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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工业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二标段)物资采购招标投标文件招标编号:SEQGZF[2014]WSZB-02施工电梯包件号:SEQ02-A投标人:呼和浩特市永丰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盖章)2014年9月16日中国·呼和浩特呼和浩特市沙尔沁公租房小区项目工程物资设备租赁项目招标编号:SEQGZF[2014]WSZB-02-2-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5第三章合同条款......................................21第四章附件........................................28第五章资格证明文件..................................36第六章货物需求一览表................................46第七章技术规格及要求................................47呼和浩特市沙尔沁公租房小区项目工程物资设备租赁项目招标编号:SEQGZF[2014]WSZB-02-3-第一章投标邀请日期:2014年9月10日招标编号:SEQGZF[2014]WSZB-021.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沙尔沁开发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经理部就“施工电梯”设备的租赁、安装公开招标。投标人必须对此项目中的所有内容进行报价并投标,合格投标人的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a)招标范围:呼和浩特市沙尔沁公租房小区项目“十一台施工电梯的租赁、安装、操作、拆除”(具体要求见技术规格书)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9月15日17:30前(北京时间,下同)到呼和浩特市沙尔沁镇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沙尔沁公租房小区项目部,持投标人单位介绍信、委托书、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购买招标文件。c)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现金),售后不退。2.投标人须允许,招标人保留对其制造商在开标前进行考察的权力,考察期为1-2个工作日,招标人负担其自身所有费用。3.投标截止期:投标书应于2014年9月16日9:30以前递交到开标地址,迟到的标书将被拒绝。4.开标时间:兹定于2014年9月16日9:30进行公开开标、议标,届时请参加投标单位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5.随投标书必须向招标人交纳人民币1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形式:现金;未按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书将被拒绝。呼和浩特市沙尔沁公租房小区项目工程物资设备租赁项目招标编号:SEQGZF[2014]WSZB-02-4-6.招标人: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沙尔沁公共租赁住房小区项目经理部地址:呼和浩特市沙尔沁镇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沙尔沁公租房小区项目部邮编:010071联系人:胡赛军电话:13311155211电子邮件:zt16hxy@126.com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沙尔沁公租房小区项目经理部2014年9月10日呼和浩特市沙尔沁公租房小区项目工程物资设备租赁项目招标编号:SEQGZF[2014]WSZB-02-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号内容11.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工业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二标段)22.1招标人名称: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沙尔沁公共租赁住房小区项目经理部地址:呼和浩特市沙尔沁镇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沙尔沁公租房小区项目部邮编:010071电话:13311155211传真:开户银行:浦发银行呼和浩特金桥支行账号:59050155100000375税号:11010510163676133.1招标文件构成: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第三章合同条款第四章附件第五章资格证明文件第六章货物需求一览表第七章技术规格书呼和浩特市沙尔沁公租房小区项目工程物资设备租赁项目招标编号:SEQGZF[2014]WSZB-02-6-44.1投标书应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1.投标函;2.开标一览表;3.投标报价表;4.技术规格偏离表和商务条款偏离表;5.资格证明文件;6.业绩证明文件;7.投标法人授权书;8.投标保证金;9.技术文件;10.其它文件和附件;55.1可选择报价:不接受66.1报价要求:1.投标报价应包括详细分项报价分析表(含型号、名称、厂家、产地等);2.报价方式为现场交货价;3.投标货币为人民币;4.投标总价应包括“设备租赁需求一览表”里所列的所有“施工电梯”的设计、安装、操作、保险、培训及其资料、技术服务、运保费、验收等其它要求的内容。77.1安装地点:呼和浩特市沙尔沁镇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沙尔沁公租房小区项目工地现场安装时间:2014年9月88.1对联合体的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中标人将合同转包给第三方。99.1合格投标人的要求:1.专业业绩:在过去三年中有同类设备的租赁、安装、操作业绩;2.有良好的银行信誉、充足的资金保证;3.投标人需要在呼和浩特市安监站有备案;4.提供最近三年同类产品的租赁、安装、操作的财务审计报告;5.提供“施工电梯”的设计、安装资质证书(或其他等效证明)。呼和浩特市沙尔沁公租房小区项目工程物资设备租赁项目招标编号:SEQGZF[2014]WSZB-02-7-1010.1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必须包括但不限于)1营业执照;2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制造商资格声明;4在有效期内设备厂家生产认证证书;5投标产品在国内、国际获得的荣誉证书(如果有);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质材料;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均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厂家出具上述证书正本核验1111.1合格的货物:经过大量运作成熟可靠的设备。满足技术规格书中所列要求。1212.1投标人的产品应提供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文件和要求”。1313.1投标人需提供使用同类产品的使用单位的证明,证明其使用年限及产品现在的状况。1414.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投标截止期后150天。1515.1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现金交纳。1616.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期后150天1717.1正本、副本各一份,电子版本(U盘)一份。