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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91.140.90Q78DB41河南省地方标准DB41/T1457—2017在用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自行检查规程2017-09-30发布2017-12-30实施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41/T1457—2017I前 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本标准由河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商丘分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宋耀国、袁传森、张亚东、耿延庆、孟琳、李博、刘永真。本标准参加起草人:任菲、韩其成、马珂、郭琳、周莹、张凯、何培彬、李俊峰、王杰、吴静、刘秀振、曹保炎、陈曼、王涛、王圣信、赵娜、李静、王丹、孙涤青、宋家玮。DB41/T1457—20171在用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自行检查规程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在用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自行检查的术语和定义、环境条件、仪器设备、人员要求、一般要求、安全防护、自行检查记录(报告)项目、内容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在用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的年度自行检查。本标准不适用在用液压电梯和杂物电梯的年度自行检查。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7024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TSGT5002—2017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T7001—2009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3术语和定义GB/T702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维护保养单位取得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修理项目许可并从事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单位。3.2自行检查维护保养单位的自行检查人员对本单位维护保养的电梯,在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进行定期检验之前,按照电梯使用状况以及相应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项目和内容对其维护保养质量进行的检查。4环境条件4.1机房或者机器设备间的空气温度应保持在5℃~40℃之间,特殊情况下应满足设计文件要求,湿度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4.2电网输入电压应正常,电压波动应在额定电压值±7%的范围内,特殊情况下满足设计文件要求。4.3环境空气中不应有腐蚀性和易燃性气体及导电尘埃,特殊情况下满足设计文件要求。4.4自行检查现场(主要指机房或者机器设备间、井道、轿顶、底坑)应清洁,不应有与电梯工作无关的物品和设备。4.5自行检查现场的井道应进行了必要的封闭。5仪器设备DB41/T1457—201725.1维护保养单位(以下统称维保单位)应当配备满足自行检查需要的计量器具和仪器设备。5.2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且在合格有效期内;非强制检定的,应按规定的时间间隔或在使用前进行校准;无法检定或校准的,可采取比对等方式对其性能和精度进行确认并记录;检定合格或校准可用的应标明合格或可用有效期限。6人员条件6.1自行检查人员应取得电梯修理许可资格,并经维护保养单位授权。6.2自行检查现场不得少于2名自行检查人员。7一般要求7.1维保单位应根据本标准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制定包括自行检查程序、内容、方法和流程图在内的自行检查作业指导书。7.2维保单位在进行自行检查前,应对使用单位的相关资料进行核查,核查内容见附录A,核查后应填写核查记录。7.3维保单位在进行自行检查时,应填写相应的现场自行检查记录,现场自行检查记录中要求测试数据的项目应填写实测数据;未要求测试数据但有需要说明情况的项目,应当用简单的文字予以说明。7.4维保单位宜采用先进技术和科学的方法进行自行检查,确保电梯安全性能及自行检查记录(报告)的准确性。7.5维保单位应每年至少对其维护保养的电梯进行一次年度自行检查,在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进行定期检验之前完成,并自行检查合格。7.6现场自行检查完成后,自行检查人员应确认检查和试验项目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完整,检验仪器、工具是否全部收集,并将受检电梯恢复正常。8安全防护8.1自行检查人员应当配备和穿戴必须的劳动保护用品,遵守使用单位及本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8.2现场自行检查工作人员应明确一人为检查现场安全员。8.3自行检查时,自行检查人员应相互配合、确保口令清晰、联络信号畅通。8.4自行检查现场应放置电梯正在进行检查的提示牌,以确保乘用人员和自行检查人员的安全。9自行检查记录(报告)项目、内容和要求9.1自行检查的项目、内容和要求维保单位应按不少于附录B自行检查项目表中的“自行检查项目、内容和要求”进行。如遇特殊情况,维保单位可根据相关技术要求,增加自行检查项目和内容。9.2自行检查记录(报告)的内容自行检查记录(报告)的内容,不应少于附录B规定的内容;对使用单位的信息采集不得少于附录B的内容。9.3自行检查记录(报告)DB41/T1457—20173按照附录B的规定。9.4自行检查问题的处理自行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自行检查人员要及时进行处理,自行检查人员处理不了的,及时向维保单位反馈;待全部自行检查项目和内容符合要求后,视为自行检查工作结束,并出具自行检查记录(报告)。9.5自行检查记录(报告)的归档9.5.1自行检查结束后,维保单位应及时向使用单位出具经自行检查人员和审核人员签字并加盖了维保单位公章或自行检查专用章的自行检查记录(报告)。9.5.2自行检查记录(报告)至少为3份,维保单位、使用单位和检验机构各1份。9.5.3维保单位和使用单位应将自行检查记录(报告)存入该电梯的安全技术档案,档案至少保存4年。DB41/T1457—20174AA附录A(规范性附录)使用单位相关资料核查表使用单位相关资料核查表见表A.1。