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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杭州市江干区卫生局文件江卫发〔2010〕34号关于组织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辖区各医疗卫生机构: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明电〔2011〕7号)、全省开展“一打三整治”活动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和道路交通消防建设工程等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的实施意见》(江安委〔2011〕1号)等文件精神和江干区防汛防旱指挥部部署各项工作,结合我区的实际,决定近期在辖区医疗卫生机构中开展一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具体要求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以及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辖区医疗卫生机构中开展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是消防安全整治。通过加强隐患排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检查发现、消除一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2发生,确保医疗卫生机构的安全、稳定。二、整治重点范围和内容(一)重点对象:区人民医院、区疾控中心、区卫生监督所、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民营医疗卫生机构;(二)重点内容:1.场所使用、开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情况;2.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情况;3.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审批和现场管理情况;4.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情况;5.室外消防车道和室内疏散通道是否影响人员疏散和灭火救援情况;6.电气线路和设备是否按规定敷设;7.安全疏散通道和出口是否存在堵塞、锁闭现象。8.建筑自动消防设施运行是否正常;9.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是否正常好用;10.消防责任人、管理人、消控人员和电工、焊工、电梯工等是否做到持证上岗;11.消防的“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落实到位;12.室外广告、临时建筑和钢结构安装是否牢固;13.建筑的防雷设施是否符合要求;14.地下场所的防汛措施是否到位;315.禁烟制度、措施和门前的卫生措施是否到位。三、时间步骤(一)部署发动阶段(6月1日至7日)。根据江干区一季度安全生产会议的具体要求,区卫生局根据全区工作的安排和行业的特点制定具体的整治实施方案,并及时发文部署,确保我区“一打三整治”专项行动尽快在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启动。要求各单位充分利用会议、检查、简报、通报和区舆论媒体和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发动力度,营造有利于安全整治的舆论氛围。(二)单位自查阶段(6月8日至15日)。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根据整治的15个重点内容进行全面自查,要通过单位领导亲自带队查、安全部门全面查、员工身边查隐患的优势,在单位内掀起查隐患的热潮,切实通过本次的活动,把本单位的隐患全面排查出来,防止走过场。各单位结合排查情况,认真填写附件1,于6月15前交区卫生局安全生产办公室。(三)检查督促阶段(6月16日至23日)。区卫生局将成立检查组,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办法,对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及时督促安全隐患的整改,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四)总结提高阶段(6月24日至30日)。在检查的基础上,区卫生局进行认真梳理,抓好重点单位和重点工作环节,查漏补缺,做好迎接区“一打三整治”领导小组的检查,全面推进全区医疗卫生机构的安全生产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4四、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全面提高认识。开展“一打三整治”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重要决策部署,也是江干区政府今年抓安全的重大抓手,是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迫切需要,也是为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创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的重要举措,更是全区抓好迎接文明城市检查工作的重要手段。当前,全区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各单位领导务必引起高度重视,特别是法定代表人,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充分认识当前开展“一打三整治”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抓紧抓好专项行动。本次活动,各单位要成立整治小组,在落实责任上要更加明确,通过召开全员动员大会、黑板报、广播等形式,在单位内掀起“查隐患、保安全”的热潮。(二)开展检查,落实安全措施。各单位要根据要求进行自查,在执行力上要更加坚决,防止走过场。检查的形式可以多样化,对检查出来的隐患,要及时进行登记,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各单位要立即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未落实整改措施前必须死看死守,甚至局部停止使用。(三)完善预案,提高应急能力。各单位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火灾扑救、安全疏散、防汛防灾等预案,并组织员工进行每年一次的演练,通过演练,进一步查找行业自身的隐患和不足,把真正的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切实提高单位的“四5个能力”建设工作。(四)管控长效,确保信息畅通。各单位在整治的基础上,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首先在管理制度方面进行进一步完善,要有一个与医疗卫生机构实际相适应的管理制度;其次是在管理人员方面进行提高,加强培训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提升人员的素质,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责任清;再后是要确保设施的正常使用,也是安全的最基本保障。为了确保今后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管理信息的畅通,我局特制定《安全工作季报表》,在医疗卫生机构中建立季报制度,请各单位在每季6日前将附件2填好上交局安全生产办公室。附件:1.江干区医疗卫生机构安全整治自查表2.江干区医疗卫生机构安全工作季报表二〇一一年六月一日主题词:卫生安全生产整治通知抄送:区安监局。杭州市江干区卫生局党政办2011年6月1日印发6附件1:江干区医疗卫生机构安全整治自查表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序号内容自查情况整改时间是否1场所使用、开业前是否经过消防安全检查手续2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是否符合要求3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审批和现场管理情况4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情况5室外消防车道和室内疏散通道是否影响人员疏散和灭火救援情况6电气线路和设备是否按规定敷设7安全疏散通道和出口是否存在堵塞、锁闭现象8建筑自动消防设施运行是否正常9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是否正常好用;10消防责任人、管理人、消控人员和电工、焊工、电梯工等是否做到持证上岗11消防的“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落实到位12室外广告、临时建筑和钢结构安装是否牢固;13建筑的防雷设施是否符合要求;14地下场所的防汛措施是否到位;15禁烟制度、措施和门前的卫生措施是否到位7附件2:江干区医疗卫生机构安全工作季报表(季度)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内容主要具体事项整改情况(措施)投入资金消防安全隐患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其他安全隐患备注请各单位认真开展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落实专人负责,认真填写表格,每季度6日前上报,形成信息定期报送机制。经办人:联系电话:
本文标题:关于组织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安全生产(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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