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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企业财务 > 财政学(王国清主编)第九章税收原理
第九章税收原理本章主要讲授内容税收的概念及特征税收原则税收负担理论税收转嫁理论税收的经济效益本章小结第一节税收的概念及特征一、税收的起源和发展税收产生的一般前提条件1.剩余产品是税收产生和存在的物质前提2.经常化的公共需要是税收产生存在的社会前提3.独立经济利益主体的存在是税收产生和存在的经济前提4.强制性的公共权力是税收产生和存在的上层条件第一节税收的概念及特征二、税收的一般概念155(一)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依法无偿地取得实物或货币的一种特殊分配活动。第一节税收的概念及特征我国学术界对税收定义的认识如下:税收是国家为满足公共需要,凭借公共权力,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强制地、无偿地、定量地取得财政收入的基本形式,它体现政府与纳税人之间以法律为准绳结成的特殊分配关系。第一节税收的概念及特征(二)税收的本质1.税收征税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国家职能(或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2.税收征税的主体是国家3.税收征税的主要依据是国家政治权力4.税收缴纳的形式是实物或者货币5.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重要手段负有提供公共物品的义务享有消费公共物品的权利负有纳税的义务享有依法征税的权利政府部门社会公众“人们为公共事业缴纳的税款,无非是为了换取和平而付出的代价。”托马斯•霍布斯:约翰•洛克当代资产阶级税收理论凯恩斯矫正外部效应、协调收入分配、刺激有效需求、优化产业结构。第一节税收的概念及特征•在民主、法治的社会里,政府向公民提供公共商品和公共服务,公民向政府缴纳税收,这里面税收既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所获得的资源,也是公民购买政府服务的价格,所以双方应该说是一种平等的关系,是一种交换的关系,在市场社会中更是如此。既然双方是一种平等的关系,如何征税,征多少税,征什么税这些问题,以及需要提供哪些合意的公共商品,公共商品享用的对象等问题,也就不能够由政府一家自己说了算,必须事先征得另一方也就是纳税人的同意、许可,纳税人通过自己选择的代表,按照立法程序制定各项税收法律,除此之外的一切征税行为都是无效的、非法的,这是税的“契约逻辑”。第一节税收的概念及特征无偿性强制性固定性三、税收的形式特征第一节税收的概念及特征1.税收的强制性税收的强制性指的是征税凭借国家政治权力,通常颁布法令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违抗。税收的强制性是税作为一种财政范畴的前提条件,也是国家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必要保证。征税中的强制性不是绝对的,当企业和个人明了征税的目的并增强纳税观念以后,强制性则可能转化为自愿性;同时,强制性是以国家法律为依据的,政府依法征税,公民依法纳税,公民具有监督政府执行税法和税收使用情况的权力。第一节税收的概念及特征2.税收的无偿性税收的无偿性是指国家征税以后,其收入就成为国家所有,不再直接归还纳税人,也不需要对纳税人付出任何代价。税收的无偿性是相对的。因为针对具体的纳税人来说,纳税后并未获得任何报酬,从这个意义上说,税收是不具有偿还性或返还性的。税收的无偿性的特征是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相比较而得出的,就这个意义上说,税收无偿性的概括是准确的、科学的,也是有理论意义和实际意义的。税收的无偿性,使得国家可以把分散的资源集中起来统一安排使用。无偿性体现了财政分配的本质。第一节税收的概念及特征3.税收的固定性税收的固定性,指的是征税前就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征税对象以及统一的比例或数额,并只能按预定的标准征税。这种固定性主要表现在国家通过法律,把对什么征税、对谁征税和征多少税,在征税之前就固定下来。税收的固定性既包括时间上的连续性,又包括征收比例的限度性。