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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农民培训劳务输出管理办公室张保军阳光工程项目管理培训二00七年五月一、取得的主要成效1、项目实施发挥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2、项目实施提高了农民的职业技能水平和外出适应能力。3、项目实施促进了农民增收,带动了全省劳务经济发展。4、项目实施促进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方式的改变。5、项目实施充分调动了各类培训机构参与农民工培训的积极性。1、项目实施发挥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阳光工程增强了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重视程度,已作为各级政府发展劳务经济的重心工作,纳入总体部署,个别市、县也形成了围绕阳光工程项目实施整合资源抓劳务和“以培训促输转、以技能促就业、以品牌打市场”的工作局面。阳光工程影响力正在进一步增强。一、取得的主要成效2、项目实施提高了农民的职业技能水平和外出适应能力广大农民通过参加阳光工程的职业技能培训,有近半数学员达到了初级以上职业技能水平,通过职业技能鉴定的学员数有所增加,就业能力明显增强,大多数参训农民获得1年以上的稳定就业岗位。一、取得的主要成效3、项目实施促进了农民增收,带动了全省劳务经济发展去年,全省共输转农村劳动力535万人次,创劳务收入近151.2亿元,培育品牌和优势工种112个,涉及劳务人员91.2万人。许多地方出现了“外出一人、致富一家”、“外出一群、富裕一方”的劳务输出效应。一、取得的主要成效4、项目实施促进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方式的改变阳光工程通过“订单培训”模式,促进了农村劳动力的有序流动,降低了农民外出务工的成本。去年全省有组织输转195万人次,同比增长35%。一、取得的主要成效5、项目实施充分调动了各类培训机构参与农民工培训的积极性去年全省农牧、教育、劳动和其他行业承担阳光工程任务比例分别为48.3%、26.1%、9.3%和16.3%,公办和民办机构承担任务比例分别是95.7%、4.3%。全省农广校体系的培训力量在项目实施中得到了明显加强,各类职校、技校、民办机构等社会优质教育资源参与项目的比例有所增强,项目实施形成了以职业学校和农广校为主体力量,劳动、科技、建设、卫生类等其他优质培训资源和民办教育培训资源共同参与的培训体系。一、取得的主要成效二、主要做法1、政府推动,部门协调,加强项目管理。2、重视宣传,营造氛围,扩大社会影响。3、订单培训,有效输转,创新培训方法。4、规范操作,强化督查,加强资金管理。1、政府推动,部门协调,加强项目管理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批转了《甘肃省2003-2010年农民工培训规划》。省上六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甘肃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意见》、《关于成立甘肃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指导小组和办公室的通知》、财政厅和农牧厅共同下发了《关于印发甘肃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指导性文件。省委、省政府去年3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务输转工作的紧急通知》。省政府制订了农民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担任总召集人,由政府30个部门和负责人组成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农民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二、主要做法1、政府推动,部门协调,加强项目管理全省14个市(州)和88%以上的县(市、区)成立了阳光工程项目指导小组,抽调参与阳光工程项目管理专(兼)职人员320多人。有的地方吸收扶贫、妇联、团委等部门共同参与阳光工程管理。大部分乡镇还成立了劳务工作站,在村上确定了劳务信息员。形成了由省、市、县、乡、村五级组成的劳务培训组织管理机构。