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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精品】范文参考文献专业论文建筑工程招投标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建筑工程招投标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摘要:近年来,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法律体系及配套的市场环境基本形成,但招投标活动过程中的违法违规现象仍时有发生,尤其是串标(包括围标、陪标)现象较为严重,不仅损害了其他施工单位和业主的利益,更制约了市场经济下的建筑业发展,政府及行业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关键词:建筑工程招投标串标挂靠中图分类号:TU723.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引言我国上世纪80年代参照国际通行惯例,尝试在建筑工程项目中逐步推行招投标制度,并与1999年8月30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1年11月30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近几年,伴随我国招投标工作的摸索实践和制度规范的不断完善,建筑行业一直朝着“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方向健康发展,也对我国建设管理体制改革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招投标活动过程中的“暗箱操作”现象依然存在,例如2010年江西省萍乡市查处了一起招投标违法案例,涉及串标的公司100多家,串标项目21起,22名官员涉嫌违纪,涉案标的金额2亿余元,对整个行业和社会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本文主要对目前建筑工程招投标市场现状进行罗列与分析,并对打击违规行为提出一些合理化建议。1.我国招投标现状1.1串标、陪标、围标一些建设单位为了个人利益和其他原因,在招标前已内定好总承包单位,明招暗定,招投标最后变成了象征性的“走过场”。由于我国《招投标法》规定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不得少于3家,所以被选定的总承包单位一般会多找几家单位陪标,或者借其他单位资质以多重身份投标。串标与陪标的过程,大部分情况是通过人情关系进行贿赂的最新【精品】范文参考文献专业论文过程,它败坏了社会风气,腐蚀了行业道德,助长了腐败现象的蔓延。1.2挂靠、非法转包这种情况大多发生在资质等级低,缺乏一定施工能力的少数个体民营企业,他们通过挂靠高资质的企业,得以承揽大型工程项目。被挂靠的施工企业收取“管理费”后以自己名义对外订立合同以及办理有关手续,但不对实际施工活动实施管理,或者所谓“管理”也仅仅停留在形式上,并不承担技术、质量等实质责任。有的企业中标后,直接转包或违法分包给其他单位,从中收取管理费。这些挂靠和转包行为,使得一些资质不够,施工经验不足的企业,进入到项目中来,为工程的质量、安全埋下了隐患。2.原因分析2.1串标、陪标现象原因分析:串标、陪标通常发生在公开招标过程中,它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基本上都是当事人的口头协议,无书面证据,给执法监督机构查找取证带来一定的难度。产生串通投标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以下几点:1.高利润回报,低违规成本:首先一个大项目的中标与否往往能决定一家企业的兴衰成败,背后的利益关系显而易见,然而现有法规的不严谨,给招投标留有不少弹性“操作”空间,特别是政府投资工程,缺乏严厉的规章约束,很难避免“人为因素”的影响。其次利润回报与串标违规低成本之间存在较大的反差,目前对招投标违规处罚相对较轻,通常是按中标价的5%罚款,而这样的项目利润一般能到10%~20%,甚至更高。2.现行招投标实行专家评标制,在实际运作中,由于评标专家库人员有限,而招标项目众多,专业差异较大,评标时间又短,所以对部分项目而言,专家只是帮助业主履行了法律程序,即使怀疑有串标、陪标现象,评标委员会也不深入追究,一查到底,从而导致串标现象失去了最后的监督和控制。3.权钱关系泛滥,缺乏诚信土壤:我国市场化体制改革虽然运行多年,但是受传统文化和人情关系思想的影响,人们在日常活动中仍容易屈服于权力和人际关系,权钱交易、投机取巧能够给当事人短时间内带来巨大利益,导致诚信经营者缺乏动力,实践中,某些领导干部暗中干预招投标的现象客观存在,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及监管服务人员不能最新【精品】范文参考文献专业论文坚持原则,都给串通投标者提供了机会和市场。