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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自查整改培训卫生要求一、从业人员着装与卫生个人卫生人员健康管理从业人员手部清洗与消毒手部清洗、消毒设施一次性手套工作服(一)个人卫生一类岗位人员:直接接触裸露即食食品及其工(用)具、设备的操作人员,如专间操作人员、即食食品分切包装人员、散装即食食品售卖人员等。二类岗位人员:直接接触裸露的非即食食品及其工(用)具、设备的操作人员,如:食品原料切配人员、半成品制作、烹调人员、散装半成品售卖人员等。三类岗位人员:不直接接触裸露食品的从业人员,如:预包装食品售卖人员。(一)个人卫生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不得在食品经营场所内出现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1.不得在现场制作场所、散装(含自行简易包装)食品展售场所内出现吃、饮、吸烟、嬉闹等影响食品安全的行为。(一)个人卫生2.从业人员身体外露部分如有切割伤口或损伤,应使用防渗或防水的用品防护,如手套或胶布。鼓励选用色彩鲜艳的防护用品,以便脱落时察觉。伤口损伤化脓的从业人员,应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一)个人卫生4.一类岗位人员和二类岗位人员应达到以下基本卫生要求:(1)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帽,头发不得外露;(2)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喷抹香水;(3)不得佩带手表、手镯、戒指、耳环等外露饰物;(4)一类岗位人员操作时应戴口罩。(一)个人卫生(一)个人卫生5.消费者品尝过程接触食品的操作人员为一类岗位人员,遵守一类工作人员的卫生要求。6.二类和三类岗位人员必要时戴口罩。7.三类岗位人员应参照上述要求,采取适当措施避免污染食品。8.现场制作场所、散装(含自行简易包装)食品展售场所不得存放私人物品。(一)个人卫生9.A类店铺经营场所内应设有员工存放私人物品和吃饮的专用场所。(二)人员健康管理1.一类岗位人员每年应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必要时进行临时检查。2.一类岗位人员患有国家卫生计生委制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目录》中所列疾病的,应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病毒性肝炎(甲型、戊型)、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二)人员健康管理3.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病症或患有上述疾病时应主动汇报,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4.各岗位负责人应在每日开始工作前询问和查看从业人员健康状况。A类和B类经营者应进行每日健康晨检,并记录不符合要求人员和处置情况。(三)从业人员手部清洗与消毒从业人员工作前应清洗手部,一类岗位人员洗手后还应消毒手部。工作过程中保持手部清洁。(三)从业人员手部清洗与消毒1.一类岗位人员有以下污染情形应重新洗手,并消毒:(1)工作转换前,如:非食品操作和非即食食品操作转换为即食食品操作;(2)使用卫生间后;(3)接触污染物品(如废弃物、钱币、手机、落地的食品,污染的工具和设备等)后;(三)从业人员手部清洗与消毒(4)手捂嘴咳嗽、打喷嚏、擤鼻涕后;(5)触摸耳朵、鼻子、头发、面部、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6)从事其他可能污染双手的活动后。(二)从业人员手部清洗与消毒2.二类岗位人员有以下污染情形应重新洗手:(1)工作转换前,如:非食品操作转换为食品操作等;(2)使用卫生间后;(3)接触污染物品(如废弃物、钱币、手机、落地的食品,污染的工具和设备等)后;(4)手捂嘴咳嗽、打喷嚏、擤鼻涕后;(5)从事其他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三)从业人员手部清洗与消毒3.手部清洗、消毒方法:(1)手部清洗程序1使用流动水,使双手充分淋湿。2取适量皂液,均匀涂抹至整个手掌、手背、手指和指缝。3认真揉搓双手至少20~30秒(必要时,使用洁净的指甲刷洗指甲),工作服为短袖的应洗到肘部,应注意清洗双手所有皮肤,包括清洗指背、指尖、指缝、大拇指和配戴饰物的部位,详见洗手方法图示。(三)从业人员手部清洗与消毒4使用流动水彻底冲净双手。5关闭水龙头(手动式水龙头应用肘部或以纸巾包裹水龙头关闭)。6使用干手纸巾或干手器干燥双手。(三)从业人员手部清洗与消毒(2)手部清洗方法(三)从业人员手部清洗与消毒(2)仔细阅读消毒剂或设施的使用说明书,按照说明书的指示操作。说明书的指示不明确的可参照以下方法:浸泡冲洗(如使用含氯消毒剂)①清洗后的双手在消毒剂水溶液中浸泡20~30秒;②用洁净流动水冲净双手;③使用干手纸巾或干手器干燥双手;(三)从业人员手部清洗与消毒免冲洗(如使用酒精、碘伏)①取适量消毒剂,双手涂抹均匀;②充分揉搓20~30秒,直至消毒剂干燥。(四)手部清洗、消毒设施1.经营场所内从业人员入口处应设置相应的手部清洗消毒、干手设施并运转良好、洗手消毒方法的标识(参照上文),方便员工使用。2.设施专用,并有明显区别标记。3.采用脚踏式、肘动式或感应式等非触动式开关,A类店铺冬季有温水供应。(四)手部清洗、消毒设施4.设施数量应与同班次从业人员数量相匹配,每台设施不能超过10人共用。5.清洁液、消毒液充分。6.更换清洁液、消毒液频次合理,记录显示按时更换。7.各设施保持清洁,避免使用过程中产生二次污染。8.A类店铺售卖场所配备客人洗手消毒设施。(五)一次性手套1.不使用工具销售散装(不含自行简易包装)即食食品时,应戴一次性手套。2.应按以下要求佩戴:(1)佩戴前应对手部清洗;(2)存在上文《从业人员手部清洗与消毒》中手部污染情形时,应更换;(3)破损、脱落或启用4小时后应更换。(五)一次性手套3.