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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排水工程规划介绍目录[PART1]给水工程规划[PART2]污水工程规划[PART3]雨水工程规划背景2011年7月8日至9日,中央召开水利工作会议,全体政治局常委出席会议,这在我党的历史上前所未有,可见中央对水利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国家解决水利问题的迫切性。胡锦涛、温家宝在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胡锦涛强调,“要着力建设水资源配置工程,实现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全面提高水资源调控水平和供水保障能力,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确保城乡居民饮水安全;要着力推进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坚持保护优先和自然恢复为主,维护河湖健康生态,改善城乡人居环境;要着力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快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3条红线,把节约用水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生产全过程。”温家宝指出,“要大力倡导、全面强化节约用水,不断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坚持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量水而行,在确定产业发展、生产力布局、城镇建设规划时,充分考虑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因水制宜、以供定需;要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建立健全节约用水的利益调节机制,大力推广节水技术和产品;要加大水生态治理和水环境保护力度,加强水污染防治。”会后中央决定在今后的5~10年时间内投资4万亿用以解决水利问题。给水工程规划PARTONE一、城市用水量预测二、城市给水水源规划三、城市给水工程设施规划四、城市给水管网规划城市用水分类:综合生活用水、工业企业用水、市政用水、管网漏损水量、未预见水量。用水量预测目前在业界存在四种方法:(1)依据《室外给水工程规范》所制定的综合生活用水定额(升/人·日)计算。综合生活用水为城市居民日常生活用水和公共建筑用水之和,不包括浇洒道路、绿地、市政用水和管网漏失水量。(2)依据《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所制定的城市单位人口综合用水量指标(万吨/万人·日)计算,本指标已包括管网漏失水量。(3)依据《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所制定的城市单位建设用地综合用水量指标(万吨/平方公里·日)计算。本指标已包括管网漏失水量。(4)依据《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所制定的不同性质用地用水量指标(万吨/平方公里·日)计算,该水量计算方法可在计算工业用水量时结合当地实际用水量参考使用,且同时执行全国节水政策大纲的要求。本指标已包括管网漏失水量。一.城市用水量预测在进行给水工程专项规划时,需根据规划区基础资料情况,运用多种方法对规划区用水量进行预测,对比后确定规划区的用水指标和用水量。在总规和控规给水量预测时,一般采用综合生活用水指标+单位工业用地用水指标法。一.城市用水量预测规划最高日总用水量为:0.92+1.08=2.00万吨/日。采用《室外给水工程规范》中的综合生活用水定额,本规划最高日综合生活用水定额取0.30吨/人·日(该指标确定时已包括城市绿化用水、市政用水、管网漏水等其他用水量),本规划人口规模为3.05万人,则最高日综合生活用水量为0.92万吨/日。3.最高日总用水量预测用水量预测:以某企业园区控规举例规划工业用地总面积为270.93公顷,其中一类工业用地面积为229.23公顷,二类工业用地面积为41.70公顷,单位工业用地用水量指标:一类工业用地取1.2万吨/平方公里·日,二类工业用地取2.0万吨/平方公里·日。为了更好的保护和利用水资源,必须要求工业项目生产用水的重复利用率在70%以上(目前全国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水平在40%,发达国家在75~85%,福建省厦门市全市工业生产用水的重复利用率为90.85%),如以重复利用率70%计,则一、二类工业用地用水指标分别为0.36万吨/平方公里·日、0.6万吨/平方公里·日,在这项措施得到落实的情况下所产生的工业用水量约为229.23×0.36+41.70×0.6=1.08万吨/日。