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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中学教育 > 高中教育 > 上海市高三政治 第四课 分析矛盾 辩证思维学案 沪教版
1第四课分析矛盾辩证思维一、要点讲解1.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源泉矛盾的涵义。复习时要讲清既相互对立、相互排斥,又相互联系、相互依存,即哲学上的矛盾。同时要注意,哲学上讲的矛盾不同于逻辑思维的矛盾、政治上阶级之问的矛盾,为理解矛盾的普遍性作好准备。复习此知识内容要与一分为二的矛盾分析法、树立全面的观点、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对立等知识结合运用;也可利用学生的身边事例,如学校、家庭、师生等加以理解、运用。复习时要注意:第一,不能把矛盾的两种基本属性与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相混淆。第二,不能把矛盾的斗争性与政治等领域的斗争相混淆。第三,矛盾同一性的第一种情形要注意矛盾双方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双方不可分割、互为条件;第二种情形要注意矛盾双方的转化是有条件的,“要一切以时间、地点和条件为转移”。第四,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相结合推动着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可结合学生实际,如身体的生长、知识的积累、能力的提高等,也可结合我国建国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发生的巨大变化,加以理解和运用。复习时可结合胡锦涛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说明必须牢牢把握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的总要求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从命题角度看,学生应该侧重把握矛盾同一性的两种情形,简答题等中型试题考核的可能性更大。2.内部矛盾和外部矛盾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复习时要全面、完整把握内因和外因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第一,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第一位、根本原因,是事物变化的根据,它决定着事物变化发展的性质和发展方向。第二,外因是事物变化的必要条件,事物只有具备一定的外部条件才能实现发展,但外因必须通过内因才能起作用,不是撇开内因而单独地起作用,所以外因是第二位的。第三,任何事物的变化和发展都是内因和外因共同起作用的结果,而不是这种变化发展是内因造成的,那种变化发展是外因造成的。复习时要结合经济常识中的对外开放、政治常识中的我国对外职能及外交政策等相关知识加以理解,也可结合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促进了西部地区的发展,深圳、上海等开发开放取得成就的原因等具体事例进行运用分析。命题角度小到学生自身成长,大到国家社会的变化皆可,选择题、简答题、分析说明题等各种题型都可考核。3.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1)矛盾的普遍性。复习时可与矛盾的涵义结合,从空间和时间两个层面,使学生掌握处处有矛盾,时时有矛盾,这就是矛盾的普遍性。(2)矛盾的特殊性。复习时要从不同事物的矛盾、同一事物在其发展的不同阶段上的矛盾、以及同一事物中的不同矛盾、同一矛盾的两个不同方面等范围不断缩小的三层含义进行掌握,并把握三层含义各自的作用,从而懂得矛盾的特殊性是世界上诸种事物之所以千差万别的内在原因。(3)矛盾的普遍性和矛盾的特殊性的关系。复习时可运用矛盾即对立统一的原理来把握: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有区别的,它们是共性(一般)和个性(个别)的关系,当然这种区分是相对的。同时,它们又是辩证统一的,它们是相互联结的,千万注意是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中,而不能颠倒过来;它们又可相互转化,注意转化也是有条件的,即要根据定的场合和一定的时间。在掌握两者关系的基础上,还要懂得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原理的哲学意义。2复习时要注意结合时事,学会运用原理去分析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等理论的正确性,我国不同区域发展的特色等。命题时可能更加注重个人、地区、国家等方面变化发展的原因分析,选择题、简答题、分析说明题等各种题型都可考核。4.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复习时要注意两者的区别,其区别在于复杂事物发展过程中包含着许多矛盾,这些矛盾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平衡的,其中必有(只有)一种矛盾处于支配地位,起着决定作用,即主要矛盾,其他的矛盾都是次要矛盾。两者又是有联系的:它们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相互影响,也就是说,主要矛盾规定或影响次要矛盾,次要矛盾在事物发展过程中也有作用,即次要矛盾会影响主要矛盾的发展和解决,所以不能忽视;它们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注意这种转化是有条件的、相互转化。复习时要学会运用原理分析我国历史上不同时期面临的主次矛盾,经济常识中我国实行的基本经济制度、分配制度等制度的原因、正确性和必要性,更要结合党和政府对当前国内、国际形势的判断后作出的正确决策和措施,了解我们要做好的重点工作、需要兼顾的工作。命题时除考虑客观题外,应着重进行简答题、分析说明题的训练和提高。5.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复习时要注意两者的区别,其区别在于在每一种矛盾中,矛盾双方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平衡的,其中必有一个方面处于支配地位,起着主导作用,即矛盾的主要方面,另一个方面就是矛盾的次要方面。一定要注意掌握“事物的性质主要地是由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所规定的”,因此矛盾的主要方面不同,事物的性质就不同,矛盾的主要方面发生变化,事物的性质也随着发生变化。