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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太仓市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2022年太仓市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2022年太仓市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要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认真执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时代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苏发〔2020〕13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18〕27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和资源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20〕15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苏教基函〔2022〕9号)、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苏州市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苏教〔2022〕7号)和《关于印发〈2022年苏州市区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苏教〔2022〕10号)等文件精神,稳步推进招生制度改革,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努力为率先实现基本现代化、谱写中国梦的太仓篇章提供优质服务、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十九大提出的“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要求,坚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中提出的“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的讲话精神,努力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从德、智、体、美、劳等多方面综合评价学生素质,提升学生核心素养,促进全面发展。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着力实现学生成长、国家选才、社会公平的有机统一。招生工作坚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努力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高中段教育优质特色多元发展。二、招生原则(一)合理制定高中招生计划,促进普职健康协调发展根据我市高中段学校办学规模、布局结构、生源变化与发展方向,科学合理编制招生计划,普职保持合理比,各普通高中的招生计划数由市教育局核定,经报请太仓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向社会公布。根据江苏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关于试办综合高中班的指导意见》(苏教职〔2018〕19号)和我市高中资源现状,为优化资源配置,加强职普融通,今年继续在江苏省太仓中等专业学校实施综合高中班改革试点。(二)做好指标生分配录取工作,促进初中校均衡发展继续实行四星高中指标生定向分配制度,推进招生录取改革工作。今年江苏省太仓高级中学指标生比例为招生计划数的70%,其中招生计划数的50%进行基础性指标分配,投放到各初中校;招生计划数的20%实施奖励性指标分配,投放到综合办学水平较高的初中校。江苏省太仓高级中学娄江新城校(筹)、江苏省沙溪高级中学和太仓市明德高级中学指标生比例均为招生计划数的50%,投放到各初中校。录取时,将分别设定两条指标生最低控制线,即江苏省太仓高级中学指标生最低控制线和江苏省太仓高级中学娄江新城校(筹)、江苏省沙溪高级中学、太仓市明德高级中学指标生最低控制线。采用填报志愿、依据计划、择优录取、社会公示的原则组织实施。江苏省太仓高级中学基础性指标生计划、江苏省太仓高级中学娄江新城校(筹)、江苏省沙溪高级中学和太仓市明德高级中学指标生计划分配时,按各初中校参加2022年中考人数比例,均衡分配到各初中校。江苏省太仓高级中学奖励性指标生计划,根据2021年各初中校整体办学质量进行综合考评后予以分配。各学校录取的指标生必须是在其毕业的初中学校连续三年在籍在读学生(不含择校生与中途转入学生)。(三)稳步推进高级中等学校综合素质评价招生改革(以下简称“综评招生”)探索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扩大高中段学校招生自主权,执行“自主招生、多次评价、自主选择、多元录取”改革,促进高中段学校优质多元发展。积极探索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推进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完善综评招生学校在基础科学、体育、艺术、科技等特长生的选拔培养方式,遵照“突出特长、兼顾文化、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面向全市实行综评招生,满足学生自主选择和多样化需求,以上综评招生计划和综评招生办法均由学校制定,经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实施。今年,我市将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加强普通高中学校与中等职业学校融合贯通,实施综合高中班改革试点工作。在2022级学生中开展学籍互转、学分互认的工作,构建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多元化人才成长“立交桥”,不断深化高中阶段教育改革。积极研制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中考改革方案,进一步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四)关心社会弱势群体,做好扶贫帮困助学工作各类学校要进一步完善助学金、奖学金制度,切实做好资助贫困生和奖励优秀生的工作。普通高中和江苏省太仓中等专业学校助学金的资助对象、资助标准和资助办法均按江苏省规定执行。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入学免收学费。三、招生对象(一)报考条件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且综合素质评定合格者均可报考:1.具有太仓市初中校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结业,下同);2.具有苏州市学籍(含苏州市区及所辖各区、市,下同)且具有太仓市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3.具有太仓市户籍的往届初中毕业生。