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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发表日期:2007年12月13日已经有1653位读者读过此文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319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公告现批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189—2005,自2005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1.2、4.2.2、4.2.4、4.2.6、5.1.1、5.4.2(1、2、3、5、6)、5.4.3、5.4.5、5.4.8、5.4.9条(款)为强制性条文(一共10条),必须严格执行。原《旅游旅馆建筑热工与空气调节节能设计标准》BG50189—93同时废止。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五年四月四日前言根据建设部建标[2002]85号文件“关于印发《2002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节能专业委员会为主编单位,会同全国21个单位共同编制本标准。在标准编制过程巾,编制组进行丁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制定不同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丰富经验,吸收了发达国家编制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最新成果,认真研究分析了我国公共建筑的现状和发展,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反复讨沦、修改和完善,最后召开全国性会议邀请有关专家审查定稿。本标准共分为5章和3个附录。主要内容是:总则,术语,室内环境节能没计计算参数,建筑与建筑热工设计,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节能设计等。本标准中用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行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节能专业委员会参编单位: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同济大学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中南建筑设计院中国有色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广州市设计院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重庆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北京振利高新技术公司北京金易格幕墙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约克(无锡)空调冷冻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方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秦皇岛耀华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特灵空调器有限公司开利空调销售服务(上海)有限公司乐意涂料(上海)有限公司京兴立捷科技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郎四维林海燕涂逢祥龙惟定潘云钢寿炜炜刘明明蔡路得罗英金丽娜卜一秋郑爱军刘俊跃彭志辉黄振利班广生盛萍曾晓武鲁大学余中海杨利明张盐周辉杜立目次1总则2术语3室内环境节能设计计算参数4建筑与建筑热工设计4.1一般规定4.2围护结构热工设计4.3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权衡判断5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节能设计5.1一般规定5.2采暖5.3通风与空气调节5.4空气调节与采暖系统的冷热源5.5监测与控制附录A建筑外遮阳系数计算方法附录B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权衡计算附录C建筑物内空气调节冷、热水管的经济绝热厚度本标准用词说明条文说明1总则1.0.1为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改善公共建筑的室内环境,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制定本标准。