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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资源★★★[摘要]企业社会责任的理念已经开始为人们所了解。目前,主要依靠外部压力的“拉动式”企业社会责任活动,不仅增加了社会的负担,而且也妨碍了持续有效地进行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因此,建立良性的企业社会责任的自我推动机制极为关键。本文对如何建立企业社会责任的自我推动机制,促进企业社会责任运动持续运行进行了分析。[关键词]财富再生机制;企业社会责任;和谐社会企业社会责任(CSR)的概念已经被广泛接受,虽然国际社会对其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但对其内涵和外延的认识基本达成一致。其主体思想是指企业在创造利润和对股东利益负责的同时,还要承担对员工、消费者、社区和环境等利益相关者的社会责任,即遵守商业道德、生产安全、职业健康、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护环境、支持慈善事业、捐助社会公益、保护弱势群体等等。现阶段,企业社会责任运动主要是依靠外部压力。但如果一味依靠外界压力推动企业社会责任行动,不仅使其成为了社会的负担,而且也使得持续有效地进行企业社会责任运动成为泡影。一、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机制转变的必要性(一)压力式企业社会责任活动的困惑首先,依靠外界压力的推动式企业社会责任运动,会造成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处于被动地位,进展缓慢。因为只有在人们不断监督的情况下,企业社会责任才有所进展,而这种监督的成本是巨大的。由于企业与利益相关者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社会难以对企业行为进行全面监督,而只能从其是否实施了某些行为对企业进行判断。然而,这些判断指标往往过于简单,无法全面、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行为。其次,由于企业内外部信息并不对称,造成外界在推动CSR运动过程中缺乏必要信息,形成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禁区”,不能完全彻底地推进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即便对于企业所有者而言,所掌握的企业信息也不完全,而其他社会个体所掌握的企业真实信息就更少了。因此,希望借助压力,对企业进行全面监督来推动企业社会责任是不现实的。(二)推动式企业社会责任活动的优势如果是企业自发推动式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话,上述问题将迎刃而解。在企业社会责任活动的发展历程中,也反映了这一点。企业社会责任现在受到人们的重视,这一方面是因为外界的监督,另一方面是人们收入有了较大提升,对自身权益的认识有了极大改观。因为随着生产能力的提高,物质生产的日益丰富,解决了温饱问题的企业和人们开始思考社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可见,财富再生机制能有效推动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快速和健康发展。通过构建财富再生机制,不仅能提高人们的收入,使人们有能力与精力关注社会深层次问题,而且也将增加企业收入,使企业有能力实施企业社会责任行为。在正确处理了经济问题的基础上,企业社会责任的其他问题才能够获得解决的良好基础。只有这样,企业社会责任才步入了良性循环,企业才会有积极性、主动性来推动企业社会责任进程。二、财富再生机制的含义及其制度效应(一)财富再生机制的含义所谓财富再生机制,是指企业通过合理的收入分配,促进社会需求产生与增长的过程与机制。财富再生机制对于企业社会责任至关重要,但许多企业没有或不愿建立合理的财富再生机制。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简单而言,就是个体理性与集体理性之间的矛盾。虽然从整体利益出发,企业应当建立合理的财富再生机制,然而,出于企业单纯的自身利益的考虑,企业往往选择背弃合理的财富再生机制。(二)财富再生机制的制度效应近百年来,一些国家建立了有利于经济增长的经济制度,最终促使经济得以快速增长。即便在世界上最贫穷的国家,虽然现阶段的经济积累较弱,但仍然潜伏着巨大的经济增长潜力。只要有合适的制度安排,就能极大地激发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增长潜力。财富再生机制就是其中的一个典型。对于财富再生机制的原理,有许多专家学者都做过研究。例如,萨缪尔森认为,美国扩大潜在生产水平所依靠的四个车轮是:人力资源、自然资源、资本构成和技术。并且萨缪尔森指出,其他国家经济增长的源泉也不例外。