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1/2烘箱使用操作说明使用操作说明1.将在侧电气箱内的金属调节器右旋至阻止位使接点闭和,鼓风机(超温警xx)开关置于“断”。2.接通电源,超温报警灯亮,电源供电正常。3.按下绿按钮,温度显示屏上有正常温度显示(当显示为负数或大于温控仪额定值很多时应先检查温控仪及其传感器是否良好),同时报警灯灭;将鼓风电机(超温警铃)开关置于“开”电动机应正常运转。4.超温报警设定:将温控仪状态开关置于“预置”位,旋转设定旋钮至显示屏所显示的温度为报警温度止(用户可根据试品的许可温度确定高于工作温度的报警温度),然后参照“加热功率与开关档位对照表”将功率开关转换到对应的档位上,使工作室加热升温,同时把温控仪状态开关置于“测温”位,此时显示屏显示的是工作室内的温度,当工作室内温度到达设定的超温报警温度时调整金属调节器使之报警(调节器顺时针旋转为提高控温点,逆时针旋转为降低控温点)如此将调节器反复调整几次,可提高报警正确度,报警调整完毕。5.将控温仪状态开关置于“预置”位,旋转设定钮至显示出所需要的工作温度,再将状态开关置于“测温”位。6.使用完毕后,按下红按钮并断开电源开关。(在按红按钮后,由于报警电路启动,会出现报警灯亮,报警铃响的现象,断开电源开关后消失)使用注意事项:2/21.本设备为非防暴型干燥箱,故切勿将易燃,易挥发,易爆炸的物品放入箱内干燥处理,也勿将本设备放在易燃,易爆的环境里工作,以防造成意外事故。2.试品搁板的平均负荷为45千克/平方米,放置物品切勿过密与超载,试品之间必须留有一定空隙(即风道),散热板上不能放置试品及其他东西,以免影响空气对流。3.该设备应安放在室内干燥水平处,周围应留有1米以上空间,便于设备散热及操作和维护。4.使用设备需有专人负责,每次使用完毕应切断电源。5.由于长期使用后,门封石棉条被碰撞压缩,易造成热量外泄,造成温控仪或其他电气原件的损坏,应注意经常的维护处理甚至更换石棉条。6.用户在使用中应经常清扫电加热器上的积污或金属类的垃圾,以防电气短路或延长加热器使用寿命。7.首次或长期搁置恢复使用本设备时,应经空载开机一段时间(最好8小时以上,期间开停机2~~~3次)后再放置试品进行干燥处理,以消除运输,装卸,贮存中可能产生的故障,免除无谓损失。
本文标题:烘箱使用操作说明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8294437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