一次性手套应为浅色,清洁完整、不透水、不破损,材料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并存放在干燥环境,并避免使用中污染。4.手套标识也应符合要求,应有卫生消毒证书。(1)产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并在产品包装上标明执行的卫生标准号以及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有效期)或生产批号和限定使用日期。(五)一次性手套(2)消毒级产品还应在销售包装上注明“消毒级”字样以及消毒日期和有效期或消毒批号和限定使用日期,在运输包装上标明“消毒级”字样以及消毒单位与地址、消毒方法、消毒日期和有效期或消毒批号和限定使用日期。《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章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第二十六条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二)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三)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四)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五)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九条生产者不得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第三十条生产者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第三十一条生产者不得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第三十二条生产者生产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六)工作服1.工作服应定位存放,每天更换、清洗消毒,保持清洁。2.工作服受到污染后应及时更换,一类岗位和二类岗位人员不得穿工作服去卫生间。3.一、二类岗位工作服不能存在易脱落物或口袋,造成异物污染。(六)工作服4.一类岗位人员的工作服应与其他岗位人员工作服有明显的区分标记,防止混淆(如颜色)。5.待清洗的工作服不得存放在食品现场制作场所和散装(含自行简易包装)食品展售场所。6.一类岗位人员和二类岗位人员的工作服宜为白色或浅色,每人不得少于2套。(六)工作服7.一二类岗位工作服清洗不应存在外部污染可能。如:外送清洗合同应规定外部污染源的控制方法;门店洗衣程序应策划外部污染源控制过程;清洗后工作服应存放在独立环境,并干燥通风;员工工作服存放应与私人物品明显分隔开。(六)工作服8.进入现场制作场所的非操作人员,应符合现场操作人员卫生要求。二、设施设备卫生工(用)具清洗、消毒与保洁贮存设备、设施展售设备、设施消费者品尝设备(一)工(用)具清洗、消毒与保洁1.应制定清洗消毒计划,内容包括清洗消毒对象、方法、频率和人员等,接触即食食品的工器具应进行消毒。其中高危易腐产品使用的工(用)具应每日消毒。2.清洗消毒应按照以下基本操作步骤,并且设施能够满足步骤的要求。步骤如下:(1)清洗步骤:去除食物残渣、洗涤剂刷洗、清水冲洗。(一)工(用)具清洗、消毒与保洁(2)消毒步骤:1热力消毒步骤:在清洗的基础上使用设备设施加热消毒;2化学消毒步骤:在清洗的基础上,消毒液浸泡(或擦拭)、清水洗除残留消毒液。(一)工(用)具清洗、消毒与保洁(3)清洁消毒程序与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相符合感官要求:表面光洁,不得有附着物,不得有油腻、泡沫、以及异味。(一)工(用)具清洗、消毒与保洁4.不同区域的不同用途的工用具通过可视化予以区别(如颜色)。5.自动制售设备中与食品接触的部件,应为可拆卸或其他便于清洁的形式。6.清洁工具和用品(如拖布、抹布等)的水池应专用,其位置应不会污染食品和其他食品接触表面,或明显低于相邻设备设施。(一)工(用)具清洗、消毒与保洁7.各类食品工(用)具、设施和设备使用后应及时清洗,去除食物残渣和油污,接触即食食品的,清洗后还应消毒,并保洁贮存。非接触即食食品的应适时消毒。8.消毒后的工(用)具应存放于专用保洁设施内,标识明显。(一)工(用)具清洗、消毒与保洁9.工(用)具应依据是否接触即食食品分别清洗、消毒,可分别设置专用水池,或按照接触即食食品、非接触即食食品的次序清洁消毒。10.鼓励食品销售者优先选择热力消毒方法,但因材质(如仿瓷制品)、大小等原因无法采用的,可采用化学消毒方法。11.消毒液应按照消毒剂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配制和使用。(一)工(用)具清洗、消毒与保洁12.消毒液应使用非手动式分配器配置。13.对现场配比的消毒液定期验证其浓度。14.清洗消毒操作过程不得污染食品和其他物品。15.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16.对设备设施清洁情况进行记录。(二)贮存设备、设施的保洁贮存设备、设施应定期清洁,做到无毒、无积尘、无霉斑、无食品残渣。(三)展售设备、设施的保洁高危易腐食品:蛋白质或碳水化合物含量一般较高,通常pH大于4.6且水分活度大于0.85,需要控制温度和时间以防止腐败变质和细菌生长、繁殖、产毒的食品。冷食类食品鲜切水果拼盘、生食水产品、寿司、鲜榨果汁等糕点类食品裱花蛋糕等热食类食品散装及现场制售、加工蒸煮类、煎炒类、熏烤类肉制品(熏肉、烤肉、烤鸡腿、烤鸭、烤鸡、叉烧肉、其他)等、散装豆腐。(三)展售设备、设施的保洁1.策划并实施展售设备的清洁计划,确保无污垢,无积水和食物残渣。散装(不含自行简易包装)即食食品应定期对其专柜或容器清洗消毒。高危易腐产品的容器应每日清洗消毒。2.有清洁记录,并有监督人验证确认。3.高危易腐产品的工(用)具、容器应每日清洗消毒。(四)消费者品尝设备的保洁每日清洗、消毒消费者品尝设备,确保其无污垢,积水和食品残渣,或使用一次性用品,食饮具应使用一次性用品。
本文标题:培训卫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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