二、主要做法2、重视宣传,营造氛围,扩大社会影响各市、县通过报刊、电视、电台、互联网、宣传栏、印发传单、张贴广告等有效形式,加大了对项目的宣传力度。为了扩大阳光工程影响,省阳光办与甘肃科技报社合作,开辟了农业科教专栏,发布劳务信息,刊登项目管理办法、经费补贴规定、各地项目实施经验和典型事例等;与省电视台《田野之光》栏目组合作,联合并播出了摄制了农民培训和劳务输出工作系列宣传报道;二、主要做法2、重视宣传,营造氛围,扩大社会影响配合农民培训工作,创办了《农民培训劳务输转简报》;在《甘肃农业信息网站》上开辟了劳务培训和输转信息专栏;在兰州火车站广场举办了2期阳光工程学员输送仪式,甘肃电视台、甘报社、甘肃农业信息网站等媒体进行了报道,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扩大了影响。二、主要做法3、订单培训,有效输转,创新培训方法全省承担转移培训任务的基地都是各县通过公开、公正、公平招标产生,省、市阳光办审核确定,各地把培训和输转订单作为承担任务的必备条件,突出了项目实效。同时,各项目县派专人赴北京、上海、天津、江苏、广东、新疆等地用工市场和用工企业,联系用工订单,根据订单要求组织技能培训。各地重视劳务基地建设,采取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多种途径,主动出击,在省内外农民工输入重点城市开辟劳务基地。全省在用工企业建立输转基地300多个,极大地提升了组织输转能力。二、主要做法各地在培训和输转方式方法上进行了创新:一是分散培训、集中输转。阳光工程各工种合格学员通过政府在外设置的劳务办事处在当地安排就业,并负责农民工就业后的跟踪服务。二是就近培训、方便农民。把简单工种的培训点设在人口集中的乡镇,方便了农民,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如张掖市民乐县通过整合资源成立农科教培训中心,各乡镇相应成立农科教培训中心,形成培训体系开展阳光工程转移培训,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极大地方便了农民,节省了培训成本。三是校企联合、定向输转。通过与用工企业签订协议,联合开展培训和输转,把阳光工程任务落到了实处。陇南市两当县农广校与陕西省宝鸡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联合培训和输转,充分利用各自的劳动力资源、技能培训和输转优势,保障了阳光工程学员的稳定就业。四是围绕重点、塑造品牌。以家政服务、保安、缝纫、建筑、电子、摘棉等务工领域为突破口,积极实施劳务品牌战略,培育了劳务品牌和优势工种,“礼县保姆”、“定西拾棉工”、“庆阳保安”等工种在市场上具有良好声誉。二、主要做法3、订单培训,有效输转,创新培训方法4、规范操作,强化督查,加强资金管理从去年检查的情况看,大部分项目市、县都能按照项目管理要求进行规范操作,各级阳光办围绕落实公示、上好第一节课、月报、台账和核查验收等五项制度,对项目培训单位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督查,并在阳光办建立了统一台账和管理资料档案。各承担任务的培训基地利用现有实训条件,积极开展技能培训和输转,并建立了培训宣传、学员登记、免费教材、教员教案、考试考核、就业协议、培训输转台账、跟踪服务等反映工作记录的档案资料。各级阳光办按照农业部和财政部制定的资金管理办法及省上制定下发的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要求,实行培训券或降低收费资金补贴制度,对补助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保证项目经费的安全合理使用。二、主要做法三、存在的主要问题1、市(州)、县(市、区)阳光工程管理不够规范。2、阳光办管理中存在的一些具体问题3、个别培训基地的培训输转存在不实的现象。4、培训基地存在的一些具体问题5、资金使用不规范。四、阳光工程操作规范(一)县阳光办的工作1.认定培训基地。按照阳光工程管理办法,凡符合条件的公办或民办的教育培训机构,均可向县区阳光办申请培训基地。阳光办按照基地认定的条件确认培训基地。2、制定培训计划,申请培训任务。各县区阳光办要制定当年的培训计划,并根据基地的培训能力申请培训任务。3、招标公示和分解培训任务。阳光工程培训任务下达以后,县区阳光办在本地公开招标和分解任务,任务分解包括培训基地任务数、培训工种、补助标准等,通过当地主要媒体向社会公示。省阳光办也将通过甘肃农业信息网向社会公示。4、对培训基地的监管。上好第一节课,第一节课的主要内容讲阳光工程的重要意义,并对培训学员的身份、培训的内容等进行核实。培训班结束后,为学员送行,并核实输转人数。(一)县阳光办的工作5.