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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主讲人:田雪梅第一章行政职能及其转变一、行政管理的含义和特征1、行政管理:※行政管理的主体是政府(行政机关);内容是国家事务、社会公共事务和自身内部事务;基础是国家公共行政权力;政府管理活动必须依法进行,“法”不仅包括法律规范,还包括法律的一般原则、法律精神和法律目的。2、政府的主要作用是掌舵,而不是划桨。3、政府职能的实施主体是政府机构。二、现代行政管理的发展趋势1、国家利益与社会利益的统一;效率、效益和成本的统一;法制与德治的统一;管理和服务的统一;行政决策与行政执行的分离2、政府职能的主要内容可分为基本职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领域)和运行职能(计划组织领导控制---过程)3、行政职能:就是要解决政府“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现在做什么”、“将来做什么”等问题。※4、行政改革的价值取向以适应社会环境为取向、以精简机构为取向、以调整组织结构为取向、以调整权力结构为取向、以人事制度改革为取向※5、我国的行政改革根据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6、实现政府职能的主要手段:行政指令、经济、法律、纪律、思想政治工作7、我国现有政府职能存在的弊端:一是政企不分二是主要运用了行政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8、政府职能的重要地位:体现了公共行政的本质要求;是政府机构设置的根本依据;转变是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关键,只有转变了职能才能实现机构和人员的彻底精简;政府职能的实施情况是衡量行政效率的重要标准。※9、政府职能转变的重点:实现党政分开、政企分开、政市分开、政社分开。关键政企分开。10、现阶段我国政府机构改革的关键是转变职能。11、政企分开的主要内容:政府与企业的社会职责的分开;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开;政府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与行政职能的分开。真题实例229页第二章行政组织1、政府机构(狭义)仅指国家行政组织亦称为国家行政机关。※行政组织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行政组织泛指一切具有计划、指挥、协调和控制等功能的组织机构。行政管理研究的是狭义的行政组织。2、国家机构:权力、行政、审判、检察、军事※我国行政组织是指国务院、省市县乡镇等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办事机构和派出机关等。3、非政府机构—群众组织亦称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包括各种依法定程序成立的群众团体、专业团体、群众自治组织等,如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三大群众团体;文联、红十字会、慈善会等专业团体;村民委员会、城市居民委员会等群众自治组织。※4行政组织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职能目标,机构设置,人员构成,权责体系,规则体系,行政经费。※5按功能和作用划分行政组织的类型:首脑机关、职能机关、辅助机关、咨询机关、派出机关。6、机构编制管理是行政管理的基础工作之一,是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状况、政治体制状况以及行政管理科学化程度,通过运用技术手段综合分析,以确定国家各类法定组织的职能范围、职责权限、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并进行调控和监督,以实现国家管理系统的精简、统一、高效。我国的机构编制工作采取“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领导体制;其在编制管理方面的主要任务是:职能管理;机构管理;人员管理。政府机构的名称一般包括域名(地理位置或管理范围)、矢名(管理内容)、格名(表明规格级别)。三定:定职能、定机构、定人员编制。我国现行编制管理工作采取三种形式:条块结合或编制单列:※7、行政组织设置原则(1)精简与效能原则,即做到机构设置要精简;人员编制要精干;办事程序要简化。(2)职、权、责一致原则,它包含三层意思:职责确定、权责一致、管人与管事的统一。(3)完整统一原则,即:政府职能是完整统一的;行政权力是完整统一的;政府机构设置是完整统一的。帕金森定律232管理幅度:又称控制幅度,是指一名主管人所能够直接领导、指挥和监督的下级人员或下级部门的数量和范围。管理层次:指组织的纵向等级结构和层级数目。在被管理人员确定的情况下,管理幅度与管理层次成反比,即管理幅度越大,则管理层次越小;反过来,管理幅度越小,则管理层次越多。※8、我国的行政组织体系:(一)中央人民政府机构: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组成机构、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办事机构、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国务院行政序列外机构(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省级政府机构23个省包括台湾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组成,与中央政府的组成部门相当统称“省部级”;市级行政机构333个包括地级市、18个地区、30个自治州、3个盟;县级、乡镇和特别行政区政府。※9、在行政系统内部对国家行政机关实施专门监督的机关有行政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10、垂直管理部门垂直管理部门的工作业务、人事任免、经费拨付,均由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决定,其职能具有专属性、执法性、监控性特点,目前,实行中央业务主管部门垂直管理的机构有中国人民银行、海关、国家税务等系统,实行省级垂直管理的机构有地方税务、工商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管理等系统。※国务院垂直管理和领导的、不列入地方省级政府的序列:民航局、铁路局、邮电管理局。11、政府机构的类型:按属性分---领导、派出、职能、办公办事、辅助、咨询参谋机构。没有协调机构※11、国务院办事机构:侨务、港澳事务、法制、研究室、台湾事务、新闻办公室23312、政府机构之间的关系:领导关系、协调、指导、业务关系。如某省公安机关请求他省公安提供某犯罪嫌疑人情况,就是协作关系。13、国务院行政序列外机构(1)国务院非常设机构。如国家禁毒委员会、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等。(2)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如新华通讯社、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行政学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等。