两者又是有联系的:它们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也就是说矛盾的主要方面支配着次要方面,矛盾的次要方面对事物的性质也有一定的影响,也是事物发展不可缺少的因素,所以不能忽视;它们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注意这种转化也是有条件的、相互转化,而且要注意由于“事物的性质主要地是由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所规定的”,因此,矛盾的主次方面转化了,事物的性质也就改变了。复习时可结合的时事政治有,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政治局的集体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等对形势和任务的判断,即在看到有利条件的同时,我们还面临着困难和挑战等等,从而加深对知识的理解。命题时选择题、简答题、分析说明题等题型都可涉及,着重注意“矛盾的主次方面的转化”的原理的训练。6.用矛盾的观点观察和分析问题这是学习了有关矛盾知识后在方法论上的要求,复习时要把握三点:第一,要全面观察和分析问题。矛盾是普遍存在的,要如实反映事物的本来面目,就必须坚持一分为二的矛盾分析法,树立全面的观点。复习时可结合经济常识中的基本经济制度、分配制度、经济全球化和我国的对外开放,政治常识中的当今世界两大主题、合作与竞争的国际关系等知识,以及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十二五”规划纲要、重要会议精神等时事进行分析运用。第二,要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复习时要懂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内涵、两方面的作用,使学生明确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重要原则,是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复习时可结合吴邦国委员长在人大会议上关于我们不搞多党轮流执政,不搞指导思想多元化,不搞“三权鼎立”和两院制,不搞联邦制,不搞私有化等讲话精神进行理解、分析运用。第三,要善于把握重点和主流。复习时要知道,主次矛盾和矛盾的主次方面是辩证统一的,我们首先要抓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抓住重点和关键、本质和主流;同时,也不能忽视次要矛盾和矛盾的次要方面,学会统筹兼顾,适当安排,既要坚持两点论,又要坚持3重点论,把两点论和重点论有机统一起来。注意,复习时可对应各自的原理,把世界观和方法论的学习结合起来进行。命题时可单独考核这方面的知识,较多地与相关原理结合,要学会原理与方法论的同时运用。7.唯物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根本分歧复习时要懂得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是两种根本对立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它们在三个方面存在分歧,最根本的分歧在于是否承认矛盾,是否承认事物的内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这是两者根本对立的集中表现。所以,唯物辩证法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形而上学是错误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复习时可与唯物论、联系、发展等相关知识结合起来加以理解、把握,命题时常与上述相关知识结合,所以在考试中要注意前后知识的关联。8.把握科学的思维方法复习这部分知识需要对科学的思维方法有总体上的认识。科学的思维方法主要是指辩证的方法和合乎逻辑的思维方法。我们既要学习辩证的思维方法,又要学会分析与综合、归纳与演绎等逻辑思维方法。掌握科学的思维方法,有助于提升我们的思维品质,提高我们的创新思维能力。复习时要知道,科学的思维方法的内涵及其作用,分析与综合、归纳与演绎的辩证统一关系,注意它们是逻辑思维方法,不要与辩证思维方法相混淆。归纳就是从许多同类的个别事物中,概括出一般原理或原则,获得对一般事物的认识;演绎就是运用一般性原理、原则,推导出对新的个别事物的认识。归纳就是从个别到一般的思维活动,演绎则是从一般到个别的思维活动。归纳与演绎相结合,是人类的认识运动由个别到一般,再由一般到个别的循环往复、不断深化的过程。9.创新思维与增强创新意识复习时要知道兰点:第一,创新思维的含义。第二,树立创新意识离不开辩证思维。懂得肯定与否定的辩证统一关系,正确理解“扬弃”,可与新旧事物、矛盾观点等结合起来学习。第三,树立创新意识,要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可与物质决定意识、直接经验与间接经验、实践观点等知识结合起来学习。考试命题多以选择题的形式出现,可多进行客观题的训练。二、重点知识指导用矛盾的观点观察和分析问题(1)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相结合,推动着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矛盾双方可以相互转化,但是这种转化是有条件的。没有一定的条件,矛盾双方是不可能转化的。在理解时特别需要注意的是:①矛盾是客观的,不能制造也不能消灭,但可以解决,解决矛盾只是把矛盾的激化状态转化成缓和状态,并不是消灭矛盾。②事事有矛盾但并不是任何事物之间都存在矛盾。(2)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源泉。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外因是事物发展的必要条件,这是唯物辩证法关于事物发展动因的基本观点。内因和外因辨证关系的原理指导我们,现代化建设的立足点要放在自力更生的基础上,同时,要实行对外开放,利用一切可能的外部条件,促进本国经济建设的发展。(3)矛盾普遍性和转殊性辩证关系的原理,是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哲学基础,是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理论依据。在理解这一原理是需要注意以下几点:①承认矛盾普遍性是坚持唯物辩证法前提。②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是一般和个别、共性和个性的关系,不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多数”与“少数”的关系。③认识事物一般要经历从特殊到普遍,再由普遍到特殊的过程。4(4)我们要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两点是有重点的两点,重点是两点中的重点,离开两点谈重点或离开重点谈两点,都是错误的。我们应该把两点论和重点论统一起来,看问题,办事情,既要全面,又要善于抓住重点和主流,反对一点论和均衡论。(5)综上所述,我们将这部分的主要知识用图表的形式概括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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