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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政府(分散)采购招标文件项目编号:F-GB201011050026招标项目:瓯江温州段河道划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招标人:温州市堤塘河道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兴城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零一零年十一月温州市政府采购文件1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1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2(一)总则3(二)招标文件说明4(三)投标文件的编制5(四)投标文件的递交8(五)开标与评标9(六)授予合同11第三部分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14第四部分合同主要条款19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25授权委托书26附件一开标一览表27附件二投标报价明细表28附件三投标函29附件四勘测设计(咨询)单位基本概括30附件五近五年类似业绩一览表31附件六项目负责人业绩一览表…..32附件七本项目主要勘测设计人员一览表.33附件八项目实施组织管理机构图表34附件九履约担保…………………………………………………………………………………..35附件十预付款担保………………………………………………………………………………..36第六部分评标原则及方法…37温州市政府采购文件1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湖北兴城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堤塘河道管理处委托就瓯江温州段河道划界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我们诚恳地邀请贵单位参加投标,并请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认真准备好投标文件,按时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项目编号:F-GB2010110500262.招标内容:瓯江温州段河道划界(在河道1:2000带状地形测量图上标出“五线”,即河道中心线、河道岸线、堤线、管理线和保护线,现场放样并埋设公里桩、界桩和告示牌,将数字地形图和公里桩、界桩、告示牌及其他信息建立数据库,验收及资料整理归档。)(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3.招标文件发售日期:2010年11月16日9:30分起(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均有效,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拒绝参加投标。);4.招标文件发售价格:每份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5.招标文件发售地址: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6.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区结算窗口确认到帐,并换取收据。户名: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马鞍池支行银行账号:12032060092010525387.招标文件答疑:各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将书面材料于2010年11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递交到代理招标人。代理机构仅对投标人提出的合理疑问进行答复,招标代理机构将于2010年11月23日16:00前给予书面答复;8.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0年12月7日9:30时前;9.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标区(一楼)(温州市民航路128号)。10.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12月7日上午9:30止(北京时间);11.开标时间:2010年12月7日上午9:30正(北京时间);12.开标地点: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3.联系方法:招标人:温州市堤塘河道管理处联系人:单工电话:0577-8827091113968851690招标代理:湖北兴城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陈女士电话:13867722077温州市堤塘河道管理处湖北兴城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10年11月温州市政府采购文件2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项目内容1项目名称瓯江温州段河道划界2项目编号F-GB2010110500263招标内容瓯江温州段河道划界设计及界桩、公里桩、告示牌设置项目(在河道1:2000带状地形测量图上标出“五线”,即河道中心线、河道岸线、堤线、管理线和保护线,现场放样并埋设公里桩、界桩和告示牌,将数字地形图和公里桩、界桩、告示牌及其他信息建立数据库,验收及资料整理归档。)(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4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水利行业设计勘测乙级及以上资质;3、项目负责人:高级工程师,并具有3年及以上水利水电勘察、测量工作经验。5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六份6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一万四千元整。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有效凭据,到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算窗口换取收款收据。收款收据原件需在开标前校验。形式:以转帐支票(进帐单)、电子汇款(回单)、银行汇票、本票等转帐方式提交;或以现金交款单方式(若以现金缴款单方式的,现金需交入银行,现金缴款单存款人栏内须注明单位名称,不得以个人名义存入)提交。收款单位名称: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马鞍池支行银行账号:12032060092010525387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总额的10%形式:银行保函有效期:至工程最终验收后8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90天内9完成工期合同签订后120天内。10答疑截止时间2010年11月20日16:00止(北京时间)11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12月7日9:30止(北京时间)12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开标时间:2010年12月7日9:30正(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携带“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无效)出席开标仪式13招标采购单位采购人:温州市堤塘河道管理处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兴城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14如发现招标文件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在答疑截止时间前同时向招标采购单位反映,逾期不得再对招标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温州市政府采购文件3(一)总则1.说明1.1本次招标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及项目所在地的有关政府采购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组织和实施。2.定义及解释2.1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兴城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2招标人:温州市堤塘河道管理处;2.3投标人: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依法成立的供应商;2.4中标人:系指在本次招标中中标的投标人;2.5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及项目所在地的有关政府采购招投标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组建的专门负责采购评审工作的临时性机构2.6日期:指公历日。2.7合同:指由采购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2.8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视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2.9“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的、打印的或印刷的文件,包括电报和传真发送。3.合格的投标人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水利行业设计勘测乙级及以上资质;3.3项目负责人:高级工程师,并具有3年及以上水利水电勘察、测量工作经验。4保密与披露事项4.1投标人不得串通,以不正当的手段妨碍排挤其他投标人,扰乱市场,破坏公平竞争原则。4.2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方外传。4.3招标人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其他政府部门或有关的非政府机构负责评审标书的人员或与评标有关的人员披露。4.4招标人有权在认为适当时,或在任何第三者提出要求(书面或其他方式)时,无须事先征求中标人同意而披露关于已订立合约的资料、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中标服务的有关信息以及合约条款等。5投标费用5.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现场查勘温州市政府采购文件46.1投标人须在谈判前自行前往工地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勘查,以便获取由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谈判响应文件和签订合同所需的资料,查勘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2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的资料,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6.3投标人由于对现场条件不了解而造成成交后发生一切不良后果和风险,均由投标人自负。7投标委托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必须是投标人在职职工,授权委托书需具备以下几项条件,否则取消投标资格:a.加盖单位公章b.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c.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供校对),其它证件无效。(二)招标文件说明8.招标文件构成8.1招标文件是用以阐明所需货物、服务,以及招标、投标程序和相应的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第四部分合同条款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第六部分评标办法第七部分补充通知及答疑(若有)8.2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书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8.3本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有关技术和商务条款,将在该条款前以“▲”醒目标识。9招标文件的澄清9.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答疑截止期规定时间以前按招标公告书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传真或寄送给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对答疑截止期规定时间以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以邮寄、传真或类似的方式送达所有投标人,答复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9.2招标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时会将标前会的通知(包括时间和地点)发给所有投标人。温州市政府采购文件510招标文件的修改10.1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招标采购单位无论是出于何种原因,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10.2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电子邮件或传真的形式通知已领取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投标人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回复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10.3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修正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投标的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具体变更情况通知上述每一投标人。10.4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1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11.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书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11.2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同一授权代理人签章。11.3投标人所提供的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应使用中文简化字。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1.4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技术参数、资料,包括采用的计量单位,并保证投标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否则评标委员会将作出不利于其投标的评定。技术标和商务标不允许偏离。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可能导致被拒绝。12投标文件的组成12.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商务标,资信、技术标两个部分。12.2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一、商务标部分包括:(▲必须与资信、技术标部分分开装订、包装、密封)(1)开标一览表(统一格式,用于唱标)(见第五部分附件一);(2)投标报价明细表(请按规定填写)(见第五部分附件二);二、资信、技术标部分包括:(建议按以下顺序编排、装订)(1)投标函;(见第五部分附件三)(2)勘测设计(咨询)单位基本概括:(见第五部分附件四)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企业法人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经年检合格的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年检章要清楚)3)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温州市政府采购文件6(3)公司简介;(4)技术建议书:1)对招标项目的理解;2)对瓯江温州段河道划界项目总体思路;3)对本项目的特点、关键性技术问题或可能出现的质量通病的分析及防治措施;4)对本项目勘测设计拟采用的新工艺、新技术(如有)。(5)河道划界勘测工作大纲(6)河道划界勘测施工计划和勘测施工质量保证措施(7)投标单位近5年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见第五部分附件五);(8
本文标题:瓯江河道划界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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