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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育〔2009〕260号西南大学育才学院关于印发《西南大学育才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的通知各二级学院、各相关部门:现将《西南大学育才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参照执行。特此通知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六日-2-主题词:教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西南大学育才学院党政办公室2009年11月16日印发-3-西南大学育才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是高等学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它是考核和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学生今后接受继续教育和适应社会创新需要打下良好科学思维基础的一个重要的教学环节。第二条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也是衡量教学质量、学生毕业与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加强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控,是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的重要保证。毕业论文(设计)不及格者,当年不能毕业。第三条为了使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更加规范化,保证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04〕14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教研〔2009〕1号)文件精神,制定本条例。第二章组织、管理与职责第四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行校、院、系(专业教研室)三级管理体制,实行分级管理,层层负责的管理机制。在学校党委行政的统一领导下,成立以主管副校长为组长、教务处长为副组长、各二级学院院长为成员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以加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宏观指导与协调。第五条教务处在学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4-领导下,具体组织、管理、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总结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制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章制度,处理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重大问题,管理和监督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经费的使用,组织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检查、评估和总结,评选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展经验交流、推广等活动。第六条各二级学院以主管教学院长为组长、系(教研室)主任和专家教授为成员的二级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贯彻执行学校有关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规定,结合本学院专业培养目标和特点,制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大纲、工作基本要求和管理与实施细则;布置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任务,进行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动员;审核学生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资格;审核指导教师资格;审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组织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检查与工作评估;定期检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处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考核教研室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组织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审查、答辩、成绩评定;组织本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负责向学校推荐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和优秀指导教师;及时将学生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及相关材料整理交教务处存档等。第七条各系(专业教研室)根据学校、二级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有关规定,结合本专业培养目标和特点,选配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组织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并报二级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组织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检查,及时研究处理存在的问题;负责指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阅人;负责本系(教研室)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撰写本专业本科毕-5-业论文(设计)质量分析报告,并及时将学生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及相关材料整理交二级学院办公室存档等。第三章指导教师选派与职责第八条指导教师由教研室选派,二级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报教务处备案。1.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资格: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工作一年以上具有硕士学位的专业课教师或具有工程(工作)实践经验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担任专业教学工作三年以上和有两篇学术论文在公开期刊发表的助教、可以在副教授以上的导师带领下指导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由本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教务处备查。2.特殊专业学生需在校外进行毕业论文(设计)时,可聘请或委托该单位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研究人员担任指导教师,但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必须指派专人负责联系与协调工作,了解和掌握毕业论文(设计)进度情况及质量,并协助解决课题进行过程中的有关问题,按校内同等要求检查和督促,并报教务处备案。3.讲师以上职称的指导教师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2人;如果指导教师不足,可以给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业教师配备1-3个符合本条第1款条件的助教,助教指导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4人。第九条指导教师职责1.指导教师根据选题原则和要求,提出参考题目并附题目的主要内容、目的、要求和现有条件等,报系(教研室)和二级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提供给学生选择。-6-2.学生选题确定后,根据选题及时拟订本科论文(设计)任务书,经教研室、二级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下达给学生,并向学生讲清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内容、要求和进度安排,帮助学生尽早熟悉题目,根据学生的能力和条件,尽量激发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独立工作和创新能力,指导学生查阅文献、进行调查研究、阅读有关资料、使用工具书、起草开题报告。3.