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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企业文化 > 第一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
主编曹明德副主编张志辽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环境与资源保护法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第一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第一节环境资源、环境资源问题和环境资源保护一、环境资源二、环境资源问题三、环境资源保护第二节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概念与发展概况一、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概念及特征二、中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发展概况三、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立法趋势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2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第三节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目的和作用一、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目的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作用第四节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一、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概念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主体三、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客体四、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内容第五节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体系一、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体系的概念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体系的类型三、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体系中的几个主要的行业部门体系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重点问题1环境资源问题的概念及分类2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概念与特征3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立法趋势4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目的和作用5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概念6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体系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第一节环境资源、环境资源问题和环境资源保护一、环境资源(一)环境的概念及分类“环境”一词在不同的学科里具有不同的含义我国的环境立法对“环境”的概念采用了概括式、列举式的方法进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环境保护法》)第2条规定环境是指作用于一个对象的所有外界影响与力量的总和。环境总是以某一对象为中心而言的,人们把这个中心对象称为主体,把围绕着中心对象的周围世界称为环境根据是否经过人类加工改造,可将环境分为自然环境和人为环境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二)资源的概念及分类广义的资源包括自然资源、经济资源、人力资源等;狭义的资源则仅指自然资源。学术界对资源的定义也各不相同人们根据自然资源的分布空间,将其分为地下资源和地表资源;根据自然资源是否可再生,将其分为可再生资源和不可再生资源。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三)环境与自然资源的关系环境与自然资源既密不可分又相互依存,两者关系非常紧密。自然资源是环境的组成部分,是构成环境的要素之一,破坏了自然资源就是破坏了环境。但破坏了环境不一定破坏了自然资源,如噪声污染、光污染等,虽说污染了环境但并没有对资源造成破坏。因此,我们认为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关系是一种包含和被包含的逻辑关系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二、环境资源问题(一)环境资源问题的概念及分类环境资源问题是指由于自然原因或人类活动使环境条件或因素发生不利于人类的变化,以致影响人类的生产和生活,给人类带来灾害的现象。环境资源问题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指由于自然环境本身的运动变化而给人类造成的一切有害影响,如火山、地震、洪水等,这被称为原生环境问题或第一环境问题,也叫自然灾害;另一类是指由于人类活动作用于自然界并反过来对人类自身造成的一切有害影响,这被称为次生环境问题,又称人为环境问题或第二环境问题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根据具体的表现形式,第二类环境问题又可分为两类:一是环境污染,也称投入性损害或污染性损害,即由于人类不适当地向环境排入污染物或其他物质、能量所造成的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和危害;二是自然生态破坏,也称取出性损害、开发性损害或非污染性损害,即由于人类不适当地从环境中取出或开发出某种物质、能源所造成的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和危害。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二)环境资源问题的产生与发展第一阶段,环境资源问题的萌芽阶段,即从人类诞生至18世纪工业革命以前第二阶段,环境资源问题急剧发展、局部恶化的阶段,即从工业革命开始至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第三阶段,环境资源问题全面发展和局部被抑制的阶段,即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至今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三)我国的环境资源问题在“大跃进”时期,由于“左”倾路线的影响,我国经济出现了严重的困难,工业污染和生态破坏也比较严重,主要表现为“小钢铁”遍地开花,在许多城市的工业区烟雾弥漫、污水横流、渣滓遍地。特别是对矿产资源的乱挖滥采,对植被的破坏,给生态环境带来了一系列的严重后果“文化大革命”期间,我国经济濒临崩溃的边缘,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也达到了触目惊心的程度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1973年至1978年,我国的环境保护事业开始起步,但在当时政治形势下,无力阻挡污染加剧的趋势。中国的环境资源问题处于加剧期。改革开放后,我国的环境保护事业得到迅速发展,国家制定和颁布了一系列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使我国的环境资源问题有所控制。但由于过去的环境资源问题历史欠账太多,加之在近期内中国的经济还需要进一步的发展,许多地方和部门没有正确处理好发展与环境的关系问题,因此,环境资源问题不容乐观。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三、环境资源保护(一)环境资源保护的概念所谓环境资源保护是指为了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保证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保障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而采取的行政、经济、法律、科学技术以及教育等诸多措施和行动的总称。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二)人类环境观与环境资源保护人类环境观是人们对环境的知识、心理、观念和思维的总和,是建立在一定生产力之上的并反作用于生产力的一种社会意识形态。人类环境观大致可以归结为两种:即传统的环境观和现代环境观。传统的环境观是一种以人类中心主义为价值取向,以人统治自然为指导思想,以反自然为主要特征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现代环境观要求人类必须在研究自然资源再生能力和环境自净能力的基础上,有限制地、合理地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使人类和自然协调发展;必须在尊重自然规律的前提下,正确行使环境权利,切实履行环境义务;必须正确处理好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以长辈的责任感为子孙后代留下一份宝贵的环境遗产。这种环境观,不仅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模式转换的基础,也是环境法产生的基础。