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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健康与安全通用指南1环境、健康与安全通用指南前言《环境、健康与安全指南》(简称《EHS指南》)是技术参考文件,其中包括优质国际工业实践(GIIP)所采用的一般及具体行业的范例1。如果一个项目有世界银行集团的一个或多个成员国参与,则按照成员国政策和标准的要求,适用《EHS指南》。本《通用EHS指南》应与相关的《行业部门EHS指南》共同使用,后者提供的指南针对具体行业部门的EHS问题。如果遇到复杂的项目,可能需要使用针对多个行业的指南。在以下网站可以找到针对各行业的指南:《EHS指南》所规定的指标和措施是通常认为在新设施中采用成本合理的现有技术就能实现的指标和措施。在对现有设施应用《EHS指南》时,可能需要制定具体针对该场所的指标,并需规定适当的达标时间表。在应用《EHS指南》时,应根据每个项目确定的危险和风险灵活处理,其依据应当是环境评估2的结果,并应考虑到该场所的具体变量(例如东道国具体情况、环境的吸收能力)以及项目的其他因素。具体技术建议是否适用应根据有资格和经验的人员提出的专业意见来决定。如果东道国的规则不同于《EHS指南》所规定的指标和措施,我们要求项目要达到两者中要求较高的指标和措施。如果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认为适于采用要求较低的指标和措施,则在针对该场所进行的环境评估中需要对提出的替代方案作出详尽的论证。该论证应表明修改后的指标能够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通用EHS指南》的篇章组织如下:1环境1.1大气排放物和环境大气质量1.2节约能源1.3废水和环境水质量1.4节水1.5危险物质的管理1.6废弃物管理1.7噪声1定义是:熟练而有经验的专业人员在全球相似情况下进行同类活动时,按常理可预期其采用的专业技能、努力程度、谨慎程度、预见性。熟练而有经验的专业人员在评估项目可采用的污染防控技术时可能遇到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不同程度的环境退化、不同程度的环境吸收能力、不同程度的财务和技术可行性。2对于国际金融公司,系依据《绩效标准1》进行该等评估;对于世界银行,系依据《业务政策4.01》。环境、健康与安全通用指南21.8土地污染2职业健康与安全2.1一般设施的设计和运行2.2沟通和培训2.3人体危险2.4化学危险2.5生物危险2.6放射性危险2.7个人防护用具(PPE)2.8特别危险环境2.9监督3社区健康与安全3.1水的质量和供应3.2项目基础设施的结构安全性3.3人身安全和防火安全(L&FS)3.4交通安全3.5运输危险物质3.6疾病预防3.7紧急情况应对准备和处理4项目施工和项目拆除4.1环境4.2职业健康与安全4.3社区健康与安全参考文献和其他信息来源*管理设施和项目级别EHS问题的一般模式环境、健康与安全(EHS)问题的有效管理,要求在企业和设施级别的业务流程中考虑EHS因素,并且采用有组织、层次化的方式进行,包括以下步骤:z在设施发展或项目周期的早期,及早识别EHS方面的项目危害1和相关的风险2,包括在选址过程、产品设计过程、基建的工程规划过程、工程作业指示书、设施改造核准书或布局及流程更改计划书中考虑EHS因素。z安排拥有评估和管理EHS影响及风险所需要的经验、资格和培训经历的EHS专业人员参与相关工作,并开展专门履行环境管理职能,包括在编制项目或具体作业活动的计划和程序时,采纳本文件中对项目适用的技术建议。1定义为“对人类和人类所珍视物品的威胁”(Kates,etal.,1985)。2定义为“对危害后果的定量测度指标,通常是用产生危害的条件概率来表示”(Kates,et.al.,1985)环境、健康与安全通用指南3z理解EHS风险的或然性和烈度,依据是:{项目作业活动的性质,例如项目是否会产生大量的气体或液体排放物,或是否涉及危险的材料或流程;{如果不对危害进行适当的管理,对工人、社区或环境可能造成的后果,后果可能取决于项目作业活动与人群的距离或与项目作业活动所依赖之环境资源的距离。