无论是穷国还是富国,都必须凭借这四大因素来促进经济的增长。要促进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增长,就必须将这四大要素结合起来。对于不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历程,萨米尔森对其进行了抽象概括:从上图中,可以看到一个恶性经济循环的过程,其中的低收入因素导致整体经济陷入一个怪圈。这就是典型的恶性经济制度安排的结果。低收入导致了低储蓄与低投资,从而妨碍了资本积累。资本不足妨碍了在生产中使用机械,阻止了生产力的迅速发展。而生产力水平低下又造成收入水平低下,另外一些与贫穷有关的因素也在这个过程中得到自我加强。财富再生机制则是通过合理收入分配,提高真实的人均收入,促进经济的良性循环。三、财富再生机制原动力的缺失——一个体理性与集体理性的差异企业自身并没有积极性来实践财富再生机制,因为企业可以采取不断转换战场的方式来逃避在当地遇到的发展问题。相对于社会与政府等宏观主体区域选择的单一性而言,企业的地域选择是无限的。而且,由于企业治理结构等因素的影响,企业并没有动力来主动进行企业的社会责任活动。(一)股东的权重在所有的利益相关者中,对企业有着直接控制权的仍然是股东。虽然,在现代社会中,其他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的影响越来越显著,然而,这些利益相关者只能间接对企业产生影响,对企业并没有直接的控制权,企业仍然直接掌握在股东的手中。因此,股东的意愿与行为,直接反映在企业的行为上。股东作为资本的所有者,其本质就是追求利益最大化。著名学者哈耶克也认为,企业唯一追求的,是作为出资人的受托者达到长期最大利润目标。①正像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描述的:“如果有50%的利润,它就会铤而走险;有100%的利润,它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它就敢任意横行甚至无视绞首的危险。”因此,从其本质出发,股东必然无法抵御利润的****,这是股东的本能所决定的。(二)外部性的问题当某个(些)人的行为所引起的个人成本不等于社会成本时或个人收益不等于社会收益时,就存在外部性问题,亦即道格拉斯****思和罗伯特·托马斯所说的“个人收益成本与社会收益成本之间的差异,意味着第三方(或更多方)在没有他们许可情况下,获得或承受一个收益或成本。”②这个定义主要是从收益与成本的角度来推敲外部性问题。成本与收益是两个不同的经济学基础概念,但是碰到外部性问题,他们之间的界限就模糊了,正如科斯在其著名的论文《社会成本问题》中指出外部性问题具有相互性。③主体之间是相互影响的,且双方并非是完全的对立体。因而,以股东为主导的企业行为带给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往往是负的外部性。正如上文所述,在其他利益相关者缺乏有效监管、干预的情况下,股东的私欲得到了最大程度的膨胀,在获取正常利润之后,必然试图通过侵犯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而非整体的协调一致地获取自身利益最大化。因此,企业自主行为往往带给其他利益相关者负的外部性。股东的这些行为,正与囚徒困境博弈中的囚徒行为相似。股东采取的往往是“害人利己”的行为,而非双赢行为。这对企业个体来说都是最佳的,即最符合个体理性的选择。虽然这种个体的理性选择并不是集体最优的选择。但是,个体理性与集体理性的矛盾并非不能融合。在单次博弈过程中,个体往往倾向于选择个体理性的行为,但在重复博弈的过程中,个体则容易建立学习及信任机制,倾向于选择集体理性的行为,跨国公司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四、政府的力量——弥补市场缺陷正由于企业实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动力不足,在这种市场失灵的情况下,我们要弥补市场缺陷,就必须依靠政府的力量,建立财富再生机制,将被动式企业社会责任活动转变为自我推动式。通过消除财富差距,推动企业社会责任的长效机制。这才是政府应当发挥力量的地方。正如Schotter(1981)所说的“众所周知的事,著名的囚徒困境可以通过使用一个由外部权威强制实施的监督合同来解决”,而政府出台的政策与规制就是一个监督合同。因此,政府的力量将能有效地弥补市场失灵。(一)积极参与国际企业社会责任运动企业社会责任运动不仅考验着我国协调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的能力,也将考验我国在全球化条件下保护本国贸易利益、妥善处理国际事务的能力。既然企业社会责任运动是一个必然趋势,并且对我国的长远发展总体上是有利的,那么政府对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就应持欢迎和合作的态度,积极介入企业社会责任标准的制定、实施和监督。尤其在纠正市场失灵的方面,政府更应履行公共管理的职能。现阶段,需要磋商的问题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1.