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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全食品(苏州)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SQSZ0003S-2018色拉系列2018-12-13发布2019-01-24实施三全食品(苏州)有限公司发布Q/SQSZ代替Q/SQSZ0003S-2018Q/SQSZ0003S-20181前言本标准格式按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进行。本标准贯彻执行了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的要求。本标准指标中铅(以Pb计)的限值设定为≤0.8mg/kg,严于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水果制品、蔬菜制品”铅(以Pb计)≤1.0mg/kg的限值要求。本标准由三全食品(苏州)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本标准代替Q/SQSZ0003S-2018《色拉》。本标准针对Q/SQSZ0003S-2018修订,修订内容如下:——修改了保质期要求;——修改了产品分类要求,根据主要原料不同进行分类;——修改了微生物指标。本标准起草人:朱香杰、王斌、彭方琳、贾珊珊、刘淑媛、高翠苹。本标准于2015年01月18日首次发布,2018年1月18日第一次修订,2019年1月2日第三次修订。Q/SQSZ0003S-20181色拉系列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色拉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新鲜蔬菜或/和水果为主要原料,选择性加入辅料干制水果、禽蛋、畜禽肉制品、动物性水产制品、粮食、火腿肠、坚果及籽类、食用菌及其制品、藻类及其制品、奶油、食用植物油、色拉酱、郫县豆瓣、番茄酱、食用盐、食糖、黑胡椒粉、白胡椒粉、小麦粉、食用淀粉、鸡精调味料、鸡粉调味料、鸡汁调味料、酱油、食醋、蚝油、复合调味料、熟肉制品、熟制米制品、膨化食品的一种或多种,经预处理、清洗(去皮)、截切、漂洗、熟制(或不熟制)、沥干、调配、包装而成的色拉产品(以下简称产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1355小麦粉GB270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GB27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粮食GB27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GB2717酱油卫生标准GB2719食醋卫生标准GB27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GB27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熟肉制品GB273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动物性水产品GB274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蛋与蛋制品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Q/SQSZ0003S-20182GB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478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志贺氏菌检验GB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4789.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蜡样芽孢杆菌检验GB4789.3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检验GB4789.36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埃希氏菌O157:H7/NM检验GB4789.3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埃希氏菌计数GB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5009.18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展青霉素的测定GB5009.18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米酵菌酸的测定GB5009.22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709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菌及其制品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T10004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GB1013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动物性水产制品GB1310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糖GB/T15691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GB174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膨化食品GB1930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坚果与籽类食品GB1964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藻类及其制品GB1964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稀奶油、奶油和无水奶油GB/T20560地理标志产品郫县豆瓣GB/T20712火腿肠GB/T21999蚝油GB3163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淀粉NY/T956番茄酱NY/T1886绿色食品复合调味料SB/T10371鸡精调味料SB/T10415鸡粉调味料SB/T10458鸡汁调味料Q/SQSZ0003S-20183SB/T10652米饭、米粥、米粉制品SB/T10753沙拉酱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分类3.1根据产品主要原料不同分类。3.1.1蔬菜色拉以新鲜蔬菜为主要原料,选择性加入辅料水果、干制水果、禽蛋、畜禽肉制品、动物性水产制品、粮食、火腿肠、坚果及籽类、食用菌及其制品、藻类及其制品、奶油、食用植物油、色拉酱、郫县豆瓣、番茄酱、食用盐、食糖、黑胡椒粉、白胡椒粉、小麦粉、食用淀粉、鸡精调味料、鸡粉调味料、鸡汁调味料、酱油、食醋、蚝油、复合调味料、熟肉制品、熟制米制品、膨化食品的一种或多种,经预处理、清洗(去皮)、截切、漂洗、熟制(或不熟制)、沥干、调配、包装而成的色拉产品。