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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少熬夜!技术文件管理制度【5篇】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网友分享的技术文件管理制度【5篇】,仅供参考,希望您喜欢下载。技术文件管理制度【第一篇】第一条为充分发挥技术文件在工作中的指导作用,提高办文速度和发文质量,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技术文件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产品图纸、设计委托单、与技术相关的各种资料、外来技术图纸资料等。第四条技术文件的签收:所有技术文件均由资料员登记签收。第五条技术文件的编号保管:所有技术文件均由技术资料员分类登记编号、保管。1.产品图纸必须由设计人、项目负责人、审核人、批准人签名后才能归档保管。2.技术文件的审批应严格遵守传阅范围和保密规定,不得将有密级的技术文件带回家、宿舍和公共场所,也不得将技术文件转借其他人阅看。对尚未归档的文件不得向外泄露内容。3.审批技术文件应抓紧时间,当天审批完后应在下班前将文件交技术资料员,审批文件一般不得超过两天,审批后应签名。如有更改处,有关人员按文件所提要求和批示办理有关事宜。4.审批时不得任意取走文件夹内任何文件及附件,如确系工作需要,要办理借阅手续,以防止丢失泄密。第七条发文的规定:技术文件的正式下发均由技术资料管理员负责。第八条发文的范围:在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中,需有关图纸、技术文件等事项,应按有关制度办理,经领导批准后,由技术资料管理员登记发放。第九条发文程序规定:各职能部门需要相关技术文件资料时,生产、质检、业务项目及外协可凭生产任务单领取其复印件,经加盖图纸审核章后生效;要求配合资料管理员作好登记工作。第十条各部门有关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文件,需登记填写文件借阅登记表,经资料管理员确认后方可借阅使用。第十一条借阅文件应严格履行借阅登记手续,按时归还。不允许拆卷和在文件上勾划等。第十二条技术资料管理员对承办的文件应抓紧催办,应定期对事情已经办妥的文件和要求限期清退的文件,进行收缴清参考资料,少熬夜!退工作。(一般为月底一小清,季末一中清、年终一总清)。如发现文件丢失,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和责任者,并如实向领导报告。第十三条文件的归档范围:产品图纸、与技术相关的各种资料、外来技术图纸资料等。第十四条文件更改1.图纸更改应填写设计更改申请表。2.文件更改时,要求在文件上做出记录。3.图纸更改完毕后要归档,同时要填写设计更改通知单,经技术部经理或其代理人批准后发放到各相关部门。第十五条对于多余、重复、过时和无保存价值的文件,应定期清理造册,并做好作废登记及办理申请销毁手续。第十六条经审核同意销毁的文件,应派专人负责销毁。第十七条图纸发放登记表:BN/QR-423-09。第十八条图纸文件借阅登记表:BN/QR-423-10。第十九条文件更改申请/通知单:BN/QR-423-04。技术文件管理制度【第二篇】(一)目的建立主要安全生产过程、事件、活动、检查的安全记录档案,并加强对安全记录的有效管理,充分利用文件和档案信息资源,为安全生产服务,规范安全生产文件档案材料保管借阅销毁程序,特制定本规定。(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文件、档案管理。(三)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四)职责1、行政人事处负责公司安全文件和档案的日常管理。2、公司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安全记录和档案的管理。(五)管理要求1.档案管理范围公司对涉及主要安全生产过程、事件、活动、检查的安全生产资料(包括文件和记录)定期归档,实施档案管理。对一般的安全记录按公司的《记录控制程序》执行。2.保管事项公司的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的保管,要符合国家文件和档案管理要求,有文件柜存档的文件,使用文件夹档案袋存柜,分类清楚合理,便于查阅,做到防火防潮防鼠防蛀清洁通风干燥。重要的文件档案,要按时归档,存放在公司档案室。