2.2非法转包、挂靠现象原因分析:1)建筑行业竞争激烈,利润率低是造成非法转包和挂靠现象的根本原因:近年来,房地产行业整体规模迅速增长,建筑企业也日益增多,市场呈现供大于求的局面,加上人工费和材料费的上涨,让原本就利润率不高的建筑业雪上加霜,以2011年为例,我国工业平均利润率为7%,而建筑业仅为3%。2)利益驱动、风险转移是产生转包和挂靠的主要原因。挂靠、转包行为的存在,与挂靠人、被挂靠人、发包人有利可图有密切关系。被挂靠企业利用资质这一无形资产,收取所谓的管理费,在不增加人员、设备、资金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建设项目,既扩大了知名度,又积累了工作业绩,可谓“名利双收”;而无资质或者低资质的企业,通过使用被挂靠、转包单位相应的资质,承揽到自己无法承揽的工程项目,获得了更多的施工机会和利润。转包和挂靠也是高资质施工企业转嫁风险的重要手段。中标的施工企业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员、设备和资金,如果一个项目的利润空间有限,不足以维持企业的支出成本,挂靠和转包的产生就变得“顺理成章”了,施工单位既获得了一定的管理费,同时将工程风险转移出去。3)低资质企业缺乏生存空间,导致挂靠、转包成为必然。在招投标过程当中,建设单位肆意抬高投标企业门槛,本来三级企业能够施工的工程,却要求必须是一级以上的施工企业参加投标。被挂靠企业具有资质、技术和人才优势,但缺乏关系无法获得项目,挂靠方具有社会关系和资金优势,可以揽到大的工程,但是却没有一级或者特级的资质。二者为实现各自利益,通过挂靠这种违法行为使挂靠人得以参与投标。3.对策与建议3.1提高招标过程的透明度,是减少“暗箱操作”的有效措施,尤其是政府工程,除特殊原因外,应严格实行公开招标。3.2在制定评标方法阶段,政府应该鼓励和提倡实行合理低价中标法的评标办法,减少以综合评审法进行评标。这样做既可以防止评标时受贿赂的评标专家对围标人打高分,而对其他投标人打低分的不最新【精品】范文参考文献专业论文公正现象。还可以一定程度上避免中标单位获取超额利润,降低围标人的收益预期。3.3政府部门应建立有效的奖罚机制,更加完善现行的法规文件,建立企业诚信管理体系,统一并公开监督评价标准和奖惩办法,对优秀的诚信施工企业给予一定的表扬和奖励,对失信和违法违规的单位和个人依法曝光,直至追究法律责任,使其企业品牌大打折扣,在对外融资和银行信用担保领域受到一定的限制,加大其失信成本。3.4完善建筑市场的准入和退出制度,从税收政策上进行调整,鼓励业主根据项目规模、特点选择合适的企业参与投标,不盲目追求高资质企业,从而限制大型建筑企业参与小型工程的竞争,给中小企业留出生存的市场空间。3.5建议纪检、监察部门积极参与投标时的资格审查工作,近年来建造师挂靠现象比较严重,建议主管部门及时建立建造师工程管理备案制,对投标企业的项目经理的真实身份和执业资格要认真审查。对因“挂靠”而导致的司法纠纷,司法机关要加大打击力度;对存在“挂靠”行为,且项目业主有意隐瞒不上报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4.结语建筑工程招投标是双方当事人依法进行的经济活动,通过正确合理的招投标方式,择优确定中标人。目前我国的招投标管理还有待完善,市场上还存在很多不良行为,为此我们必须要正视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从市场经济入手,将“人为因素”降低到最小限度,消除不正当竞争方式和行为,真正体现竞争的公开、公平、公正。参考文献:[1]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编审组.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2009版[M].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9.[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1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文[3]《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05版[4]《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转包、挂靠问题研究与分析》中国建筑最新【精品】范文参考文献专业论文业[期刊]2009[5].[5]《北京市评标专家库专家管理细则》2011版北京市人事局------------最新【精品】范文
本文标题:建筑工程招投标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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