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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一、成品保护承诺我公司将本着“绿色施工”的理念,建立完善的管理体制,组织专门人员,指定完善的成品保护措施,使本工程成品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成为公司及北京的样板。二、成品保护管理本工程体量较大,工期较紧,各专业及大量的专业分包施工同时穿插进行。为确保工期,必然有许多工序提前插入。且会与主体工程的施工进行交叉作业。所以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有些分项、分部工程可能会提前完成,如果下道工序对已施工成品不加注意,或不采取妥善的措施加以保护,就会造成既有成品的损伤或破坏,影响工程质量。这样,不仅会增加修补工作量,浪费工料,拖延工期;更严重的是有的损伤难以恢复到原样,成为永久性的缺陷。因此,搞好成品保护,是一项关系到确保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按期竣工的重要环节。为此,我方将认真做好成品保护工作。三、建立成品保护工作的组织1、项目经理为成品保护领导小组的总负责人。2、现场生产经理、机电安装经理牵头组织,并对成品保护工作负全面责任。3、工程管理部、机电管理部经理和各责任工程师负责具体方案实施。4、商务经理负责制定成品保护资金计划,并监督其落实。5、各专业承包商主要领导负责自身施工范围内的作业面的成品保护。6、项目经理部制定具体的成品保护重点内容和实施计划。7、项目经理部分阶段制定成品保护措施和实施细则。8、项目经理部制定成品保护的检查制度、交叉施工管理制度、交接制度、考核制度、奖罚责任制度等。四、成品保护责任及管理措施1、成品保护责任为了切实搞好成品保护,应随着工程的进展逐步确定相应的保护责任。项目经理部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纸编制具体的成品保护方案,以合同、协议等形式明确各分包对成品的交接和保护责任,确定主要分包单位为主要的成品保护责任单位,项目经理部在各分包单位保护成品工作方面起协调、监督作用。(1)分清上道工序和下道工序在成品保护的责任。在上、下两道工序交接时,应同时检查成品情况,已经损坏的成品由上道工序的班组负责,检查后损坏的成品由下道工序的班组负责。(2)交接检查由工长组织,上、下工序的班组长参加。如不组织交接检,出现的成品损坏由工长负责,如有一方的班组长不参加交接检,出现成品损坏由该班组长负责。(3)分清交叉作业中成品保护的责任。一般情况下,成品损坏由损坏者负责。在交叉作业时责任确实难辨时,由平时使用、保管的人或班组负责。(4)建立必要的奖惩制度:污染的成品由责任者负责处理干净,恢复原样或按实际发生的工料费赔偿;损坏的成品由责任者按损坏程度予以赔偿;经查实属蓄意破坏成品者,视情节予以罚款、行政处分,直至提出刑事诉讼。2、现场材料保护责任若我方中标,由我单位统一供应的材料、半成品、设备进场后,由项目经理部材料部门负责保管,项目经理部现场经理和安全保卫部门协助管理,发送到分包单位的材料、半成品、设备,由各分包单位负责保管、使用。3、结构施工阶段的成品保护责任及管理措施结构施工阶段,结构工程分包单位为主要成品保护责任人,水电施工专业队伍等要有保护土建项目的措施,方可进行作业,在水电等专业项目完成并进行必要的成品保护后,向土建分包单位进行交接。对于一些关键工序(钢筋、模板、混凝土浇筑等),土建、水电、安装工程等均要设专人看护和维修。4、装修、安装施工阶段的成品保护责任及管理措施(1)装修、安装阶段特别是收尾、竣工阶段,成品保护工作尤为重要,这一阶段主要的成品保护的责任单位是装修专业承包单位,设备的成品保护的责任单位是机电安装的专业承包单位。土建和水电施工必须按照成品保护方案要求进行作业。在工程收尾阶段,装饰单位分层、分区设置专职成品保护员,其它专业分包商队伍要根据项目经理部制定的“入户作业申请单”并在填报手续齐全经项目经理部批准后,方准进入作业,否则成品保护员有权拒绝进入作业。