表A.1使用单位相关资料核查表核查项目内容和要求核查结果使用登记资料应有使用注册登记表,内容与实物相符安全技术档案(1)应有制造许可证明文件、整机型式试验证书或报告、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各种主要安全部件的型式试验合格证以及限速器和渐进式安全钳的调试证书、机房和井道布置图、电气原理图、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等资料;(2)应有监督检验报告和定期检验报告;(3)应有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4)应有日常维护保养记录;(5)应有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6)应有应急救援演习记录;(7)应有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电梯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应建立电梯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事故与故障的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等日常维护保养合同维保合同编号:维保期:年月日~年月日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管理人员证号:电梯司机证号:自行检查人员:年月日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年月日DB41/T1457—20175BB附录B(规范性附录)在用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自行检查记录(报告)格式在用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自行检查记录(报告)记录(报告)编号:使用单位:注册代码:自行检查日期:年月日公司DB41/T1457—20176注意事项1.本记录(报告)适用于在用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的年度自行检查。2.“自行检查结果”和“核查结果”栏中“√”、“×”和“/”分别表示“合格”、“不合格”和“无此项”。要求测试数据的项目应填写实测数据。3.无相关人员签名、未填写自行检查日期、未加盖维保单位公章或自行检查专用章的自行检查记录(报告)无效。4.本记录(报告)宜由计算机打印输出,或者用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工整,如作修改,修改处应有修改人员的签章。5.本记录(报告)一式三份,由自行检查单位、使用单位和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分别保存。自行检查单位地址:联系电话:DB41/T1457—20177信息表设备名称使用登记编号使用单位地址使用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设备使用地点使用单位代码使用单位内编号安全管理人员制造日期制造单位规格型号产品编号维护保养单位资质许可证号资质有效期年月日联系人联系电话设备技术参数额定载重量kg额定速度m/s层站数层站门控制方式驱动方式曳引绳根数曳引绳直径mm缓冲器型式安全钳形式控制柜编号备注自行检查结论:自行检查人员:审核人员:维保单位(盖章)年月日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年月日DB41/T1457—20178自行检查项目表序号自行检查项目、内容和要求自行检查结果11机房(机器设备间)及相关设备1.1通道与通道门(1)应当在任何情况下均能够安全方便地使用通道。如采用梯子作为通道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①通往机房或者机器设备间的通道不应当高出楼梯所到平面4m;②梯子必须固定在通道上而不能被移动;③梯子高度超过1.50m时,其与水平方向的夹角应当在65°~75°之间,并不易滑动或者翻转;④靠近梯子顶端应当设置把手;楼面高:m梯子高:m夹角:°2(2)通道应当设置永久性电气照明;3(3)机房通道门的宽度应当不小于0.60m,高度应当不小于1.80m,并且门不得向房内开启。门上应当装有带钥匙的锁,并且可以从机房内不用钥匙打开。门外侧有下述或者类似的警示标志:“电梯机器——危险未经允许禁止入内”。门宽:m门高:m41.2机房环境机房环境应整洁,门窗完好。51.3机房照明与开关机房应当设置永久性电气照明;在机房内靠近入口(或多个入口)处的适当高度应当设有一个开关,控制机房照明。61.4断错相保护断相、错相保护功能应有效;电梯运行与相序无关时,可以不装设错相保护装置。71.5主开关主开关不得切断轿厢照明和通风、机房(机器设备间)照明和电源插座、轿顶与底坑的电源插座、电梯井道照明、报警装置的供电电路。81.6驱动主机(1)驱动主机工作时应当无异常噪声和异常振动;9(2)曳引轮轮槽不得有严重磨损,磨损量应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如果轮槽的磨损可能影响曳引能力时,应当进行曳引能力验证试验;10(3)曳引轮槽和曳引钢丝绳,应清洁、无严重油腻、张力均匀;11(4)电动机与减速机联轴器螺栓连接无松动,弹性元件外观良好、无老化现象;12(5)驱动轮和导向轮轴承部应无异常声响,无异常振动,润滑良好;13(6)减速机润滑油油量适宜,应按照制造单位要求适时更换,油质应符合要求。除蜗杆伸出端外其他部位应无渗漏现象。141.7制动装置(1)制动器应当动作灵活,制动时制动闸瓦(制动钳)紧密、均匀地贴合在制动轮(制动盘)上;电梯运行时制动闸瓦(制动钳)与制动轮(制动盘)不发生摩擦,间隙值符合制造单位要求;并且制动闸瓦(制动钳)以及制动轮(制动盘)工作面上没有油污;15(2)制动器各销轴部位应润滑,动作灵活;16(3)制动衬应清洁,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DB41/T1457—20179自行检查项目表(续表)序号自行检查项目、内容和要求自行检查结果171机房(机器设备间)及相关设备1.7制动装置(4)制动器动作状态监测装置应工作正常,制动器动作可靠;18(5)对制动器铁芯(柱塞)应进行清洁、润滑、检查,磨损量不应超过制造单位要求;19(6)制动器的制动能力应符合制造单位要求,在制动过程中保持有足够的制动力,必要时进行轿厢装载125%额定载重量的制动试验;对于乘客电梯每五年应进行一次轿厢装载125%额定载重量的制动试验;20(7)制动器作为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制停子系统时,制动力自监测系统应有记录,制动力人工方式检测应符合使用维护说明书要求。211.8紧急操作(1)手动紧急操作装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①手动紧急操作装置应齐全,并在指定位置;②对于可拆卸盘车手轮,应设有一个电气安全装置,最迟在盘车手轮装上电梯驱动主机时动作;③松闸扳手应涂成红色,盘车手轮应是无辐条的并且涂成黄色,可拆卸盘车手轮应放置在机房内容易接近的明显部位;④在电梯驱动主机上接近盘车手轮处,应明显标出轿厢运行方向,如果手轮是不能拆卸的可以在手轮上标出;⑤能够通过操纵手动松闸装置松开制动器,并且需要以一持续力保持其松开状态;⑥进行手动紧急操作时,应易于观察到轿厢是否在开锁区;22(2)紧急电动运行装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①应依靠持续揿压按钮来控制轿厢运行,此按钮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按钮上或其近旁应标出相应的运行方向;②一旦进入检修运行,紧急电动运行装置控制轿厢运行的功能应由检修控制装置所取代;③进行紧急电动运行操作时,应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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