一般文件、记录,由各分厂、处室自行按规定保管。保管档案的场所要做到有专人负责、配备灭火器材,标示严禁烟火标志。参考资料,少熬夜!档案箱、柜;钥匙专人保管。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室。完善安全保管措施,防止档案人为或自然的损坏。案资料的保管和存放应科学、规范,便于查找。3.归档时间办理完毕的文件,按工作阶段性进行归档。按年度形成的文件,第二年上半年归档。凡是有法律效用的文件材料,一经识别就立即归档。凡是有机密性的文件,随时形成,随时归档。4.文件和档案保存形式档案用纸张形式保管。5.安全档案的借阅凡本公司职工因工作需要查阅技术文件档案,技术人员登记后方可查阅,其它人员须部门负责人批准,并经档案员同意后,方可查阅;如查阅财务数据、考勤、工资等须部门分管领导批准,并经档案员同意后,方可查阅;查阅其它文件的,须部门主管批准,并经档案员同意后,方可查阅。查阅档案需办理登记手续,原件不外借,确因工作需要,须经主管部门批准,予以复制。公司重要的文件、技术资料、合同(协议),未经公司领导批准同意,任何人不得查阅、借阅。专业工具书,一律实行先归档保存,再办理借阅手续,如长期使用的,部门内部应自备一本。外单位来公司查阅档案、资料,必须得到分管副总经理以上领导的批准同意。每次借阅档案资料时间最长为半个月,可以续借,到期由档案室人员负责催讨,如须长期使用的部门内部则复印予以备份,并保证文件内容不得外泄。查阅、借阅档案资料人员,要爱护公司财产,使用过程中严禁在档案、资料上划线、标号涂改、抽取等损害档案、资料的情况发生,违者严肃处理。6.保密事项档案管理人员要自觉遵守保密纪律,档案内容不外传。严禁任何人私自保管档案。对公司下发的保密文件及重要会议材料各部门进行妥善保管,并进行登记管理,不得乱扔乱放保密文件的复制必须履行审批、登记手续。要严格按照批准的份数,不得擅自多印留存。复制文件应按原文密级进行管理,复制中形成的废页应作为密件销毁。绝密级文件、资料和密码电报不得全文抄录,确因工作必须摘抄的,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并履行登记手续。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复印、翻印和摘抄。报废的、过期的档案材料及档案工作中形成的不需进档的草稿纸,要进行登记,经主管领导审批,送往有关地点监督销毁,确保保密安全。对够不上密级又不宜公开的档案,可划为“内部”。密级和保密期限的确定和变更以及解密,必须经公司分管参考资料,少熬夜!领导审核批准。查阅“绝密”档案必须由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绝密”档案必须放在保险柜中单独存放。定期检查档案保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档案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防止泄密事件发生,对造成泄密事件的责任者,要视情节严肃处理。7.修改、补充事项修改、补充科技档案,必须填写修改、补充申请单,并经分管副总经理以上领导审批后,方可修改,任何个人或部门不得擅自改动。档案室必须对自己归档的科技档案的修改,进行监督和检查。8.销毁档案室对已保管期满,拟销毁档案提出存毁的初步意见,并对拟销毁档案按类别登记,由专业技术人员和档案人员共同鉴定档案,确定销毁或续存,分别送交分管副总经理以上领导进行初审。汇总初审意见,编造档案销毁清单。销毁清单是准备销毁案卷的登记簿。同时还应该撰写一份销毁档案的书面报告。销毁清单连同销毁档案的书面报告送交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销毁时要进行监销。经鉴定批准销毁的档案,必须送指定地点销毁,不准出卖或做其它用;销毁档案时必须派专人护送到指定地点,由两人(或两人以上)监督销毁,并在销毁清单上注明已销毁字样和销毁日期,监销人要签名盖章,以示负责。经审查不准销毁的档案仍继续保存,并再销毁清单上详细注明。档案销毁的具体工作由办公室承办,并将销毁清单归档。对已到保存期限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材料,由公司生产技术处或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由公司分管领导及相关负责人审核签批,对审批同意销毁的材料,由公司生产技术处或相关部门销毁,并在销毁记录上签字。