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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局202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2021年上半年,物价局根据区政府和柳州市物价局的工作安排,及时分析当前价格形势,积极把握节假日市场价格监管,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依法依规处理各类价格投诉和举报,努力营造重点节日良好的价格氛围。主要完成以下关键任务:一、加强重点节日市场价格的监管。元旦、春节、清明和劳动节是我国人民群众最为重视的传统节日,也是价格问题敏感期、价格矛盾多发期,人民群众对市场和价格平稳运行高度期待,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尤其重要。我局从以下方面加强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监管:一是加强生活必需品价格监管。“菜篮子”“米袋子”始终是人民群众节日期间最关注的问题,我们加大市场巡查的力度和检查的频次,重点检查辖区东环农贸市场、前进农贸市场、驾鹤农贸市场、大润发超市、南城百货、联华超市等18个农贸市场或零售点,严肃查处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通过定期检查和日巡查的价格监管方式,节日期间辖区各农贸市场和商品零售超市价格稳定,没有因价格问题被群众投诉或举报的案件发生。二是加强餐饮、旅游等重点服务业价格监管。针对节日期间群众餐饮、旅游等服务消费集中,价格违法行为多发,特别是近年来出现的“天价鱼”、“天价虾”、旅游购物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引发社会热议造成一定的影响。我们重点抽查了都乐公园、大龙潭公园、XX山公园和箭盘山公园等旅游区域检查景区门票价格公示、旅游商品和餐饮服务行业明码标价情况。4月开展清明节前检查,重点检查月山公墓收费情况,检查其是否落实政府定价和是否进行价格公示。同时,加强乐群路祭扫用品零售点检查,明确要求各销售点负责人对销售的商品进行明码标价,让群众明白消费。三是加强商品零售价格监管。现在商品零售模式出现了新变化,价格违法行为也日益多样化。我们除了加强对辖区实体购物商场的监管外,同时还加强了对线上线下商业零售价格行为的监管。3月上旬,我局还对辖区内零售药店进行价格监管,共检查辖区内连锁品牌药品零售店13家,向各药品经营者发放《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规范药品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要求药品经营者严格遵照执行,并将告诫函传达给各品牌旗下连锁店。二、充分发挥12358价格监管平台作用。12358价格监管平台是全国四级联网的价格监管系统,是国家发展改革委深化“放管服”改革而开发的一个重要平台。我们严格落实重点节日值班制度,举报电话24小时保持畅通,随时受理网上举报投诉,按照举报投诉相关程序及时处理。截止6月6日,共接到各类投诉举报70件,其中停车服务收费41件;物业服务收费12件;其它收费17件,与去年同期相比投诉量增长了100%。三、加快推进落实我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自治区桂政发〔2021〕58号文件和《柳州市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经向分管领导汇报同意后,我局拟制了《XX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并广泛征求成员单位意见,送区法制办审议,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同意后印发各成员单位。现已按柳州市物价局要求,拟订《2021年XX区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的工作方案》,重点明确对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6项内容进行清理。截止5月底,XX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18个成员单位已完成对近几年的存量文件清理工作,经清理存量文件共404件,均不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四、下半年工作计划(一)学习好、贯彻好和宣传好党的十九大精神是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认真领会其精神实质和本质特征,特别是认真领会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精神的学习,准确把握和认识市场规律更好地指导我们做好价格监管工作。(二)紧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个目标,继续抓好事关民生领域的收费行为的监管,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大对物业收费、教育收费、景区景点收费、商品房明码标价、机动车停服务等民生重点领域收费检查进一步规范行业收费行为。(三)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环境,继续抓好国庆、中秋等重点节假日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推进明码标价工作的落实,营造良好的商贸环境。(四)继续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对新增文件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公平竞争审查,进一步规范政府有关行为,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逐步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防止政府过度和不当干预市场,保障资源配置依据市场规则、市场价格、市场竞争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五)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理念,继续抓好执法队伍自身建设,努力夯实执法人员各种专业素养,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能力素质。
本文标题:物价局202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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