后,我方愿意在承包方与业主合同的同等条件下,以%的综合费率报价,并承诺:1.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订合同协议书。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照招标文件、合同协议书的要求,按时开工,并在该工程总网络计划范围内完成工程各节点,同时配备该工程施工及技术负责人各一名并长驻现场。3.我方愿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本投标书的各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满以前,本投标书始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4.一旦我方中标,竣工交付使用后,将履约进行保修。投标单位:(盖章)投标单位法人代表:(盖章)-10-投标书承诺序号项目内容承诺标准违约责任1工程质量等级按照国家质量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力争达到湖北省优标准。达不到合格标准,除无条件返工外,承担10万元的违约赔偿金。2工程工期按总承包合同要求执行。每延期一天,承担1万元的违约赔偿金。3文明施工要求文明样板工地,施工现场标准化。承担总承包合同中承包人的违约损失。4安全生产要求无重大伤害事故,安全死亡率为零。承担总承包合同中承包人的违约损失。5履约保证金拾万元(人民币)中标后5天内或接到第一次工程款后将保证金返交给承包方。6资金垫付保证按承包合同要求执行,满足施工需要。承担承包合同中承包人的违约损失。7保修期按承包合同要求执行。接受承包人的处罚。投标单位:(盖章)投标日期:年月日-11-附件一
本文标题:恩施国际大酒店工程招标书(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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