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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府办函〔2008〕103号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遂宁市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二○○八年四月三十日2遂宁市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22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市政府决定从4月下旬到7月底,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深入持久的督查行动,进一步促进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促进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建立健全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制度,加强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求援工作,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二、督查形式和重点此次督查行动在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安委会办公室综合指导、协调,各级、各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采取企业自查与部门抽查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遂府办函〔2008〕34号)要求,全面开展自查活动。各级安监部门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分别组织综合3督查和专项督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安全生产实际,对督查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市政府将对各区、县和市级三园区进行督查,各区、县和三园区管委会要对辖区内所有乡镇(街道)进行督查。三、督查内容(一)综合督查主要内容。1.各级、各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订和实施安全生产规划情况。2.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分解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的情况。3.强化和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指挥中心和预案体系情况。4.落实安全生产经济政策,加大安全投入,建立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情况。5.贯彻落实《关于印发非煤矿山、石油天然气开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机械制造等行业(领域)企业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遂市安监﹝2008﹞24号),开展“隐患治理年”活动,落实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情况。6.“治大隐患、防大事故”落实情况,建立重大隐患公告公示、跟踪治理、整改销号情况,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指令书》的情况。47.对去年以来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8.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情况。9.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情况,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二)专项督查主要内容。1.道路和水上交通:打击超速、客车超员、货车超载、货运车辆违法载人、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情况;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营运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和客运站的安全监管情况;公路危险路段排查治理和养护维修作业安全措施、交通疏导和施工安全监管情况。渡口渡船专项整治情况;低质量船舶专项治理及长效机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2.铁路:旅客列车“三品”(易燃、易爆、危险品)检查和站车防火防爆制度落实情况;道口设备设施、标志的设置,看守及监护人员落实情况;违反《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非法建设建筑物和构筑物、采矿、采砂等情况;公跨铁立交桥、公铁平行地段防护设施以及航标等的设置、管理情况。3.建筑施工:房屋建筑和市政、铁路、公路、水利和电力等工程建设中防坍塌、高处坠落、起重机械事故措施情况;高大模板支撑体系、桥梁及高边坡等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安全防范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预防建筑施工涌水、突泥事故等措施落实情况;5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4.消防安全: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文物古建筑等单位和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建筑之间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及消火栓系统运行情况;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安全状况;经营性场所室内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场所设置位置情况;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情况;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的质量情况。5.水利: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情况;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一般中小水库运行安全管理情况;农村水电站、电网、在建工程的安全管理和违规水电站的清查整改情况;河道违法采砂突出河段、采砂量较大河段的整治和安全管理情况;水文测验、水利工程勘测等的安全管理情况。6.电力:预防恶劣气候等自然灾害,保证迎峰度夏电力安全情况;电力建设施工防滑坡、防坍塌、防泥石流、防机械设备损坏,保证电力施工安全情况;电网主要输变电设施和发电厂主机设备、特种设备的安全情况。7.农业机械: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年度检验情况;拖6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的申领、换发、审验情况;查处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及违法载客、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情况。8.特种设备: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日常维修保养情况;作业人员按规定持有有效证件情况;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的检验(校验)情况;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旅游景区的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情况;重点行业(领域)的危化品压力容器、电站锅炉等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情况。9.民爆器材:打击民爆器材生产、经营企业非法建设、非法生产和非法经营的情况。专项督查具体内容由各相关主管部门和单位制订并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可结合实际,调整具体督查内容。10.烟花爆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生产工艺布局是否合理,危险工序交叉、危险和非危险生产区不分的问题。