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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总结第一篇范文: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单位: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管理,形成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要求,特制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结合实际贯彻执行。,现印发给你们,望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二日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1总则1.1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集团公司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办法。1.2公司所有员工都有事故隐患排查和报告的义务。1.3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上的缺陷。1.4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1.4.1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和排除的隐患。1.4.2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为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出的隐患。1.5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必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隐患所在单位是事故隐患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管理制度。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1.6公司相关专业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和配合各单位事故隐2患的排查和治理工作。1.7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公司安全科报告。安全科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核实,协调处理;发现所报告事故隐患应当有其他专业部门处理的,应当立即告知有关部门。2公司相关管理部门及二级单位职责2.1安全科:负责定期开展体系审核、安全大检查、特种设备专项检查、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等专项检查,并跟踪督促各单位治理事故隐患。对确认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登记,并上报集团公司备案,隐患整改后及时予以销案;对重大隐患的治理工程进行跟踪督促。2.2技术科:对确定的公司重大事故隐患实施立项整改及整改过程中的管理、协调。2.3生产科:负责生产系统隐患排查和治理。督促并配合各单位及时排查和治理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事故隐患,负责隐患整改过程中的生产协调。2.4机动科:负责定期开展公司基础设施、设备、动力、电气运行系统隐患排查、整治和现场验收。2.5保卫科:负责定期开展公司消、民爆、治安保卫重要部位隐患排查和治理。督促并配合各单位及时排查、治理消防和保卫系统中存在的事故隐患。2.6各二级单位:负责本单位事故隐患的定期排查和治理工作;负责一般隐患整改;对可能存在的重大隐患,要及时上报公司专业主管部门和安全科;负责隐患整改过程的管理,对一时难3以整改的隐患要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3事故隐患排查和确认3.1公司事故隐患排查形式分为:定期和不定期进行事故隐患排查。定期事故隐患是指:公司各专业主管部门及各二级单位组织的各类检查(包括重大危险源、高危作业、特种设备、机电设备、季节性安全工作等专业、专项检查);不定期隐患排查包括日常巡查中排查事故隐患或作业人员在日常活动中排查事故隐患。3.2公司相关专业部门根据专业要求定期组织对各二级单位开展各类专业、专项隐患排查。3.3各二级单位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隐患排查;各工段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隐患排查;各班组每天要对本岗位组织一次隐患排查。3.4定期事故隐患排查要有主要领导带队。公司开展的隐患排查要有公司领导带队;二级单位组织的隐患排查要有车间领导带队;工段组织的隐患排查要有工段领导带队。3.5重大事故隐患由公司相关专业主管部门核实或共同研究确定。3.6一般事故隐患由二级单位核实确定。4事故隐患的管理4.1公司事故隐患管理领导小组和车间事故隐患管理领导小组分别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车间安全领导小组组建。4.2公司对事故隐患实行分级管理,一般隐患由各二级单位组织整改,重大事故隐患有公司相关专业部门落实整改,并对重4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过程进行跟踪监督和现场验收。4.3隐患整改实行逐级上报制度,凡本级无力整改的隐患,应写专题报告按照分级管理原则,上报上级专业主管部门,同时记入本级隐患排查、治理登记台帐;专业主管部门整改不了的要提交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讨论解决。4.4重大事故隐患实行备案和销案制度,经公司审核确认的重大事故隐患,各级均应建立重大隐患登记台帐,按要求落实整改;同时各二级单位要上报公司安全科登记备案,由安全科上报集团公司职能部门备案。重大隐患整改结束,各二级单位要上报公司安全科销案,公司安全科再向集团公司安全管理部销案。4.4.1重大事故隐患备案内容4.4.1.1事故隐患的名称、地点、所属单位;4.4.1.2事故隐患的现状及危害程度;4.4.1.3事故隐患的防范措施与应急预案;4.4.1.4隐患的治理方案或整改计划。4.5社会其它因素对公司安全生产造成隐患的,相关单位要立即报告公司,由安全科向集团公司安全管理部报告。4.6上报公司并经确认的重大隐患,隐患所属单位主管领导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讨论、研究隐患的监控、整改情况,严密监视事故隐患的变化和动向,遇有紧急情况,要果断处理,并及时汇报。4.7公司各级事故隐患管理要做到闭路循环,并对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登记台帐。4.8公司组织排查的隐患要及时书面告知有关单位,并对隐5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验证。4.9各单位排查的事故隐患要书面告知责任单位,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现场验证,保留验证记录,验证记录要有整改责任人和验证人签名确认。4.10事故隐患信息一律由安全科对外发布,任何单位(部门)不得向任何媒体披露。5事故隐患治理5.1各单位是事故隐患治理的主体,要对隐患治理过程进行全面负责,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5.2公司各相关部门在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要详细审核隐患治理方案和安全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治理过程中的安全运行和隐患的整改到位。