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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环评证甲字第3601号国家重点公路项目上海至武威公路(宁夏境)中宁至孟家湾段补充环境影响报告书委托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厅评价单位:长安大学完成时间:二零零五年十二月1一、项目概况中宁至孟家湾段高速公路是国家重点公路项目上海至武威公路在宁夏境内的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宁夏境内“X”形主骨架和“三纵六横”公路网规划中的重要组成部分。2003年6月根据本项目原设计资料编写的环评报告通过了国家环保总局批复。由于原推荐方案线位基本位于黄河川道以南台地上,而沿线的主要居民点、第三产业和社办企业都集中在黄河以南川道内。黄河以南的台地大部分土地为薄层流沙覆盖的荒地,近年来由于引黄灌溉和沿线人民群众的改造,多数的荒漠沙地已改造为良田和植被覆盖的林地,沿路线走向的大战场~中卫的地方道路也已按三级道路进行改造,并已铺设沥青路面,完全可以满足区间交通的需要。而中宁—宣和—中卫—武威大方向车流给石营公路和宁卫公路相当大的压力,特别是银川~中宁间的高速公路建成之后,该路段交通压力越来越大,因此有必要将台地上的路线移至黄河川道。另一方面由于原路线位于台地上,使黄河川道内的宣和、永康及中卫城区等中心城镇与本路的连接不太方便,更因有60~80m高差,修建连接线,工程量较大,中卫政府、地方乡镇领导及沿线人民群众强烈要求将路线改移至黄河川道。因此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路线作出调整,调整路段为K9+700~K47+913.574。变更后路线自K9+700,右偏离开原设计路线,于田营二泵站附近两次跨过同心扬水干渠,经东坡村,至宣和,并于宣和镇南1.5km处设宣和互通立交(桩号K20+260),南接东台乡,北接宣和镇及宁卫公路,路线向西于雍家营两跨七星渠后,经沙滩村南、丁家窑湾北,于永康乡南穿过永南村、杨家大桥,经艾湾村、马庄、刘湾村北,于南滩村东北跨过阴洞梁沟,并于杨滩村跨过宁卫公路,路线跨过高家水沟后,至中卫黄河大桥设中卫互通立交(桩号K39+869)联接省道202线和中卫市,再向西至变更路段终点K47+913。本项目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时速100km/h,路基宽度26m。路线变更后长度较之原线路增加1.5km,路基土石方由381.07万m3,增加至582.52m3。排水防护工程由10.97m3,增加至11.44m3。取消原设计的大桥4座,变更后本路段大桥共8座,全长1676m。中桥取消7座,新设计7座,全长423m。小桥取消1座,新设计12座,共337m。取消原设计的65道涵洞,变更后涵洞数量增加至175道。取消原路线设计的西台互通,调整后在K39+869设2中卫互通,并将原宣和互通由K19+355调整至K20+260。取消1处分离立交,调整后新设2处。调整后路线沿线村庄分布较多,通道数量增加至75道。拆迁建筑物数量由1306m2,增加至40995m2。变更路段工程占地数量由5245.33m2,减少至3497.78m2。但占用农田数量增加403.8亩。二、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概述1、中~孟公路K9+700~K47+913.574路段由黄河以南台地改移至黄河川道内,路线位于宁卫平原内,是宁夏传统的农业区。种植的农作物主要有小麦、玉米、谷子、高梁、荞麦、马铃薯。豆类有黄豆、蚕豆、豌豆和扁豆。油料有胡麻、油菜籽及油葵。经济作物有甜菜、瓜类及蔬菜等。沿线人工种植的果园分布较为普遍,种类主要是苹果、枸杞。路线占用耕地、果园面积有所增加,可能影响农业生产。公路占用的基本农田较约859.11亩,其中永久占地占用基本农田约669.1亩,临时占地占用约190.01亩。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为本公路的建设规划了建设预留地。因此中~孟公路占地均不属于规划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公路建设工程中对基本农田应尽量减少占用和分割影响,并采取补偿措施。经过调查和踏勘,路线经过区域由于长期以来人类经济活动的影响,未发现受国家保护的珍稀野生动物的集中分布区。