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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65.020.30B43备案号:35762-2013DB22吉林省地方标准DB22/T1016.2-2012代替DB22/T1016.2-2003出口猪肉技术规范第二部分:出口生猪屠宰技术规程Technicalspecificationsofexportpork——PartⅡ:Technicalregulationofexportporkslaughter2012-12-17发布2013-01-01实施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不得翻印DB22/T1016.2-2012I前言本标准按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DB22/T1016.2-2003《出口猪肉技术规范》,与DB22/T1016.2-2003相比,除做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修改了标题为《出口猪肉技术规范第二部分:出口生猪屠宰技术规程》;——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以及术语和定义的引导语(见2和3,2003年版的2和3);——修改了产地收购、运输和屠宰工序操作,内容引用了已有标准(见4和7,2003年版的4和7)。——删除了“待宰猪应来自非疫区”一项,内容合并到产地收购、运输中(见4.1,2003年版的5.1)。本标准由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吉林省农业科学院畜牧分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树敏、李娜、金鑫、李兆华、刘庆雨。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发布情况为:——DB22/T1016.2-2003。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不得翻印DB22/T1016.2-20121出口猪肉技术规范第二部分:出口生猪屠宰技术规程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出口生猪屠宰过程中的术语和定义、生猪产地收购、运输、待宰猪、待宰猪暂放及场地、屠宰工序操作的技术要求及规范。本标准适用于出口猪肉的屠宰加工厂。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16549畜禽产地检疫规范GB16567种畜禽调运检疫技术规范GB/T17236生猪屠宰操作规程GB/T20014.11良好农业规范第11部分:畜禽公路运输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背膘厚backfatthickness自第六、七肋骨中间平行至第六胸椎棘突前下方除皮后的脂肪厚度。4产地收购、运输4.1生猪应来自非疫区,并有产地检疫合格证,相关检疫工作按GB16549的规定执行。4.2生猪的运输按GB16567和GB/T20014.11的规定执行。5待宰猪5.1待宰猪体重应在90kg~110kg之间。5.2背膘厚<20mm。5.3公猪应在体重25kg前,经过阉割处理。5.4猪宰前应空腹24h,给予充分饮水,送宰前3h停止供水。5.5猪宰前应淋浴冲洗干净。6待宰猪暂放及场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不得翻印DB22/T1016.2-201226.1暂放场地应位于屠宰厂较安静位置,水源充足,交通方便,便于排放污水,地面易于清扫。6.2存放要求单体围栏,禁止群体。6.3待宰车间的容量一般为当日屠宰量的一倍,圈舍内应防寒、隔热、通风,并设有饲喂、宰前淋浴设施等。7屠宰工序屠宰工序应按GB/T17236的规定进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不得翻印
本文标题:DB22T 1016.2-2012 出口猪肉技术规范 第二部分出口生猪屠宰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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