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儲訓制度I-1從校長培育到校長證照:邁向教育行政專業化林文律國立台北師範學院中小學校長培育與專業發展中心主任壹、導論自從民國八十八年二月國民教育法修正通過後,當年七月開始了我國教育史上重大變革。中小學校長從派任制改為遴選制,雖然只是國小校長遴選率先實施,國中校長遴選隨後跟進,而高中校長遴選最後才展開,但整個校長產生的最後階段由派任改為遴選,對國內教育界生態,的確產生非常重大的影響。在這新的制度之下,加上八十四年教師法通過之後,學校、地方教育局及中央均可依法成立教師會,尤其是第一階段學校層次的教師會成立之後,對於學校的行政運作造成了前所未有的衝擊,而校長任用又由派任制改為遴選的聘任制,對學校整體運作可能產生了相加又相乘的效果。此外,最近幾年來,家長也普遍愈來愈關心學校的運作,在國民教育法修正條文、教育基本法及其他法律中,均賦予家長參與校務決定的權利,在教師會、家長會或家長代表及學校行政多方面的共同參與、關切與制衡之下,學校行政運作的複雜性及不確定性比起以往增加了許多。在此情況之下,有的校長或因不認同,或因不習慣,而有了新的生涯規劃。除了屆齡退休者之外,急流湧退者亦處處可見。有趣的是,一方面有人退休,另一方面似乎有更多的人懷抱著高度的服務熱誠與自我挑戰的精神,立志投入校長職務這個工作。既然校長一職比起以往更具有高難度,究竟校長需要什麼知識(knowledge)?什麼實作能力(performance)?什麼心向(dispositions)?如何讓未來的校長具備基本知能?如何甄選出合適的人投入校長一職?傳統的校長儲訓與台北市政府率先施行的校長培訓有何不同?如何知道校長培育有其預期成效?是否所有需要擔任校長的人,不論是經過儲訓或培育,都應一視同仁,歷經校長認證階段,通過後,才能獲頒校長執照?要取得校長執照的過程及校長認證過程,應如何設計?何單位有權責?由何單位來執行?校長執照要分為幾種?在各縣市是否可以通用?校長執照的發給、停用、吊銷,如何予以規範?校長執照與校長專業發展有何關連?以上這些問題均是校長培育、證照與專業發展的一些相關問題。由於校長培育、證照與專業發展三部分關係密切,本文擬探討這三部分,但探討重點仍以校長證照為主。貳、從校長儲訓到校長培育有關哪一種教育人員可進入校長培育班,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只列出具有同一學校層級專任教師資格,且擔任正式主任滿二年以上者,即可報名參加校長甄儲訓制度I-2試。這是校長最起碼的資格。有人認為這個資格有其不周延之處,因為要在高中、國中或小學擔任正式主任兩年,並不是那麼困難的事,而且具有兩年主任經歷者,通常仍然很年輕,在學校行政各方面的歷練是否以很充份與足夠,仍有不少人持懷疑的態度。筆者認為,以小學而論,四處室中,至少經歷三處室(且必含總務處)的主任經歷至少各兩年,合計六年以上,應是很合理。以往台北市雖曾規定各處室經歷至少一年以上,在積分上即可加分,但一年太短了,至少兩年應較為合理。這是因為學校行政有其複雜性,各處室也有密切關連性,校長需有全盤統觀的觀點,而有相當的歷練應能助其發展全盤的觀點,且較能深入了解各處室的運作的重點與盲點。校長儲訓與校長培育有何不同?兩者最大的不同在於因期程不同而使得課程深度有所不同,另一方面就是校長實習方式、深度與廣度的不同。校長儲訓通常為期三週至八週;各儲訓班課程設計理念有待進一步進行內容分析,儲訓班課程結構性可能很強,不過課程通常是單點式科目的匯集,每一門課只進行一次三小時,不是很深入。而校長培育班的課程設計,以國立台北師院及台北市立師院的校長班課程設計,是採學期學分制,每門課均修習2學分共36小時,如此方式,學員的學習可較具有深度。此外,有關校長實習的部分,校長儲訓班一般均讓學員自行選擇自己服務的學校實習,亦有選擇以他校的校長為請益對象,在指導校長的學校進行實習者。