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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區區議會轄下地區設施管理委員會第三次會議會議紀錄日期︰2008年4月17日(星期四)時間︰下午2時30分地點︰東區區議會會議室出席者丁江浩委員丁毓珠SBS太平紳士古桂耀委員江澤濠委員,MH呂志文委員李汝大委員杜本文委員周潔冰博士,MH邵家輝委員洪連杉委員梁兆新委員梁志剛委員梁國鴻委員梁淑楨委員許嘉灝委員,MH郭偉强委員陳啟遠委員陳添勝委員陳靄群委員勞鍱珍委員,MH曾向群委員曾健成委員黃建彬委員黃健興委員楊位醒委員,MH葉就生委員,MHDFMC\M\15504580336572趙承基委員,MH(主席)趙家賢委員趙資強委員劉興達委員蔡素玉太平紳士鄭志成委員黎志強委員鍾樹根MH太平紳士顏才績委員顏尊廉委員羅榮焜委員,MH龔栢祥委員(副主席)黃家維(增選委員)劉珮珊(增選委員)致歉未能出席者林翠蓮委員曹漢光委員許清安委員傅元章委員彭韻僖委員,MH馮翠屏委員黃月梅委員列席者曹振華太平紳士東區民政事務處東區民政事務專員香靜儀女士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總康樂事務經理(香港東)蕭有光先生康樂及文化事務署東區康樂事務經理王麗納女士康樂及文化事務署東區副康樂事務經理(分區支援)陳小端女士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圖書館高級館長(東區)陳廣祥先生港島東區地政處總產業主任/港島凌慧欣女士民政事務總署建築師(工程)1袁天海先生民政事務總署高級工程督察(香港)詹鎮源先生東區民政事務處高級聯絡主任1姚璧臣先生東區民政事務處高級行政主任(地區管理)周松暉先生東區民政事務處一級行政主任(地區管理)鄭寶如女士東區民政事務處高級行政主任(區議會)負責者3應邀出席嘉賓李秀鳳小姐東區民政事務處東區民政事務助理專員黃志輝先生康樂及文化事務署高級行政主任(策劃事務)5黃德才先生建築署高級工程策劃經理溫少耀先生建築署工程策劃經理陳祖聲先生巴馬丹拿建築及工程師有限公司董事彭素華女士巴馬丹拿建築及工程師有限公司董事李啟淦先生興富顧問有限公司行政總裁蔡敏儀女士運輸署工程師(東區)熊薇女士東區民政事務處聯絡主任主管(社區事務)2方啟杰先生東區民政事務處柴灣聯絡組主管馮愛卿小姐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圖書館館長(北角公共圖書館)吳碧儀女士康樂及文化事務署高級經理(港島文化事務)秘書李翠欣女士東區民政事務處一級行政主任(區議會)1主席致開會詞主席歡迎各位委員及各政府部門代表出席會議。I.通過地區設施管理委員會第二次會議紀錄初稿2.上述會議紀錄毋須修改,並獲得通過。II.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於2008/09年度在小西灣道休憩處推行的小型工程計劃(地區設施管理委員會文件第24/08號)3.主席歡迎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總康樂事務經理(香港東)香靜儀女士、東區康樂事務經理蕭有光先生及東區副康樂事務經理(分區支援)王麗納女士出席會議,並請蕭先生介紹文件。負責者44.主席、副主席、黃健興、陳靄群、勞鍱珍、古桂耀、趙資強、梁國鴻、呂志文及邵家輝等10位委員分別發表意見及作出提問,內容摘錄如下︰(a)多位委員認為改善題述地點的照明系統有助鼓勵該區居民使用該地點的設施,對使用者的安全以及提高休憩處的使用率皆有幫助;(b)有委員表示有關部門應汲取是次試驗安裝太陽能燈的經驗,日後在其他地方裝置太陽能燈時,須審慎考慮各方面的技術問題及配套;(c)有委員指出國內不少道路均採用環保燈,並查詢該處的太陽能燈光線不足的原因。另外,有委員建議加裝後備電,以保留太陽能燈作為緊急用途;(d)有委員提及在再次安裝照明系統時,須注意燈光會否影響公園附近的居民;(e)有委員認為在選擇安裝環保設計的太陽能燈前,機電工程署有責任提供足夠的技術支援。