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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少熬夜!公证复查申请书【最新4篇】在经济高速发展、人与人之间联系更加紧密的今天,需要应用的场合越来越多,应用可以让我们的愿望得到合理的表达。写申请需要注意哪些问题?以下是网友整理的一份公证审查申请书。欢迎阅读收藏。公证复查申请书【第一篇】申请人:xxx,委托代理人:申请事项:要求撤销(2012)京方圆内民证字第1201121号公证书。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于20XX年2月21日在北京市方圆公证处调取了(20XX)京方圆内民证字第01121号公证书,才知道父亲康非于20XX年1月24日把房屋赠与给了受赠人康燕,并在北京市方圆公证处进行了公证。后申请人以康小燕为被告诉至西城法院,要求判令房屋赠与合同部分无效,被告将房屋折价款补偿给申请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受赠人康燕出示了公证处接谈笔录、公证程序录音录像。但极为关键的赠与人的神志清醒诊断证明,受赠人康小燕没有出示,当法官要求受赠人康燕出示神志清醒诊断证明时,受赠人康燕只拿出了复兴医院的出院诊断书。作为年近90高龄,大脑受过严重损伤(曾经脑淤血、呼吸衰竭导致大脑严重缺氧)患有多发腔隙性脑梗塞的赠与人,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在进行公证时,应要求赠与人提供适合做公证的神志清醒诊断证明,之后附在(20XX)京方圆内民证字第01121号公证书的卷中。但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只看了受赠人康燕提供的赠与人的出院诊断证明,并且没有附卷,就为赠与人和受赠人进行了赠与公证。申请人认为该赠与公证程序有瑕疵,涉嫌侵犯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现请求撤销(20XX)京方圆内民证字第01121号公证书的公证。特此申请!此致北京市方圆公证处申请人:20XX年月日公证复查申请书【第二篇】申请人:XXX,女,XX岁(身份证号码XXX),住XXXX街道XX村XX组XXX号,电话:XXXXX被申请人:XX街道办事处法定代表人:XXX,职务:主任请求事项: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于20xx年5月6参考资料,少熬夜!日作出的XX20xx号第6号《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不服,特此申请复查。申请复查事项:一、要求撤销20xx年5月6日作出的XX20xx号第6号《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二、要求被申请人依法履行职责,审查确认XX村于20xx年6月25日作出的“会议记录”第七条与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利。三、要求被申请人责令XX村依法改正于20xx年6月25日作出的“会议记录”第七条。四、要求被申请人责令XX村向申请人发放已发放的村集体经济收益款3500元,组里3060元。五、申请人要求参加听证会,参加辩论。事实与请求:本人信访反映的是一、XX街道XX村在20xx年6月25日召开村二委会、组长会议,并形成《村二委会、组长会议记录》,其中第七条为“没有参加二轮承包结婚后迁入,已经离婚人员不予享受村民分配待遇”严重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剥夺了申请人与村民的同等待遇,XX村竞置国法不顾,严重违反《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违反了法律规定。20xx年7月30日申请人向杭州直播1x345反映问题时,XX村楼卫明书记明确表示只要法院判决申请人有村民资格,就给申请人享受本村村民待遇,20xx年8月3日XX街道关于申请人的村民待遇问题召开会议,XX村书记村长也承诺说只要法院判决申请人享有村民资格,就给申请人享受本村村民待遇。20xx年1x月21日XXX人民法院作出(20xx)杭临民初字第1604号《民事判决书》、20xx年3月28日杭州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xx)浙杭民终字第491号生效《民事判决书》均明确申请人具有XXXXX街道XX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依国家法律与政策有权参予本集体经济收益分配,二、XXX人民政府下发临政发(20xx)253,关于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20xx—20xx年)的通知明确了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依法保障公民权益贯穿于政府各项工作,着重保障民生权益,努力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持依法行政。