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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砂石场整改措施(精选3篇)【导读引言】网友为您整理收集的“国土砂石场整改措施(精选3篇)”精编多篇优质文档,以供您学习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国土工作整改措施1一.土地规划、计划、土地整治项目及耕地保护方面1、对临时用地的管理不到位。整改措施:切实加强临时用地的管理,立即组织对全县范围的临时用地进行清理,对该办临时用地手续的予以补办,完善资料,该取缔的予以取缔,该征用的要求企业按照征地标准征用后报批,做到规范用地,依法管理。2、设施农用地管理不够,复垦保证金未及时收取。整改措施:切实加强设施农用地的管理。1)已组织对辖区内的设施农用地进行清理、归档、建立台账。同时建立由县国土资源部门、农业部门、乡镇政府组成联动工作机制,建立制度,分工合作,形成联动工作机制,纳入日常管理。2)对于历史遗留、尚未办理设施农用地手续,且符合设施农用地条件和不超过用地规模的,重新由农业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审核后报县及政府审批。超过用地规模的,应予以核减并复垦后按照有关规定报批。对生产设施用地协议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已解除,而附属设施用地协议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未解除的,督促经营者限期处置附属设施并负责复垦。3)加强设施农用地审核同意后的跟踪监管,基层国土所在土地巡查中要对设施农用地开展巡查,对不符合规定要求使用土地的,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查处。4)严肃查处设施农用地中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对于已经审核同意的设施农用地,擅自改变或变相将设施农用地用于其他非农建设的,擅自扩大设施用地规模的,或擅自改变直接从事或服务于农业生产的设施性质、将设施用于其他经营的,应予及时制止、责令限期纠正和整改;对于逾期未予纠正和整改的,要依法做出行政处罚,恢复土地原状。3、项目建设用地预审工作还有待加强。整改措施:一是认真学习《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积极做好用地预审宣传工作。二是加强部门之间协调与合作。三是加强规章制度建设,规范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四是明确预审管理机构,确定预审管理人员。4、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和施工设计时,有个别分项工程设计方案考虑不全面,设计不配套,部门之间衔接不够,致使实话过程中有局部调整现象。整改方案:在今后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中,加大前期宣传动员工作,设计时尽量征求和满足当地农户的意愿,使设计更全面、完美,同时加强部门之间的衔接和沟通,尽量避免工程布局出现重叠现象,为项目顺利实话打下坚实基础。5、项目实施监管力量还有待加强,个别项目存在工期滞后。整改方案:在实话过程,因地制宜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充分利用好当地农闲季节,尽全力避免由于气候因素对工程施工造成的影响。加大工程监管力度,切实督促施工单位按施工进度计划施工,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施工任务。6、项目实话过程中由个别项目设计时间和施工时间间隔较长,地理条件、基础条件变化过大等实际情况,如省政府安排部署的2013年全省现代烟草农业建设暨烟汗收购现场会项目存在变更增加工程量由于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完状况了县政府的审批程序,没有等待市级审批即开工建设。整改方案:在今后的项目中,实施过程中我县将严格按照省、市、县的相关变更增减工程量的程序进行,必须做到报批审批后再执行。二、土地供应、出让管理及融资方面。1、土地出让金和滞纳金。存在问题1)2008-2013年期间供应的各类用地,至今共欠缴出让金万元。2)延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未严格征收滞纳金。截止2014年7月24日,欠缴滞纳金金额约为万元。整改建议:(1)对因土地使用者自身原因欠缴出让金和滞纳金的,下达限期缴款通知书或律师函,责令土地使用者在规定期限内缴清土地价款,在全额缴清土地出让金及滞纳金之前,将土地使用权人列入黑名单,禁止其参与当地土地市场交易活动。