1.0.2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公共建筑节能设计。1.0.3按本标准进行的建筑节能设计,在保证相同的室内环境参数条件下,与未采取节能措施前相比,全年采暖、通风、空气调节和照明的总能耗应减少50%。公共建筑的照明节能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的有关规定。1.0.4公共建筑的节能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术语2.0.1透明幕墙transparentcurtainwall可见光可直接透射入室内的幕墙。2.0.2可见光透射比visibletransmittance透过透明材料的可见光光通量与投射在其表面上的可见光光通量之比。2.0.3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integratedpartloadvalue(IPIV)用一个单一数值表示的空气调节用冷水机组的部分负荷效率指标,它基于机组部分负荷时的性能系数值、按照机组在各种负荷下运行时间的加权因素,通过计算获得。2.0.4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权衡判断buildingenvelopetrade-offoption当建筑设计不能完全满足规定的围护结构热工设计要求时,计算并比较参照建筑和所设计建筑的全年采暖和空气调节能耗,判定围护结构的总体热工性能是否符合节能设计要求。2.0.5参照建筑referencebuilding对围护结构热工性能进行权衡判断时,作为计算全年采暖和空气调节能耗用的假想建筑。3室内环境节能设计计算参数3.0.1集中采暖系统室内计算温度宜符合表3.0.1-1的规定;空气调节系统室内计算参数宜符合表3.0.1-2的规定。表3.0.1-1集中采暖系统室内计算温度建筑类型及房间名称室内温度(℃)建筑类型及房间名称室内温度(℃)1办公楼:门厅、楼(电)梯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多功能厅走道、洗手间、公共食堂车库1620181656体育:比赛厅(不含体操)、练习厅休息厅运动员、教练员更衣、休息游泳馆161820262餐饮:餐厅、饮食、小吃、办公洗碗间制作间、洗手间、配餐厨房、热加工间干菜、饮料库1816161087商业:营业厅(百货、书籍)鱼肉、蔬菜营业厅副食(油、盐、杂货)、洗手间办公米面贮藏百货仓库181416205103影剧院:门厅、走道观众厅、放映室、洗手间14168旅馆:大厅、接待客房、办公室1620休息厅、吸烟室化妆1820餐厅、会议室走道、楼(电)梯间公共浴室公共洗手间181625164交通:民航候机厅、办公室候车厅、售票厅公共洗手间2016169图书馆:大厅洗手间办公室、阅览报告厅、会议室特藏、胶卷、书库16162018145银行:营业大厅走道、洗手间办公室楼(电)梯18162014表3.0.1-2空气调节系统室内计算参数参数冬季夏季温度(℃)一般房间2025大堂、过厅18室内外温差≤10风速(υ)(m/s)0.10≤υ≤0.200.15≤υ≤0.30相对湿度(%)30~6040~653.0.2公共建筑主要空间的设计新风量,应符合表3.0.2的规定。表3.0.2公共建筑主要空间的设计新风量建筑类型与房间名称新风量[m3/(h·p)]旅游旅馆客房5星级504星级403星级30餐厅、宴会厅、多功能厅5星级304星级253星级202星级15大堂、四季厅4~5星级10商业、服务4~5星级202~3星级10美容、理发、康乐设施30旅店客房一~三级30四级20文化娱乐影剧院、音乐厅、录像厅20游艺厅、舞厅(包括卡拉OK歌厅)30酒吧、茶座、咖啡厅10体育馆20商场(店)、书店20饭馆(餐厅)20办公30学校教室小学11初中14高中174建筑与建筑热工设计4.1一般规定4.1.1建筑总平面的布置和设计,宜利用冬季日照并避开冬季主导风向,利用夏季自然通风。建筑的主朝向宜选择本地区最佳朝向或接近最佳朝向。4.1.2严寒、寒冷地区建筑的体形系数应小于或等于0.40。当不能满足本条文的规定时,必须按本标准第4.3节的规定进行权衡判断。4.2围护结构热工设计4.2.1各城市的建筑气候分区应按表4.2.1确定。