全面履行法定职能,严格遵守法定程序,无越权、滥权和不作为,坚决做到平等保护、权责一致、监督有力,切实保障公民的实体权利和程序参考资料,少熬夜!权利。在第四项第20、明确规定保障和规范村民自治。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依法开展自治管理,督促村民自治组织完善村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机制。探索对村民自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村规民约备案制度,逐步建立村民自治活动的纠错机制。健全村民权益纠纷的行政调处机制,保障村民在土地承包、宅基地分配、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收入分配等方面的合法权益。XX村20xx年6月25号召开村二委会、组长会议,并形成《村二委会、组长会议记录》以会议决议形式捍然侵犯申请人的合法权利,带领村民对抗国家法律与政策,可XX街道办事处还是没有尽其责任漠视XX村的行为,不采取措施加以制止与纠正,造成XX村违法自治,使村组织上的权力凌驾于国法之上,使XX村变成一个以强欺弱,以势力欺压个体,邻里失和,没有法律可讲,影响社会稳定的违法组织。三、申请人将情况向被申请人反映,就是希望村组织的上级主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采取措施加以制止与纠正,对XX村发生的违法村民自治行为采取措施加以制止与纠,希望村上级部门帮助与指导XX村依法自治,避免一个基层组织在违法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但XX街道办事处却模棱两可不重视的态度。为了合法权益我又于20xx年5月6日向XXX信访局反映,市信访局把我反映的事情转到街道,XX街道于20xx年5月6日作出的XX20xx号第6号《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答复是一种极不负责的推脱,说关于村归民约“备案”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村民会议可以指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并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备案。”XX街道办事处属于XXX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不属于乡镇人民政府,所以对XX村的村规民约没有备案的职责。以此推却责任。故要求撤销20xx年5月6日作出的XX20xx号第6号《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四、申请人在反映问题的一年时间里,奔波之事只为国家法律与政策能够在一个基层组织得到贯彻与落实,.申请人听到最多的话语就是村民自治不好干预,而申请人要说的是村民自治不等于村组织不要党的领导,不等于不要政府的行政部门管理,不等于不要批评教育,更不等于可以凌驾于党纪国法.XX街道办事处作为村组织的上级主管部门完全有义务与责任,用组织的严肃性和履行国家法律赋予的行政管理权、行政监督权,完全可以行使行政管理职能进行合法有效的引导和干预,促使国家法律与政策能够在村组织得到贯彻与落实,参考资料,少熬夜!理直气壮地伸张正义,制止错误,,正确引导村组织依法自治,否则国家的法律条文与政策就会在一个地方成为废纸。五、申请人目的也只为国家法律与政策能够在村组织得到贯彻与落实,从而确保申请人在村组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促使XX村组依法自治。要求被申请人依法履行职责,审查确认XX村于20xx年6月25日作出的“会议记录”第七条与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利。要求被申请人责令XX村依法改正于20xx年6月25日作出的“会议记录”第七条。要求被申请人责令XX村向申请人发放已发放的村集体经济收益款3500元,组里3060元。据以上事实与理由,本人依信访条例有关规定请XX政府对被申请人于20xx年5月6日作出的XX20xx号第6号《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进行复查并撤消,必要时请求政府就本人信访案件进行听证。此致XXX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申请人;XXX20xx年6月29日公证复查申请书【第三篇】申请人: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住址:申请事项:1.