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公司方案 > 校务委员会等四组织五小组制度
校务委员会制度一、校务委员会必须由党、政、工、团领导、各职能处室主任、年级主任组成,成员配备必须坚持老、中、青三结合的原则。二、校务委员会要充分发挥其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决策的职能作用,定期组织召开会议,研究讨论学校的各项工作,制定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和各项规章制度,对学校重大问题和事宜进行决策。三、校务委员会在进行学校重大事宜决策时,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为广大教师谋利益。四、校务委员会成员要勤政、廉政,以身作则,要经常深人教职工教育教学工作之中,倾听广大教职工的心声,采纳广大教职工的合理化建议,要为学校工作献计献策。五、校务委员会要及时研究解决教师、学生和社会关注的一些热点和难点问题,严格执行校务公开制度,不断增强学校工作的透明度。六、校务委员会的一切工作,必须坚持依法治校的原则,依法制定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措施,依法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松旺庄小学校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为了进一步健全校务委员会集体领导制度和民主集中制,加强和改善校务委员会的领导,保证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提高决策水平和办事效率,特制定本规则。一、议事范围(一)传达学习省委、省政府会议、文件精神和省委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并根据本校实际情况,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意见;分析研究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上述文件精神和重要指示在校的执行情况。(二)审定向省委、省政府的重要请示报告或代省委起草的有关文件,以及其它需报请省委、省政府审批的重要事项。(三)审定校(院)招生计划、教学总体计划、科研规划、教改方案以及教学、科研工作中的重大措施。(四)决定全校精神文明建设、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学员工作和群众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五)决定全校各部门的人员编制、科以上机构的设置和调整;干部的任免、调整及奖惩;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六)审定校中、长期建设发展规划,年度预算、决算和全校性的规章制度。(七)审定重大建设项目的立项。(八)决定有关对市县党校业务指导工作的重要问题。(九)研究对重大事件和突发事件的处置办法。(十)其它需要校委会议讨论通过的重要事项。二、议事原则(一)坚持维护中央权威和维护全局的原则。校务委员会议事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委的决议、决定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权威,保证中央政令的畅通。在执行中央决定过程中,及时向省委报告执行情况。牢固树立全局观念,正确处理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校务委员会议事要讲实话、讲真话,始终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把贯彻落实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与本校的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发挥主动性、创造性,畅所欲言,集思广益。校委委员要深入基层,开展经常性的调查研究,了解新情况,研究新问题,总结新经验,为校务委员会讨论决策作准备。会上,校务委员会委员支持什么,赞成什么,反对什么,应当有鲜明的态度,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在此基础上,形成科学的、切合实际的决策。校委委员会委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对提交会议讨论的问题如有意见,可以书面形式在会前提出。(三)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校务委员会委员人人平等,常务副校长在集体领导中负主要责任。校务委员会议事要实行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不搞个人说了算,也不搞极端民主化。校务委员会在集体讨论决定问题时,应先充分酝酿,让每个人都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再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对重要问题意见不一致,双方人数接近,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人意见作出决断外,应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表决;在特殊情况下,可将争论情况向省委报告,请求裁决。(四)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凡属校务委员会议事范围内的问题,必须由集体讨论决定。校务委员会委员之间要互相沟通、互相信任、互相谅解、互相支持,加强团结协作。校务委员会委员对分管的工作和属职权范围内的事情要敢于负责,根据集体决定独立负责处理,切实履行职责,不推诿、不扯皮;要关心全局工作,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遇重大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校务委员会议时,常务副校长或分管校委成员可根据实际情况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校务委员会报告。校委成员到基层调查研究、检查工作或参加其他活动时,可以根据校务委员会决策精神发表指导工作的个人意见。三、议事程序(一)校务委员会会议原则上每月举行一次,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也可举行校委扩大会议。(二)校务委员会议由校长或常务副校长召集并主持。校长或常务副校长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一位副校长召集并主持。(三)校务委员会会议议题由校长或常务副校长确定。校务委员会会议原则上不搞临时动议。凡需提交校务委员会讨论的事项,均由校委办公室按办文程序呈报校长或常务副校长审定,会议议题和召开时间确定后,一般在会前一天通知各校务委员并发给会议材料。凡提交校务委员会讨论的事项,分管校委委员应先作调查研究,召集有关部门对有关问题进行协调,取得比较成熟的意见后提交校务委员会讨论决定。一般情况下,提交校务委员会讨论的事项需事先准备书面材料,并先送分管校委委员审阅。(四)校务委员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校委委员到会方能举行;推荐、提名干部,决定对干部的任免、奖惩,对违纪事件作出处理决定,应有三分之二以上校委委员到会方能举行。(五)校务委员会会议根据需要确定列席人员:讨论研究工作,校委办公室、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人事处、教务处、行政处等主要负责同志列席。讨论干部任免事项,人事处、机关党委负责同志列席。讨论教学科研工作,教务处、科研处、各教研部主要负责同志列席。讨论处理违纪事件和决定处分干部,机关纪委、人事处、机关党委负责同志列席。