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ICS13.320A91备案号:47700-2015DB32江苏省地方标准DB32/T1691.8-2015重点单位(部位)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规范第8部分:住宅小区Codeforkeyunitsofsecurity&technicalprotectionsystemconstructionPart8:residentialarea2015-10-20发布2015-12-20实施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32/T1691.8-2015I前言《重点单位(部位)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规范》计划发布以下部分:——第1部分:加油(气)站;——第2部分:停车场(库);——第3部分:学校、幼儿园;——第4部分:便利店;——第5部分:金银珠宝店;——第8部分:住宅小区;——第9部分:城市轨道交通;——第10部分:汽车客运站和客运码头;——第11部分:体育场馆;——第12部分:公园、公共广场。本部分为第8部分。本部分的第5章为强制性条文。本部分按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编制。本部分由江苏省公安厅提出并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江苏省公安厅技术防范办公室、南京市公安局、江苏省计算机系统工程测试中心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钱涌、刘萱、高峰、沈智勇、刘捷、汪兆斌、李长命、方杰侠、施唯、郑家鹏、叶习勤、张亚忠DB32/T1691.8-20151重点单位(部位)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规范第8部分:住宅小区1范围本规范规定了住宅小区(以下简称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的技术要求,是设计、施工、检验、验收及维护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基本依据。本规范适用于新建的小区、单幢(多幢)独立住宅楼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已建小区、住宅楼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改建、扩建应参照本规范执行。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规范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规范。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范。GB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198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303建设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43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8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94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5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6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20815视频安防监控数字录像设备ISO14443Contactlesscardstandards(非接触式IC卡标准)协议GB/T7946脉冲电子围栏及其安装和安全运行GB/T21741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通用技术要求GB/T28181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A/T75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T644电子巡查系统技术要求GA/T669.1城市监控报警系统技术标准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GA/T678联网型可视对讲系统技术要求GA308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3术语和定义GB50348、GB/T21741中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3.1住宅小区residentialareaDB32/T1691.8-20152被居住区级道路或自然分界线围合,并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配套有能满足该区居民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居民生活聚居地。3.2公共区域publicarea除私人住宅以外的小区周界包围内的空间区域。3.3康乐场所placeofcultureandentertainment设置在住宅小区内的锻炼身体、文化娱乐场所,一般包括各类游泳馆、球场、晨练区域、美容美发、图书馆、歌舞厅、网吧、茶室、棋牌房、餐饮等场所。4系统建设总则4.1系统的设计、施工程序应符合GB50348、GA/T75的相关要求。4.2系统建设应符合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原则。4.3系统建设应纳入住宅小区的总体规划,统一设计、同步施工、独立验收,使用的设备应符合国家法规和现行相关标准的要求,并经检验或认证合格。4.4系统建设应采用先进而成熟的技术、可靠而适用的设备。4.5系统的设计应同本地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的建设相协调、配套,作为社会监控报警接入资源时,其网络接口、性能要求应符合GA/T669.1、GB/T28181的相关要求。