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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03.080.01A10DB13河北省地方标准DB13/T1614—2012红色旅游景区(点)服务规范RevolutionaryTouristScenicArea(Spot)ServiceSpecification2012-09-11发布2012-09-30实施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13/T1614—2012I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河北省社会科学院、河北省旅游局提出。本标准由河北省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北省社会科学院、河北省旅游研究会、河北省标准化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海生、陈胜、张葳、路源、龚月芳、张欣、季娜娜、聂学东。DB13/T1614—20121红色旅游景区(点)服务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红色旅游景区(点)服务的术语和定义、总要求、游览服务、配套服务、游客投诉、服务管理的具体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红色旅游景区(点)的服务和管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9663-1996旅店业卫生标准GB16153-1996饭馆(餐厅)卫生标准GB/T18973-2003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8092-2008免水冲卫生厕所GB/T16868-2009商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B/T16767-2010游乐园(场)服务质量LB/T014-2011旅游景区讲解服务规范SB/T10421-2007农家乐经营服务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红色旅游revolutionarytour主要以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在革命、建设和改革时期建树丰功伟绩所形成的纪念地、标志物为载体,以其所承载的革命历史、革命事迹和革命精神为内涵,展现党在建设和改革时期的革命精神和优良作风,同时涵盖自1840年以来中华民族百折不挠抵御外族侵略的民族精神,组织接待旅游者开展缅怀学习、参观游览的主题性旅游活动。3.2红色旅游资源revolutionarytourismresources以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在革命、建设和改革时期所形成的纪念地、标志物,同时涵盖自1840年以来中华民族百折不挠抵御外族侵略的历史遗迹,及其所承载的革命文化、革命事迹和革命精神。3.3红色旅游景区(点)revolutionarytouristscenicarea(spot)以红色旅游资源为核心,具有参观、游览、教育等功能,在相关配套设施的基础上开展参观游览、瞻仰革命精神、缅怀革命先烈等旅游活动,同时达到修养身心、休闲度假等目的的管理区域。3.4DB13/T1614—20122红色文物本体revolutionaryculturalrelicsnoumena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在革命、建设和改革时期形成的纪念地、标志物,展现党在革命、建设和改革时期的革命精神和优良作风,同时涵盖自1840年以来中华民族抵御外族侵略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史料价值的物质载体。注:红色本体文物包括不可移动文物和馆藏文物。3.5展览与陈列游览displayandexhibitiontour以红色旅游景区(点)馆藏文物、复制品、仿制品的室内陈列展出为内容,供游客参观的游览活动。3.6景观游览landscapetour以红色旅游景区(点)内不可移动文物及周边自然、人文景观为内容,供游客参观的游览活动。