1919.1投标书递交至: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沙尔沁公租房小区项目经理部会议室投标项目名称: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工业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二标段)2017.5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电子版本U盘”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电子版本U盘”字样。2121.1开标时间:2014年9月16日9:30呼和浩特市沙尔沁公租房小区项目工程物资设备租赁项目招标编号:SEQGZF[2014]WSZB-02-8-地点:呼和浩特市沙尔沁镇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沙尔沁公租房小区项目部2222.1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可能将被拒绝:1)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投标有效期不足;3)超出经营范围投标;4)投标文件无法人代表签字,或签字无法人代表有效委托书,投标文件未逐页小签;5)资格、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缺少相关证明文件;6)缺少详细报价清单或报价中有严重缺漏项;7)投标报价不合理的大幅度低于或高于市场价格;8)缺少详细技术应答、被要求的证明资料;9)不满足技术规格书中主要参数、标准或超出偏差范围;10)与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有重大偏离;11)缺少商务条款偏离表或商务条款偏离不能被评标委员会接受;12)超出项目概算金额;13)不能达到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重要要求。2323.1评分办法:评分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其中:投标报价70分招标文件条款响应5分技术标准、质量和安全可靠性3分销售业绩、企业信誉,生产、供货经验3分技术、质量保证措施,质量保证体系、质保能力4分生产、检测设备,技术力量,年生产能力3分保证供应方案5分售后服务承诺4分投标文件质量(表格规范、装订整齐、外观整洁)3分呼和浩特市沙尔沁公租房小区项目工程物资设备租赁项目招标编号:SEQGZF[2014]WSZB-02-9-2424.1评标优惠:此款不适用。2525.1中标单位在签约后十(10)个工作日内递交履约保函,金额为合同价的5%。其它要求中标人须办理以招标人为受益人的制造、运输、装卸、安装及验收全过程的所有相关保险(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具体要求见第七章)。呼和浩特市沙尔沁公租房小区项目工程物资设备租赁项目招标编号:SEQGZF[2014]WSZB-02-10-二、投标人须知I、总则1.适用范围1.1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沙尔沁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招标人”)就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款中规定的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招标中所叙述项目的货物及安装采购。(按照技术规格书中描述)2.合格的投标人、合格的货物与服务2.1投标人是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在国内独立注册,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供货人。2.2投标人在过去和现在都不应与为招标人本次招标拟采购的货物从事编制技术规格和其他文件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有任何直接和间接的联系。2.3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2.4货物、原料、部件、技术服务来源地不受投标人国别限制。3.投标费用3.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自身参与此次投标的所有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方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II、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构成1.1对于要求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在招标文件和合同条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包括: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呼和浩特市沙尔沁公租房小区项目工程物资设备租赁项目招标编号:SEQGZF[2014]WSZB-02-11-第三章合同条款第四章附件第五章资格证明文件第六章货物需求一览表第七章技术规格书1.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书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招标文件的澄清2.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期以前按投标邀请书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等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将对投标截止期以前收到的澄清,招标机构或招标人如认为有必要,将予以分析答复。对具有普遍性的问题的答复或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3.招标文件的修改3.1招标人可因任何原因,在投标截止期前任何时候,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3.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立即以书面形式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3.3为使投标人编写投标书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III、投标书的编制1.投标的语言1.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书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用其他语言打印的资料,但必须提供中文翻译件,在有差异和矛盾呼和浩特市沙尔沁公租房小区项目工程物资设备租赁项目招标编号:SEQGZF[2014]WSZB-02-12-时以中文为准。2.投标书构成2.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书应包括,但不仅限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1款中列明的内容。投标人必须按附件格式认真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供证明文件。技术规格偏离表和商务条款偏离表必须详细填写,偏离表内未填写的内容,将被视为投标人全部接受招标文件的相应条款。如中标人在签约时,以投标书未在偏离表中列出的内容为由提出任何异议,将有可能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并被取消中标资格。同时招标人有权按评标时的评分
本文标题:招标文件(施工电梯-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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