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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权分置工作汇报【最新4篇】【导读引言】网友为您整理收集的“三权分置工作汇报【最新4篇】”精编多篇优质文档,以供您学习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三权分置热点解读【第一篇】《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主要内容如下。为进一步健全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现就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以下简称“三权分置”)办法提出以下意见。一、重要意义现阶段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所有权归集体,顺应农民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意愿,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实行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以下简称“三权”)分置并行,着力推进农业现代化,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改革又一重大制度创新。“三权分置”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自我完善,符合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规律,展现了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持久活力,有利于明晰土地产权关系,更好地维护农民集体、承包农户、经营主体的权益;有利于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推动现代农业发展。二、总体要求围绕正确处理农民和土地关系这一改革主线,科学界定“三权”内涵、权利边界及相互关系,逐步建立规范高效的“三权”运行机制,不断健全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促进适度规模经营发展,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为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坚实保障。(二)基本原则——尊重农民意愿。坚持农民主体地位,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把选择权交给农民,发挥其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示范引导,不搞强迫命令、不搞一刀切。——守住政策底线。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不能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改垮了,不能把耕地改少了,不能把粮食生产能力改弱了,不能把农民利益损害了。考查点:1、三权分置的理论依据第四课生产与基本经济制度(1)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2)集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共同富裕的原则。国家支持、鼓励和帮助集体经济发展。发展和壮大集体经济,对发挥公有制的主体作用具有重大意义,对实现共同富裕具有重要作用。(3)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要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三权分置解有利于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巩固和发展公有制主体地位,增强农村集体经济的活力和竞争力。第七课个人收入分配(4)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第九课走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5)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同时实施科学的宏观调控,运用经济手段,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6)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公有制为主体、共同富裕为目标、能够实行科学的宏观调控。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同时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第十课科学发展观和小康社会的经济建设(7)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8)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实行股份合作、农民专业合作社等集体经济的多种实现形式,推进农业适度规模化、农业产业化经营,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农村经济发展的质量与效益(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巩固农业基础地位。(9)统筹城乡发展,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2、三权分置的意义。(1)“三权分置”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自我完善,符合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规律,有利于增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持久活力。(2)有利于明晰土地产权关系,更好地维护农民集体、承包农户、经营主体的权益;(3)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有利于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推动现代农业发展。(4)有利于巩固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完善我国基本经济制度。有利于实行科学的宏观调控,更好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5)有利于实现共同富裕,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实现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6)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政治生活政府的知识点:(1)履行组织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职能,加强宏观调控,推动农村经济、农业生产的发展,提高农民生活水平。(2)政府在党的领导下,法治轨道上,正确履行职能,提高为经济发展服务的能力和水平。(3)政府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对人民负责的原则,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发挥农民的首创精神。(4)政府依法行政,法定职责必须为,要有责任和担当意识;审慎行使权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党的知识点:(1)党的地位和作用、执政方式(科学执政)、指导思想(科学发展观、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方向)、执政理念(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发挥首创精神。)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实施方案【第二篇】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实施方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记者注意到,《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坚守“三条底线”,防止犯颠覆性错误,实行“三权分置”。《实施方案》强调,以土地集体所有为基础的农村集体所有制,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重要形式,是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制度保障。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要坚守土地公有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防止犯颠覆性错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是: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落实集体所有权,就是落实“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的法律规定,明确界定农民的集体成员权,明晰集体土地产权归属,实现集体产权主体清晰;稳定农户承包权,就是要依法公正地将集体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落实到本集体组织的每个农户;放活土地经营权,就是允许承包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依法自愿配置给有经营意愿和经营能力的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就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提出三方面要求:一是开展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成果。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是:缩小土地征收范围,规范土地征收程序,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允许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确定为工矿仓储、商服等经营性用途的存量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享有同等权利,在符合规划、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的前提下,可以出让、租赁、入股,完善入市交易规则、服务监管制度和土地增值收益的合理分配机制。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在保障农户依法取得的宅基地用益物权基础上,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农民住房保障新机制,对农民住房财产权作出明确界定,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探索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的有效途径。二是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改革。主要包括:在基本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的基础上,按照不动产统一登记原则,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明确和提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法律效力,扩大整省推进试点范围,总体上要确地到户,从严掌握确权确股不确地的范围。出台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试点指导意见。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试点。三是健全耕地保护和补偿制度。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强耕地保护,全面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实行特殊保护。完善土地复垦制度,盘活土地存量,建立土地复垦激励约束机制,落实生产建设毁损耕地的复垦责任。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以增加高产稳产基本农田、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为目标,完善农村土地整治办法。依法加强耕地占补平衡规范管理,强化耕地占补平衡的法定责任,完善占补平衡补充耕地质量评价体系,确保补充耕地数量到位、质量到位。完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补偿机制。采取更有力的措施,加强对耕地占补平衡的监管,坚决防止占多补少、占优补劣、占水田补旱田现象,杜绝违规占用林地、湿地补充耕地。进一步落实耕地保护政府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完善和拓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地票”等试点,推动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支持易地扶贫搬迁。三权分置实施方案【第三篇】关于完善八公山区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67号)和《中共安徽省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17〕22号)精神,按照中共淮南市委办公室、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意见》要求,现就完善八公山区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以下简称“三权分置”)办法,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工作背景改革开放初,我省在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将土地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分离”,所有权归集体,承包经营权归农户,极大调动了广大农民群众生产热情,农村改革取得重大成果。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完善,顺应农民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意愿,按照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产权制度要求,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实行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并行,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改革又一重大制度创新。积极完善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办法,1是一项管长远、打基础,具有“四梁八柱”性质的重大改革,是贯彻十八大、十九大关于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重要举措。八公山区在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基础上,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要求,充分发挥确权颁证成果作用,不断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二、总体要求(一)重要意义。现阶段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实行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和土地经营权(以下简称“三权”)分置并行,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中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又一重大政策。认真落实和完善“三权分置”办法,对于明晰土地产权关系,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更好地维护农民集体、承包农户、经营主体权益具有重要的作用;对于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八公山区现代农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二)目标任务。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紧紧围绕正确处理农民和土地关系这一改革主线,不断探索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充分发挥“三权”各自功能和整体效用,力争到2020年基本完成相关的改革任务,形成层次分明、结构合理、平等保护的“三权分置”格局,建立规范高效的“三权”运行机制,为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保障。(三)基本原则。——尊重农民意愿。坚持农民主体地位,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把选择权交给农民,发挥其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示范引导,不搞强迫命令、不搞一刀切。——守住政策底线。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不能把农民土地集体所有制改垮了,不能把耕地改少了,不能把粮食生产能力改弱了,不能把农民利益损害了。——坚持循序渐进。审慎稳妥推进改革,由点
本文标题:三权分置工作汇报【最新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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