(2)对因政府原因(如规划调整、拆迁补偿未完成等)造成土地使用者无法使用土地而欠缴出让金的,应认定为土地使用人未违约,政府应尽快召集相关部门形成解决问题的会议纪要,明确规划调整、拆迁补偿的完成时间,约定缴款时间。2、未履行用地验收,延迟竣工未缴纳违约金没有履行用地验收程序。对宗地延迟竣工的,没有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的约定收取违约金。整改建议:1)经清理发现有延迟竣工的,按照出让合同计算应收违约金,向土地使用者下达限期缴款通知书或律师函,在全额缴清违约金之前,将土地使用权人列入黑名单,禁止其参与当地的土地交易活动。2)表明态度,下一步认真整改,切实规范管理,严格履行用地验收程序。对已达到竣工时限的,督促用地单位尽快提供竣工资料,加快推进用地验收,验收时要认真核实项目开竣工时间,对违反合同约定的要依法收取违约金,否则不予通过用地验收;对已监控合同约定的竣工时间而尚未完成工程建设的,要督促用地单位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符合延期开竣工条件的宗地,要按程序办理延期开竣工审批手续。3、产业项目用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工业用地供应后,存在将该土地用于白酒生产项目的情况。整改建议:做好向检查组的解释工作,理由如下:1)省委、省政府提出了“打造中国白酒金三角”的战略部署,在四川范围内将白酒业作为省委省政府重点支柱产业。同时白酒业在宜宾经济发展中具有龙头作用和支柱性地位,在扩大投资、增加税收、吸纳就业等方面做出了特殊贡献。2)我市在向国土资源部争取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方案中,对白酒产业提供用地属于积极争取的政策范畴,建议实行“差别化”对待。4、资料档案不完备资料档案不完备,有的材料内容不够规范,一些供地要件缺失。整改建议:对清查发现档案资料内容存在瑕疵和漏洞的,立即更正和弥补,对资料不齐全的庚即补充完善。各宗用地涉及的资料要件要逐一清点后及时整理归档,做好档案资料完整、齐备。三、征地管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方面1、征地拆迁程序不规范存在问题:“未批先征”的量较大。初步统计,筠连县2008-2013年未批先征的面积为4731亩。整改意见:依法规范征地行为,抓紧落实征地报批工作,切实保护被征地群众合法权益,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前不得实话用地行为。2、社保资金未到位存在问题:根据市人社局统计数据,截止2013年年椉,筠连县累计拖欠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费用9923万元。整改意见:强化督办和目标管理,强化责任追究。制定工作计划和时间表,限期归垫。3、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的问题。存在问题:“未批先征”的用地项目,补偿兑现后方取得征地批文,批文下达时的政策标准高于实话征地补偿时的标准。整改意见:按照省国土资源厅的要求,由于先行拆迁导致已实施的安置补偿标准与批文下发后的安置补偿标准不一致的,要依法按照不低于批准征收时的补偿标准执行。4、安置房建设滞后问题存在问题:筠连县安置房建设进度比较滞后。整改意见:将安置房建设纳入县政府目标考核,制定目标,倒排工期,限期解决被拆迁群众的居住问题。国土局整改措施2我局收到市级机关作风与效能建设领导小组下发的《2011年社会评议机关作风与效能建设情况反馈函》后,局党委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主要领导作出专门批示:请各部门认真对照检查,查找原因,严格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予以整改。对反馈函中提出的意见,由分管领导组织所在部门严肃认真对照检查,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务必作出切实有效整改措施并报局党委。全局各部门根据反馈意见和建议,认真学习讨论,仔细梳理问题,着力全面整改,相关三个业务部门向局党委进行了整改汇报。同时,充分认识到机关作风建设是一项长期任务,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局机关各处(室)、局各直属事业单位紧密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入推进机关作风与效能建设,全面提升国土资源服务能力和水平,切实转变机关作风与提高行政效能,更好地服务于无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认真分析原因11年底的社会评议机关情况,我局的综合测评得分为(平均综合测评分为),在全市第一类62个机关(部门)中列第39位,位次较11年有较大提升。