工厂围墙、危险工(库)房安全防护屏障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药物粉尘大的制(混)药、装药等工房的排水沟和沉淀池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散落在操作台和地面的药物粉尘是否及时冲洗清理,防雷、防火、防静电设施是否符合标准要求并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测。有无超定员、超药量、超范围和改变工房用途(“三超一改”)的现象。有无擅自改建、扩建、搭建的工(库)房。生产区域是否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警示标语,危险工序现场是否牢固张贴安全管理制度7和操作规程。是否违规使用氯酸钾等禁用、限用药物生产烟花爆竹产品。高感度工房室温超过30℃、一般工房室温超过32℃、大雷暴雨天气时,是否按规定落实了停产制度。有无“一证多厂”或“分包”生产的问题。是否建立了烟花爆竹产品及药料流向登记制度并认真执行。从业人员是否配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和常年经销的零售网点:储存仓库内外部安全距离、围墙、疏散条件、库房布局、建筑结构、防雷、防静电、消防等安全设施保持和维护状况是否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A级库房安全防护屏障是否符合标准要求。仓库是否存在超量存储,将收缴的非法产品、假冒伪劣产品与合格产品同库存放等现象。库房安全管理、保卫和值班制度是否健全和落实,是否建立和落实购进烟花爆竹产品质量验收和流向登记制度,是否存在采购和销售含氯酸钾、假冒伪劣或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产品等问题。批发企业是否存在将储存仓库发包或者出租给零售经营者,以及使用无相应资质运输车辆配送烟花爆竹的现象。城区烟花爆竹零售点是否存在过多、安全距离不足和超量储存等现象,农村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的烟花爆竹零售点是否存在连片经营和超量储存等现象。11.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重点检查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时不符合项的情况;企业工艺技术管理制度、仪表联锁管理制度、设备8维护保养制度制订和执行情况,生产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紧急停车安全规程执行情况;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执行情况,企业是否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新建项目的立项审批、安全设施审核情况。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超许可经营范围现象,销售剧毒化学品的企业是否查验危险化学品储存的安全距离、消防设施、应急预案和应急器材是否符合要求,储罐区定期检查制度建立执行情况、安全附件是否齐全有效。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重点检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制订和执行情况,可燃气充装管道静电接地情况,充装设备和安全附件是否齐全有效,有毒有害危险品充装站是否配备有毒介质洗消装置。四、督查方法(一)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督查组要全面听取所到各级、各有关部门和企业的工作汇报,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记录及资料。(二)选取重点,实地抽查。督查工作要突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大隐患,特别要对事故多发的地区、发生过事故的企业或隐患未予整改的单位强化督查、抽查。(三)发现问题,及时反馈。要及时向被督查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反馈督查意见,并要求明确责任人,限期整改落实,消除事故隐患。(四)总结情况,提出建议。每次督查结束后,要及时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好的做法经验及时进行总结,提出下步工作措9施建议。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这次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将其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分管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职责,亲自深入一线开展督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位的责任,组织开展好本单位自查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督查工作。(二)制定督查方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工作实际,于5月6日前,全部制订下发具体督查方案,并将有关情况报市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李彬,联系电话:5813502,传真:2317176)。要建立和落实督查工作责任制,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提出防范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制订应急预案;严重危及安全的,要立即责令停产整改。各有关部门要将督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有关地方,并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导。市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对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三)突出督查重点。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要重点督查事故频发、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地区、行业和企业,特别是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消防、建筑施工、渔业生产、10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以及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隐患点和病险水库、河道等,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四)加强工作调度。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期间,各级安委会及办公室要及时总结分析督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上报有关信息。市安委会办公室要定期编发《安全生产简报》,总结经验,分析不足,促进工作。各区、县政府、三园区管委会和市级各有关部门都要建立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报送制度。各区、县政府、三园区管委会和市级有关部门每两周向市安委会办公室报送一次工作信息。各地要适时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总结,并于8月2日将本地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五)营造浓厚氛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大对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开展非煤矿山、石油天然气开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机械制造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和此次安全督查专项行动。既要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和推广好的典型,同时又要对存在严重问题的单位和地区进行曝光,强化群众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主题词:安全生产督查通知11抄送: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遂宁军分区。
本文标题: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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