施工完成后要经成品保护员检查确认没有损坏成品,签字后方准离开作业区域,若由于成品保护员的工作失误,没有找出成品损坏的人员或单位,损失由成品保护责任单位负责赔偿。(2)上道工序与下道工序(主要指土建与机电,不同分承包方间的工序交接)要办理交接手续。交接工作在各分承包之间进行,项目经理部起协调监督作用,项目经理部各责任工程师要把交接情况记录在施工日记中。(3)接受作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不准吸烟。如作业用火,必须取得用火证后方可进行施工。所有入户作业的人员必须接受成品保护人员的监督。(4)分包单位在进行本道工序施工时,如需要碰动其它专业的成品时,分包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上报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经与其他专业分包协调后,其他专业派人协助分包单位施工,当施工完成后,其他人员恢复其成品。(5)项目经理部制定季度、月度计划时,要根据总控计划进行科学合理的编制,防止工序倒置和不合理赶工期的交叉施工以及采取不当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互相损坏、反复污染等现象的发生。(业主指定的分包计划必须纳入总包控制计划)(6)项目经理部技术部门对责任工程师进行方案交底,各责任工程师对各分包的技术交底及各分包单位对班组及成员的操作交底的同时,必须对成品保护工作进行交底。(7)项目经理部对所有入场分承包单位都要进行定期的成品保护意识的教育工作,依据合同、规章制度、各项保护措施,使分包单位认识到做好成品保护工作是保证自己的产品质量从而保证分承包自身的荣誉和切身的利益。五、成品保护技术措施合理地安排施工顺序,按正确的施工流程组织施工,即从合理的施工程序、客观上起到成品保护作用,是进行成品保护的有效途径之一。对成品直接进行保护,是比较有效的成品保护措施,主要有护、包、盖、封等四种措施。护就是提前保护,以防止成品可能发生的损伤和污染,包就是进行包裹,以防止成品被损伤或污染。盖就是表面覆盖,以防止堵塞、损伤。封就是局部封闭。六、基础与主体结构1、测量定位桩点定位桩采取桩周围浇筑混凝土固定,搭设保护架,悬挂明显标志以提示,水准引测点尽量引测到周围老建筑物上或围墙上,标识明显,不准堆放材料遮挡。2、模板工程:(1)模板工程在加工制作,现场拼装过程中,应注意模板面的保护;不得损伤模板板面,保证清水混凝土效果。进场后的模板,临时堆放时,必须用编织布临时遮盖,使用前,必须刷脱模剂。(2)模板吊装前用废橡胶片把模板的四边保护起来,防止在安装、运输工程中碰撞和损坏;模板起吊过程中,要稳起稳落,注意不要碰撞。(3)拆模起吊时,不得死撬硬砸,模板拆下应及时清理干净,进行整理,涂刷脱模剂。(4)模板堆放要垫木方,严禁在水中浸泡。3、钢筋工程(1)成型钢筋应按指定地点堆放,用垫木垫整齐,防止钢筋变形、锈蚀、油污;在地面预制好的冷挤压钢筋接头要用垫木垫好,分规格码放整齐。套筒内不得有砂浆等杂物。镦粗直螺纹接头所用套筒在运输、储存中应防止锈蚀和玷污。套筒应有保护盖,盖上应注明规格。(2)板上下层钢筋绑扎时,支撑马凳绑扎牢固,防止操作时变形;竖向钢筋的焊接接头夹具不得过早拆卸,焊接后的钢筋接头不得利用机械进行弯砸。(3)楼板的弯起钢筋、负弯矩钢筋绑扎好以后,不准踩在上面行走,在浇筑混凝土前保持原有形状;(4)严禁随意割断钢筋和在主筋上进行电焊作业;(5)模板涂刷隔离剂时不要污染钢筋;(6)为了保证在浇筑楼板混凝土时,柱、墙插筋不移位,插筋上部绑扎定位箍筋,下部将柱墙插筋、箍筋及板水平筋绑扎牢固,防止插筋移位。并在插筋上部套塑料管,以防浇筑混凝土时污染钢筋。(7)水电预留预埋过程中,套丝机下设塑料布,以防油污污染钢筋。安装电线管、暖卫管线或其他设施时不得任意切断和移动钢筋;4、混凝土工程(1)振捣混凝土时,保护好洞口、预埋件及水电管线等。模板钢筋要设专人看护,不得振动钢筋、模板,以免钢筋移位,模板变形或预埋件脱落。(2)浇筑顶板混凝土时,布料机应放置牢固,注意对顶板模板的保护,可在其下部加设支撑,防止顶板模板变形。(3)已拆除模板及其支架的结构,在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后,方可承受全部使用荷载;当施工荷载产生的效应比使用荷载产生的效应更为不利时,必须经过计算,加设临时支撑。