针对本部门提出的3条综合意见和建议,体现了社会和群众对国土资源关心关注,针对提出的三个问题,我们逐一进行了分析。1、国土资源局在拍卖建房用地高价出售,致使市民在购房时力不从心,负担太重。地价作为反映一个城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土地供求关系的“晴雨表”,是由市场决定的。地价的涨与跌,必须遵循市场运行的规律。经营性用地公开出让是国家土地管理的大政方针,是国家政策规定必须严格执行的制度,是资源市场化配置的正确方向,符合国际惯例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我市经营性用地自XX年开始在全省率先公开出让,历年来土地出让金达730多亿,8年来的成功实践为经济发展、城市建设、企业改制、社会保障等提供了大量资金支撑,有效杜绝了土地市场领域腐败现象的产生,规范了土地经营性市场,国家土地资产得到有效保护。从商品房市场价格构成来分析,土地成本仅占20-30%,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房价格走高,主要是由市场供需关系而决定,出让成本是其中一个因素,但不是主要因素。无锡跟国内同等城市比较,地价处于中等水平,跟周边城市如南京、苏州比较,无锡地价还相对偏低一些。高房价是社会问题,是一个普遍问题,我局在加强宣传方面力度还不够,宣传合力还不强,加上土地是房价中的重要环节,某些宣传的误导,容易导致社会和群众认识的偏差。2、崇安国土资源管理处对07、11年收的土地年租金,一直未予退回,经办人员说法口径不一,并将有着要求退款资料丢失,给客户带来极大不便。经调查核实,基本情况如下:XX年8月市地税局与崇安国土资源管理处交接年租金时,由于在税号问题上发生了失误,致使无锡市永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缴的每年11742元、2年共计23484元的年租金,误收至中信实业银行无锡分行名下。XX年底,在接到该行提出更正失误、退回误收金额的要求后,崇安国土资源管理处立即采取了积极的改正措施,拟定了一份要求退款的申请,连同中信实业银行无锡分行拟定的情况说明及征收凭证(复印件)交至我局财务处,由我局财务处转交至市财政局办理退款的相关手续。2011年10月,该行再次提出退款诉求,经崇安国土资源管理处和我局财务处核实发现,市财政局并未办理退款手续,且将我局提供的相关资料遗失。对此,崇安国土资源管理处将情况及时告知该行,并请其重新提供相关资料,由崇安国土资源管理处和我局财务处整理后重新向市财政局提出申请。虽经崇安国土资源管理处一再催促,但该行一直未予理睬,没有重新提供相关资料。故此事一直悬而未决。究其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未能仔细与地税部门核查所有数据的准确性,造成地税号码的误导入,致使被征年租金单位收缴错误;二是在改正错误中未能跟紧退款进程,致使退款周期过长;三是退款资料被市财政局丢失后,未能采取更加主动有力的措施,敦促该行再次提供相关资料,致使该问题一直悬而未决;四是少数同志工作不严谨,问题发生后,又未能抓住有利时机及时纠错,缺乏“靠”上去主动做工作解决问题的积极性,以致群众的一些合理诉求得不到快速便捷地解决;另外,我局年租金征收工作以及对外协调沟通工作机制尚有待完善的地方。3、抵押登记人的法律业务水平较低,政策理解不一,同一项业务在不同分局、不同部门的处理结果不同,不按法律规定办理登记业务,在法律规定之外设置额外负担,建议国土局组织相关人员对物权法认真学习,清理过期规章制度和内部规定。2011年,市局地籍管理处积极适应区划调整、事权调整、《物权法》实施、《土地登记办法》实施等新形势,采取了一些优化土地抵押登记的对策措施。一是与人民银行共同研究,于2011年1月4日报市政府出台了《无锡市土地使用权抵押管理实施意见》,以地方规范性文件的形式明确了在《物权法》实施后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各项事宜;二是根据《进一步规范市区土地登记发证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市区土地登记发证事权调整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通过对土地登记事权的调整,进一步规范了土地抵押登记的管理体制,建立了“一站式”服务平台,明确了责任追究制度。针对社会评议机关中提出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不到位的问题,市局组织地籍管理处全体人员和各分局地籍部门开展了针对性检查,通过梳理分析,我们认为原因具体有以下几方面:一是对土地抵押行为实际存在,但上位法无明确规定的登记不敢做。例如典当行与当户之
本文标题:国土砂石场整改措施(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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