z区分风险管理策略的优先次序,以实现总体降低对人类健康和环境之风险的目标,重点是预防不可逆和(或)重大的影响。z优先考虑根除危害起因的策略,例如选择不需要采取EHS控制措施、危害较低的材料或流程。z如果避免影响是不可行的,则采取工程和管理措施以减小或昀大限度降低不希望看到之后果的发生几率和烈度,例如采用污染控制措施以降低对工人或环境的污染物排放水平。z让工人和附近的社区做好应对事故的准备,包括提供技术和财务资源以有效和安全地控制该等事件,以及将工作场所和社区环境恢复到安全和健康的状况。z持续监测设施的绩效,同时进行切实有效的问责,从而改进EHS绩效。1环境1.1大气排放物及环境空气质量z适用范围和方法z环境大气质量{一般方法{退化气域或生态敏感区内的项目z点排放源{烟道高度{小型燃烧设施排放指南z无组织排放源{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颗粒物(PM){臭氧消耗物质(ODS){移动排放源——陆地{温室气体(GHG)z监测{小型燃烧设施的排放监测适用范围和方法本指南适用于在项目生命周期的任何阶段产生大气排放物的设施或项目。本指南提供大环境、健康与安全通用指南4气排放物管理方面可应用于范围广泛的多个行业部门的通用方法,是对《行业部门环境、健康与安全(EHS)指南》关于具体行业大气排放物方面指导意见的补充。本指南提供一个管理大量大气排放物来源的方法,包括关于影响评估和监测的具体指导意见。此外,本指南还旨在为地处空气质量恶劣地区的项目提供大气排放物的管理方法,在这些地区可能有必要针对具体项目制定大气排放标准。一个项目在建造、运营和报废阶段,有范围广泛的多种作业活动可能造成空气污染物的排放。根据来源的空间特征,可将这些作业活动划分为点排放源、无组织排放源和移动排放源;按过程分,可分为燃烧、材料储存或具体行业部门特有的过程。在有可能的情况下,设施和项目应避免、昀大限度减少以及控制因为大气排放物而对人类健康、安全和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如果不可能做大,应综合运用以下手段来管理任何类型排放物的产生和排放:z提高能源使用效率z工艺改造z选择燃料或其他可减少加工过程污染物排放的材料z应用污染物控制手段在预防和控制手段的选择上,可包括一种或多种处理方法,具体取决于:z监管要求z排放源的重要性大小z排放设施与其他排放源头的相对位置z敏感性受体的位置z现有的环境大气质量,以及拟建项目造成气域退化的可能性z排放物预防、控制和排放方面的可用选择在技术上的可行性和成本效益环境大气质量一般方法项目如果有严重1,2的大气排放物来源,可能会对环境大气质量造成重大影响,则应预防或昀大限度降低影响,方法是:z执行国家立法规定的标准,如没有国家立法规定的标准,则执行昀新的《世界卫生组织空气质量指南》3(见表1.1.1)或其他国际认可的参考基准4,确保排放物不会造成1严重的点排放源和无组织排放源是指符合一定条件的一般性排放源,例如可能导致指定气域内以下一种或多种污染物的排放量净增加:PM10:50t/a(tpy);氮氧化物:500t/a;二氧化硫:500t/a;或国家立法确定的其他标准;以及当量热输入为50MW·h或更高的燃烧源。在认定无机和有机污染物排放源严重与否时,应考虑污染物的毒性和其他性质,针对具体项目来确定。2美国环境保护署依据美国联邦法典第40卷第1章第52.21条(40CFRCh.1Part52.21)制订的防止空气质量严重恶化计划。其他认定严重排放的依据包括:欧洲联盟2000年发布的“EPER实施指导文件”,网址为;以及澳大利亚政府2004年发布的“国际污染物清册编写指南”,网址为可在世界卫生组织(WHO)的网站下载:例如《美国国家环境大气质量标准》(NAAQS)()和相关的欧洲理事会指令(1999年4环境、健康与安全通用指南5污染物浓度达到或超过相关的环境质量指导值和标准1;z确保排放物不是导致污染物浓度达到或超过相关空气质量指标指导值或标准的重要贡献因素。