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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9/171广州开发区国税局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政策培训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税范围2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4《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总体纲要目录“行业税负只减不增”一、财政部、税务总局分行业三道保护措施(一)建筑服务清包工、甲供工程简易计税(二)房地产企业差额扣减土地出让金(三)建筑服务、不动产老项目过渡政策二、纳税人可能在生产经营不同阶段、不同行业地位、不同地区发展策略导致税负有所不同三、从总体实施经验分析,营改增行业随时间推移税负不断降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总体纲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总体纲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4.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总体纲要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2016年第13号)关于发布《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2016年第14号)关于发布《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的公告(2016年第15号)关于发布《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2016年第16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总体纲要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2016年第17号)关于发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2016年第18号)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委托地税机关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的公告(2016年第19号)2019/9/177服务业无形资产不动产交通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税范围2019/9/178服务业和无形资产交通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部分现代服务业建筑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税范围2019/9/1799小类4小类5小类2小类3小类4小类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税范围邮政业电信业建筑业金融业现代服务业交通运输业服务业2019/9/1710建筑服务建筑服务指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修缮、装饰,线路、管道、设备、设施等的安装以及其他工程作业的业务活动。包括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税范围应税服务范围划分的变化2019/9/1711建筑服务固定电话、有线电视、宽带、水、电、燃气、暖气等经营者向用户收取的安装费、初装费、开户费、扩容费以及类似收费,按照安装服务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税范围应税服务范围划分的变化2019/9/1712金融服务金融服务指经营金融保险的业务活动(非行业概念)。包括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和金融商品转让。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税范围应税服务范围划分的变化2019/9/1713金融服务贷款服务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资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税范围应税服务范围划分的变化2019/9/1714现代服务现代服务商务辅助服务包括企业管理服务、经纪代理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安全保护服务。经纪代理服务是指各类经纪、中介、代理服务。包括金融代理、知识产权代理、货物运输代理、代理报关、法律代理、房地产中介、职业中介、婚姻中介、代理记账、拍卖等。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税范围应税服务范围划分的变化2019/9/1715交通运输服务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按照交通运输服务征税。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是指经营者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服务合同,收取运费并承担承运人责任,然后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运输服务的经营活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税范围应税服务范围划分的变化2019/9/1716生活服务生活服务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税范围应税服务范围划分的变化2019/9/1717销售无形资产销售无形资产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税范围应税服务范围划分的变化2019/9/1718销售无形资产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包括基础设施资产经营权、公共事业特许权、配额、经营权(包括特许经营权、连锁经营权、其他经营权)、经销权、分销权、代理权、会员权、席位权、网络游戏虚拟道具、域名、名称权、肖像权、冠名权、转会费等。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税范围应税服务范围划分的变化2019/9/1719有形动产或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动产或者飞机、车辆等有形动产的广告位出租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用于发布广告,按照有形动产或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税范围应税服务范围划分的变化2019/9/1720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车辆停放服务、道路通行服务(包括过路费、过桥费、过闸费等)等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税范围应税服务范围划分的变化2019/9/1721应税服务范围划分的变化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金融服务贷款服务融资性售后回租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税范围2019/9/1722研发和技术服务无形资产技术销售服务技术转让服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税范围应税服务范围划分的变化2019/9/1723研发和技术服务现代服务鉴证咨询服务技术咨询服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税范围应税服务范围划分的变化2019/9/1724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新增专业技术服务新增信息系统增值服务数据备份、数据存储、电子商务平台城市规划、环境与生态监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税范围应税服务范围划分的变化2019/9/1725文化创意服务无形资产商标著作权销售服务商标著作权转让服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税范围应税服务范围划分的变化2019/9/1726鉴证咨询服务咨询服务新增市场调查服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税范围应税服务范围划分的变化2019/9/1727《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新旧政策变化2019/9/1728第一章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增加销售建筑服务、生活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等4个新行业所列范围,并将“应税服务”改为“应税行为”,下同。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新旧政策变化2019/9/1729第一章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第四条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对原条款进行小幅修订,将“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修改为“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标准的纳税人”,按照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将“资格认定”修改为“资格登记”,下同。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新旧政策变化2019/9/1730第一章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称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取消“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代理人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条款,直接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下同。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新旧政策变化2019/9/1731第二章征税范围第十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属于下列非经营活动的情形除外:(一)行政单位收取的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1.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2.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3.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二)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三)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聘用的员工提供服务。(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1.将“非营业活动”改为“非经营活动”。2.将“非经营活动”中收取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仅限制为“行政单位”。3.列举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条件。4.将“提供应税服务”修改为“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强调是员工提供的职务性服务。5.新增“聘用的”。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新旧政策变化2019/9/1732第二章征税范围第十二条在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一)服务(租赁不动产除外)或者无形资产(自然资源使用权除外)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二)所销售或者租赁的不动产在境内;(三)所销售自然资源使用权的自然资源在境内;(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1.服务是属人原则,即销售方、购买方一方在境内就可以2.不动产、自然资源使用权是属地原则,在中国境内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新旧政策变化2019/9/1733第二章征税范围第十三条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一)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二)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无形资产。(三)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对上一条补充1.将完全在境外“消费”改为“发生”。2.新增“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无形资产”。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新旧政策变化2019/9/1734第二章征税范围第十四条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二)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增加“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的规定。”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新旧政策变化2019/9/1735第三章税率和征收率第十五条增值税税率:(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四)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1.第(一)条使用排除法,除应税范围注释列举清楚的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其他一律按照6%税率征收。2.新增“基础电信、建筑、租赁不动产服务,转让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新旧政策变化2019/9/1736第三章税率和征收率第十六条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新增“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在附件2中规定,纳税人销售、出租旧的不动产征收率为5%,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减按1.5%征收率。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新旧政策变化201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