表4.2.1主要城市所处气候分区气候分区代表性城市严寒地区A区海伦、博克图、伊春、呼玛、海拉尔、满洲里、齐齐哈尔、富锦、哈尔滨、牡丹江、克拉玛依、佳木斯、安达严寒地区B区长春、乌鲁木齐、延吉、通辽、通化、四平、呼和浩特、抚顺、大柴旦、沈阳、大同、本溪、半新、哈密、鞍山、张家口、酒泉、伊宁、吐鲁番、西宁、银川、丹东寒冷地区兰州、太原、唐山、阿坝、喀什、北京、天津、大连、阳泉、平凉、石家庄、德州、晋城、大水、西安、拉萨、康定、济南、青岛、安阳、郑州、洛阳、宝鸡、徐州夏热冬冷地区南京、蚌埠、盐城、南通、合肥、安庆、九江、武汉、黄石、岳阳、汉中、安康、上海、杭州、宁波、宜昌、长沙、南昌、株洲、永州、赣州、韶关、桂林、重庆、达县、万州、涪陵、南充、宜宾、成都、贵阳、遵义、凯里、绵阳夏热冬暖地区福州、莆田、龙岩、梅州、兴宁、英德、河池、柳州、贺州、泉州、厦门、广州、深圳、湛江、汕头、海口、南宁、北海、梧州4.2.2根据建筑所处城市的建筑气候分区,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应分别符合表4.2.2-1、表4.2.2-2、表4.2.2-3、表4.2.2-4、表4.2.2-5以及表4.2.2-6的规定,其中外墙的传热系数为包括结构性热桥在内的平均值Km。当建筑所处城市属于温和地区时,应判断该城市的气象条件与表4.2.1中的哪个城市最接近,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应符合那个城市所属气候分区的规定。当本条文的规定不能满足时,必须按本标准第4.3节的规定进行权衡判断。表4.2.2-l严寒地区A区围护结构传热系数限值围护结构部位体形系数≤0.3传热系数KW/(㎡·K)0.3体形系数≤0.4传热系数KW/(㎡·K)屋面≤0.35≤0.30外墙(包括非透明幕墙)≤0.45≤0.40底面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或外挑楼板≤0.45≤0.40非采暖房间与采暖房间的隔墙或楼板≤0.6≤0.6单一朝向外窗(包括透明幕墙)窗墙面积比≤0.2≤3.0≤2.70.2窗墙面积比≤0.3≤2.8≤2.50.3窗墙面积比≤0.4≤2.5≤2.20.4窗墙面积比≤0.5≤2.0≤1.70.5窗墙面积比≤0.6≤1.7≤1.5屋顶透明部分≤2.5表4.2.2-2严寒地区B区围护结构传热系数限值围护结构部位体形系数≤0.3传热系数KW/(㎡·K)0.3体形系数≤0.4传热系数KW/(㎡·K)屋面≤0.45≤0.35外墙(包括非透明幕墙)≤0.50≤0.45底面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或外挑楼板≤0.50≤0.45非采暖房间与采暖房间的隔墙或楼板≤0.8≤0.8单一朝向外窗(包括透明幕墙)窗墙面积比≤0.2≤3.2≤2.80.2窗墙面积比≤0.3≤2.9≤2.50.3窗墙面积比≤0.4≤2.6≤2.20.4窗墙面积比≤0.5≤2.1≤1.80.5窗墙面积比≤0.6≤1.8≤1.6屋顶透明部分≤2.6表4.2.2-3寒冷地区围护结构传热系数和遮阳系数限值围护结构部位体形系数≤0.3传热系数KW/(㎡·K)0.3体形系数≤0.4传热系数KW/(㎡·K)屋面≤0.55≤0.30外墙(包括非透明幕墙)≤0.60≤0.40底面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或外挑楼板≤0.60≤0.40非采暖房间与采暖房间的隔墙或楼板≤1.5≤0.6外窗(包括透明幕墙)传热系数KW/(㎡·K)遮阳系数SC(东、南、西向/北向)传热系数KW/(㎡·K)遮阳系数SC(东、南、西向/北向)单一朝向外窗(包括透明幕墙)窗墙面积比≤0.2≤3.5——≤3.0——0.2窗墙面积比≤0.3≤3.0——≤2.5——0.3窗墙面积比≤0.4≤2.7≤0.70/—≤2.3≤0.70/—0.4窗墙面积比≤0.5≤2.3≤0.60/—≤2.0≤0.60/—0.5窗墙面积比≤0.7≤2.0≤0.50/—≤1.8≤0.50/—屋顶透明部分≤2.7≤0.50≤2.7≤0.50注:有外遮阳时,遮阳系数=玻璃的遮阳系数×外遮阳的遮阳系数;无外遮阳时,遮阳系数=玻璃的遮阳系数。表4.2.2-4夏热冬冷地区围护结构传热系数和遮阳系数限值围护结构部位传热系数KW/(㎡·K)屋面≤0.70外墙(包括非透明幕墙)≤1.0底面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或外挑楼板≤1.0外窗(包括透明幕墙)传热系数KW/(㎡·K)遮阳系数SC(东、南、西向/北向)单一朝向外窗(包括透明幕墙)窗墙面积比≤0.2≤4.7——0.2窗墙面积比≤0.3≤3.5≤0.55/—0.3窗墙面积比≤0.4≤3.0≤0.50/0.600.4窗墙面积比≤0.5≤2.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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