1.综合生活用水量预测2.工业用水量预测二.城市给水水源规划我国是一个水资源短缺的国家。人均水资源量约为2200m3,约为世界平均水平的四分之一。由于各地区处于不同的水文带及受季风气候影响,降水在时间和空间分布上极不均衡,水资源与土地、矿产资源分布和工农业用水结构不相适应。水污染严重,水质型缺水更加剧了水资源的短缺。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全国正常年份缺水量约400亿m3,水危机严重制约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由于水资源短缺,部分地区工业与城市生活、农业生产及生态环境争水矛盾突出。部分地区江河断流,地下水位持续下降,生态环境日益恶化。近年来城市缺水形势严峻,缺水性质从以工程型缺水为主向资源型缺水和水质型缺水为主转变。城市缺水有从地区性问题演化为全国性问题的趋势,一些城市由于缺水严重影响了城市的生活秩序,城市发展面临挑战。水资源概况1二.城市给水水源规划1)地表水包括江河、湖泊、蓄水库等。地表水源水量充沛,常能满足大量用水的需要。是城市给水水源的主要选择。2)地下水包括上层滞水、潜水、承压水等。地下水是城市的主要水源,若水质符合要求,一般都优先考虑。3)海水海水水源多用于设备冷却,主要考虑设备的防腐;用于饮用水或其他用途,由于制水成本高,目前尚未大量采用。4)其他水源水资源不足的城市,宜将雨水、污水处理后用做工业用水、生活杂用水、河湖环境用水、农业灌溉用水等,其水质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水源种类2二.城市给水水源规划选择城市给水水源应符合以下原则:1)水源具有充沛的水量,满足城市近、远期发展的需要。采用地表水源时,须先考虑自天然河道和湖泊中取水的可能性,其次可采用挡河通坝蓄水库水,而后考虑需调节径流的河流。地下水贮量有限,一般不适用于用水量很大的情况。2)水源具有较好的水质。《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中把地面水分为5类,其中生活饮用水源的水质必须符合《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对于工业企业生产用水水源的水质要求随生产性质和生产工艺而定,参见《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当城市有多种天然水源时,应首先考虑水质较好的容易净化的水源作供水水源,或考虑多水源分质供水。3)选择水源时还应考虑取水工程本身与其他各种条件,如当地的水文、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地形、卫生安全、施工、经济等方面条件。水源选择3二.城市给水水源规划一般要求:1)加强水源管理2)加强流域范围内的水土保持工作3)合理规划居住区和工业区,减轻对谁用的污染。4)进行水体污染调查研究,建立水体污染检测网。水源卫生防护规划要求:根据不同水质的使用功能,划分水体功能区,实施不同的水污染控制标准和保护目标。通常根据《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将水体划分为5类,不同功能类别分别执行相应类别的标准值。水源保护4二.城市给水水源规划水源卫生防护规划要求:(参见《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1)地表水源的卫生防护1)取水点周围半径100米的水域内,严禁捕捞、网箱养殖、停靠船只、游泳和从事其他可能污染水源的任何活动。2)取水点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的水域不得排入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其沿岸防护范围内不得堆放废渣,不得设立有毒、有害化学物品仓库、堆栈,不得设立装卸垃圾、粪便和有毒有害化学物品的码头,不得使用工业废水或生活污水灌溉及施用难降解或剧毒的农药,不得排放有毒气体、放射性物质,不得从事放牧等有可能污染该段水域水质的活动。3)以河流为给水水源的集中式供水,由供水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会同卫生、环保、水利等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可把取水点上游1000米以外的一定范围河段划为水源保护区,严格控制上游污染物排放量。4)受潮汐影响的河流,其生活饮用水取水点上下游及其沿岸的水源保护区范围应相应扩大,其范围由供水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会同卫生、环保、水利等部门研究确定。5)作为生活饮用水水源的水库和湖泊,应根据不同情况,将取水点周围部分水域或整个水域及其沿岸划为水源保护区,并按第一、二项的规定执行。