列席人员名单由校委办公室根据需要提出,报校长或常务副校长审定。未经许可,与会同志不得带随员、助手进入会场。(六)校务委员会会议进行表决时,以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校委委员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校委委员的书面意见不计入票数。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记名投票等方式。口头表决时如未发表不同意的意见,则视为同意。推荐、提名干部、决定干部任免,奖惩事项,决定处理违纪事件等,应逐项表决。(七)校务委员会会议会务工作人员由校委办公室派出,负责记录并将会议内容整理成纪要。纪要由会议主持人签发。(八)校务委员会会议决定事项,由会议指定的分管校委委员或有关部门负责组织落实,校委办公室负责督办并将落实情况向校务委员会汇报。(九)校务委员会会议通过的决定、决议和文件,经校长或常务副校长同意,可在适当范围内通报或公布。四、议事纪律(一)对校务委员会会议作出的决定必须坚决执行,不允许个人擅自改变。如有不同意见,或在工作中因出现新情况需要改变原来决定的,可以向校长或常务副校长提请下次校务委员会会议讨论。但在集体没有作出新的决定之前,应坚持执行集体决定,在言论上和行动上不得有任何公开反对的表示。(二)对应保密的校务委员会会议内容及讨论的情况,必须严守秘密,不得向外泄露。(三)校委委员如有破坏党的纪律的事实,校务委员会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照党章和有关党纪规定的程序予以处理。松旺庄小学学校校务公开制度校务公开是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重大举措,其根本目的是对调动全体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争取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配合,群策群力办好教育。为使我校校务公开工作积极、稳妥、有效地推行,保证校务公开的质量,切实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特制定以下制度。一、校务公开的原则:依法治校,民主公开;突出重点,实事求是;周密健全,积极稳妥。二、校务公开的内容要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从学校实际出发,不干预学校领导行使正当的管理职权。主要内容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问题。具体应包括以下内容:1、学校的办学方向与发展目标和实施方案,近、远期发展规划。2、校长工作报告、学校办学思想、重大改革方案、师资队伍建设、教育教学质量。3、涉及教职工合法权益的有关改革意见、重要规章制度、奖罚条例等。4、干部、党员述职报告和教代会、党员大会的民主评议结果、党风廉政建设执行情况。5、上级单位及学校的表彰奖励、批评、通报。6、财务收支、预决算情况。7、学校基本建设,校园环境改造,重大项目招、投标及建设资金使用情况。8、教职工工资晋升,职称评定,评优选好,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年度(学期)教育教学考核结果。9、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师风建设。10、教职工聘任(用)实施方案,聘任结果及津贴发放办法。1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级体”、“班队干部的评选推荐”。12、学生的学杂费及其他收费项目标准的执行,为特困学生捐款,使用分配情况,书杂费减免情况,为社会募捐以及上缴情况。13、教职工和社会群众、学生家长关心的重点、热点问题以及其它需要公开的问题。三、校务公开形式:(一)各类会议1、由学校工会负责,依照教代会有关规定每年召开1—2次。由学校行政校长向教代会报告学校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重大决策、办学思路、改革方案等提交教代会讨论审议,由教工代表分别向全体教职工传达教代会精神。2、办公室负责人会。通报学校贯彻上级精神,学校实施教代会决议情况。3、校务会或行政扩大会。有党政、工、团、队主要负责人或有教研组长参加的会议,传达上级指示,通报工作进程、主要工作活动,布置安排近期工作,学校管理情况。4、教职工大会。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公布有关学校改革成效,财务收支,内部情况,征求解答教工疑惑以及校务公开的情况。5、家长委员会和家长大会。宣讲国家政策法规,收费项目、标准,学校发展方向和教育教学质量,学校取得的成绩及面临的困难,学生校内外教育配合协助的要求。6、党员大会。加强政治理论的学习,通报学校教育教学情况,党员干部民主评议结果,公布党内事务。(二)公告栏在学校橱窗里设置校务公开栏。主要公开学校工作目标、任务和学校重大事项,最新工作动态,收费项目标准,学校财务收支情况,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师风建设等相关事项。(三)教职工、学生家长来信来访1、设置校务公开信箱或意见箱,收集教职工及学生家长、社会各界人士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校园建设、师德师风建设等建议和意见,放在固定位置,由专人定时开启、收集、汇总。2、对收集上来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对待,及时研究解决,做到对教职工、家长群众反映的问题“事事有交待,件件有着落”。四、校务公开的时间根据公开的内容确定。属于常规性工作的定期公开,属于阶段性工作的按阶段公开,属于短期工作的要随时公开。学校在每学期或每学年末,要将校务公开的情况向教代会报告,接受教代会和教职工的监督。五、校务公开的范围根据公开事项的性质确定。学校要根据具体实际,按有关要求,由党政工共同协商确定公开的范围,防止盲目性和随意性,促进校务公开沿着正确的轨道方向健康发展。校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为加强学校民主政治建设,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增加校务的透明度,结合我校的特点和实际,现就我校推行校务公开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学校民主管理,健全民主监督机制,加快学校重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进程,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行校务公开,促进我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二、基本原则1.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凡公开的内容必须真实可信,准确可靠。2.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校务公开的重点需放在学校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及关系到学生、家长和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关键点上。3.坚持民主监督的原则。广泛吸纳群众、学生和教职工关心和参与学校管理,支持和监督校务公开工作。4.坚持实效性的原则。对群众关心,学生关注的“热点”问题和当前学校的“难点”、“焦点”问题必须及时公开,讲求公开的实效性。5.坚持一贯性的原则。校务公开是一项关系到学校发展和稳定的长期性工作,要有始有终,常抓不懈,一抓到底。三、组织领导为更好地开展这项工作,现成立我校校务公开组织机构。1
本文标题:校务委员会等四组织五小组制度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857295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