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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桑纪发〔2010〕4号关于印发《2010年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意见》的通知各乡镇(场)纪委、县直机关各单位纪检监察组织:现将《2010年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安排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桑植县纪委2010年5月19日22010年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意见2010年是全省“机关效能建设年”,根据省、市纪委关于2010年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安排,结合我县实际,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同意,现就2010年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纪委第九届七次全会、市纪委五届五次全会和县纪委十届八次全会的工作部署,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为主线,以有效规范、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理清职权依据、推进公开透明、开展绩效评估、强化查究问责为抓手,把推进作风建设与机关效能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机关效能,创优经济发展环境,为“转方式、调结构、促发展”3提供坚强保障。二、工作内容(一)推进干部作风建设,把作风建设与抓效能促优化结合起来1.整合作风建设工作职能,将作风办、效能办、优化办“三办合一”,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完善长效机制,努力使作风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2.精心组织开展“转方式、调结构、促发展”作风建设主题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3.围绕作风建设阶段性突出问题,加强明查暗访,开展集中检查,宣传好的典型;加强考核,公开曝光和通报批评存在的问题,查处影响作风建设的相关案件。(二)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4.建立健全规范权力运行制度体系。按照《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要求,从公开职权来源依据、明确岗位职责权限、明晰权力运行流程入手,督促抓紧制定或健全规范权力运行制度体系,并建立健全执行工作机制。6月底前要启动制度制订工作,11月底前将制度编印成册。从县4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政府法制办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工作小组,牵头对县直机关各单位的制度规范进行审查把关。加强制度建设专项监督检查,提高制度的执行力。5.贯彻落实《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会同县政府法制办督促全县有关部门于7月底前制定并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司法机关要健全执法过错、违纪违法责任追究制度,规范司法人员自由裁量权行使。6.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审批项目,各审批部门要在去年清理的基础上及时清理公布取消、调整、增加的行政审批项目。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促进审批提速,全面落实审批办理期限比法定期限缩短三分之一以上的要求。对全县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况和行政审批、年检制度改革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7.规范决策行为。配合县政府法制办督促县直部门按照《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要求,将调查研究、公布草案、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纳入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环节,建立公众参与、专家咨询和行政机关决定相结5合的决策机制,各部门要在7月底前制定和完善重大问题行政决策机制。督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企业合法权益的执法部门建立健全听证会制度。8.加强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与管理。按照“两集中、两到位”(部门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内设机构集中,部门行政审批内设机构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所有行政审批项目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到位,部门行政审批职能授权窗口到位)的原则,推动政务服务中心进行体制机制重构,发改、建设、环保、国土、林业、水利、工商、质监、公安、劳动、商务、卫生、安监、人防等其它涉及项目审批、企业市场准入监管的部门要设立集中审批内设机构,并向政务服务大厅集中;适应行政审批权下放的新形势,对县政务服务中心进行扩容提质;政务服务中心逐步建成集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征收、效能投诉、公共资源交易等职能于一厅(楼),集信息公开、政务服务、效能监督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和为民办事中心;完善政务服务中心内部纪律制度。9.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推进“三公开”,促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推进县与市、省三级政府互联互通,统一的电6子政务系统和电子监察系统,实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和厂务公开工作;按照“转方式、调结构”的要求,选择部分国有企业开展专项效能监察。10.维护政令畅通,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切实把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确保政令畅通。配合县政府法制办开展对《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督促政府及行政执法部门严格实行执法依据公开制度。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重点对环保、质监两部门开展行政效能监察。确定县直有关单位执法机构及其负责人、分管领导为年度监督对象,对其依法行政、履职情况进行重点监督。组织县纪委、县监察局派出(驻)县直机关单位的纪检组、监察室,根据所在机关、单位的实际,选择1-2个社会关注度较高、群众和企业反映突出的问题,开展专项效能监察。继续开展对中央投资扩内需项目的监督检查。继续强化“平安满意在张家界”专项活动7的监督考核。(三)服务经济大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11.加强对投资项目前期申报审批阶段的服务工作。认真落实重大项目绿色通道制度,建立签约项目前期可研服务机制,完善重点项目全程代理制。12.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继续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服务性收费和各类基金项目,清理情况于11月底前报县财政和县物价部门。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出台《规范涉企收费、罚没行为实施办法》,督促有关部门严格涉企收费管理。进一步精简、合并涉企检查,继续推行入企检查年度计划制和行政首长审批制,杜绝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和随意检查。同一部门同一系统对同一企业,原则上每年检查不超过一次,选择部分重点企业试行“企业宁静日”制度,即:每月1-20日,执法部门不得进入企业执法检查(以上情况涉及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安全的执法检查除外)。继续推行检查事前到县优化办登记备案制和在被检查企业(项目)填表登记制。各执法部门要将落实上述制度情况于11月底前报县优化办。严肃查处向企业乱摊派、集资、拉赞助和社会团体强迫、变相强迫企业入会,收取会费等行为。813.继续优化重点工程建设环境。建立优化重点工程建设环境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落实施工环境“110”处警制度和协调处理责任制。会同县政府督查室对重点工程建设环境问题分月统计、按季通报,对重大问题限期督办,将督办的情况每季度向县政府报告;落实重点工程优化工作责任制,通报重点工程优化工作先进典型和典型案件。14.完善优化工作机制。建立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重点单位协调联系机制,充分整合重点涉企部门的职能优势;健全政企沟通机制,通过召开政企座谈会等方式,搭建政企对话平台;切实完善优化办赴企业走访、调研,为企业排忧解难的工作机制;发挥监测站、点、员的作用,优化监测点、监督员、信息员的队伍结构,加强对执法部门的监督,完善企业诉求快速反应机制。15.会同县绩效办推动和监督政府绩效管理各项工作的落实。进一步细化、量化机关效能建设评估指标及计分标准,强化评估结果的运用。将机关效能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测评结果运用到绩效评估中。16.会同县综治办、县政府督查室建立服务重点工程部门绩效评估体系,健全县重点建设工程优化环境管理机制。917.落实效能、优化工作争先创优激励机制。对在全县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进行表彰。(四)深入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18.进一步抓好自查自纠,搞好整改“回头看”。19.继续开展国家工作人员不良贷款和信用卡恶意透支清理专项行动,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五)加大问责力度,进一步做好投诉处理和案件查办工作20.认真落实《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实施行政处分的暂行规定》和《桑植县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等规定,推动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工作。21.加强和规范行政效能投诉工作。督促县直部门完善行政效能投诉机构。对各部门落实《湖南省行政效能投诉处理办法》的情况开展年度考评。拓宽投诉渠道,做好网上投诉处理工作。指导各行政效能投诉机构加大自办、督办力度,提高办结率和满意率。22.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贯彻执行上级及县委、县政10府政策措施不力,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缓作为以及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予以严肃查究。进一步提高效能,优化工作机构查办案件的质量和数量,督促县直机关各单位加强案件查办工作。加强问责成果的运用,通报一批有影响的大要案件,发挥案件查处工作的警示教育作用。三、工作要求全县各纪检监察组织要围绕上述意见和“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目标,以有效制约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以解决效能和优化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夯实基础,强化措施,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作用,加强与县纪委、县监察局关于开展这项工作的汇报、沟通、配合,认真落实效能和优化工作总结通报制,确保2010年全县机关效能建设、优化工作取得实效。主题词:效能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意见通知11中共桑植县纪委办公室2010年5月20日印发(共印150份)
本文标题:关于印发《XXXX年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安排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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