3.1.2水果色拉以新鲜水果为主要原料,选择性加入辅料新鲜蔬菜、干制水果、禽蛋、畜禽肉制品、动物性水产制品、粮食、火腿肠、坚果及籽类、食用菌及其制品、藻类及其制品、奶油、食用植物油、色拉酱、郫县豆瓣、番茄酱、食用盐、食糖、黑胡椒粉、白胡椒粉、小麦粉、食用淀粉、鸡精调味料、鸡粉调味料、鸡汁调味料、酱油、食醋、蚝油、复合调味料、熟肉制品、熟制米制品、膨化食品的一种或多种,经预处理、清洗(去皮)、截切、漂洗、熟制(或不熟制)、沥干、调配、包装而成的色拉产品3.1.3果蔬色拉以新鲜蔬菜和水果为主要原料,选择性加入辅料干制水果、禽蛋、畜禽肉制品、动物性水产制品、粮食、火腿肠、坚果及籽类、食用菌及其制品、藻类及其制品、奶油、食用植物油、色拉酱、郫县豆瓣、番茄酱、食用盐、食糖、黑胡椒粉、白胡椒粉、小麦粉、食用淀粉、鸡精调味料、鸡粉调味料、鸡汁调味料、酱油、食醋、蚝油、复合调味料、熟肉制品、熟制米制品、膨化食品的一种或多种,经预处理、清洗(去皮)、截切、漂洗、熟制(或不熟制)、沥干、调配、包装而成的色拉产品。4要求4.1原辅料4.1.1食糖Q/SQSZ0003S-20184应符合GB13104的规定。4.1.2鲜、冻畜禽产品应符合GB2707的规定。4.1.3植物油应符合GB2716的规定。4.1.4酱油应符合GB2717的规定。4.1.5食用盐应符合GB2721的规定。4.1.6熟肉制品应符合GB2726的规定。4.1.7鲜、冻水产品应符合GB2733的规定。4.1.8粮食应符合GB2715的规定。4.1.9禽蛋应符合GB2749的规定。4.1.10食醋应符合GB2719的规定。4.1.11新鲜蔬菜、水果应无虫害、无腐烂、成熟度适中并符合GB2762、GB2763的规定。4.1.12水应符合GB5749的规定。4.1.13膨化食品应符合GB17401的规定。4.1.14动物性水产制品应符合GB10136的规定。4.1.15白胡椒粉、黑胡椒粉Q/SQSZ0003S-20185应符合GB/T15691的规定。4.1.16小麦粉应符合GB/T1355的规定。4.1.17蚝油应符合GB/T21999的规定。4.1.18食用淀粉应符合GB31637的规定。4.1.19奶油应符合GB19646的规定。4.1.20坚果及籽类应符合GB19300的规定。4.1.21鸡精调味料应符合SB/T10371的规定。4.1.22鸡粉调味料应符合SB/T10415的规定。4.1.23鸡汁调味料应符合SB/T10458的规定。4.1.24沙拉酱应符合SB/T10753的规定。4.1.25火腿肠应符合GB/T20712的规定。4.1.26郫县豆瓣应符合GB/T20560的规定。4.1.27番茄酱应符合NY/T956的规定。4.1.28复合调味料应符合NY/T1886的规定。4.1.29藻类及其制品Q/SQSZ0003S-20186应符合GB19643的规定。4.1.30食用菌及其制品应符合GB7096的规定。4.1.31熟制米制品应符合SB/T10652的规定。4.2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感官指标项目指标色泽产品应有的色泽组织状态产品应有的状态滋味、气味产品应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杂质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杂质4.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规定表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过氧化值a(以脂肪计)/(g/100g)≤0.13铅(以Pb计)/(mg/kg)≤0.8展青霉素b(µg/kg)≤50米酵菌素c(mg/kg)≤0.25污染物符合GB2762的规定真菌毒素符合GB2761的规定a仅适用于加入色拉酱、食用油脂及其他含油脂类调味品等制成的色拉。b仅限于加入苹果、山楂制成的色拉。C仅适用于加入银耳制成的色拉。4.4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3规定表3微生物指标项目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CFU/g表示)ncmM菌落总数51105106大肠埃希氏菌5120100Q/SQSZ0003S-20187续表3微生物指标项目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CFU/g表示)ncmM沙门氏菌500/25g—金黄色葡萄球菌511001000蜡样芽孢杆菌a51100010000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菌500/25g—大肠埃希氏菌O157500/25g—a仅适用于加入米制品制成的色拉。4.5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4.6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和用量符合GB2760的规定,食品添加剂的质量要求符合相应的国家规定。5试验方法5.1感官指标取出样品一盒,置于清洁的白瓷盘中,在自然光线下,用肉眼观察其外观、色泽、杂质,用口尝其滋味,应符合表1要求。5.2理化指标5.2.1过氧化值按GB5009.227规定的方法测定;5.2.2铅按GB5009.12规定的方法测定;5.2.3展青霉素按GB5009.185规定的方法测定;5.2.4米酵菌素按GB5009.189规定的方法测定;5.3微生物指标5.3.1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4789.1规定的方法测定;5.3.2菌落总数按GB4789.2规定的方法测定;5.3.3大肠埃希氏菌按GB4789.38规定的平板计数方法测定;5.3.4沙门氏菌按GB4789.4规定的方法测定;5.3.5金黄色葡萄球菌Q/SQSZ0003S-20188按GB4789.10规定的平板计数方法测定;5.3.6大肠埃希氏菌O157按GB4789.36规定的方法测定;5.3.7蜡样芽孢杆菌按GB4789.14规定的方法测定;5.3.8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菌按GB4789.30规定的方法测定;5.3.9志贺氏菌按GB4789.5规定的方法测定;5.4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按JJF1070的规定进行检验。6检验规则6.1原料入库要求原料入库前,必须索取供货方出具的合格证明或经企业质监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6.2组批一次投料同一班次、同一生产线生产的同一规格包装完好的产品为一批。6.3抽样按3‰随机抽样,最少不低于1500g,不少于8个独立包装。6.4出厂检验每批产品出厂前均由公司检验员按本标准进行批批检验合格后,发给合格证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感官要求、净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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