(二)限考条件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各类高级中等学校在校学生;2.因中考舞弊被取消今年报考资格的考生。四、报名办法所有考生全部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一)本市应届毕业生已由学校组织集体报名;具有苏州市学籍且具有太仓市户籍的应届毕业生和具有太仓市户籍的往届生直接到市招生办公室(扬州路99号)报名,报名时应出具太仓市户口簿、应届毕业生学籍证明等有关材料。(二)对在太仓就读高中的所有学生均执行统一的收费政策。(三)收费标准报名费12元,文化考试费每门9元(根据苏教财〔2005〕27号、苏财综字〔2005〕27号、苏价费〔2005〕110号规定执行)。上述各类考试和其他服务性收费共计75元。五、考试与录取(一)考试1.考试性质初中毕业考试与升学考试两考合一。2.考试科目和计分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及历史、体育。语文、数学、英语满分各为130分。物理、化学满分各为100分,道德与法治及历史科目满分为100分,其中道德与法治部分和历史部分各为50分。体育满分为50分。中考录取总分满分为740分。3.考试方式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实行闭卷考试。道德与法治学科实行开卷考试。体育科目实行现场测试和平时成绩结合的方式,英语科目采用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和书面考试结合的方式。艺术(音乐、美术)考核办法按《关于印发〈2022年苏州市初中毕业生音乐美术学科考核方案的通知〉》(苏教体卫艺〔2022〕3号)文件实施。艺术成绩B等及以上者,可报考四星级普通高中;C等者经补考合格后可报考四星级以下普通高中。4.考试时间和日程考试时间:2022年6月17日~19日考试日程:6月17日上午9:00~11:30语文下午14:00~15:40物理6月18日上午9:00~11:00数学下午14:00~14:50历史15:40~16:30道德与法治6月19日上午9:00~10:40英语下午14:00~15:40化学体育考试、艺术(音乐、美术)考核根据相关通知要求执行。5.考查科目实施办法考查科目为生物、地理、理化生实验操作、劳动技术操作能力、信息技术等五项。其中生物、地理、生物实验操作、劳动技术操作能力和信息技术考查,已在七、八年级学年结束时完成考核。理化实验操作考查根据相关通知安排。考查采用统一组织、现场测试、分校实施的方式。考查科目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类,合格者准予初中毕业。考查科目成绩不计入录取总分,供各类高中段学校录取时参考。6.考试组织考务工作根据太仓市招生办公室规定的细则执行。5月底前,各初中学校要全面开展一次中考考务管理排查,切实排除各类风险隐患,确保考务组织管理工作安全有序。7.查询考试成绩考试成绩通知考生本人。个别需要查分的考生,可向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将需要查分的学生及科目确认后报送太仓市招生办公室,由太仓市招生办公室统一办理。查分程序按照教育部的规定执行,只核查有无漏批试题、积分和登分有无差错,查核结果如果确有差错,立即予以纠正。(二)综合素质考核1.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综合素质评价包含初中生在综合实践活动等非统一考试科目中的实际表现,在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达到的综合素质水平。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包括综合性评语和等级两部分。综合性评语是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评语采用激励性的语言,客观描述学生的进步与不足,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潜能,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闪光点。等级是对毕业生的综合素质作出评价,对综合素质的六项指标,均采用“优秀”(A)、“良好”(B)、“合格”(C)、“不合格”(D)四个等级。综合素质评价合格即达到毕业标准。综合素质、考试科目、考查科目和实践能力测试项目均合格者(含补考),准予初中毕业。凡综合素质评价达到初中毕业标准,可报考任何类别的高中段学校,其中报考四星级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需达到5项合格;高中段综评招生继续明确提出各自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要求,符合要求可以报考。2.体格检查。考生均须进行体检。3.实践能力考查。考生均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查。(三)填报志愿1.填报志愿日期初中毕业生统一在2022年6月25日~6月27日填报志愿,采用网上填报志愿方式。2.填报志愿要求家长和学校必须充分尊重考生的意向,考生自愿不填报某一批(某一个)志愿,不影响下一批(下一个)志愿的正常录取。志愿填报确认后不得更改。考生可根据自身特点、意愿及录取批次(见后),决定志愿填报的数量和种类。(四)录取1.录取原则各类学校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按分数与志愿相结合择优录取”的原则。2.录取方式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实行网上录取,录取过程实行计算机管理。3.录取批次(1)提前批次——四星级高中课改班自主招生、特长生招生、幼儿师范类招生。第一阶段为四星级高中课改班自主招生。江苏省太仓高级中学实行自主单独招生,考生不填报志愿。江苏省沙溪高级中学实行自主单独招生,考生不填报志愿;录取时,如考生未达到我市公办四星高中2022年中招最低控制线,将不予录取,具体招生办法见《江苏省沙溪高级中学2022年“淦昌班”体验营实施方案》。若招生计划不能完成,则剩余计划转为学校的统招生计划。第二阶段为四星级高中特长生招生。特长生招生方案由各高中制定,经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向社会公示后实施;考生不需填报志愿,可根据自己的特长和意愿报名(限报四星高中一所),具体招生办法见各高中校的特长生招生方案(详见《2022年江苏省太仓高级中学、江苏省沙溪高级中学、太仓市明德高级中学特长生招生办法》);若计划不能完成,则剩余计划转为学校的统招生计划。第三阶段为幼儿师范类学校招生。招生学校根据相关专业要求、需要组织加试(面试)的,由学校确定相关办法,提前向考生公布,自行组织专业(技能)加试(面试)。设定幼儿师范类学校录取最低控制线(不低于中考总分的80%或四星级高中校录取最低控制线,就高不就低)。在幼儿师范类学校录取过程中,考生如总分相同,则按文化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分数之和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之和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政治由高到低进行排序。(2)第一批录取——四星高中、现代职教“5+2”“3+4”项目。第一阶段为四星高中指标生录取,具有指标生资格的考生,可填报一个志愿。录取时,先划定指标生最低控制线,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