税收的固定性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需要。国家的存在、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以及国家行使其职能,必须有稳定可靠的收入来源。对税收的固定性也不能绝对化,以为标准一定,永不更改。第一节税收的概念及特征税收的三个特征是相互依、缺一不可的。税收“三性”,作为税收本身所固有的特性,是税收区别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的基本标志。无偿性是税收这种特殊分配手段本质的体现;强制性是实现税收无偿征收的保证;固定性是无偿性和强制性的必然要求。税收的“三性”可集中概括为税收的权威性。维护和强化税收的权威性,是我国当前税收征管中的一个重要课题。第一节税收的概念及特征四、税收和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的区别1.税收与国债(国家信用)的区别2.税收与政府性收费的区别(1)征收主体不同(2)是否专款专用方面不同(3)是否固定方面不同3.税收与罚没收入的区别4.税收与财政发行的区别•税收的强制性使得税收与公债和捐款等区别开来。•税收形式上的无偿性和本质上的有偿性,将税收与特许权收入、债务收入、规费收入等区分开来。•税收的固定性使税收与货币的财政发行、摊派和罚没收入等区分开来。第二节税收原则•亚当•斯密的税收四原则瓦格纳的税收“四项九端原则”现代税收原则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践中的税收原则第二节税收原则一、税收原则的含义税收原则是国家制定税收政策、建立税收制度应遵循的理论准则和行为规范。它规定的是政府对什么征税(课税对象)、征收多少(课税规模)、怎样征税(课税方式和方法),它既是政府在设计税制、税收立法过程中所应遵循的理论准则,也是税法实施的行为规范,同时还是评价税收制度优劣、考核税务行政管理状况的基本标准。第二节税收原则二、古典税收原则中国历史上的治税思想156(一)亚当•斯密的税收四原则平等原则、确实原则、便利原则、最少征收费用原则平等原则是指国民应依其在国家的保护下所得收入的多少为比例,向国家缴纳租税。确实原则是指国民所纳税目与条例应该是确实的,而且纳税的时间、地点、手续、数额等,都要明确规定,使纳税人明了。第二节税收原则便利原则是指政府对国民征税的时间、地点、方法等,应尽量使国民感到方便。最少征收费用原则是在征收任何一种税的过程中,其国家的收入额与纳税人所缴纳的数额之间的差额越小越好,亦即税务部门征税时所耗用的费用应减少到最低程度。第二节税收原则(二)瓦格纳的税收“四项九端原则”财政政策原则(收入充分原则和收入弹性原则)国民经济原则(慎选税源原则和慎选税种原则)社会公正原则(普遍原则和平等原则)税务行政原则(确实原则、便利原则和最小费用原则)第二节税收原则1.财政政策原则所谓财政政策原则即课税能充足而灵活地保证国家经费开支需要的原则,故有人也称之为财政收入原则。该项原则包含收入充分原则和收入弹性原则。2.国民经济原则所谓国民经济原则即国家征税不能阻碍国民经济的发展,以免危及税源,在可能的范围内,应尽量有助于资本形成,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该项原则包含税源选择原则和税种选择原则。3.社会公正原则所谓社会公正原则即税收负担应普遍和平等地分配给各个阶级、阶层和纳税人。该项原则包含普遍原则和平等原则。4.税务行政原则所谓税务行政原则即税法的制定与实施都应当便于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该项原则包含确实原则、便利原则、最少征收费用原则。亚当·斯密与瓦格纳税收原则比较•亚当·斯密瓦格纳1在税务行政上较偏重于纳税人的立场在税务行政上对于政府的需要与人民的利益较能两相兼顾2无顾及税收收入弹性强调税收收入要充分而有弹性3重视自然的正义,主张采取以消费税为中心的比例税重视社会的正义,主张采取以所得税为中心的累进税制4在税收课征理论上采用利益说在税收课征理论上采用义务说第二节税收原则•三、现代税收原则159---165•(一)财政原则–充分稳定:即税收收入必须充分、稳定地满足国家财政支出的需要;–弹性:即税收收入不仅要对财政收入保持充分的弹性,更要与经济增长保持灵活的弹性–适度:即税收收入必须保持在一个合理的界限内。拉弗曲线159从宏观上看,税收是政府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而集中的一部分GDP。