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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某某街道制度汇编目录1.党工委会议制度............................................22.街道“三重一大”决策制度..................................43.街道党政领导会议制度......................................84.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95.民主生活会制度...........................................136.组织生活会制度...........................................167.民主评议党员制度.........................................188.“三会一课”制度.........................................209.谈心谈话制度.............................................2210.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2311.街道干部职工学习制度....................................2612.街道机关值班制度........................................2713.街道干部职工考勤制度....................................2814.街道干部职工请销假制度..................................3015.街道干部工作规范........................................3216.街道机关管理制度........................................3217.街道财务管理制度........................................35党工委会议制度一、党工委会议要按照“抓大事、管全局”的原则召开会议。二、党工委会议原则每月召开1—2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会议。党工委会由党工委书记或指定副书记召集并主持。三、党工委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党工委成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干部任免、重大建设投资项目、奖惩等事项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工委委员参加。因故不能出席的要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四、出席党工委会议的人员应为街道党工委委员,根据党工委会议的需要可邀请相关人员列席会议。五、党工委会议议题由党工委书记或书记委托的党工委副书记确定,会议议题确定前,一般应征询各党工委委员的意见。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一般应在会议召开前一天通知各委员,与会议有关的材料一般应同时送到,对会前未确定、会议有关材料准备不充分的议题,不予上会讨论。六、凡提交党工委会讨论决定的议题,会前分管领导应将相关情况和意见准备好,再提交会议讨论,并作出主题发言,阐明观点,其他同志围绕主题发表意见。七、党工委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实行正确的集中,防止议而不决,对关系全局的重大问题,如意见不统一,待深入调查研究和分析之后,下次再提交党工委会议复议。八、党工委会进行表决时,赞成人数超过应到委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会议议定多个事项时,应逐项进行表决。九、党工委会议由专人记录,议定事项应印发会议纪要。十、凡经集体讨论作出决策的问题,个人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必须无条件地积极贯彻执行集体决议。十一、党工委会议决策的事项,由党政办公室统一登记后及时转办督办。承办单位或承办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完毕,并作出答复,如属紧急事项应及时处理答复。十二、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党工委会的,书记、副书记或党委委员可以临时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工委会报告。街道“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为进一步贯彻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加强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要求,充分发挥党工委集体领导民主决策作用,切实把“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作为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重要措施,推进集体决策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结合本街道实际,制定如下规定:一、“三重一大”范围“三重一大”是指街道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使用。(一)重大决策主要包括以下事项:1.街道年度工作计划,改革方案等;2.机构设置、人事制度改革、党风廉政建设、区级以上先进推荐、集体个人的表彰奖励,以及行政管理中对人、财、物所作出的宏观管理上的重要决策、决定;3.上级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4.重要合同(协议)的签订;5.涉及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处理、重要信访矛盾化解和重大事故处理等;6.党的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7.需要集体决策的其他重大事项。(二)重要干部任免主要包括以下事项:1.街道中层干部和社区副主任以上干部的任免和调整;2.后备干部的管理。(三)重大项目安排包括以下主要事项:1.基础设施及社会事业建设等2万元以上项目安排;2.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安排;3.年度经费预算计划及决算报告。4.重大、关键性的设备引进和重要物资设备购置等项目;5.重大工程承发标项目安排;6.重大活动项目安排。(四)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包括以下主要事项:正常一次性支出在5000元以上的资金使用安排。如遇特殊情况,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分管财务的领导同意后,可先安排使用,再提交会议研究。二、“三重一大”的决策形式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应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领导班子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具体决策形式有:街道党工委会议、党工委扩大会议。三、决策程序“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提出议题。由站、办、所负责人提出,报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由分管领导提请街道党工委会议对议题进行研究,方可列为议题。2.酝酿讨论。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应提前一天通知与会人员,议题由街道分管领导或相关站所负责人汇报,与会人员就议题发表明确意见;其中涉及重大工程项目的,应履行专家论证程序。3.集体决策。在充分沟通酝酿的基础上,召开党工委会议,依照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相关规定作出决策。根据议题内容,可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讨论决定的事项,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三重一大”事项的讨论,实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4.组织实施。“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后,由班子成员按职责分工组织实施,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个人不得擅自变更或拒绝执行已作出的决策。在执行过程中,如遇新情况、新问题,应及时请示汇报。纪工委进行全程跟踪监督。5.及时反馈。决策实施中,应加强监督检查和信息反馈,对重大决策执行效果及存在问题,应及时向党工委主要负责人汇报。四、责任追究街道党政负责人是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第一责任人,对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负总责;班子成员按职责分工,对分管领域内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责任追究:1.违背集体决策原则,站、办、所或个人擅自决定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2.不遵守、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程序,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的;3.未向党工委提供真实情况而引起决策失误,造成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的;4.执行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损失或影响,而不及时报告和采取措施予以改正的;5.其他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规定的行为。对上述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行为,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或群众反映强烈、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组织处理。组织处理的方式包括调离岗位、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情况,应当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应当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的,依照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五、管理和监督1.街道党工委书记是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第一责任人,严格执行“四个不直接分管”(不直接分管干部人事、不直接分管财务、不直接分管物资采购、不直接分管工程项目建设)的要求,对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负总责;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对分管范围内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2.将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情况作为全街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评先评优、考察考核、调整任免的重要依据。街道党政领导会议制度一、党政领导会议由党工委书记召开或党工委书记委托街道办事处主任主持召开。二、党政领导会议必须由党政办提前一天通知班子成员及列席人员按时到会,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必须经过会议主持人批准。三、街道各分管领导在会前将需要研究的事项及时提交会议主持人,并经会议主持人同意后方可列入议程提交会议讨论,会前未摆上议程的事项不予研究,特殊情况确需研究的由主持人决定。四、严守会议秘密,与会人员必须严守会议秘密,严格保管会议记录和笔记,因泄露造成影响和产生严重后果的,党工委将以组织名义向区委、区纪委汇报,并从严处理。五、会议议定事项由党政办统一登记后转办督办。六、党政领导会议安排专人记录,各项议题要记录清楚、详细、完整,决定事项可根据需要,由会议主持人决定编发会议记录。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为了进一步推进街道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推动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开展,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区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街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是党工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职理论学习的重要组织形式,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是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制度,是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途径。二、党工委对理论学习负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要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三、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以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首要任务,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重点,以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为目的,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坚持依规管理、从严治学。四、学习的组织与职责:1、理论学习中心组主要由党工委书记为中心组组长,党政办主任为学习秘书。可以根据学习需要适当吸收有关人员参加。2、党工委书记是中心组学习的第一责任人,党工委书记不能参加学习时,由党工委副书记代行职责;党工委分管党建工作的成员主要职责是配合党工委书记做好学习的组织工作。3、党工委成员要积极参加学习,自觉遵守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按照学习安排或者受委派承担相应职责。4、办公室、党建站人员要协助学习秘书共同做好学习服务工作。五、学习的主要内容: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2、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3、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4、国家法律法规。5、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6、党的历史、中国历史、世界历史和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7、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科技、军事、外交、民族、宗教等方面知识。8、改革发展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9、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重要会议精神、文件、领导讲话;10、事关城市建设管理的政策以及区委要求的相关内容;11、安全监管方面的政策法规以及业务知识。同时,结合实际开展形势任务教育。12、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六、学习方式:1、集中学习。集中学习应当保证学习
本文标题:2022年某某街道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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