第三章行政领导1、行政领导体制的类型(1)按照负最后决策职责的不同,分为首长制、委员制和混合制。混合制中成效的好坏关键在于领导的素质和作风。(2)按照上下级之间享有的决策、指挥监控职权的大小分为集权制、分权制和均权制。(3)按业务性质和管辖范围不同,分为层级制、职能制和并用制。层级制也称“直线制”、“分级制”、“系统制”,其特点在是有利于指挥统一,节制严明,相互衔接,行动迅速,但有时难免草率;职能制亦称“分职制”、“机能制”、“幕僚制”,其特点在于分工精细,专业明确,有力于推动专业化和高效化。(4)按指挥监控权是否集中或分散于一个或多个主体的不同,分为完整制和分离制。完整制也称“集约制”、“一元统属制”,俗称“一元化领导”;分离是也称“独立制”、“多元化统属制”,俗称“多元化领导”。行政领导:是指国家行政组织中的各级系统中的各级行政首长和行政领导集团通过决策、指挥、监督、协调等手段依法行使其权力,以完成行政目标的过程。行政领导的作用主要体现在:行政领导的要素:※行政领导的方式:强制方式、说服方式、激励方式、示范方式※行政领导的类型:集权型(自决型或独裁型)、分权型(民主型)、放任型(无为而治型)※行政领导的责任:法律、行政、政治、道德责任。※行政领导者的素质结构:政治素质、品德方面、知识素质、能力素质、作风方面、性格方面和身心健康※授权的方式:刚性、柔性和惰性授权。2、行政领导职务序列:10个等次13个级别※中国公务员的级别为15级与12个职务层次相对应3、非领导职务指数的限制八个非领导职务:巡视员、助理巡视员、调研员、助理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4、行政领导者产生方式:选任制、委任制、考任制、聘任制5、行政领导职务晋升的条件(1)在近两年度考核为优秀或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2)晋升科、处级正职,应分别任下一级职务两年以上;晋升科、处、司、部级副职,应分别任下一级职务三年以上。(3)晋升处级职以上领导职务,一般应具有五年工龄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晋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副职和国务院各工作部门司级副职,应具有在下一级两个以上工作部门任职的经历,晋升地(市)级以上政府机关处级以上职务的,需有三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4)晋升科级正副职,应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晋升副处级到正司级职务,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晋升副部级职务,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第四章行政决策与执行、行政监督与协调1、行政决策转向科学决策的标志(1)决策主体由个人转向集体。(2)决策过程由主观随意转向程序化。(3)“谋”与“断”的相对分离。(4)“断”与“行”的相对分离。(5)决策手段的运用日益增强,量化和技术化,成为现代科学行政决策的标志。※行政决策的原则:民主、系统、可行、效益、优化、法制、公正、动态原则※行政决策体制的基本类型:独裁制、议会制、人民代表大会制。2、现代行政决策组织体制的组成:中枢系统、信息系统、研究咨询系统、审批控制系统※行政决策的程序:情报活动阶段、设计活动阶段、抉择、审查活动阶段※行政决策的方法:调查研究(抽样调查法、问卷法、观察法、文献法、访谈法);预测研究方法(专家会议法、头脑风暴法、德尔菲、回归分析法、趋势外推法);方案研究法(列举筛选法、发散思维法、逆向思维法、决策树法、方面排除法)3、行政执行基本知识行政决策执行手段:法律手段、行政手段、经济手段。常用的基本行政方法包括三种: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编制行政执行计划包括以下四方面内容:进行工作安排;进行人力安排;进行物力安排;进行时间安排。行政执行通过确定目标、衡量成效、纠正偏差三个步骤,对决策执行进行控制。※行政执行的原则:公正、依法行政、效能原则。行政执行的过程:准备阶段和实施阶段(行政指挥、行政沟通、行政协调、行政控制)“以人为本”是依法行政的核心理念,现代法治的核心理念就是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维护人的尊严、尊重人的价值。《行政诉讼法》自1990年10月1日实施。行政诉讼、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并称三大诉讼。《国家赔偿法》1994年颁布,标志着我国行政赔偿制度的进一步完善。4、行政协调的分类(1)以协调的主客体及其内容为标准,可划分为三种:与外部环境的行政协调;内部纵横向的行政协调;内外部、纵横向人际关系的行政协调。(2)以协调所解决的中心问题及其具有的性质为标准,可划分为四种:以解决与外部环境之间矛盾冲突为中心的,即适应性的行政协调;以解决内部纵横向之间矛盾冲突为中心,即结构性的行政协调;以解决内部运作过程中各环节之间矛盾冲突为中心,即动态性的行政协调;以解决内外部、纵横向之间矛盾冲突为中心,即沟通性的行政协调。(3)以协调所涉及的管理层次和管理手段为标准,可划分为:高层协调,中层协调,基层协调;权责体制协调与规制协调,利益协调与心理协调。※我国行政监督: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法制监督和社会监督)内部监督包括一般监督和专门监督(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行政问责:是指特定的问责主体针对各级政府及其公务员承担的职责和义务的履行情况而实施的要求承担否定性结果的一种规范。问责对象:主要是政府部门或者公务员应当履行而没有履行的责任和义务或者没有恰当地履行义务的一种行为。问责的方式:公开道歉,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公开谴责,诫勉,引咎辞职,撤职,免职,责令辞职,行政处分,刑事追究等。问责的范围:道德、政治、行政、法律责任。5、行政监督法制是加强依法监督的保证,教育是加强依法监督的基础。行政监察机关依照法律拥有检查权、调查权、建议权和一定的行政处分权。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指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行政机关给予的行政处分决定向监察机关提出的申诉,它不包括不服监察机关的行政处分的申诉,也不包括不服原处理决定而要求重新处理的申诉。同时,人大、政协、工青妇等单位所属的工作人员,不服本单位给予的行政处分而的申诉,不属于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范围。审计机关拥有检查权、调查权、建议权和处理权。行政系统的外部监督我国行政系统的外部监督主要包括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监督、政党监督和社会及舆论监督。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计划和财政算、决算;审查政府的法规、规定和命令;质询和询问;代表视察和执法检查;罢免政府组成人员。人民检察院的监督范围为:法纪检察、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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