作为一般性的原则,本指南建议将污染物浓度控制在比空气质量标准低25%,为相同气域留出未来继续进行可持续开发的余地。2在设施级别,应运用基线空气质量评估和大气扩散模型来评估潜在的地面浓度,从而通过定量或定性的评估来估算相关影响。对扩散、避免排放源、附近3构筑物和地物的气流下洗、尾流或涡流效应进行模拟时,应使用局部的大气、气候和空气质量数据。应采用国际公认或同等的扩散模型。关于点排放源和无组织排放源,可接受的排放估算和扩散模拟方法见附件1。这些方法包括用于评估单一排放源的筛选模型(SCREEN3或AIRSCREEN),以及更为复杂和精细的模型(AERMOD或ADMS)。模型的选择取决于项目现场的复杂性和地貌(例如山地、城市或农村地区)。表1是世界卫生组织的环境大气质量指南。表1世界卫生组织的环境大气质量指南4,5平均周期指导值/(μg/m3)二氧化硫(SO2)24h10min125(第一阶段目标值)50(第二阶段目标值)20(指导值)500(指导值)二氧化氮(NO2)1a1h40(指导值)200(指导值)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PM10)1a24h70(第一阶段目标值)50(第二阶段目标值)30(第三阶段目标值)20(指导值)150(第一阶段目标值)100(第二阶段目标值)75(第三阶段目标值)50(指导值)颗粒物大气细颗粒物(PM2.5)1a35(第一阶段目标值)25(第二阶段目标值)月22日的欧洲理事会指令1999/30/EC/2002年2月12日的欧洲理事会指令2002/3/EC)。1环境大气质量标准是通过国家立法和监管流程制定和发布的环境大气质量指标,大气质量指导值是指主要是根据临床、毒理学和流行病学证据而指定的环境质量指标(例如世界卫生组织发布的环境质量指标)。2美国环境保护署的“预防严重恶化增量限制”适用于未退化的气域。3“附近”一般是指以烟道为中心,半径为烟道高度20倍的区域。4世界卫生组织(WHO)2005年发布的《全球空气质量指南》(2005年修订版)。颗粒物(PM)的24小时值为第99百分位点的值。5这里提供阶段目标值,是因为有必要分阶段达到建议的指导值。环境、健康与安全通用指南624h15(第三阶段目标值)10(指导值)75(第一阶段目标值)50(第二阶段目标值)37.5(第三阶段目标值)25(指导值)臭氧8h每日昀大值160(第一阶段目标值)100(指导值)退化气域或生态敏感区内的项目如果设施或项目位于空气质量恶劣的气域1,位于或靠近已认定的生态敏感区(例如国家公园),则应确保在可行的前提下,尽量降低污染水平的增加,不要超过在具体针对项目的环境评估中所确定的相关短期及年度平均大气质量指导值或标准。此外,适当的减缓措施还可包括将严重排放源搬迁到相关气域之外、使用清洁燃料或技术、应用综合性的污染控制措施、在项目举办单位控制的装置或相同气域内的其他设施开展抵消活动以及在相同气域内对降低排放的行为给予补贴。应根据具体项目或行业的特点,对昀大限度减少排放及排放对空气质量恶劣或具有生态敏感性之气域的影响作出明确的规定。在项目举办单位直接控制范围以外采取抵消排放措施,或通过补贴来鼓励降低排放的行为,应由负责发放排放许可证和监督排放情况的当地机构监督和执行。在设施/项目昀终投入运行之前,该等规定应落实到位。点排放源点排放源是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排放源,具有离散、固定、可识别的特点。点排放源一般位于从事制造或生产作业的工厂内。一个给定的点排放源内部,可能有几个单独的“排放点”,共同构成这个点排放源。2点排放源的特点是,其释放的
本文标题:环境、健康与安全通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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