而校長培育班的校長實習,以國北師為例,是由學員四人一組選擇三位指導校長,在其服務的學校,連續三週,一週一天進行實習,國北師並召開臨床實習規劃會議,就一些實習重點與實施方式由校長培育班、實習指導校長及實習校長三方面共同磋商,以便針對實習校長的需求與期望,由指導校長設計一套適合實習校長學習的臨床實習方案(見附錄一)。國北師校長培育班每學期並為學員辦理十場校長實務專題演講,每次為時三小時,並要求學員在每學期末交出一份行政領導學習檔案,這些均是提供學員建構其校長思維哲學觀與行政、課程、教學等各方面領導策略的具體有效的方法。參、校長認證校長認證指的是針對經過校長儲訓或校長培育階段的人,提出一套檢驗的機制,以決定他們是否達到一定的標準的過程。在此處有一些重要的問題需要考慮:1、校長認證是什麼?內涵為何?2、校長認證的標準何在?由誰來訂定?誰來執行?一、校長認證的內涵與標準校長認證指的是檢驗一個有志於校長職務的人是否具備了擔任校長職務所需的各項必備的心向(dispositions)、知識(knowledge)與實作能力(performance)。校長認證與校長培育是息息相關的,校長職務要先訂出一套標準。以美國儲訓制度I-3而論,美國各州教育廳在1996年的前後幾年中,由各州教育行政官員組成聯合委員會(CouncilofChiefStateSchoolOfficers,CCSSO),簡稱「州聯會」,並在此州聯會之下組成「跨州學校領導者證照聯合會」(InterstateSchoolLeadersLicensureConsortium,ISLLC,簡稱「證聯會」),經過數年的時間,發展出適合學校領導者的各項準則及評量方式,以作為各州訂定學校行政領導者證照的參考(林文律,民89)。在美國,教育是各州的事務,不是中央教育部的事務。各州本來就已訂有各類教師、學校行政人員及專門技術人員的證照制度。證聯會所訂定的學校領導者各項準則是為了讓各州參考之用。美國證聯會是於1996年到1997年間訂出「學校領導者準則」六大項,並將美國學校行政人員必備的知識分為「知識」、「實作技能」(performance)及「心向」(disposition)三大部分,每項準則之下,各有三部分,每部分又有許多的指標,林文律(民89)對此部分是有具體清楚的描述,現在摘述於後:根據教育測驗中心所提供的「學校領導者證照測驗應試須知」的資料顯示,「證聯會」成立的目的是為各州提供資訊,以利各州規劃「教育行政人員培育學程綱要」並進行學程審核,以及教育行政人員執照及證書之核發。「州廳長聯會」主要目的在於促成各州共同制定校長及行政人員準則,並在行政人員領導能力鑑定工作上互相合作。(EducationalTestingService,1997)「證聯會」在1996年訂出「學校領導者準則」,共有六大項。以下是「證聯會」所發展出來的六大準則:1.學習的願景----能在取得學校社群(schoolcommunity)的共同認同與支持之下,發展出學生學習的願景,將願景清楚的說明,並加以有效管理,以增進全體學生的成就。2.學校文化與教學方案----能提倡一種有利於學生學習及教職員專業成長的學校文化,並能善加滋養與維護,以增進全體學生的學習成就。3.管理----能確保整個組織、各種作業及資源的有效管理,以營造一個安全、有效率及有效能的學習環境,以增進全體學生的學習成就。4.與家庭及社區合作----能與學生的家庭及社區人士聯繫,對社區的不同興趣與需求作出回應,並且有效運用社區的資源,以增進全體學生的學習成就。5.能以正直、公平及合乎職業倫理的原則作為行為準則,以增進全體學生的學習成就。6.對於超越學校範圍的政治、社會、經濟、法律、文化等較大的層面能有認識,有能力回應,並能發揮影響力,以增進全體學生的學習成就。上述六大領導者準則,每一準則之下,均再分成知識(knowledge)心向(dispositions)及表現(performance)三大部分,每一部分之下均包括每一位領導者應具備的實質內涵。自第一條至第六條準則,每條準則之下的「知識」、「心向」及「表現」等三種內涵的指標數如下表。