6)对生活饮用水水源的输水明渠、暗渠,应重点保护,严防污染和水量流失。(2)地下水水源卫的生防护1)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水源保护区、构筑物的防护范围及影响半径的范围,应根据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所处的地理位置、水文地质条件、供水的数量、开采方式和污染源的分布,由供水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会同卫生、环保及规划设计、水文地质等部门研究确定。2)在单井或井群的影响半径范围内,不得使用工业废水或生活污水灌溉和施用难降解或剧毒的农药,不得修建渗水厕所、渗水坑,不得堆放废渣或铺设污水渠道,并不得从事破坏深层土层的活动。3)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严禁排入渗坑或渗井。4)人工回灌的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要求。水源保护4三.城市给水工程设施规划取水构筑物设计流量:取水构筑物、一级泵站的设计流量均按最高日平均时用水量计算。取水构筑物类型:1)地下水取水构筑物主要有管井、大口井、辐射井、渗渠及复合井、引泉构筑物等,其中管井和大口井最为常见。2)地表水取水构筑物可分为固定式和活动式。固定式可用于不同取水量,其又可分为岸边式、河床式、斗槽式,其中前两者应用较普遍。活动式适用于中、小取水量。取水构筑物用地指标:(参见《室外给排水工程技术经济指标》取水工程设施规划1三.城市给水工程设施规划城市净水厂的规模净水厂的规模按最高日平均时用水量加上水厂的自用水量计算。水厂处理构筑物的设计流量按最高日平均时用水量计算。供水水质标准生活饮用水需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要求。工业用水水质要求需由生产工艺、产品质量、设备材料以及水在生产中的用途来决定。处理工艺给水处理厂处理工艺流程的确定,应根据水源水质、《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及《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水厂所在地区的气候情况、设计水量规模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常用的净水处理工艺有自然沉淀、混凝沉淀澄清、过滤、消毒等。净水工程规划2三.城市给水工程设施规划城市净水厂的厂址选择1)厂址应选在工程地质条件较好,不受洪水威胁,地下水位低,地基承载能力较大,湿陷性等级不高的地方。2)水厂尽量设置在交通方便,输配电线路短的地段。3)当水厂远离城市时,一般将水源厂和净水厂分开设置。4)有条件的地方,应尽量采用重力输水。5)水厂的位置,一般应尽可能接近用水区,特别是最大用水区。6)水厂应位于河道主流的城市上游,取水口尤其应设在居住区和工业区排水出口的上游。城市净水厂的用地要求不同规模水厂的用地指标,根据《室外给排水工程技术经济指标》和《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确定。水厂厂区周围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0m的绿化地带。净水工程规划2四.城市给水管网规划输水管渠指从水源到城镇水厂原水输水管渠和从城镇水厂二级泵站到城镇给水管网的输水管。输水管一般不宜少于两条。从水源到城镇水厂的原水输水管渠的设计流量按最高日平均时用水量计算。管网中不设调节构筑物时,二级泵站、从城镇水厂二级泵站到城镇给水管网的输水管按最高日最高时用水量计算。管网中设有调节构筑物时,二级泵站、从城镇水厂二级泵站到城镇给水管网的输水管的设计流量应为最高日最高时用水量与调节构筑物供水量之差。输水管渠布置1四.城市给水管网规划城镇给水管网的设计流量,按最高日最高时用水量计算。给水管采用环状与枝状相结合的方式布置,配水管网的供水水压宜满足用户接管点处服务水头28m的要求。干管尽可能布置在两侧用水量较大的道路上,干管的方向应与给水主要流向一致。干管的间距可根据街区情况采用500~800m,连接管间距可采用800~1000m。给水管材常选用球墨铸铁管、PE塑料管,沿规划道路下敷设。考虑到消防用水要求,主干道下给水管最小管径为DN150。给水管管顶覆土深度大于当地冻土深度并满足规范规定的0.7m的最小覆土深度。给水管线在转弯处,要做支墩,在穿越填土较大和地基松软的区域时,须做管道基础,保证管道在外部可能产生的荷载下不变形、不断裂,把给水管网的漏水率控制在最低水平,以节约水资源。给水管线在交叉点处均应设置阀门,便于检修,控制事故时停水范围最小。给水管网布置2污水工程规划PARTTWO一、污水量预测二、污水管网系统规划三、污水处理厂规划一、污水量预测城市污水量为城市综合生活污水量与城市工业废水量之和。根据《城市排水工程规划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