本项目取、弃土场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通过地表取土,破坏地表植被和土壤结构,改变地形地貌以及自然景观,使区域植被覆盖和植物多样性下降,自然景观破碎化,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下降。同时取土场在一定程度上加剧水土流失以及风沙活动等生态问题。影响对象主要是地表植被、土壤结构、自然景观等。2、变更路段K9+700~K47+913.574路中心线两侧200m范围内有村庄12处,学校5所。项目施工期间的施工噪声及营运期公路交通噪声对沿线居民产生一定不利的影响。公路施工期间,作业机械种类多,如路基填筑时有推土机、压路机、装载机、平地机、风钻等;桥涵施工时有卷扬机、推土机、压路机等;公路面层施工时有铲运机、平地机、压路机、振动棒等。这些机械运行时在距离声源15m处的噪声为74-105dB。施工期环境噪声影响是短期行为,只要加强管理,实施环境监理及监3测,采取防治措施可使影响降至最低程度。道路施工的主要振动机械有振动式压路机、平地机、装载机和摊铺机等,其中振动式压路机的影响尤为突出。中~孟公路填方路段敏感点距公路较近,人群和建筑物将受施工机械振动的影响。公路沿线农房基本为砖混结构,机械振动不会对其产生明显影响。营运期公路建成通车,车流量较大,根据预测结果,中~孟公路交通噪声对沿线敏感点的影响主要是夜间影响,昼间营运初期村庄超标。3、路线变更后跨越中卫、中宁地区的引黄河水农灌渠——七星渠,两次跨越桩号为K19+147、K20+786。对于河流水质的影响主要来自于施工期,施工期间注意建筑材料的运输和堆放、施工废料的处置、桥梁施工和施工营地等对水质的影响。4、工程施工期的主要环境空气污染物是TSP,其次为沥青熬炼、摊铺时的沥青烟和动力机械排出的尾气污染物,其中尤以TSP对周围环境影响较为突出。路基施工中,筑路材料的运输、装卸、拌合过程中大量的粉尘散落在周围空气中;建筑材料堆放期间由于风吹引起扬尘污染,尤其在风速较大或装卸、汽车行驶速度较快的情况下,粉尘的污染更为严重。施工路段和汽车过往产生的扬尘浓度大小与距离污染源的距离有关。根据预测中~孟公路投入营运后至2023年公路汽车尾气中排放的NO2浓度不会超过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即符合评价标准要求。项目建成后改善了行车条件,减少地区的排放时间,吸引交通量有效地提高行车速度而使汽车尾气排放总量降低,潜在地改善地区总的环境空气质量。5、公路施工可能造成现有道路通行不畅,同时会影响施工路段居民的生活。项目占用耕地为该地区总耕地的0.06%,人均耕地减少0.0018亩,年人均减少粮食0.39kg。由此,工程占用耕地对沿线地区的农业生产、土地利用格局无明显影响,对地区整体民众的生产水平也不会产生明显影响。但耕地为农业之本,是农民经济主要收入的来源,工程占用耕地对直接被征用土地的农户将有较大影响,直接影响他们的经济收入,降低他们的生活水平。因此,工程征用土地,必须采取相应的减缓措施,尽可能将影响降低至最小程度。4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施工期主要环境保护措施:一、生态保护措施1、施工期临时用地尽量选择在公路征地范围内,如立交区、收费站等,施工营地尽量租用已有房屋和场地。凡因公路施工破环植被而裸露的土地(包括路界内外)均应在施工结束后立即整治利用,恢复植被或造田还耕。2、施工营地应尽可能地租用当地民房或公共房屋,或布设在公路用地范围之内;应防止生活污水、垃圾污染水环境。3、施工过程中,与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协商,将取、弃土场取、弃土过程与农业开发规划设计和农田基本建设相结合,工程结束后及时进行平整复垦或绿化造地。4、对于占用的基本农田,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经国务院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务院的批准文件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补充划入数量和质量相当的基本农田。占用单位应当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负责开垦与所占基本农田的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占用基本农田的单位应当按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要求,将所占用基本农田耕作层的土壤用于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为了尽量减少因公路占地对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质量的影响,切实保护基本农田,在公路征地中应严格执行中发[1997]1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及交公路发[2004]164号《关于在公路建设项目中实施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若干意见》文件所规定的内容,严格执行土地管理办法。