在GDP一定的条件下,国家税收增加与民间部门可支配收入相互消长。因此,GDP在政府与民间部门之间有一个最优分割点,而最优宏观税收负担率(以下简称最优税率)就是其具体体现。•宏观税收负担水平的确定问题,实质上是一个财政职能的实现问题。宏观税收负担率如果过低,政府可供支配的收入过少,就不能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而如果宏观税收负担率过高,民间部门可供支配的收入过少,不能有效满足私人需要,而且往往通过影响民间部门资本和劳动的投入,使以后的产出减少,进而最终减少税收收入。第三节税收负担理论AOCB税收收入税率拉弗曲线DE第三节税收负担理论拉弗曲线说明了税率与税收收入和经济增长之间的函数关系。拉弗曲线的经济含义至少有以下三个方面:第一、高税率不一定能取得高收入,而高收入也不一定要实行高税率。第二、取得同样多的税收收入,可以采取两种不同的税率。第三、税率、税收收入和经济增长之间存在着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关系。•在市场经济下,最优税率的确定,应考虑:•(1)必须保证生产过程中的物质消耗得到补偿。•(2)必须保证劳动者的必要生活费用得到满足。•(3)必须保证政府行使职能的最低物质需要。样本国家宏观税率与经济增长率的对比样本国人均收入(按1979年美元计算)税收收入占GDP比重(%)1970-1979年GDP实际增长(%)马拉维(低税)扎伊尔(高税)200-30011.821.56.3-0.7喀麦隆(低税)利比里亚(高税)500-60015.121.25.41.8泰国(低税)赞比亚(高税)500-60011.722.77.71.5巴拉圭(低税)秘鲁(高税)700-110010.314.48.33.1样本国家宏观税率与经济增长率的对比5.22.010.630.98800-11950日本(低税)瑞典(高税)4.42.119.130.44300-6350西班牙(低税)英国(高税)8.32.416.227.51800-5950新加坡(低税)新西兰(高税)8.72.517.120.01700-2100巴西(低税)乌拉圭(高税10.31.914.222.41400-1700韩国(低税)智利(高税)8.2-0.918.623.81100-1300毛里求斯(低税)牙买加(高税)1970-1979年GDP实际增长(%)税收收入占GDP比重(%)人均收入(按1979年美元计算)样本国•第二节税收原则(二)公平原则税收要公平对待所有纳税人,国家征税的比例或数额应与纳税人的负担能力相适应。第二节税收原则•普遍接受的公平原则: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横向公平是指税收应使境遇相同的人交纳相同的税;纵向公平是指税收应使境遇不同的人交纳不同的税。•1.受益原则•受益原则认为各人所承担的税负应与他从政府公共服务活动中获得的利益相一致。但一般情况下,按受益原则征税是不可行的。如每个城市居民享受大致相同的公共产品,如:交通,供电,供水等等,但他们缴纳的税收有很大差异。第二节税收原则2.能力原则•应以能客观地观察并衡量的某种指标来作为衡量纳税能力的依据。在采用怎样的指标为衡量标准上有三种主要看法:1)以收入作为衡量各人纳税能力的指标,2)以消费为衡量各人纳税能力的指标,3)以财产为衡量各人纳税能力的指标。收入界定中存在的问题:•(1)以单个人的收入为标准,还是以家庭的平均收入为标准?•(2)以货币收入为标准,还是以经济收入为标准?•(3)某些支出是否应予扣除。•(4)不同来源的收入是否应区别对待?如勤劳收入与不劳而获的收入应否区分?•……•消费被认为是衡量纳税人支付能力的又一标准。其理由是,消费意味着对社会的索取,索取越多,说明支付能力越强,越应多缴税。年轻的月光族和啃老族的消费能力强,但实际收入不高,纳税能力也不强。•财产也被认为是衡量纳税人支付能力的标准之一。一方面,人们可利用财产赚取收入,增加支付能力;另一方面,财产还可带来其他满足,直接提高了财产所有者的实际福利水平。但用财产来衡量纳税人的支付能力也有局限性:•(1)财产税是由财产收益负担的,数额相等的财产,不一定会给纳税人带来相等的收益,从而使税收有失公平;•(2)财产形式多种多样,实践中难以查核,估值颇难。第二节税收原则(三)效率原则在组织税收收入的过程中和处理税收与经济的关系时,必须讲求效率,坚持效率优先的思想。行政效率经济效率第二节税收原则1.税收的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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