申请文昌市公证处复查(2010)文证内民字第91号《公证书》;2.申请对申请办理公证的依据《遗嘱公证申请表》(20XX.6.14)复查;3.申请对办理公证的依据《询问笔录》(20XX.6.14上午8时)复查;4.申请对《遗嘱书》(手写体)、《遗嘱书》(打印体)的效力进行复查;5.申请文昌市公证处依法撤销(20XX)文证内民字第91号《公证书》。事实和理由:贵处公证员黄良勇办理(20XX)文证内民字第91号《公证书》过程中严重违反法律程序,为无效《遗嘱书》出具《公证书》,该《公证书》应依法撤销。具体理由如下:一、贵处称20XX年6月14日为邝淑媚补办被大水冲走的20XX年1月的'《公证书》,没有事实依据贵处没有任何有效证据能够证明20XX年1月邝淑参考资料,少熬夜!媚曾申请贵处办理遗嘱公证,贵处仅凭没有邝淑媚签名的国内民事公证案件登记表这一孤证,证明20XX年6月14日办理的公证系补办20XX年1月被大水冲走的公证,单凭上述孤证不能证明贵处主张的事实。贵处作为法定公证机构妥善保管档案是法定义务,《公证档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公证档案应坚实、防火、防盗、防潮、防高温、防鼠、防虫、防光、防污染,室内要保持清洁、整齐、通风。要购置必要的档案柜、消防器材、去湿机、空调机等设备,并逐步采用先进技术,提高档案的管理水平。贵处至少应提供气象局出具的当时气象灾害证明及其他有权机关出具的档案被大水冲走的相关证据,难道存放档案的档案柜被大水冲走?贵处提出所谓的当时的卷宗档案被大水冲走这一借口实在难以令人信服。二、《遗嘱公证申请表》登记的受理日期为20XX年6月14日,而申请日期却在五年之后的20XX年6月14日,时间前后颠倒,且没有邝淑媚本人签名、盖章或按手印,该份《申请表》明显系事后伪造的(见证据一)贵处接受邝淑媚申请为其办理遗嘱公证的依据:《遗嘱公证申请表》登记的受案日期为20XX年6月14日,而登记的申请日期却是在五年之后的20XX年6月14日,根据当时有效的《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八条及后来的《公证程序规则》第四条的规定,办理公证先由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公证处受理后方能办理公证,而根据贵处提供的《遗嘱公证申请表》记载,邝淑媚于20XX年6月14日提出办理遗嘱公证的书面申请,公证处却能未卜先知的早在五年前的20XX年6月14日预先受理,这显然是违反逻辑的。根据当时的《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十九条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将受理通知单发给当事人,并开始建立公证卷宗。申请人或其代理人(代表人)应在受理通知单回执上签名。的规定,贵处亦未能依法提供邝淑媚申请公证的受理通知单回执。根据《遗嘱公证细则》第七条第二款遗嘱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遗嘱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的规定,即便《遗嘱公证申请表》系公证员黄良勇代为填写,也应依法由申请人邝淑媚本人签名,而事实上《遗嘱公证申请表》既没有邝淑媚签名、盖章,也没有其按手印,因此,《遗嘱公证申请表》明显系伪造的,不能证明20XX年6月14日邝淑媚向贵处申请办理遗嘱公证这一事实。三、邝淑媚的儿子云兴吉与公证员黄良勇恶意串通,在《询问笔录》中假冒邝淑媚签名、按手印,该《询问参考资料,少熬夜!笔录》不具有法律效力(见证据二)(一)《询问笔录》中被问人邝淑媚的签名系云兴吉伪造的,该《询问笔录》不具备法律效力,不能证明邝淑媚申请贵处办理遗嘱公证这一事实,亦不能证明代书遗嘱内容是邝淑媚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经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20XX]鉴字第0105号《司法鉴定意见书》,见证据三),《询问笔录》上被问人处邝淑媚署名字迹是云兴吉所写,根据《遗嘱公证细则》第十二条公证人员询问遗嘱人,除见证人、翻译人员外,其他人员一般不得在场……谈话笔录应当当场向遗嘱人宣读或者由遗嘱人阅读,遗嘱人无异议后,遗嘱人、公证人员、见证人应当在笔录上签名。等有关规定,该《询问笔录》不仅没有遗嘱人邝淑媚本人签名,公证员黄良勇竟然违反法律规定允许利害关系人(继承人)云兴吉假冒遗嘱人邝淑媚签名,贵处解释称当时应邝淑媚的要求,将云兴吉从外面叫进来手握邝淑媚的手签名,这样缺乏事实依据的解释根本无法令人信服。(二)申办遗嘱公证依法必须由本人亲自实施,云兴吉代邝淑媚在《询问笔录》签名的行为应当认定为无效,公证员黄良勇擅自持邝淑媚私章在打印体《遗嘱书》上盖章的行为,也应当认定为无效。
本文标题:公证复查申请书【最新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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