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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目的建立公司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基层单位对所管辖范围及施工作业现场的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3引用文件3.1《安全生产法》;3.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3.3《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第16号)。4管理内容4.1定义4.1.1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称事故隐患)是指施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4.1.2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4.1.3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4.1.4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工,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施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隐患。4.2隐患的举报核实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有关部门接到事故隐患举报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所举报事故隐患涉及其他部门处理的,应当及时移送,并履行交接程序。4.3隐患的排查处理4.3.1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贯穿到施工管理全过程,建立月检查、日检查、时时巡查等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排查地点、项目、标准、责任,将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化。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档案台帐制度、监控和应急管理制度、挂牌制度、限期整改销号制度、定期报告和举报奖励等制度,组织事故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排除从业人员存在的各类违章行为和带病运行的设备、设施及生产场所的各类事故隐患。各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4.2.2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并逐级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和责任,保证不留空档,不留死角。4.2.3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制订具体方案,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责任、安全管理体系、资金投入、人员培训、劳动纪律、现场管理、防控手段、事故查处及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基础设施、技术、作业环境等方面组织自查。4.2.4加强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订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及时向本单位人员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本单位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当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公司有关部门报告。4.2.5各基层单位接到上级部门下达的责令停产整改指令,必须立即停止施工,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制订方案,并及时报送公司有关部门。停产整改方案应确定整改项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作业范围、从事整改的作业人员,落实整改责任人、资金,包括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以及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等内容。4.3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管4.3.1公司职能部门应当督促指导各基层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监督其依法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发现存在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时,应及时报告分管领导。4.3.2公司每月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基层主要负责人和各部门负责人参加,通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研究解决隐患排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隐患排查治理阶段性工作,确定由公司挂牌督办和公告的重大事故隐患。4.3.3公司职能部门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定期对公司区域生产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4.4隐患排查治理的报告4.4.1各基层单位应及时向公司有关部门报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向公司有关部门报送隐患排查治理情况。4.4.2各基层单位每季度总结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工作情况,提出下阶段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点。4.5事故隐患的公示公告4.5.1对基层单位自查和上级部门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予以公示。公司对本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在排查或检查发现的3日内进行公示。4.5.2出现重大隐患,应主动接受上级部门和社会舆论监督,及时公开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4.6事故隐患的跟踪督办和逐项销号4.6.1公司主管安全生产领导对公司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要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督促各基层单位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对其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4.6.2督促整改的责任人应当每周至少深入现场一次,跟踪检查有关防范和监控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掌握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进度,督促基层单位按整改方案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治理,彻底消除重大事故隐患。4.6.3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结束后,整改单位应向监管部门提出复查验收申请。接受申请的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核查。4.6.4重大事故隐患在整改期限内彻底治理,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将有关档案整理后归档管理。4.7未定期排查事故隐患或未及时有效整改事故隐患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责任追究;对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5附则5.1本制度由公司安全部负责解释。5.2相关资料5.2.1《隐患治理记录》隐患治理记录单位名称:分项工程隐患类型隐患部位范围/数量隐患内容:原因分析:纠正预防措施及实施计划:措施制定人:审批意见:审批人:纠正预防措施的验证:检验人:年月日时填表人:时间:
本文标题: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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