3.7红色旅游景区(点)服务serviceofrevolutionarytouristscenicarea(Spot)利用红色旅游资源,依托旅游服务设施,通过一定的服务手段和服务形式,向游客提供直接和间接的旅游产品服务,满足游客的旅游需求。4总要求4.1围绕思想政治教育、文化建设、富民工程和民生工程,为游客提供服务。4.2围绕景区(点)所反映的历史事件、革命事迹和革命精神进行服务项目的策划和组织。4.3宜围绕红色主题,为游客提供展陈游览、景观游览、体验游览、游览解说和创意服务,并完善服务功能,加强配套服务,提高服务水平。4.4借助文化艺术和现代科技的多种手段和表现形式,将教育功能与旅游相结合,寓教于乐,让游客在游览过程中受到教育。4.5坚持对红色旅游资源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加强管理。4.6有完善的服务程序、服务规范、服务监督、员工手册等规章制度及奖惩措施;并根据岗位要求对员工定期培训,塑造良好、文明的旅游服务形象。5游览服务5.1展览与陈列游览5.1.1围绕景区(点)历史事件、革命事迹和革命精神,充分整合红色旅游资源,突出文化主题,利用灵活多样的展陈方式,开展内容丰富、教育性强的展陈服务。5.1.2按照时间、地点、人物、过程、影响等逻辑关系,深入挖掘红色文化内涵,编制展览陈列大纲。5.1.3围绕景区(点)反映的历史事件和展陈主题,以文物藏品和文史资料为主选择展品,配以辅助展品;不断丰富展品内容,并定期对其进行调整、补充。5.1.4利用馆藏文物、复制品、照片、模型、多媒体等方式,通过传统手段和现代技术相结合、动态与静态相结合,多元化、全方位表现展品。5.1.5宜采用声、光、电等科技手段重现历史画面,达到生动、逼真的动态表现效果。5.1.6应配合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围绕重大纪念活动和社会需求,精心选择主题,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专题展览。5.1.7宜与其他单位联合办展,深化主题,扩大宣传,加强交流与合作。DB13/T1614—201235.2景观游览5.2.1利用不可移动文物,设计景观游览项目,为游客提供景观游览服务。5.2.2景区(点)线路规划应以客服中心为起点,将景点串联起来,其间有鲜明的阶段性和空间序列变化的节奏感,为游客提供具有较强的文化性、知识性和趣味性的游览项目。5.2.3为游客提供丰富、便捷、安全的游览线路,使游客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观赏景区精华。5.2.4沿途应合理安排休息、卫生、安全等配套设施,并可结合景区自然环境设计康体、休闲、娱乐等游览服务内容。5.2.5不可移动文物本体周边景观的设计和艺术加工应烘托主题,文化内涵与表现形式相协调。5.2.6在景观游览服务中应对文物本体进行妥善保护和管理,对周边环境合理规划、适度开发,保证景观环境的原生性,完整性、协调性。5.3体验游览5.3.1根据景区(点)红色旅游资源,结合历史、地理、人文条件,进行体验游览项目设计。5.3.2体验游览项目应主题统一、明确,情节、场景、角色和表演安排有序,以满足游客情感需求为核心,以爱国主义教育为主要方向,注重空间、时间和事物的协调统一。5.3.3宜开展会议学术体验、生活体验、模拟体验、拓展体验等多种形式的主题体验。5.3.4会议学术体验,应做好与游客互动程序的开发与场景的优化,让游客参与红色主题文化讨论、红色纪念品制作,利用研讨会、演讲会等会议形式,达到游客缅怀革命先辈、拜谒历史人物、激发爱国热情的效果。5.3.5生活体验,可还原历史场景,形象生动地在思想、意识、情感、价值观上达到体验升华,让游客从历史中产生思想共鸣。5.3.6模拟体验,可在景区(点)宜建区复原、展示革命时期的战斗、生产场面,增强体验效果,让游客参与到模拟战争和生产中去,体验革命生活。5.3.7拓展体验,可利用革命战争年代战斗、生产、生活场景,提供社会需求的拓展训练项目,激发团队意识,弘扬民族精神。5.3.8服务人员应在体验项目互动、进程控制、角色扮演、安全措施等方面,处理好主体和客体之间的互动,协调好与当地居民的关系,提升体验服务质量。5.3.9建立完善的体验监控系统对体验项目进行实时监控,保证游客的人身安全,及时处置突发事件。5.4游览解说5.4.1解说词5.4.1.1应以陈展主题为内容,真实反映革命历史、革命事迹和革命精神,反映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进行革命斗争、革命实践的创业史、奋斗史、英雄史。