(4)已浇筑的楼板、楼梯踏步的上表面混凝土要加以保护,必须在混凝土强度达到1.2MPa后方可上人,尤其是水电预留预埋人员,不准在混凝土未硬化之前,在楼板上撬拔预埋管。运材料时,应有专人指挥,严禁碰撞墙体、柱等。为防止现浇板受集中荷载过早而产生变形裂纹,钢筋焊接用电焊机、钢筋不得直接放于现浇板上。(5)混凝土施工过程中,对玷污墙面、楼面的水泥浆和遗洒在地面的混凝土要及时清理干净,不得损坏棱角。后浇带未浇筑混凝土前,要封闭严密,严禁杂物进入后浇带内。(6)楼梯踏板、门窗洞口、预留洞口、墙体及柱阳角做好护角保护,楼梯踏板可采用废旧的竹胶板或木模板保护,楼梯角处用Φ10的圆钢防止破损;混凝土墙面、柱面满盖塑料薄膜保护,人抬手可及处、预留洞口在表面养护剂干后采用废旧的竹胶板或木模板做好硬防护。保持清洁,禁止乱写乱画。(7)结构临时护角需要暂时拆除而进行其它工作的,工作完毕立即恢复护角,切实做好保护。(8)安装门窗、水暖电管道等主体结构以外的工程施工时,不得随意敲凿结构混凝土,对有变更的地方,万不得已需要后开洞的地方,必须经技术、质检、工程等有关人员协商后解决。(9)在拆除外架和顶板支撑等脚手架时,注意保护好混凝土墙、柱面。架子拆除由上向下逐层进行,钢管应轻拿轻放,首尾都要有人接放,避免磕碰。(10)各专业工种必须按土建安排的综合进度计划进行穿插配合,并办理交接检查手续。七、装修工程1、砌筑工程在砌筑围护工程中,水电专业及时配合预埋管线,以避免后期剔凿对结构质量造成隐患,墙面要随砌随清理,防止砂浆污染,雨季施工时要用塑料布及时覆盖已施工完的墙体。在构造柱、圈梁模板支设时,严禁在砌体上硬撑、硬拉。2、抹灰工程(1)抹灰前,对易碰坏的管线、设备、门框等,要采取覆盖等保护措施。(2)抹灰时,不准搬动或站在水暖等管线上及通风设备上操作,不得把灰浆溅到完成的墙面或其他成品上(如门、窗框等)。如有玷污,应及时清理干净。(3)搬动料具物品时,不得碰坏墙面、墙角、管线设备及其他成品和半成品。(4)合理安排施工程序,最好等凿洞、修理工序全部做完后才抹罩面灰。(5)严禁在抹灰面上涂写、刻画。3、地面与楼面工程(1)地面施工时,水电的综合布线管槽、各类管道,都应全部完成,并经过监理检查认可后,与土建专业进行交接。土建将安装完毕的木门框,用胶合板将1.2米以下框周围包钉好,防止碰撞,在地面施工时,要安排木工随时检查门框的位置、垂直度有无变动和错误,若有变动和错误,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校正和修改。运输过程中,凡经过各类门口处时,推车要缓慢,防止撞坏门框。对于石材,不得堆放在露天被雨淋浸、水泡和长期日晒,板块要立放,光面对光面,设木垫块衬垫。铺设时要随铺随擦干净溢出的胶浆。禁止其他人员上去踩动并作保护标识,铺设完后房间要进行封闭,待强度达到后,用纤维板等加以覆盖保护。水电进入二次安装时,对使用的人字梯、高凳的下脚要用麻布或胶皮包好,以防止滑到和碰坏已施工完成的地砖、花岗岩地面。(2)整体楼地面工程施工时,要加强对水电的种类管线、木门框的成品保护。整体楼地面面层压光后,要加强养护和封闭保护,养护期间严禁上人施工,等强度达到后严禁在其上面拌制砂浆。为防止墙面涂料、油漆对地面的污染,在其上层覆盖一层木屑进行成品保护。(3)楼梯踏步设护角仔细保护,要设醒目标志,严禁踩坏,养护期设专人看管,不准进行下道工序施工。(4)下道工序施工时,对容易玷污、破坏地面的料具要有保护措施,不准在已完成的地面上拌砂浆、和腻子、拖管子、铁锹、镐或其他铁器,更不准在地面上进行容易破坏地面的操作,如锤击或直管子。(5)油工施工前,应将易弄脏的部位用塑料布、水泥袋或油毡遮挡好,不得把白灰浆、油漆、腻子洒到地上,沾到门窗、玻璃和墙上。(6)切割地砖时不得在刚铺砌好的砖面层上进行操作。(7)当铺砌砂浆抗压强度达到1.2Mpa时方可上人进行操作,但必须注意砂浆不得存放在已铺好的地面上,铁管等硬器不得碰坏面层。喷浆、刷涂料等其他工种施工时要对面层加以覆盖保护。(8)用草绳等易褪色材料包
本文标题: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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