技术文件管理制度【第三篇】(一)总则第一条为减少发文数量,提高办文速度和发文质量,充分发挥文件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根据中央关于文书处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厂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文件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上级函、电、来文,同级函、电、来文,本厂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资料。第三条按照党政分工的原则,全厂各类文件分别由党委办公室和厂部办(以下简称两办)归口管理。(二)收文的管理第四条公文的签收参考资料,少熬夜!1.凡来厂公启文件(除厂领导订启的外)均由厂收发员登记签收(由上级或邮电局机要通讯员直送机要室的机要文件除外)后分别交两办机要秘书拆封。在签收和拆封时,收发员和机要秘书均需注意检查封口和邮戳。对开口和邮票撕毁函件应查明原因,对密件开口和国外信函邮票被撕应拒绝签收。2.对上级机要部门发来的文件,要进行信封、文件、文号、机要编号的四对口核定,如果其中一项不对口,应立即报告上级机要部门,并登记差错文件的文号。第五条公文的编号保管1.两办机要秘书对上级来文拆封后应及时附上文件处理传阅单,并分类登记编号、保管。须由工厂承办或归档的厂领导亲启文件,厂领导启封后,也应分别交两办办理正常手续。2.本厂外出人员开会带回的文件及资料应及时分别送交两办机要秘书进行登记编号保管,不得个人保存。第六条公文的阅批与分转1.凡正式文件均需分别由两办主任(或副主任)根据文件内容和性质阅签后,由机要秘书分送承办部门阅办,重要文件应呈送厂领导(或分管领导)亲自阅批后分送承办部门阅办。为避免文件积压误事,一般应在当天阅签完,紧急文件要即阅即办。2.一般函、电、单据等,分别由两办机要秘书直接分转处理。如涉及几个单位会办的.文件,应同主办单位联系后再分转处理。3.为加速文件运转,机要秘书应在当天或第二天将文件送到厂领导和承办部门,如关系到两个以上业务部门,应按批示次序依次传阅,最迟不得超过两天(特殊情况例外)。第七条文件的传阅与催办。1.传阅文件应严格遵守传阅范围和保密规定,不得将有密级的文件带回家、宿舍和公共场所,也不得将文件转借其他人阅看。对尚未传达的文件不得向外泄露内容。2.阅读文件应抓紧时间,当天阅完后应在下班前将文件交机要室,阅批文件一般不得超过两天,阅后应签名以示负责。如有领导批示、拟办意见两办应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按文件所提要求和领导批示办理有关事宜。3.阅文时不得抄录全文,不得任意取走文件夹内任何文件及附件,如确系工作需要,要办理借阅手续,以防止丢失泄密。4.文件阅完后,应送交两办机要秘书,切忌横传。5.两办机要秘书对文件负有催办检查督促的责任,承办部门接到文件、函电应立即指定专人办理。不得将文件压放分散,如需备查,应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并征得两办同意后,予以复印或摘抄,原件应及时归档周转。6.按照阅文范围,离、退休干部,一般由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学习有关文件,或由两办机要室通知到机要室阅文。(三)发文的管理第八条发文的规定参考资料,少熬夜!1.全厂上报下发正式文件的权力分别集中党委和厂部,各群众团体和部门一律不得自行向上、向下发送正式文件。2.各群众团体、部门需要向上反映汇报重要情况或向下安排布置重要工作要求发文应分别向党委、厂部提出发文申请,并将文件底稿分别交两办审核。党委、厂部同意发文,则两办分别按党、政机构设置与业务分工统一归口以党×字、厂×字发文。群众团体文件由党委批转。3.对全厂影响较大,涉及两个以上厂领导分管范围的文件,须由党委书记或厂长批准签发。其余文件均由分管厂领导批准签发。第九条发文的范围:1.凡是以党委、厂部名义发出的文件、通告、决定、决议、请示、报告、编写的会议纪要和会议简报,均属发文范围。2.党委、厂部下发文件主要用于:公布全厂规章制度;转发上级文件或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订的工厂文件;公布工厂体制机构变动或干部任免事项;公布全厂性的重大生产、技术、经营管理、政治工作、生活福利等工作的决定;发布有关奖惩决定和通报;其他有关全厂的重大事项;3.党委、厂部上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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