指导学生做好开题工作,严格要求学生,加强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指导和审查学生的总体方案和工作计划,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工作质量,随时掌握学生工作进度,及时辅导,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和答疑;抓好关键环节的指导,对学生的设计或实验方案、设计方法、理论分析、数据处理与结论等要认真检查,提出修改、补充意见和建议,帮助学生完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并做好指导记录。4.指导教师必须认真填写《西南大学育才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手册》,对学生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包括学生的工作态度、能力水平、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和应用价值等,进行全面考核,实事求是地填写指导教师评语。客观公正评定成绩。5.答辩前,指导教师对学生应讲明答辩的意义、要求和方法,使他们通过答辩得到进一步的锻炼和提高,指导学生进行答辩准备。6.指导教师不能担任本人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的评阅人和答辩,在答辩小组提出要求时可介绍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情况。7.外聘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应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各项指导工作。各二级学院相关领导和教师应通过不同方式与学生联系,了解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和完成情况。第四章对学生的要求-7-第十条学生要重视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勤于实践,努力创新,高质量地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任务。第十一条尊敬师长,团结协作,遵守纪律,在教师指导下,要根据选题的要求,拟定工作进度计划,虚心接受教师的指导,做好深入的调查研究,要认真查阅文献,搜集资料,掌握理论知识,仔细研读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及有关资料,做好开题报告;并按学校要求按时向指导教师提交毕业论文(设计)初稿、二稿(或三稿)、正稿必须符合毕业论文(设计)规范要求。第十二条学生必须经常主动与指导老师联系。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完成开题报告,开题报告一经通过,不得擅自更换指导教师和论文题目。如因特殊情况需更改,应向所在二级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请,批准后方可变更。第十三条学生应独立、按时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不弄虚作假,不抄袭、剽窃他人成果,不请人代笔。否则其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以不及格计。第十四条严格遵守学校纪律及有关单位的规章制度。学生在做毕业论文(设计)期间,因违反安全规程造成的不良后果应承担自己的责任。第五章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程序第十五条各二级学院在第七学期第10周前制定本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分别召开指导教师会、毕业论文(设计)动员会。必要时,各二级学院应请专家对学生进行系统的培训,详细讲解撰写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意义、各环节的要求等。第十六条选题1.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由指导老师按照专业培养目标和要求,-8-结合生产实际、科研现状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提出(也可由学生自选课题)。论文(设计)题目提出后,经专业教研室组织专家研究、审查,集体讨论确定,报二级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供学生选题。2.各二级学院应根据专业性质和要求,每个专业只做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毕业创作(作品)三种形式中的其中一种。鼓励学生选择与当前经济改革和社会现实生活中亟待解决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及实际工程项目,鼓励学生与自己实习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合作选择课题。3.选题应大小适中,符合学生自己的驾驭能力。4.选题尽可能做到一人一题。如果两人以上合做一个课题,每个学生除要参加总体方案的制订或总体设计外,必须独立完成其所承担的部分工作,并独立撰写论文(设计)。5.经过审查后的题目应向学生公布,实行“双向选择”。学生在选择题目过程中可以向题目设计教师咨询,进一步了解题目具体情况。学生选定题目后不得随意更改,但可以随研究的进行,在争取指导教师同意后,可作适当的调整。各二级学院汇总学生选题后报教务处教学实践科。第十七条下达任务书1.学生选题确定后,指导教师及时亲笔填写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并下达给学生。任务书必须明确具体任务和目标,工作量要量化,要有明确的进度安排,要给学生提供相关参考资料和信息。2.任务书应及时下达给学生,一经下达,不得随意改动,便于学生按要求做好开题准备。第十八条开题-9-1.开题工作是学生接到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之后,为了有针对性地进行调查研究,收集和了解相关信息,拟订研究工作计划,撰写论文提纲,形成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基本思路以及进度安排所做的准备工作。2.根据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选题进行实习与调研,了解现实问题,积累第一手资料,理论联系实际,完成调研报告。3.结合选题进行文献资料的检索和查阅,了解选题的研究背景、学术界已有成果和达到的水平,以及当前研究动态等,并查阅一定量的外文资料。4.指导教师认真阅读学生开题报告,对学生所拟方案或提纲进行分析,确定其是否有能力完成课题任务,并写出详细意见。如果获得通过,指导教师必须签字认可。第十九条过程监控1.在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过程中,各二级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系(专业教研室)负责对指导教师的指导工作进行检查,实行毕业论文(设计)阶段学生管理责任制,做到有制度,有措施,有记录,确保每位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有效时间(与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一致)。2.根据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度,各二级学院应对每位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进度经常进行抽查,以及时发现并解决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3.中期检查。各二级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在开题后3~4周内组织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前期工作的进展、指导教师对学生的指导情况,学生的实验、调研情况,存在-10-的问题等;教务处在开题后4~5周内组织对各二级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期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各二级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组织管理工作落实情况,前期工作进展情况,指导教师指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措施等。第二十条评阅、答辩与成绩评定1.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阅:学生在答辩前1周将毕业论文(设计)定稿按要求装订成册,分别交与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评阅。评阅教师由二级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委派,评阅教师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较高的学术水平。指导教师不能担任所指导学生的评阅教师。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在详细阅读论文及说明书、图表等内容基础上,实事求是地填写评语和评阅成绩。评语不能模式化,不能太简单,须反映学生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实质。2.答辩是对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的一个重要环节。各二级学院在答辩前2周内成立答辩委员会,二级学院答辩委员会一般由5~9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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