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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服务清单向社会公开,增强队伍素质,常驻服务部门综治、司法、信访等工作人员实行常驻集中办公,驻点部门法院、工会、团委、妇联、公安等社会组织工作人员实行驻点“巡诊”值班服务。建立一个窗口服务群众、一个平台受理反馈、一个流程调解到底、一个机制考核落实的运作机制。二、职能定位整合政法、综治、信访、城管、司法、派出所、基层法庭等综合治理力量,承担矛盾纠纷化解,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宣传等职能,综合运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等方法对矛盾纠纷和重点突出问题进行调解。组织社会群团组织维护职工和妇女儿童权益,重点特殊人员管理,普法教育等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稳定。协调各进驻单位,形成联合办公、联防联治、工作联动、问题联调、平安联创的社会综合治理新体系。三、服务事项(一)综治工作人员组织开展社会治理、平安建设、社会管理创新等工作。做好综治工作人员和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村(居)、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对影响社会稳定的基础性问题实施综合治理;指导、督促管辖区域内社会治安防控措施的落实;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和平安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定期分析治安形势,及时报告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二)信访工作人员组织开展社会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建立信访矛盾纠纷分流中心,统一受理、调解、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和群众来信来访及上级交办的矛盾纠纷、信访案件的调处,建立网上信访通道,处置各类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三)司法工作人员组织开展法律宣传以及法律援助,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工作。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联动工作机制,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解决在萌芽状态,做到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乡镇。(四)禁毒工作人员组织开展辖区禁毒康复人员的分类管控、尿检、家访、帮教及辖区内禁毒宣传工作。(五)城管工作人员组织开展监督、指导社区物业管理。受理和调处物业管理纠纷,解决城镇建设中出现的管理问题。(六)法院、检察院和律师协会开展法律咨询、诉前(司法)调解等法律服务。(七)工青妇、群团组织开展维权服务工作站点,开展职工、妇女、儿童的维权服务代理工作。四、规范工作流程建立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分离中心,实行“受理—分流—承办—办结—督办”的工作流程,对于群众来信来访、纠纷调处、咨询投诉等事项,由各服务窗口归口受理,逐一登记在册,建立工作台帐,做好现场处理或分流办理、跟踪督办、结案归档等工作。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等事项后,要力争当场调解解决,不能当场调解解决的,视个案性质,分流给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并督办反馈结果。各服务窗口要明确服务项目、工作流程及办理时限,指定专门工作人员,制作工作人员守则及行为规范,方便群众来信来访,提高服务效能。五、工作机制综治服务中心建立“六联”工作机制,实行规范化服务管理。(一)矛盾纠纷联合调解机制。定期组织集中排查矛盾纠纷,按照分级负责、归口调处的要求,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限期解决。对直接要求调处或其他部门转入的矛盾纠纷和群众来信来访,实行统一受理,统一分流,统一协调,统一督办,统一归档,综合运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等方法进行疏导化解。重点疑难或涉及两个以上部门、单位的纠纷,由中心直接调处或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共同解决。(二)社会治安联合防控机制。定期进行治安形势分析,提出针对性的工作意见,及时发布治安预警信息及防范措施。在镇、村(居)建立健全专群结合的治安联防工作网络,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治安巡防活动,积极推广科技防范手段,落实治安防控措施。指导督促村(居)建立健全治安防控队伍,落实内部安全保卫制度,参与区域联防工作。(三)重点工作联勤联动机制。统一组织安排成员单位及工作人员开展工作,统一调配使用中心工作力量落实值班备勤,统一纳入突发事件预警处置工作体系。一旦发生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妥善处置。(四)突出问题联合治理机制。定期组织排查、梳理全镇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确定重点整治地区、行业和部位,统一组织专项整治。按照上级部署,动员和组织各单位及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严打”整治斗争和各项集中整治行动。(五)基层平安联合创建机制。围绕平安创建总体目标,整合各方面力量,广泛组织开展平安乡镇、平安社区、平安村、平安家庭等多种形式的平安创建活动,提高创建实效。(六)流动人口联合管理服务机制。定期分析研究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情况,联系派出所社区,加强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服务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服务好、管得住。六、工作制度建立健全综治服务中心管理制度和考评机制,实行制度化、精细化管理,用制度管人管事。(一)工作例会制度。中心每半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由分管领导主持,分析工作形势,掌握工作动态,促进各部门间的情况交流、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会议记录列入中心工作台帐,归档保管。(二)首问责任制度。群众来信来访时,中心信访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后,无论群众提出的问题和要求是否属于自己职责范围,都要耐心询问情况,做好登记备案。能自行解决的,直接答复解决。需要转交其他分管领导、部门解决的,及时转交相关领导、部门处理,并做好催办督办、群众答复工作。(三)情况报告制度。中心定期和不定期向乡镇党委、政府以及上级综治、信访、维稳等部门报告相关工作情况。平时实行报告制度,重点时期实行“零”报告制度,突出情况随时报告,上报信息要分类归档。(四)分流督办制度。根据受理事项的性质,对不能当场解决的,提出拟办意见报中心领导批示,按照工作流程,将受理事项分流给相关领导、职能部门办理,并督促落实,直至问题完全解决。对重点工作和重大事件的处置、重大矛盾纠纷调处、突出治安问题的整治等要向相关部门发出督办通知,落实专人督办。建立通报制度,对分流督办的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定期进行通报。(五)检查考核制度。把中心建设绩效纳入乡镇平安建设和综治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实行相关责任单位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捆绑考核、责任倒查。健全完善日常督办考核机制,保证中心高效运转,对常驻和驻点值班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由综治服务中心分管领导一月一评定。综合治理中心要把考核指标落实到中心各成员单位,定期进行检查考评。(六)台帐记录制度。中心工作台帐包括:会议记录簿;受理事项登记簿;信访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记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及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登记簿;中心工作人员要认真填写,做到日清月结,分类归档,妥善保存,有案可查。七、时间步骤分三个阶段进行:(一)安排部署阶段(5月上旬至6月初):按照市、县要求,制定综治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明确目标任务。(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中旬—11月初):按照实施方案,逐项逐条进行落实。(三)接受验收总结阶段(11月初至12月初):接受市、县部门验收并进行总结考评。八、工作要求(一)切实加强领导。按照市、县综治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的具体要求,将综治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靠前抓。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层层明确责任,综合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中心建设工作的联络协调。(二)确保工作实效。中心承担职责范围广、任务重,涵盖社会治理的各方面,在加强中心自身建设的同时,更需要上级领导、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主动与上级部门,驻镇法院、派出所、群团组织对接,有效的推进工作,努力使综治服务中心发挥最大的效能。(三)狠抓责任落实。严格按照乡镇综治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考核标准和时间表、任务图进行推进,责任到人,保证中心规范化建设有序按时保质达标完成。
本文标题:综治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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