他建議日後在進行類似的燈光工程時,有關部門應加強監察使用太陽能燈的成效;以及(f)有委員建議在公園安裝感光燈,以自動因應光線的強弱程度照明公園,相信比按時開關更能彈性調整光暗度。5.東區民政事務專員表示,現時小西灣道休憩處的6支太陽能燈由東區區議會的前市區小型工程計劃興建,目的為提高市民對環保及再生能源的意識。現時該休憩處已轉交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管理。他提到雖然是次太陽能燈照明的試驗計劃似乎在此休憩處未能發揮效用,不過亦建議康文署考慮保留這些太陽能燈,研究是否可適用於其他地方,繼續太陽能發電的環保概念。6.康文署代表蕭先生就委員及專員的意見及提問,回應如下︰(a)康文署表示,現時該休憩處內的太陽能燈已安裝數年,相信當年的太陽能照明技術及不上現時新設計的太陽能照明系統。該署曾研究保留現有的太陽能燈的可行性,不過在考慮到保養的問題及地方面積所限,故採納建築署及機電工程署的意見,認為直接拆除及更換為安裝有時間掣的照明系統更為理想,不過該署會和建築署研究是否可將原有的太陽能燈用於其他地方;負責者5(b)康文署會與建築署研究把休憩處內的照明燈系統分組處理,例如接近民居的燈會採用時間掣控制開關時間,以避免晚間照明燈光長時間影響附近居民,至於照亮休憩處通道的燈則可採用感光系統;以及(c)該署表示受到公園的面積限制,安裝新的照明燈時同時保留太陽能燈,會使公園內有太多燈柱,這樣既不美觀,又使休憩空間減少,故不建議在休憩處內加添其它照明設施而同時保留原有太陽能燈。7.經討論後,委員會通過康文署在2008/09年度在小西灣休憩處外燈光小型工程及向東區區議會推薦從地區小型工程撥款中批出1,050,000元,以支付該署的小西灣道休憩處小型工程改善計劃所需的工程費用。III.地區設施管理委員會尚待處理的跟進事項進度報告(地區設施管理委員會文件第23/08號)(i)要求從速將小西灣直昇機坪開闢為休憩用地動議:要求改善前小西灣直昇機坪為休憩用地,開放給市民享用8.康文署代表黃志輝先生在回應陳靄群及梁淑楨等2位委員的意見時表示,該署在2007年2月的康樂及文化事務委員會上,已向各位議員介紹有關工程的範圍及用地設施。現時建築署正進行有關的設計。主席建議該署稍後把設計方案提交委員會參考。(ii)建議康文署發展鯉景灣西灣河遊樂場近西灣河抽水站的休憩用地9.康文署備悉江澤濠委員的建議,並會在適當時間提交發展該地的工程範圍及設計方案給委員會審議。(iii)動議:要求改善筲箕灣配水庫遊樂場內足球場設施10.委員會備悉康文署提交的進度報告。(iv)動議:要求解封筲箕灣配水庫上蓋空地供市民使用要求水務署開放筲箕灣配水庫頂之空地供市民使用11.趙資強委員提及有市民表示該空地曾有幾星期未有開展工程,查詢開放負責者6該地的完工日期及進度情況。東區民政事務處代表臣先生表示,工程正按計劃進行,並預計在本年6月底完成所有工程。(v)動議:強烈要求康文署於維園足球場兩端加建女廁12.委員會備悉康文署提交的進度報告。(vi)在明華大廈北邊的「休憩用地」建設小型休憩公園13.主席、副主席、趙資強、勞鍱珍、趙家賢、葉就生、許嘉灝、古桂耀及梁國鴻等9位委員分別發表意見,內容摘錄如下︰(a)多位委員認為該地兩旁為斜坡,日後將會牽涉很多保養及維修斜坡的問題。再者,此項計劃所需進行的專業評估,所涉及的費用龐大,因此不值得投放大量資源再作進一步跟進;以及(b)有委員認為既然現時有關地段有超過100多棵樹木,便應繼續保留該等樹木作為綠化帶,以保護有關原生樹木及生態原貎。14.康文署代表蕭先生回應時表示,該地段現時被規劃為公共休憩空間,考慮到該地樹木眾多以及牽涉斜坡保養維修等問題,該署同意委員認為應把該地規劃為「綠化帶」的建議。15.經討論後,委員會通過不同意在明華大廈北邊的休憩用地建設小型休憩公園,並要求康文署跟進規劃該地為「綠化帶」的建議。委員會亦同意毋須繼續跟進是項議題。(vii)北角天后廟道瓊峰園對面休憩處建造工程16.副主席、丁江浩及葉就生等3位委員表示,題述的休憩處面積及人流較少,附近的屋苑亦已各自設有獨立的康樂設施,最後工程亦會涉及斜坡維修保養等問題,故不同意進行有關工程。17.經討論後,委員會通過不繼續跟進題述的工程。IV.重建維多利亞公園游泳池場館(設計方案)(地區設施管理委員會文件第21/08號)負責者7促請康文署匯報維園泳池重建工程之最新進展(地區設施管理委員會文件第22/08號)18.