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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跨国公司避税方式的探讨——离岸公司避税姓名:张康俊申请学位级别:硕士专业:企业管理指导教师:鲁爱民20061101跨国公司避税方式的探讨——离岸公司避税作者:张康俊学位授予单位:浙江工业大学相似文献(10条)1.学位论文杨宁跨国公司国际税收筹划相关法律问题浅析2007在经济全球化浪潮中,当代跨国公司已成为国际经济活动的核心组织者。跨国公司通过对外直接投资,通过无所不包的公司战略和错综复杂的网络结构,将世界各国的经济紧密联系在一起。这些覆盖全球的跨国公司,其经营决策无不面向世界,为了把其世界范围的纳税义务减轻到最低点,最大限度地实现获利目标,其往往精心研究国际间合理减轻税负的办法,充分利用国际税收上的种种差异及国际税收协定的有关条款,尽量获得税收上的优待。这充分说明国际税收筹划已成为当代跨国公司实现其全球经营管理战略目标的一种有效工具。与此同时,经济全球化条件下,贸易和金融市场的自由化,为跨国公司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了更大的可行性;科学技术的进步使现代交通运输和通讯手段更加发达、高效,大大提高了纳税人的活动能力,为跨国公司的国际税收筹划提供了更为便利的条件。当前,随着我国已正式加入WTO和“走出去”发展战略的实施,2005年我国对外直接投资为78亿美元以上,累计对外直接投资应超过800亿美元,我国的对外直接投资虽处于起步阶段,但绝对数量大,我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五大资本输出国,且发展速度快、潜力大。而我国实施跨国经营的企业大多数缺乏真正的跨国经营意识,更是缺乏国际税收筹划的经验。国际税收筹划在我国仍是新生事物,对其研究不多,而现有的研究多是从会计、财务管理、经济等角度进行。国际税收筹划是一项综合了经济、管理、法律三方面内容的活动,尤其在法律方面,跨国公司的国际税收筹划若得不到法律上的认可和支持,缺乏法律上的规范,不仅在实际中的应用会受到很大的牵制,更要面临巨大的法律风险。在此情况下,对当代跨国公司国际税收筹划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本文第一部分对国际税收筹划进行法律界定。首先界定国际税收筹划的内涵。目前,国际上尚没有对国际税收筹划统一的界定,综合各种对税收筹划具有代表性的观点,再通过对比国内税收筹划,本文认为国际税收筹划的内涵为:跨国纳税义务人在国际税收的大环境下,运用合法的方式,利用各国税收法规的差异和国际税收协议上的缺陷,通过对其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事先安排以谋求最大限度的规避、减少或消除纳税义务,实现税负最小化或者资本利益最大化等目标的经济活动。其次,从税收筹划的内涵中,可以挖掘出税收筹划具有三方面的特性:合法性、目的性和事前筹划性。再次,通过对国际税收筹划与国际偷税、国际避税、国际节税的比较,进一步明确国际税收筹划的概念,界定出国际税收筹划的外延,包括节税筹划和避税筹划。最后,从税收法定的角度对国际税收筹划的合法性与合理性进行法理论证。第二部分,分析研究国际税法中针对国际税收筹划的立法情况。首先,分析当今跨国公司进行国际税收筹划的主要方式方法。现今,跨国公司的国际税收筹划意识不断增强的同时,筹划的方式方法也在不断完善,筹划水平不断提升。通过投资地点的合理选择、选择有利的企业组织形式、关联企业的转移定价、避免成为东道国的常设机构、选用合理的会计处理方法,以及通过利用税收协定、资本弱化等方式的综合运用,积极进行国际税收筹划,以减轻税收负担或提高资本利润率。其次,通过对国际税法新发展的分析,得出国际税法中有利于跨国公司国际税收筹划发展的因素与条件。国际税收竞争行为不断得到协调,带来的是国际重复征税问题的解决;伴随着全球经济的一体化发展,区域税制得到统一,跨国公司筹划成本随之降低;税收协定网络的进一步拓宽,也为跨国公司带来了更好的外部税收环境。最后,比较研究现今各个国家针对跨国公司主要避税方式的反避税立法与相关措施的实施情况。由于各国现行税法、税制的差异,本文针对每一种避税方式,综合比较各国立法情况,总结出针对此种避税方式的反避税措施类型有哪几种以及各自的具体内容与实施情况。第三部分,总结并提出我国实施跨国经营的企业运用国际税收筹划的建议与意见。