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实施的成本分担问题。目前实施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和接受监督方面的成本大多是由国内供货企业一方承担,这对于附加值较低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来说,是一笔不小的费用。在极端情况下,这部分成本有可能会转嫁到劳动者头上,从而违背企业社会责任的初衷。既然外国采购商声称推动企业社会责任运动是出于关心中国劳动者的权益,就理应敦促其承担相应成本,而不是进一步压低采购价格。因为对于采购商来说,企业社会责任标准的实施能够增加销售国’消费者对其产品的认同,有利于他们巩固和扩大市场,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更应要求他们主动承担相应成本。这个问题可以在政府指导下通过谈判加以解决。2.公平贸易问题。我国国际贸易额已在全世界居于前列。然而,我国国际贸易的质量偏低,一方面与我国产品附加值偏低、内部恶性竞争相关;另一方面与国际贸易的非公平性相关。大量贸易中,我国出口商并未获得足够对价,反而屡屡被国外同行冠以倾销的罪名。近年来,在西方国家开始发起“FairTrade”运动,力图支付相应的对价给发展中国家的厂商。这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不能不说是一种讽刺。这需要政府与国际合作,推进公平贸易活动进一步开展,促进行业协会等企业自律组织的形成和发展,使企业步入良性发展轨道。(二)引导产业的提升总体来看,我国产业利润率过低,有待提升。例如,中国是大众全球70%的利润来源,中国每生产一辆速腾,德国人就要收3万的专利费;同样的事情还发生在数字电视产业、DVD等行业上。制造企业如果一味沿着降低成本的路线一路退却下去,毛巾里还能挤出多少水呢?然而,中国企业发展道路并不只有低成本一条。与世界经济史上被称为“世界工厂”的英国、美国和日本相比,中国还有很大的差距。研究“世界工厂”们走过的路以及它们现在应对“中国制造”的对策,我们就能找到更为健康的低价之路。这些都证明了,没有自主创新,没有自主知识产权,中国企业将没有利润来源。在这方面,中国的吉利、飞跃集团做出了表率,通过科技创新,正在走出一条致富大道。对此,我国政府应当不断加以支持与鼓励。(三)构建和谐社会——增加人民收入前两个方面仅仅是实现财富再生机制的基础,要真正实现财富再生机制,就必须“藏富于民”,增加人民收入。只有这样,才能发挥财富再生机制的作用,推动社会经济进一步发展。统计数据显示,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基尼系数不断提高,2003年达到0.34,比2002年提高了0.018,“十五”末期有可能会超过0.35。“这意味着最富有的10%家庭与最贫穷的10%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将超过8倍,或者将有六成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达不到平均水平”。事实上,中国城乡统算的基尼系数早在2000年就超出了国际公认的警戒线0.40,目前则已经超过0.45。国家发改委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杨宜勇认为,“改革开放已经搞了26年,我们应该考虑让广大的老百姓更加普遍地享受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成果”,“十一五”期间也只有这样做,才能实现社会经济的全面协调发展。④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从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和奋斗目标,适应了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把握好和谐社会建设的着力点。中国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是扩大社会中间层,减少低收入和贫困群体,理顺收入分配秩序,严厉打击腐败和非法致富,加大政府转移支付力度,把扩大就业作为发展的重要目标,努力改善社会关系和劳动关系,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各种社会矛盾,建立一个更加幸福、公正、和谐、节约和充满活力的、全面的小康社会。可见,在构建和谐社会总目标中,增加人民收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占据了相当重要的地位。综上所述,建立财富再生机制,不仅将促进企业社会责
本文标题:企业战略-财富再生机制与企业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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