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总结/报告 >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及下半年工作计划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公积金监督厅和市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决策监督下,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为指导,以中心为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积财为民,造福人民”的理念,规范业务管理,提高运行效率,确保资金安全。住房公积金业务发展良好。202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一、业务工作抓实效,实现时间任务双过半2021年上半年,全市新增缴存单位6211个,新增缴存职工13.1万人,完成年度考核指标的69.68%;归集住房公积金97.61亿元,同比增长19.3%;提取住房公积金63.53亿元,同比增长27.14%;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74万户、66.13亿元,同比增长35.75%、48.44%,完成年度考核指标的94.48%;实现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7.99亿元,业务支出4.28亿元,实现增值收益3.71亿元。截至2021年6月底,住房公积金已开户单位6.41万家,已开户职工220.23万人,归集余额达511.58亿元,贷款余额达472.22亿元。(一)夯实工作基础,制度覆盖面不断扩大。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构建多元化的宣传体系,通过全市网络媒体、广播电台、电视新闻、各大报刊持续宣传公积金惠民政策;深入广场、企业现场宣传、解读政策,广泛普及公积金法规制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扩大社会影响力。二是增强扩面精度。市政府连续第八年以发文形式下达制度扩面任务,层层分解,层层落实,形成稳固有效的扩面网络;充分利用社保、工商等多部门信息数据,加大对全市应建未建公积金制度、停缴欠缴公积金的单位核查催缴力度,努力实现尽建尽缴,提高扩面执行力;强化对受托银行的归集业务指标考核,完善银行扩面考核存款奖励办法,定期通报银行公积金业务开展情况,调动银行征缴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保证扩面效果。三是提高执法强度。中心将行政执法与扩面工作有机结合,继续坚持执法约谈与《律师函》制度,促进中心执法扩面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今年上半年,发送1150份设立账户通知书,寄送198份律师函,促建促缴479家单位,约为16137名职工办理缴存登记或正常缴存;共发送催缴通知书1254份,督促近504家单位为1751名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约401万元;共计受理职工投诉353起,责令单位限期缴存414起,为职工成功追缴599多万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76起,是2021年同期的两倍;被行政复议59起,被提起行政诉讼2起。(二)立足“房住不炒”,保障功能愈加凸显。中心紧扣“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全力配合市政府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全面梳理公积金使用政策,重点支持职工合理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一是维护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2021年1月,根据苏建金管〔2021〕2号文件精神,中心与住建局等4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支持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压缩贷款审批时限,提高抵押登记效率,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切实维护了缴存职工合法权益,有效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二是优化住房消费保障政策支持体系。经市公积金管委会审批同意,中心及时调整了我市公积金有关使用政策,加大对职工租房和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支持力度:自7月1日起,租房提取额度由每人每年9000元提高至12000元;职工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本人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由30万调整为50万,借款人及配偶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调整为80万,第二次公积金贷款仍按原规定执行;职工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及低收入家庭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贷款额度可不与缴存余额关联计算,符合贷款条件的,按最高贷款额度计算。(三)优化制度设计,公积金政策进一步完善。一是保障港澳台同胞公积金权益。根据苏建金管〔2021〕3号文件精神,中心于1月15日予以转发,确保在锡工作的港澳台同胞享有公积金待遇,支持港澳台同胞通过缴存使用公积金实现安居。二是减轻职工还贷压力。中心在开通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委托还贷业务的基础上,于今年4月新增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转账偿还组合贷款业务,以满足组合贷款职工的还款需求,有效缓解职工还款压力,截至6月底,已有5795人签订组合贷款委托还贷业务。三是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严格执行公积金缴存控高保低政策,自7月起我市公积金缴存比例浮动区间由8%-12%调整为5%-12%,允许亏损企业申请暂缓缴纳,执行至2021年4月30日止,为企业降低了运营成本。四是调整若干提取政策。根据苏建金管〔2021〕281号中有关“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并封存满6个月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规定,中心对现行提取政策进行梳理,新增“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取消“离开本市提取”、“男职工年满45周岁,女职工年满40周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未再就业提取”、“职工连续失业满三年且未再就业提取”及“职工办理个体工商登记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四)科学规范运作,资金收益稳步提高。一是提升资金预测水平。跟踪分析每月住房公积金收支数据,科学预测资金形势和业务发展,合理制定资金调配使用计划,及时优化定期存款结构,实现资金流动性与收益性的有机统一。二是提升资金结算效率。加强托收管理,大力推进小额托收业务,大幅减少结算时间,确保缴存资金及时入账,上半年新增托收单位6201个,截至6月末,全市签订小额托收协议的单位有40459个,托收单位签约率95.93%。三是提升资金管控水平。落实资金存储和调配集体决策制度,全市资金集中调度管理,统一调剂余缺,平衡内部资金供求,不断提高资金管理水平,上半年共调剂资金1亿元。二、服务工作抓突破,打造特色服务金字招牌(一)完善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根据住建部建设综合服务平台的要求,中心多形式、全方位开通服务渠道,目前已形成集“12329”客服热线、免费短信、门户网站、网上营业厅、微信公众号于一体的服务体系。