跨国公司的国际税收筹划在西方发达国家已不是新鲜的概念,各跨国公司均有自己的税务部门或者税务代理机构代为进行税收筹划。在我国企业不断“走出去”的过程中,为了提高我国实施跨国经营企业的实力,我国企业也应积极利用税收筹划,提高自身财务管理水平、抵御风险能力,提高自身的国际竞争力。通过第一、第二部分对国际税收筹划的分析,若要进行国际税收筹划,首先不得避免的是要对各国税法和相关情况的深入了解。跨国公司筹划人员必须对各涉税国或地区的税收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充分分析、掌握和研究,找到实施税收筹划的合理空间。法律风险是筹划首要规避的风险,因为税收筹划总是在“合法”与“非法”之间打擦边球,如果没有对各国税法的深入了解,极易遭受法律风险,损失惨重。其次,企业应杜绝偷漏税行为,树立正确的筹划意识。税收筹划目标应与企业的总体战略目标相一致,具有整体性和长远性。最后,企业应重视税务部门建设,积极利用税务代理机构。企业可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组建专门的税务部门或聘请专门的税务代理机构。2.学位论文邱铁论中国规制资本弱化税法的完善2007近年来,随着商品、资本和劳动力在国际间流动的加快及互联网络的发展,国际避税行为亦获得更广阔的活动空间,手法日益翻新。利用各国间对权益资本和债务资本这两种资金来源所支付的利息和股息在会计和税务上的不同处理而使用的“资本弱化”这种避税方式,已经逐渐成为跨国公司广泛采用的避税方式。这种避税方式与转让定价、注册避税港公司等避税方式相比,形式更加隐蔽,实践中不易觉察和对其进行监管。税法上对利息和股息的税收差别待遇是资本弱化避税方式产生的动因,因为股息是在税后分配的,一般不能在税前扣除;利息则一般可在税前扣除;尽管居民公司将利息支付给非居民贷款人时要缴纳预提所得税,但是利息的预提所得税率一般低于股息。由于资本弱化严重影响了东道国的税收收入,所以很多国家都制定了资本弱化规则来规制资本弱化避税措施。中国在过去20多年的改革开放过程中,资本弱化这种国际避税行为的危害性和现行税法已有的正常交易原则规定在应对资本弱化方面存在的缺陷问题,并没有为政策制定者所充分重视和认真研究解决,这自然有其经济政策和历史的原因。但是,随着“两税合一”涉及到对外国投资税收优惠制度的改革,以及今后我国资本项目外汇管制的逐步放开,资本弱化这种避税方式必然会越来越多地为跨国投资人利用来作为谋求税后利润最大化的手段。本文在借鉴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介绍了一些发达国家的资本弱化立法和经验,并针对跨国投资者使用“资本弱化”避税的目的,结合实践和我国税法现状,指出我国目前对“资本弱化”的规制措施已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并提出为完善我国规制资本弱化的税法,规范将会日益突出的资本弱化行为,以维护国家的税收利益,同时又避免过多地干预投资人和企业在融资和经营过程中的自主权等主要问题提出如下建议:1、建立以固定比例方法为主,正常交易原则为辅的资本弱化税法以防止资本弱化;2、明确固定比例法中关键要素概念的确定;3、健全必要的保障,加强国际信息合作、培养高素质的税收专业人才等。3.学位论文于美霞对跨国公司国际避税行为的税务审计与调整研究2007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快速发展,跨国公司的数量迅猛增长,国际市场的竞争也愈演愈烈。各国税制差异的存在,使跨国公司得以采取各种国际避税方式规避税收,以谋取全球利益最大化。国际避税是指跨国纳税人利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税法和国际税收协定的差别、漏洞、特例和缺陷,规避或减轻其总纳税义务的行为。目前国际避税最主要的方式是滥用转让定价、资本弱化、利用避税地和滥用税收协定等。跨国公司的种种国际避税行为现已日趋受到各国税务管理当局重视,纷纷采取各种措施加以遏制与管理。改革开放以来,跨国公司在我国迅猛发展,但同时也将其国际避税的问题摆在我国面前。有资料显示跨国公司在我国避税造成的税收损失据保守估计一年已达到了300亿元。跨国公司的这种避税行为严重侵蚀我国税收收入,侵犯了我国税收权益。鉴于此,积极应对跨国公司的避税行为是势在必行,而从实际工作角度来说,如何对跨国公司的避税行为进行税务审计与调整无疑是遏制避税行为,维护国家税收利益的关键。