5.4.1.2内容真实,语言准确,观点鲜明,结构完整,情感生动,灵活表达对展陈内容的理解和认识。5.4.1.3内容不得虚构,不得涉及绯闻、谣传等不良信息。5.4.1.4提供适合不同民族、年龄、职业、性别、文化水平等观众需求的解说词。5.4.2讲解形式5.4.2.1讲解形式主要包括讲解员讲解、电子解说和专题解说等形式。5.4.2.2宜采用情景剧、舞蹈、歌咏、快板、演讲、会议等方式增强讲解效果。5.4.2.3宜史物结合,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可借助幻灯、投影、等教具,采用半景画、影像等展示手段充实讲解内容。DB13/T1614—201245.4.2.4针对特殊群体宜提供外语、少数民族语言、方言或哑语讲解。5.4.2.5宜提供、租赁操作方便的电子解说设备,电子解说词应语种全面、规范,便于不同层次的游客浏览、查询。5.4.2.6宜邀请专家学者、先进人物、老党员开展专题解说,扩大专题解说的感染力、影响力。5.4.3讲解要求5.4.3.1讲解前,讲解人员应做好讲解准备,了解游客情况,整理服装、调整心情、整饰妆容、检查讲解设备。5.4.3.2整体掌握讲解内容、深刻领会讲解词的精神内涵。5.4.3.3发音标准,口齿清楚,语速适中,语句连贯流畅。5.4.3.4做到声情并茂,情真意切,感染游客。5.4.3.5控制讲解进程,避免因讲解员相互干扰而影响参观环境。5.4.3.6举止大方、端庄、稳重,手势运用和讲解棒的运用规范、适时、准确。5.4.3.7服务态度端正,关心老幼病残,做到主动、耐心、周到、热情。5.4.3.8随时维护参观秩序,避免游客拥挤、碰撞,防止人员伤害和文物损坏。5.4.3.9讲解员应根据参观对象做好讲解小结,包括致谢礼仪、解说反馈、后续服务导引等。5.4.4讲解人员5.4.4.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爱岗敬业,热心公益服务。5.4.4.2讲解员素质应符合LB/T014—2011中4.1条款要求。5.4.4.3具有良好的嗓音条件和语言表达能力,普通话水平达二级甲等以上,并取得讲解员资质。5.4.4.4不断更新知识、钻研业务,提高学习能力,定期参加社会和单位组织的继续教育。实时充实相关的文博、历史、地理、考古、中文、播音、旅游等专业知识。5.4.4.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反应能力,能有效地组织观众参观。5.4.5队伍建设5.4.5.1建立稳定的专职讲解员队伍,根据景区(点)接待任务确定讲解员队伍规模,注重年龄结构、知识结构、性别结构的合理配备。5.4.5.2建立兼职和社会志愿者讲解队伍,宜聘请参加过革命战争的老同志,在职或离退休的干部、教师、专家学者等承担兼职讲解工作;广泛吸收大中专在校学生和热心群众,经过短期培训,作为社会志愿者参与组织观众和讲解服务。5.4.5.3建立专兼职讲解人员的岗前培训、专业培训制度,培训内容包括职业素养、专业知识、讲解内容和讲解技巧等。5.4.5.4宜邀请专家对专兼职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定期开展文物藏品保护、文史知识的培训和考核。5.4.5.5建立专门的讲解员管理档案,对讲解员的思想品德、工作作风、业务能力、服务水平、业绩考核进行有效管理。5.5创意服务5.5.1可利用专家学者加强对红色旅游资源的研究和开发,使红色旅游产品不断创新,满足游客需求。5.5.2应与观光旅游、文化旅游、乡村旅游、休闲旅游等其他旅游产品相结合,形成以红色文化为主题、形式多样的复合型、叠加型旅游产品和线路。5.5.3宜与艺术表演院团合作,利用歌舞节目、实景演出等艺术手段,打造反映景区(点)红色文化的实景剧、舞台剧等艺术精品,达到情景再现效果。DB13/T1614—201256配套服务6.1交通服务6.1.1有景区(点)内游客步道和残障人员特殊通道。道路环境良好、设施齐备。6.1.2设景区交通服务部门,为游客提供周到细微的服务。6.1.3根据景区规模可提供观光电瓶车,运行线路设计合理,与环境相协调,并保证交通安全。6.1.4在景区(点)入口应设置相关提示标语牌,提醒游客即将进入革命遗址遗迹区,保持肃穆。6.1.5交通工具宜使用清洁能源,并保持整洁、卫生。6.2住宿服务6.2.1景区(点)住宿服务设施布局合理,建筑外观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