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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书编号:招标文件采购单位:采购内容:二〇一七年一月2总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函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四章:招标书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第六章:评标方法、评标标准3第一章投标邀请函:市政府采购中心受经济技术开发区绿化管理所的委托,为其拟采购的绿化综合管理及无线定位系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资格条件的生产商、经销商前来参加投标。1.招标编号:KSZC2015-G-023号2.招标内容:绿化综合管理及无线定位系统(详见招标文件)3.发标时间:上网之日起至2017年02月22日17:00时4.答疑问题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01月26日17:00时前。答疑采用网上答疑形式。5.网上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2月23日09:00时开标时间:2017年02月24日13:30时开标地点:市政府采购中心(市黄河南路218号)6.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壹份。纸质投标文件需保证与网上投标文件一致,如不一致,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纸质投标文件仅作为归档备案使用,在开标时提交。7.项目预算:人民币壹佰壹拾万元整(¥1100000)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保证金交纳账号:账户名:市政府采购中心账号:480658213747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各投标单位以转账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形式当场缴纳投标保证金,并确保投标保证金能够到账。票面金额必须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额完全一致,从投标单位基本存款账户转出。待确定预中标单位后,预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予以当场退回.8.交货日期:2017年05月23日前;交货及安装地点:经济技术开发区绿化管理所9.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3%(合同备案前交经济技术开发区绿化管理所)10.建设周期:3个月11.采购单位:经济技术开发区绿化管理所;联系人:XXXX;联系电话:XXXXX;12.招标代理人(机构):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市XX路XX号;电话:XXXXXXXX;4传真:XXXXXXX;邮政编码:110000;联系人:XXXX备注:请投标人获取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招标。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说明和释义1.说明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招标活动。1.2本次招标活动及因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1.3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市政府采购中心。2.词语释义2.1招标代理人:集中采购代理机构。2.2投标人:经认定有资格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企业。2.3响应:投标人根据招标代理人发布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规定投标的行为。2.4合同:采供双方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的内容签署的以书面形式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协议的所有文件。2.5甲方(采购方):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货物和服务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或团体组织。2.6乙方(供应商):合同中规定的向采购方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企业。2.7伴随服务: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提供货物和服务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安装或指导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配合措施、维修响应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2.8知识产权: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财产专有权的统称。2.9天:日历日。2.10交货地点: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乙方提交的货物和服务最终到达地点。2.11合同价款: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价款。2.12产地:货物开采、生长、生产、最终制造、加工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2.13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二、投标人3.合格投标人的范围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63.5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6获取招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3.7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4.投标委托4.1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附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5.投标费用5.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6.联合投标6.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三、招标文件的说明7.招标文件7.1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无效。8.招标文件的澄清8.1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若有疑问,应于答疑问题提交截止时间之前,在项目交易系统上向招标代理人提出,招标代理人将在项目交易系统上予以解答。8.2如有必要,答复的问题将以“更正公告”形式由招标代理人按照本须知第9条的规定方式发出。9.招标文件的修改9.1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代理人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人提问的澄清,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9.2招标代理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更正公告形式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敬请投标人及时查询。更正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9.3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或出于其他原因,招标代理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于原定投标时间前三天将此变更通知投标人,并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10.质疑10.1投标人认为本招标文件含有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含有倾向性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条款而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应知自己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人提出质疑。招标代理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7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相关供应商。四、投标文件说明11.投标文件计量单位和使用文字11.1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1.2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投标文件中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投标文件,由此引起的对投标人不利后果的,招标代理人概不负责。12.投标文件的组成和顺序12.1投标书一(资格证明文件):12.1.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12.1.2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扫描件;12.1.3投标人必须提交“12.1.1-12.1.2”款规定的资料,以上资料的原件或公证件必须携带至开标现场备查并于开标时提交,否则,投标文件将因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而被视为无效投标;12.2投标书二(报价部分):12.2.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12.2.2投标函;12.2.3开标一览表(统一格式);12.2.4投标报价表12.2.5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2.2.6投标单位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2.3投标书三(技术部分):不得出现投标总报价。12.3.1投标人综合实力业绩证明文件12.3.1.1项目实施计划;12.3.1.2项目实施、组织及管理方案;12.3.1.3投标货物和服务数量、规格、技术参数、品牌性能、样本、图表等的说明;12.3.1.4技术开发维护工程师培训方案;12.3.1.5对项目投入人员、管理方式的承诺;12.3.1.6对培训与服务的承诺;812.3.1.7《企业类似业绩一览表》;12.3.1.8公司其他重大荣誉资质证明(可增加子目录,可更名);12.3.1.9与本次招标相关的证明材料;12.3.1.10其他有关资格证明文件;12.3.1.11最近年份的财务会计报表;12.3.1.12有关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员工交纳社会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的情况证明;12.3.1.13其他可以证明投标人资质和服务质量的证书、文件等资料;12.3.2投标人所提交的技术部分文件的完整与否,将直接影响投标人的评分。12.4投标文件由“12.1-12.3”款规定的内容共同组成,其中“12.1”、“12.2”的全部资料不可缺少,否则,投标无效。“12.3”按规定提交。13.投标文件编制说明13.1电子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制作,如果未按要求制作上传,可能导致投标无效。13.2纸质投标文件按统一格式、顺序编写,投标书一(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书二(报价部分)、投标书三(技术部分)应分别编目编码单独装订成册并密封。13.3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网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4.对本次投标的详细说明的编制14.1对本次投标的详细说明由投标人视各自的情况自行编制,附于正文之后,与正文页码统一编目。14.2对本次投标的详细说明可以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4.2.1系统组成说明,系统性能的详细描述;14.2.2系统开发、安装使用、验收标准;14.2.3详细的交货清单、交货安装计划;14.2.4投标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如对招标系统的性能、配套服务提出更为合理的替代方案等);14.2.5系统的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的内容及措施;14.2.6服务的售后服务的内容及措施;14.2.7同类产品及服务的销售业绩。915.投标报价15.1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表》中的整个系统和服务的报价应包括劳务、运输、管理、安装、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15.2投标人应按《投标报价表》中的整个系统和服务计算单价和总价。《投标报价表》中的每一单项均应计算并填写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15.3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则投标为无效标。但如果招标文件要求分标段投标的,则投标人可以根据自己经营许可内容有选择地只投其中一个或几个或全部标段,但各标段应分别计算填写单价和总价。15.4一项投标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招标代理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投标报价。15.5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除非合同的主要条款另有规定。15.6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16.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规定见投标邀请函。。17.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7.1自开标日起三个月内,投标书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17.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传真、或电报的形式进行。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18.纸质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8.1投标人按本须知第11、12、13、14、15条的规定,编制壹份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和壹份“副本”,并明确标明“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纸质投标文件需保证与网上投标文件一致,如不一致,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18.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或蓝色墨水打印或书写,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亲自签署,并加盖公章。18.3全套纸质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如投标人对错误之处进行修改的,在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证明。五、投标文件的提交19.投标文件的提交19.1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请按市政府采购信息网操作手册要求进行。1019.2纸质投标文件应按本须知第18条的规定分别装袋密封,于开标时递交到《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开标地点。20.投标截止时间20.1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按《投标邀请函》规定的网上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20.2招标代理人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应以更正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代理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20.3投标人应在开标前携带数字证书(CA)参加投标,否则做无效投标。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1.1投标文件的修改应在网上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21.2网上投标截止时间后至开标前,投标人可以撤回投标。六、开标和评标22.开标22.1招标代理人按《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公开开标。开标仪式根据委托人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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