5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基本配置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基本配置表序号项目安装区域或防范区域配置要求1周界报警系统入侵探测器小区周界(包括围墙、栅栏、与外界相通的河道等)应设2不设门卫岗亭的出入口应设3与住宅相连,且高度在6m以下(含6m),用于商铺、会所等功能的建筑物(包括裙房)顶层平台应设4与外界相通用于商铺、会所等功能的建筑物(包括裙房),其与小区相通的窗户宜设5控制、显示与记录装置监控中心应设DB32/T1691.8-20153序号项目安装区域或防范区域配置要求6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彩色摄像机小区周界宜设7小区出入口[含与外界相通用于商铺、会所等功能的建筑物(包括裙房),其与小区相通的出入口应设8机动车停车场(库)出入口(含与小区地面、住宅楼相通的人行出入口)、机动车停车场(库)内主要通道应设9地面机动车泊位应设10非机动车停车库出入口应设11非机动车集中停放区宜设12小区的广场、公园、康乐场所、超市等人员活动场所应设13小区主要通道应设14小区商铺、会所与外界相通的出入口宜设15楼梯(单元)出入口、电梯轿厢(私家电梯除外)应设17公共租赁房各层楼梯出入口、电梯厅或公共楼道应设18设备房(机房、配电房、泵房)宜设19监控中心应设20顶层消防通道出入口应设21控制、显示与记录装置监控中心应设22出入口控制系统楼寓(可视)对讲系统管理副机小区出入口应设23对讲分机每户住宅应设24多层别墅、复合式住宅的每层楼面宜设25监控中心宜设26对讲主机住宅楼栋主出入口应设27地下停车库与住宅楼相通的出入口宜设28管理主机监控中心应设29识读式门禁控制系统出入口凭证、检验和控制装置小区出入口宜设30地下停车库与住宅楼相通的出入口应设31住宅楼栋出入口应设32监控中心应设33控制、记录装置监控中心应设34停车场(库)管理系统道闸小区出入口应设35地下机动车停车库出入口应设36控制、记录装置岗亭或监控中心应设DB32/T1691.8-20154序号项目安装区域或防范区域配置要求37室内报警系统入侵探测器一、二层住宅,顶层住宅(含复合式住宅每层楼面)应设38装修房的每户住宅(含复合式住宅的每层楼面)宜设39别墅住宅每层楼面(含与住宅相通的私家停车库)应设40与住宅相连,且高度在6m以下(含6m),用于商铺、会所等功能的建筑物(包括裙房)顶层平台上一、二层住宅应设41水泵房和房屋水箱部位出入口、配电间、电信机房、燃气设备房等应设42小区物业办公场所,小区会所、商铺宜设43紧急报警(求助)装置住户客厅、主卧室应设44卫生间及其他房间宜设45小区物业办公场所,小区会所、商铺宜设46监控中心宜设47控制、显示与记录装置安装入侵探测器的住宅应设48多层别墅、复合式住宅的每层楼面宜设49小区物业办公场所,小区会所、商铺宜设50监控中心应设51电子巡查系统电子巡查钮小区周界,住宅楼周围,地下停车库,地面机动车、非机动车集中停放区,水箱(池),水泵房、配电间等重要设备机房区域应设52控制、记录、显示装置监控中心应设53实体防护装置电控防盗门住宅楼栋出入口(别墅住宅除外)标准应设54内置式防护栅栏商铺、会所(包括裙房)等作为小区周界的建筑物与小区相通的一、二层窗户应设55住宅楼栋内一、二层公共区域与小区相通的窗户宜设56与小区相通的监控中心窗户宜设57与小区外界相通的监控中心窗户应设6系统的设计与施工要求6.1周界报警系统6.1.1系统前端应选用不易受气候、环境影响,具备防拆、防破坏报警功能,误报率较低的入侵探测装置。DB32/T1691.8-201556.1.2当系统的前端选用无物理阻挡作用的入侵探测装置时,应安装摄像机,通过视频监控与报警的联动,对入侵行为进行图像确认、复核。系统的联动、图像确认、复核、记录等应符合6.3的相关要求。6.1.3系统的防区应无盲区和死角,且应24h设防。6.1.4系统的防区划分,应有利于报警时准确定位。各防区的距离应按产品技术要求设置,且最大距离应≤70m。6.1.5与住宅相连的裙房顶层平台,宜在墙或裙房外沿顶端安装入侵探测装置。6.1.6一般入侵探测装置的系统报警响应时间应≤2s。张力式电子围栏入侵探测装置的系统报警响应时间应≤5s。6.1.7系统报警时,小区监控中心应有声光报警信号。周界报警系统报警主机应符合6.5.10的相关要求,并应在模拟显示屏或电子地图上准确标识报警的周界区域。6.1.8周界报警系统可与室内报警系统共用报警主机。6.1.9脉冲电击式围栏上应有明显的警告用安全标志,安全标志的设置应符合GB/T7946的相关要求。6.1.10系统的其他要求应符合GB50394的相关要求。6.2视频安防监控系统6.2.1摄像机安装基本要求:1)出入口、通道应安装固定焦距摄像机;2)监控区域应无盲区,并应避免或减少图像出现逆光现象;3)在满足监视目标现场范围的情况下,摄像机安装高度要求:室内离地不宜低于2.5m,室外离地不宜低于3.5m;摄像机安装角度宜减小监控图像俯视程度;室外摄像机如采用立杆安装,立杆的强度和稳定度应满足摄像机的使用及安装场所设备所需的防护等级的要求;4)摄像机工作时,监控范围内的平均照度应≥50lx,必要时应设置与摄像机指向一致的辅助照明光源;5)摄像机应采用稳定、牢固的安装支架,安装位置应不易受外界干扰、损伤,且应不影响现场设备运行和人员正常活动;6)带有云台、变焦镜头控制的摄像机,在停止云台、变焦操作2min±0.5min内,应自动恢复至预置设定状态;7)室外摄像机应采取有效防雷击保护措施。6.2.2小区出入口摄像机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要求:1)人行道、机动车行道应分别安装摄像机;2)人行道每个出入口安装两台摄像机,摄像机朝向相对,保证无盲区;3)每条机动车行道应至少安装一台摄像机,摄像机朝向应一致向外。6.2.3同一建筑物、建筑物内同一层面所有出入口(含楼梯出入口)、电梯厅内摄像机的安装朝向应一致。6.2.4设于小区内的地下停车库机动车辆出入口摄像机朝向应一致向内,地下停车库出入口直接通小区外的,应另行参照小区出入口标准,增加摄像机。DB32/T1691.8-201566.2.5电梯轿厢的摄像机应安装在电梯轿厢门上方一侧的顶角部或操作面板上方,能有效监视乘员的体貌特征、电梯轿厢内全景,且应配置楼层显示器。6.2.6视频安防监控图像应符合以下要求:1)小区周界的视频图像应清晰显示人员的行为特征;2)小区出入口的视频图像应清晰地显示进出人员面部特征和/或机动车牌号,且进出人员的面部有效画面宜≥显示画面的1/60;3)小区内的机动车停车场(库)出入口的视频图像应清晰地显示进出的机动车牌号和走进(出)人员的体貌特征;4)机动车停车场(库)与小区地面及住宅楼相通的人行出入口、地下非机动车停车库与地面相通的出入口、住宅楼出入口,以及小区商铺、会所与外界相通的出入口等处视频图像,应清晰地显示进出人员面部特征;5)地面机动车泊位、机动车停车场(库)主要通道、别墅区域机动车主要道路交叉路口、小区主要通道的视频图像,应清晰显示过往人员的行为特征和机动车的行驶情况;6)公共租赁房每层楼梯出入口、电梯厅或公共楼道的视频图像,应清晰地显示过往人员的体貌特征。7)顶层消防通道出入口处的视频图像,应清晰地显示进出人员面部特征。6.2.7在正常工作照明条件下,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图像质量主观评价应符合GB50198的4分要求。系统显示水平分辨力宜≥300TVL。6.2.8系统所有功能的控制响应时间、图像信号的传输时间不应有明显时延。6.2.9具备视频监控与报警联动的系统,当报警控制器发出报警信号时,监控中心的图像显示设备应能联动切换出与报警区域相关的视频图像,并全屏显示。其联动响应时间应≤2s。6.
本文标题:DB32∕T 1691.8-2015 重点单位(部位)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规范 第8部分住宅小区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8096886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