儲訓制度I-4表一「證聯會」六大準則三大內涵之指標數一覽表知識心向表現準則一指標數6715準則二指標數11819準則三指標數8723準則四指標數5816準則五指標數5816準則六指標數856指標數總計434395比如說,在第一條領導者準則之下,領導者應具備的「知識」內涵有6項指標,應具備的「心向」內涵有7項指標,應具備的「表現」內涵有15項指標。每一準則都有「知識」、「心向」、「表現」三大內涵,每一內涵又有若干項領導者必須具備的「知識」、「心向」、「表現」的具體指標。這六大準則,三大內涵,計有43項「知識」指標,43項「心向」指標,95項「表現」指標,總共181項指標。這些準則及指標均是「州官員聯合會」從各州先行自行發展出來的領導者準則加以彙整,再三斟酌之後,才確定下來的具體指標,這些正是這二十四州公認一個學校領導者應該具備的知識、心向、表現的實質與具體的內涵。經過如此慎重的過程所發展出來的領導者準則,已逐漸被這些有聯盟關係的各州採用為校長職前教育學程、校長導入階段以及校長專業發展的準則,更是各州在訂定校長初級執照、校長換照以及執照升級時所依據的準則。由於這些準則是參與制定準則的二十四個州的共識,因此這二十四州所組成的「證聯會」便委託教育測驗中心,根據這六大領導者準則來發展校長證照測驗(SchoolLeadersLicensureAssessment),以供這些州使用。以下是有關這份測驗發展過程及其內容的說明。二、學校領導者證照測驗(SchoolLeadersLicensureAssessment)據VanMeterandMurphy(1997)指出,「證聯會」所發展出來的學校領導者六大準則,已在學校行政人員培育前之申請者甄選、校長培育、行政人員證照考試、學校行政人員就業甄選、專業發展、證照之換證與升級等各方面,發揮了巨大的指標作用與影響力。有關教育行政人員培育方面,有許多州已經根據這六大準則及指標重新規劃學校領導人員培育學程的內容。VanMeterandMurphy(1997)並提到密西西比州已經準備用這些準則所列舉的知識、心向及表現指標,來檢驗他們的校長學程畢業生是否已具備了與指標一樣的能力。VanMeterandMurphy又說,迄1997止,美國已有28州及11個專業人員協會以這些準則為標準,來加強學校領導人的專業發展活動,而且許多州以及教育測驗中心,都已經以這些準則來發展實作導向的測驗,以作為執照發照儲訓制度I-5及換證之用。(VanMeterandMurphy,1997,pp.5-6)有關「證聯會」委託教育測驗中心所發展出來的學校領導證照測驗之型式,VanMeterandMurphy特地說明如下:校長初級證照測驗共分為下列四個模組(modules):(一)第一模組包括十小則學校校長很可能面臨的學校行政情境。應試者有一小時的時間,針對每一則狀況,提出校長所必須考慮的問題,並提出校長如何如何處理該狀況。教育測驗中心的例題如下:狀況內容敘述:時為十二月初,一群小學學生正在為迎接每年一度的耶誕節音樂會而練唱。有一位家長打電話到學校,堅決認為學校不應要求她的小孩唱任何耶誕歌曲,校長隨即准許該小孩免參加音樂會練唱。問題:你同意校長的行動嗎?提出你的理由,列舉在本項決定中,校長須考慮的因素。本題標準答案:答題時須特別提出家長/學生的公民權及宗教權。答案並且須包括下列三項之一:1.與家長及學生面談,討論其所反對之事。2.提出該生可做何種活動,以取代聖歌練唱。3.檢討音樂會的內容,以決定其對全體學生是否適宜。(EducationalTestingService,1997)(以下第二至第四模組的測驗問題及標準答案從略。請參見教育測驗中心證照測驗須知。)(二)第二模組本模組包含兩個個案分析,每個個案均與教與學的問題有關。應試者須審查與個案有關的文件,並且從文件中挑選出相關的訊息,並提出適當的解決辦法,以解決個案中的問題。(三)第三模組應試者必須根據學校文件處理七項問題,文件是學校實際的報告,應試者必須分析文件,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