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三)环境资源保护的内容1预防和治理由生产和生活活动引起的环境污染2防止由建设和开发活动引起的环境破坏3保护有特殊价值的自然环境。此外,防止臭氧层破坏、防止气候变暖、国土整治、城乡规划、植树造林、控制水土流失和荒漠化、控制人口的增长和分布、合理配置生产力等,也都属于环境保护的内容。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四)中国环境资源保护的发展概况第一个时期是鸦片战争以前,称为中国古代环境保护。中国古代的环境资源问题与世界古代环境问题大致相似第二个时期是鸦片战争后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称为中国近代环境保护。环境资源问题主要是自然资源被破坏问题。此外,这一时期中国战争不断是造成环境问题的一个重要方面第三个时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今,称为中国现代环境保护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这一时期环境保护的发展很不平衡。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1)从1949年至20世纪60年代末,是中国现代环境保护的萌芽阶段,以保护森林、矿产、水产资源、野生动物等自然资源和防治水土流失为主,也有少量防治污染工作,但还没有全国性的环境保护管理机关和系统的环境科学理论。(2)从20世纪70年代初至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是中国现代环境保护的起步阶段(3)从1978年至现在,是中国环境保护的发展、兴盛阶段,称为中国改革开放时期的环境保护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第二节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概念与发展概况一、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概念及特征(一)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概念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作为一门新兴的法律学科,在世界各国法学界有不同的称呼,除了各国共称为“环境法”或“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外,还有许多别名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在我国法学界,对环境资源法主要有三种说法:其一,“资源环境法是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止资源损失,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使人类具有合适的生存和发展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二,“环境法是调整人们在开发利用、保护改善环境的活动中所产生的环境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其三,环境法是“调整人类在开发利用和保护环境中所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特征1.调整对象的特殊性2.综合性3.科学技术性4.公益性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二、中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发展概述(一)古代中国环境立法概况及特点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也是一个环境资源大国。我国古代的环境保护理论是从对生物资源保护思想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其产生至少可以追溯到公元前11世纪的西周时期。经过一千多年的发展,至秦汉之前,已逐步完善起来。从秦汉以后直至明清时期,这种思想在实践中得到了一定的发展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在防治污染方面,早在公元前16世纪的商朝,就出现了一些零散的法律规定在自然资源保护方面,根据历史记载,在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和自然保护方面,最早的法规可以追溯到4000年前从中国早期的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的立法看,其特点主要是为了保障国家对自然资源的持续利用,以确保社会的有序发展,这时的自然资源只是作为财产的一种形式予以保护的,“持续利用”自然资源可以说是早期中国环境立法的基本理念。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二)近代中国的环境立法概况鸦片战争后,我国沦为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由于当时工业不发达,我国环境法的发展远远落后于西方国家。但当时的政府还是制定过一些保护环境资源的法规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根据地,也制定了不少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规这段时期的立法缺乏可行性及系统性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1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这个阶段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具有以下特点:第一,在立法形式和内容上受苏联的影响较大第二,以自然资源法或自然保护立法为主,防治环境污染方面的法律较少。第三,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法规效力等级和立法级别较低,主要是一些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只有一些有关土地和自然资源方面的要求在宪法中有简单的规定。第四,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法规比较分散,内容规定比较原则和粗糙,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较差。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2创业时期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20世纪60年代至70年代,我国环境问题日益严重,环境保护运动迅速发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开始进入艰难的创业时期,因而称为创业时期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该时期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具有目标明确、防治污染为主的特点,但是,缺乏宪法基础,效力等级和立法级别低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1972年我国代表团参加了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受这次会议的影响,1973年8月召开了第一次全国环保会议。这次会议制定了《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若干规定》,会后由国务院签发执行。这是新中国第一个综合性的环境保护行政法规。1973年国家颁布了《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1974年1月,国务院颁发了我国第一个防治环境污染的正式行政法规,即《防治沿海水域污染暂行规定》。1977年4月,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发布了《关于治理工业“三废”,开展综合利用的几项规定》,提出尽力把废水、废气、废渣等工业“三废”消灭在生产过程之中的要求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3改革开放以后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进入改革开放时期,也是我国现代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进入迅速、全面发展的阶段,这个时期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又称为“经济转型时期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或称“当代中国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1978年,我国修改后的《宪法》规定:“国家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1979年9月,五届人大第十一次会议原则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该法内容较为全面、系统,是我国环境法成为一个独立法律部门的标志,表明我国进入第一次环境立法高潮。《海洋环境保护法》(1982年)《水污染防治法》(1984年)《大气污染防治法》(1987年)和《草原法》(1985年)《水法》(1988年)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1992年6月召开的联合国
本文标题:第一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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