施工期间将占用的基本农田表层50cm土壤单独堆放,用于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二、噪声防护措施1、施工期的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和运输车辆,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振机座,同时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5其更好的运转,以便从根本上降低噪声源强。2、强烈的施工噪声长期作用于人体,会诱发多种疾病并引起噪声性耳聋。为了保护施工人员的健康,施工单位要合理安排工作人员轮流操作辐射高强噪声的施工机械,减少工人接触高噪音的时间,同时注意保养机械,使筑路机械维持其最低声级水平。对在辐射高强声源附近的施工人员,除采取发放防声耳塞的劳保措施外,还应适当缩短其劳动时间。3、筑路机械施工的噪声具有突发、无规则、不连续、高强度等特点。据调查,施工现场噪声有时超出4类噪声标准,一般可采取变动施工方法措施缓解。如噪声源强大的作业时间可放在昼间(06:00~22:00)进行或对各种施工机械操作时间作适当调整。为减少施工期间的材料运输、敲击、人的喊叫等施工活动声源,要求承包商通过文明施工、加强有效管理加以缓解。4、在路线近距内有集中村镇居民区的路段(距公路150m以内)强噪声施工机械夜间(22∶00~6∶00)停止施工作业。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工点,施工单位应视具体情况及时与当地环保部门取得联系,按规定申领夜间施工证,同时发布公告最大限度地争取民众支持,并采取利用移动式或临时声屏障等防噪声措施。5、施工便道应远离居民区、学校等敏感点。在施工便道50m以内有成片的民居时,夜间应禁止在该便道上运输建筑材料。对必须进行夜间运输的便道,应设禁呜和限速标志,车辆夜间通过时速度应小于30km/h。刘湾小学、马路滩村完小距离路线较近,在路面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要与学校协商,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尽量避免施工对学校正常教学的影响。6、料场、拌合场、沥青搅拌站等应距敏感点≥200m。7、在村庄附近做强振动施工时(如桥墩夯实,振荡式压路机操作等),或爆破施工时,对临近施工现场的土坯民房应进行监控,防止事故发生。对确受工程施工振动影响较大的民房应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三、水环境保护措施1、季节性河流桥梁基础工程施工中的废泥沙、废渣等运至陆上处理,不得弃于河道及河滩地,以防抬高河床或压缩过水桥面,保证暴雨时的行洪安全。2、工程承包合同中应明确筑路材料(如沥青、油料、化学品等)的运输过程中防止洒漏条款,堆放场地不得设在沿线灌溉水渠附近,以免随雨水冲入水体造成污染。63、施工材料如沥青、油料、化学品等有害物质堆放场地应设蓬盖,以减少雨水冲刷造成污染。4、施工营地修建临时旱厕,粪便定期清理可用于肥田,施工结束后覆土掩埋;对于黄河特大桥处施工营地清洁洗涤污水设沉砂滤池经过滤后排放,建议将排水收集用于场地降尘等。5、施工营地必须设置垃圾箱和卫生处理设施,并定期清运集中处置。四、空气污染防治措施1、工程沿线灰土拌合是施工期最大的流动污染源,要求在地面风速大于四级时尽量停止施工作业,同时要求石灰等散体材料装卸必须采取降尘措施。2、混凝土拌合站是公路施工期间的主要固定污染源,因此,对拌合设备应进行较好的密封,并加装二级除尘装置,对从业人员必须加强劳动保护。沥青厂和拌和站选址应远离居民区,或在敏感点下风向200m以外。3、土方、水泥、石灰等散装物料运输和临时存放,应采取防风遮挡措施,以减少起尘量。根据天气情况,定期对裸露的施工道路和施工场所洒水。4、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卫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