2021年上半年,“12329”客服热线提供人工及自助语音服务29.56万个,满意率99.96%;免费短信服务覆盖率达到90.57%,全市共有116.69万人开通;中心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211条,受理网上在线咨询1268件,答复及时率100%;网上营业厅签约单位达3.27万家,占应缴单位数的67.87%,覆盖缴存职工113.96万人,占应缴职工数的87.55%;“xx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已突破82万,目前已发送推文52次89篇,平均每月3次。1月23日,中心微信端个人网上业务新增租房提取业务,截至6月末,已成功办理租房提取4.1万笔,提取公积金2.66亿元,是2021年全年租房提取业务量的3.01倍。目前,中心微信端可全程在线办理退休提取、离开本市提取、委托还贷签、解约、租房提取等业务,今年上半年,共办理微信端提取业务13.06万笔,占同类业务量的89.27%,极大节约了职工的时间成本和精力损耗,提升了广大职工的服务体验,进一步深化了“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二)全面增强服务效能。一是推行“文明服务六步法”。为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规范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标准,中心于今年3月起推行“站相迎、礼貌问、双手接、快准办、交接清、微笑别”服务六步法,规范了员工服务礼仪、站姿坐姿、手势表情、文明用语及服务忌语等,中心柜面服务质量显著提升。二是优化银行网点布局。今年上半年,中心综合考虑群众需求、各网点业务量等情况,撤销2个银行网点,进一步合理配置了银行网点资源,优化了网点布局,现共有银行网点62个,较好地满足了缴存职工就近办理公积金业务的需求。三是开展新市民住房调研。为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深入了解新市民住房需求,加快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中心按照省住建厅要求,对我市新吴区和江阴市开展实地调查,多渠道收集本市新市民阶层状况、住房使用情况、住房需求状况等,形成调研报告上报省住建厅,为解决新市民住房问题,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提供了真实、可靠的基础性依据。三、监管工作抓统筹,保障安全运行服务环境中心以“零风险”运作为目标,探索建立全方位、多层次、内外结合、相互制衡的公积金监管体系,形成资金安全防火墙,保障服务环境的安全顺畅。(一)接受外部监督,阳光透明运行。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纪委等多部门的监督检查;主动公布住房公积金财务收支情况报告、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及2021年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规划等,积极落实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公积金管理透明度;组织第三方人员对5个营业大厅和19个银行网点进行暗访,进一步规范了一线服务人员的服务标准。(二)落实内审监管,消除潜在风险。严格落实内部审计制度,结合公积金业务拓展不断扩充审计覆盖范畴,以内审促规范、防风险。今年上半年开展6次月度审计,共查出40个问题,提出建议6条;组织开展8次专项审计,包括2021年度财务收支及效益情况审计、江阴分中心傅洪文主任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惠山分中心冯建新主任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微信端离退休提取、非本市户籍人员离开本市提取、委托还贷签约、解约业务检查、微信端租住商品房、公租房提取业务检查、微信端组合贷款签约、解约业务检查、政策落实执行合规性检查、担保业务流程检查,充分发挥了审计的监督作用。(三)突出业务重点,保障资金安全。中心进一步规范改进了公积金提取业务,与市住建局等4部门联合发文层转《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严审提取证明材料真实性,对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实施失信联合惩戒,严厉打击遏制骗提套取公积金的行为。健全贷款风险全程监控机制,加强公积金贷款贷前贷中贷后全过程管理,严格落实担保考核细则,按月对担保公司暂存款的存入和使用状况进行检查,跟踪其资金和回收情况,督促受托银行、担保公司加强对到逾期贷款的跟踪和催收工作。截至2021年6月末,全市个贷逾期率为0.01‰,未出现任何坏账损失。四、管理工作抓规范,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一)重巡察,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四巡察组于2021年3月22日至6月21日对中心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巡察,其中包括选人用人和意识形态工作两项专项巡察。中心党总支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按照巡察组要求,认真准备相关文字汇报材料,及时提供相关工作台账和资料。全体干部职工坚决服从巡察工作安排,自觉诚恳接受检查,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向巡察组反映问题,做到不隐瞒、不拒绝、不设阻,确保巡察组全面掌握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开展的真实情况。同时,按照“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原则,及时做好各项整改工作。通过本次巡察,中心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为高质量推进我市公积金事业提供坚强保障。(二)强廉政,落实两个责任。中心坚持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和加强勤政廉政各项规定,坚持不懈纠正“四风”,持续加大惩治和预防腐败力度,保证反腐倡廉建设落到实处。一是以学习贯彻《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重点,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组织观看廉政警示片《巡查利剑》,“清廉中国•微视频”展播微电影《骄傲》等。二是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规范,中心于2021年3月开展了本单位2021年内部控制工作情况自评工作,全面梳理了业务流程,找出关键节点,厘清责任边界,识别和分析存在的业务风险和廉政风险,综合运用有效的防控方法,建立完善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中心内控机制基本覆盖中心经济和业务活动的全范围,贯穿内部权力运行的决策、执行和监督的全过程。三是印发《2021年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结》,明确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分工,逐级压实主体和监督责任,做到业务工作与反腐倡廉“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四是在OA系统开展廉文教育活动,建立微信群转发推送廉政警示博文,定期向党员领导干部推送市纪委廉政短信,做到警钟长鸣,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防腐拒变能力。今年上半年,中心撰写的《
本文标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8379377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