主席歡迎康樂及文化事務署高級行政主任(策劃事務)5黃志輝先生、東區康樂事務經理蕭有光先生;建築署高級工程策劃經理黃德才先生、工程策劃經理溫少耀先生;巴馬丹拿建築及工程師有限公司董事陳祖聲先生及彭素華女士;興富顧問有限公司行政總裁李啟淦先生及運輸署工程師(東區)蔡敏儀女士出席會議,並請周潔冰委員及康文署黃志輝先生分別介紹文件第22/08及21/08號。19.康文署及建築署代表向委員介紹有關重建維多利亞公園(維園)游泳池場館(泳館)的設計構思及特色。為配合維園現有樹木,維園恆溫泳館以曲線外形為設計特色,泳館內包括一個設有升降台的五十米室內暖水主池,一個設有升降台的多用途室內暖水池以及一個可容納2,500人的觀眾席等。主池和多用途泳池採用移動池頭及隔牆設備,以配合不同池深的需要及可將泳池間隔組合使用,即泳館將會成為舉辦游泳、跳水、水球及韻律泳比賽的場地。泳館於現時9個網球場及滾軸溜冰場的位置重建,並預計於2012年11月啟用。20.主席、副主席、丁毓珠、鍾樹根、劉興達、趙家賢、勞鍱珍、曾向群、曾健成、古桂耀、江澤濠、呂志文、周潔冰、杜本文、梁國鴻、楊位醒、黎志強、陳靄群、勞鍱珍、趙資強、羅榮焜、許嘉灝、黃建彬及丁江浩等24位委員分別發表意見及作出提問,內容摘錄如下︰(a)大部分委員支持是項工程及其設計方案,並要求康文署從速向立法會申請撥款,以開展有關工程;(b)多位委員提及東區暖水泳池不足,關注維園作為國際性賽事場地時會否減少居民使用維園泳池的機會。有委員建議長遠而言,康文署應考慮預留更多空間建設更多泳池給東區居民使用;(c)有委員關注一幢式泳館建築與附近公園設施及環境是否協調。有委員查詢重建方案有否配合周邊的綠化環境;(d)有委員查詢泳館附近的交通配套是否完善。不少委員述及過往維園舉行一些大型展覽或舉行國際性比賽時,興發街出口會出現交通擠塞的情況。不過,亦有委員不同意這種說法,認為過往維園舉行花卉展及年宵花市時交通情況理想,運輸署亦有作出特別安排;負責者8(e)有委員建議運輸署考慮增加停車位以滿足駕車人士的需要。有委員查詢在現有興發街停車場可否興建兩層停車場;(f)有委員表示現時維園泳池每年維修費的數額;(g)有委員查詢受重建泳館影響的滾軸溜冰場及手球場日後會否保留以及面積。有委員建議在泳館頂部設置溜冰場以騰出地面空間興建其他設施;(h)有委員查詢現時設於維園泳池旁的燒烤餐廳會否保留。有委員表示日後的泳館應提供輕食或簡單飲品予泳池使用人士;(i)有委員查詢重建後的泳館怎樣考慮傷殘人士或長者上落泳池的需要;(j)有委員建議在重建泳館時,可否一併研究遷移附近的垃圾站。有委員提出維園辦事處的面積可以減少以及日後應開放場館的會議室給公眾使用;(k)有委員查詢泳館的天然光是否足夠。有委員建議泳館應設立較多女洗手間,解決現時維園女士洗手間不足的問題;(l)有委員提及柴灣游泳池的暖水水溫似乎不能恒溫,另外在炎夏時日照射到泳池地磚上,市民行在地磚上時往往受腳板燙熱之苦,故此希望該署注意有關問題;(m)有委員建議興建有上蓋的行人通道,連接維園出入口到泳館,另外亦有委員對泳館的金屬物料、建築物高度對附近景觀的影響、外牆物料的光害以及噪音問題等表示關注;(n)有委員要求提供移動池底系統的詳細資料;(o)有委員查詢同一泳池如有不同池底深度時,該署會否提供足夠的指示通知游泳人士。有委員表示如同一泳池內有練水及嬉水人士使用時,嬉水做成的波浪有可能影響訓練者的練習;以及(p)有委員表示,維園天后方向的出口交通擠塞的問題,相信是近海底隧道及中環灣仔方向道路的擠塞問題而引起,並非因為維園的大型活動所致。負責者921.康文署、建築署及其工程顧問公司代表就委員發表的意見及提問,回應如下︰康文署(a)重建維園泳館的發展規模及有關設計,在2005-08年間已數次諮詢區議會,並在參考區議會意見後而訂出是次的工程設計方案。現時維園泳池舉辦多項地區性比賽,如東區學校水運會以及授泳活動等,故此現有設計方案在提供國際賽事場地時
本文标题:地区设施管理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会议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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