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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米豆腐(灰碱粑)加工技术规程Processingtechnicalspecificationoftongrenricetofu2019-02-21发布ICS67.060X11备案号:T/GZSXT/GZSX048—2019贵州省食品工业协会发布2019-02-28实施团体标准T/GZSX048—2019I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由铜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本标准由贵州省食品工业协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铜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梅、张丹丹、杜玲玲、黄朝友、向丽萍、王奥、王春林、马昌洪、王兰兰、向莉、蔡璐、高婷、赵文雅。T/GZSX048—20191铜仁米豆腐(灰碱粑)加工技术规程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铜仁米豆腐加工的术语和定义、加工基本要求、原辅料要求、工艺流程、加工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铜仁米豆腐的加工。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354大米GB188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碳酸钠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2557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氢氧化钙GB306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氧化钙原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黔食药监食生发〔2017〕105号)《贵州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试行)》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铜仁米豆腐在贵州省铜仁市境内生产的以大米、水为原料,经浸泡、打浆(加食用碱)、半固化、成型、蒸煮、冷却等工序加工而成的非即食类食品。4加工基本要求4.1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4.1.1生产企业生产时应符合GB14881的规定。4.1.2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时应符合《贵州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4.2生产加工设备和要求4.2.1生产加工设备T/GZSX048—20192应包括磨浆设备、蒸煮设备、不锈钢容器等,若有定型包装产品时,还需配置计量设备、包装设备等。4.2.2要求所用容器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便于清洗、消毒。生产加工设备应按工艺流程合理布局。5原辅料要求5.1大米应符合GB/T1354的规定。5.2生产用水应符合GB5749的规定。5.3食用碱食品添加剂碳酸钠应符合GB1886.1的规定,氢氧化钙应符合GB25572的规定,氧化钙应符合GB30614的规定。6工艺流程工艺流程图见图1。水↓大米→选料→清洗→浸泡→沥干→打浆→半固化→揉搓成型→蒸煮→冷却→包装(或不包装)→成品↑食用碱图1工艺流程图7加工要求7.1选料可采用人工或机械等多种方法将大米筛选除杂。7.2清洗将筛选后的大米清洗干净。7.3浸泡将清洗干净的大米用水浸泡(1~3)小时,无硬心。7.4沥干去除浸泡后大米中的多余水分。T/GZSX048—201937.5打浆在沥干的大米中加入水和(1~2)%的食用碱,混匀后用打浆机制成米浆。7.6半固化将米浆装入半熟化机中熟化呈半固体状。7.7揉搓成型将半固体状态的半成品按需求称量后,手工反复揉搓成长块状。7.8蒸煮将成型的米豆腐放入蒸煮机中或蒸饭柜中蒸煮。7.9冷却将已经成型熟化的米豆腐放在干净、通风的房间内冷却。7.10包装生产包装产品时,将冷却后的产品放入洁净的包装袋中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贵州省食品工业协会团体标准铜仁米豆腐(灰碱粑)加工技术规程T/GZSX048—2019版权专有侵权必究T/GZSX048—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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