5.3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单位和人员,治理的实现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5.4隐患整治期间要采取有效地安全防范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着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臵警戒标志,暂时停产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臵、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5.5重大隐患整改之前和整改期间,公司专业主管部门和隐患所属单位要加强监控,及时掌握信息,及时进行汇报。隐患整改结束,公司专业主管部门要组织人员对整改情况进行现场验6收,对验收不合格的,要重新实施整改。5.6新、改、扩建项目投产前要做到不留隐患,建设、验收和试生产过程中遗留的隐患,建设单位要立即整改。5.7公司有关部门要在隐患整改的资金上给予支持和配合,计划部门必须优先安排隐患整改的有关费用。6奖励与考核6.1对排查、整治和防范事故隐患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奖励。6.2对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和考核。6.3对重大隐患瞒报的单位或个人给予批评、考核,造成严重后果的,落实责任追究,给予严肃处理。6.4重大隐患整改之前和整改期间没有制定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加以落实,保证安全,没有制定事故应急预案的单位,将给予严肃批评和考核,造成事故的将进行责任追究。7附则7.1本办法由公司安全科负责解释。7.2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行,原事故隐患管理规定同时废止。附件: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登记表2.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登记表第二篇范文: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工段为分管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工段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负主要责任。各班组长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和公司领导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事故隐患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按督办应进行监控。隐患信息档案的建立按督办应对各类人员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排查与报告隐患的排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应当各自管辖区域内按照公司《安全检查制度》中规定时间、内容和频次对隐患进行排查,及时收集、查找并上报发现的事故隐患,积极采取措施对隐患进行整改。发现隐患,一般采用逐级报告的方法,即员工报各部门、车间领导或安技员,各部门、车间报按督办,按督办对各类隐患进行登记分类。因未及时整改,报告人也没继续上报而导致事故的发生,将对发生事故的班组按照《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罚款金额的两倍进行处罚,对责任人将从重处理,报告人不承担责任。第三篇范文: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三明市人民影剧院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为进一步促进和强化对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事故隐患的分类(一)事故隐患按照其可能造成的事故性质和危害程度,共分三类:一般性事故隐患:指在一定条件下,有可能导致一般性安全生产事故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指随时有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隐患。特别重大事故隐患:指随时能够造成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而且事故征兆比较明显,已经危及国家及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隐患。(二)事故隐患按照其发现途径和方式,共分三类:一是检查过程中的事故隐患。二是各区域部门上报的事故隐患。三是顾客、消费者举报的事故隐患。二、事故隐患的处理方式(一)一般性事故隐患:应要求有关区域部门限期排除。(二)重大事故隐患:应做出暂时局部、全部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并立即上报上级政府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和具体要求,进行限期整改。(三)特别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做出停产停业,立即上报上级政府主管部门,并及时进行人员疏散、加强安全警戒等相应措施,进行彻底整改。三、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和上报按照工作分工,各部门对分管领域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和上报实行排查整改和上报责任制。(一)各部门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及时进行查实,并登记造册,上报上级政府主管部门。(二)各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要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尤其要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监管。(三)各部门对重大事故隐患和特别重大事故隐患或一时难以解决的隐患要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并登记造册,逐级上报,进行彻底整改。(四)各部门要建立事故隐患登记制度,将检查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的具体情况、应对措施、监管责任人、整改结果、复查时间等一一进行详细记录。四、本制度从制定之日起施行。第四篇范文: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盈江县阳光出租车服务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杜绝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结合出租汽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制定本制度。一、安全生产检查、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由出租汽车公司负责人按安全工作职责组织实施。二、安全生产检查的对象及范围应包括:出租汽车等机动车辆及相关装置;管理制度、管理台帐、管理设施、事故应急救援设施和消防设施;以及营运证件等。三、列入安全检查范围的项目,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四、对检查出的隐患,检查人必须下达整改通知书,各项安全检查及隐患的整改,实行责任人及受检当事人签字制度和隐患整改跟踪排查制度。对自身无能力解决的
本文标题: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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