按时完成月报、季报。阳光办的专职业务人员将每个基地的各期培训班学员信息、输转情况输入计算机。月报、季报的电子台账生成以后,由阳光办负责人核实后,在每月的5日前上报。6、建立培训和输转台账。从2007年6月份起,各项目县采取电子台账和文字台账的管理形式。文字台账的表格,以电子台账打出的表格为准。7、抽查核实。各班次的学员培训输转后,阳光办按照学员总数的5%,通过电话、访问农户和用工企业的方式进行抽查。对抽查结果要记录在案,一并装入输转台账。8、为培训基地出具每期培训班的检查报告。对培训质量不高,只培训不输转、培训时间不够、学员身份不实等不合格的问题及时纠正,按照实际培训和输转的人数出具报告。(一)县阳光办的工作9.培训任务调整。对省阳光办下达给培训基地的培训任务,确因各种原因不能按时完成的,县区阳光办可以把任务调整给进度快、质量高的培训基地来完成。任务调整后,要以书面文字省阳光办备案。10、检查验收。培训基地的培训任务全部完成以后,县区阳光办要按照阳光工程检查验收办法,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11、对培训基地的管理。按照阳光工程管理办法,培训任务属地化管理。因此,市级单位的培训基地,由所在县区的阳光办管理。同时,每年底,县区阳光办对基地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基地第二年不申报培训任务。(一)县阳光办的工作12.加大宣传力度。各县区阳光办要对培训质量高、任务完成好的培训基地,通过媒体对涌现出的培训单位和个人进行宣传。13、进行工作总结。每年末,阳光办要对全年的工作进行总结,向当地政府汇报的同时上报省阳光办。14、存档。将各类文字、材料分类存档。(二)培训基地的工作1、申请培训任务。根据基地的培训条件和培训能力,确定培训工种,申请培训任务。2、组织实施。一是动员宣传;二是报名造册;三是培训安排(包括培训时间、内容);四是实施培训(请阳光办上好第一堂课、讲课老师做讲课记录、考勤记录);五是职业技能鉴定(学员自愿、经费自负)。3、组织输转。根据全国阳光办的要求,输转即可向外地企业输转,也可向本地企业输转。要求是输转一定要实。4、报账、拨补助经费。每期培训班结束以后,经县阳光办检查核实后,凭培训输转台账和阳光办出具的验收报告,报账,拨付培训经费。阳光办要做到每培训输转一批学员,兑现一次培训补助经费。(二)培训基地的工作5、建立输转台账。培训基地也要建立电子和文字台账,台账要按照软件操作系统的要求如实填写农民性别、年龄、培训工种、就业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6、做好学员的跟踪服务,建立回访记录。7、项目自查。培训单位培训任务完成以后,即进行工作自查。并向县阳光办提交书面自查报告。8、建档。输转台账、项目实施自查报告、回访记录。9、宣传。培训班开班、组织输转、典型学员回访等情况通过媒体加大宣传。10、申请检查验收。全年的培训任务完成以后,对项目进行总结,并向县阳光办申请进行检查验收。(三)补助经费的管理和使用1、补助方式。按照阳光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补助资金采取培训券补助和降低收费标准补助两种办法。从我省实施阳光工程情况看,普遍采取的是降低收费标准的补助方式。采取那种补助方式,由市县阳光办根据当地情况确定。最好采取代金券的补助方式。2、资金管理。培训补助资金在县区财政部门设立培训补助资金专账,或者在阳光办设立补助资金专账,做到专户专账,各培训基地统一报账,不能切块使用。培训基地完成每期培训输转后,凭农民签名的受训人员输转台账、阳光办出具的检查验收报告,复杂工种有收费的,还要拿收费凭证等有关材料,核实无误后及时向培训基地拨付资金。(三)补助经费的管理和使用3、关于培训收费。培训复杂工种,确需收费的,应先到当地物价部门申请批准收费项目及标准。培训基地的收费,只能按标准扣除补助资金后,收取差额部分。没有取得物价部门核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一律视为严重违纪。4、资金使用。财政补助资金只能用于购买培训文字声像教材、教师代课补助、培训耗材、困难学员食宿补助等项目的开支。培训补助资金不得用于培训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培训条件改善和职业技能鉴定。5、项目工作经费。根据阳光工程的管理办法,项目经费可从地方财政补助资金中适当安排,或由地方财政另行安排,但不得从中央补助资金中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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