对跨国公司国际避税的税务审计和调整,一方面涉及宏观上的反避税立法,反避税征管、国内国际合作等,另一方面涉及微观上的反避税审计机构,税务审计原则、关联企业的判定、审计对象的确定、税务调整方法等。本文共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从跨国公司国际避税的概念、产生原因、特点、方式入手,揭示了跨国公司国际避税的内在本质和实施方式。第二部分选取了三种最为普遍的国际避税方式,研究了国外如何对其进行税务审计与调整。第三部分对我国的反跨国公司国际避税的现状进行了阐述,并通过具体案例分析了我国反避税税务审计情况。第四部分通过比较分析,提出了适合我国的反跨国公司国际避税的税务审计与调整的改进措施。4.期刊论文韩迎春.林红论国际避税与反避税-牡丹江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1)随着人们收益的日益国际化和跨国公司的迅猛发展,以及许多国家税率和其他税负的提高,逃税和避税现象日益普遍,严重损害了各国的税收利益.而逃税会降低纳税人的信誉度,因此采用合法手段的避税就成为纳税人的首选方式.本文旨在通过对国际避税的判定、避税的方式的列举,针对问题提出防止避税的措施,希望能对遏制国际避税的蔓延起一定的作用.5.学位论文李俊伟资本弱化立法比较研究及对中国的借鉴2004资本弱化已经逐渐成为跨国公司广泛采用的避税方式。税法上对利息和股息的税收差别待遇是资本弱化避税方式产生的动因。因为股息是在税后分配的,一般不能在税前扣除;利息则一般可在税前扣除;尽管居民公司将利息支付给非居民贷款人时要缴纳预提所得税,但是利息的预提所得税率一般低于股息。由于资本弱化严重影响了东道国的税收收入,所以很多国家都制定了资本弱化规则来规制资本弱化避税措施。我国虽然存在一些具有控制债务融资效果的相关规则,但并没有完整意义上的资本弱化规则。我国的资本弱化规则也应当按照这些指导性的要求来建立。本文介绍了一些发达国家的资本弱化立法和经验,并讨论了我国相关规则的特点和不足。提出我国构建资本弱化规则的若干建议。6.学位论文郑红玲跨国公司的避税问题及我国反避税措施的研究2007改革开放以来,外资和内资企业纳税人的避税问题日趋严重,特别是外商投资企业的避税行为,已经较为严重地损害了国家利益;同时我国作为国际投资的重要东道国,世界大型的跨国公司在我国设立的子公司愈来愈多,提供一个优良的投资环境极其重要。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在继续通过吸引外资来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最大限度地保护国家的税收利益就显得相当重要。加强对避税问题特别是对外资企业的避税问题的研究和进行反避税立法,不论对税法理论研究还是对我国的经济建设都有着重要意义。首先,在理论研究方面,通过本课题明确对避税的界定及研究跨国企业避税问题的重要性,提出在我国如何进行反避税,并且对我国税法的改革提出一些建议;其次,在应用价值方面,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吸引外资仍然是未来几年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如何最大限度地保护国家的税收利益,同时尽可能地保护跨国企业的投资热情是我们在吸引外资时不得不考虑的问题,本文力图在这个方面有所突破。本文首先从当前我国外资企业避税的现状出发,明确了在我国进行反避税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论证了跨国公司的避税问题及我国反避税措施研究的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进而分析了跨国公司采取的主要避税方式和国际上主要国家所采取的反避税措施。文章的核心是在对跨国公司避税成功的原因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对我国可以采取的反避税措施的探讨,试图寻求有效的法律对策以完善我国反避税领域的立法。文章提出跨国公司避税成功的原因有跨国公司内部化运作的隐蔽性、网络技术的发展给各国的税收管理增加了难度、我国税法存在漏洞、我国采取的分税制的管理体制和很多地方官员不愿意大力进行反避税斗争。在此
本文标题:跨国公司避税方式的探讨——离岸公司避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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