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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T模式内涵详解及首个BT项目案例分析一、BT模式概述BT是BuildTransfer的缩写,‘B’表示建造,‘T’表示移交。BT模式是近些年来最常见的投融资建设模式之一,这种模式是BOT模式的变种。在这种模式中,政府及政府授权者通过一定的程序,挑选出具有一定实力的投资公司或项目主办人与其合作。合作的项目一般都是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或其他的大型事业项目。经过招投标之后,中标的项目主办人会以政府作为担保方进行融资,融资方可能是商业银行,也可能是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融资成功后,主办人会选择一些合格的工程建设公司进行工程项目的建设,最后,符合标准的项目竣工之后,再将项目交给政府部门。政府以合同规定的金额付给主办人回购款。回购款的支付方式可以是分期支付也可以给主办方一定的政策优惠。值得注意的是,在整个项目期间,项目的所有权归属于政府,政府对于项目的建设情况还有一定的监管权。.政府及其授权者根据当地发展需要,可以提出建设某项目工程的建议,然后对所提议的工程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经过相关专家的充分讨论与论证之后,分析确认无误即可进行规划并上报审批。当审批完成之后,才可进行该BT项目的招标工作。中标者(即组织者)会与政府部门签订项目合同,同时还要负责组建项目公司,并在建设过程中作为项目业主,负责行使本公司投资、融资和建设管理的职能,并承担施工期间所存在的各种风险。项目建成后,按照《BT模式项目投资和施工合同》,该项目工程将完全移交给政府(或政府部门)。移交完成后,政府(或政府授权单位)按照合同总价(或完工的总价格评估后)分期支付给组织者相关费用。整个过程中,政府(或政府授权单位)主要发挥指导和监督职能,以确保项目可以顺利融资,竣工和移交。从BT模式的特征,特别是其高风险的特点,不难看出,BT模式不适用于普通项目。BT模式项目对中标考(即组织者)的财务实力、商业信用有着极高的要求,这就限制了许多普通的中小型企业参与到BT项目的招标中。同时,因为参与双方大多为大型企业和政府,所以BT模式不适用于一般的商业和工业投资项目,比如一般娱乐设施、制造业厂房这类。BT模式的应用范围主要定位在大型的基建项目和公共事务项目。BT模式有如下特点:1.BT模式仅适用于政府基础设施非经营性项目建设;2.政府利用的资金是非政府资金,是通过投资方融资的资金,融资的资金可以是银行的,也可以是其他金融机构或私有的,可以是外资的也可以是国内的;3.BT模式仅是一种新的投资融资模式,BT模式的重点是B阶段;4.投资方在移交时不存在投资方在建成后进行经营,获取经营收入;5.政府按比例分期向投资方支付合同的约定总价。(一)BT的发展意义第一,通过BT,使未来的财政性收入即期化,扩大内需,拉动地方经济增长;而通过吸引社会资本的加入,引导了民间资本的合理投向,提高了资本利用效率;第二,BT模式能缓解当地政府财政性资金的暂时短缺,因为政府项目的公共品特性以及资金需求量大、回收期长等特点,使得必须由财政性资金建设的项目必然出现财政资金供应的暂时缺口,然BT模式的分期回购正是弥补财政资金供给缺口的有效方式;第三,政府强大的资信能力,为投资者、金融机构、工程承包公司等提供了稳定可靠的收益预期;第四,优化资源配置,合理分散风险。BT项目投资巨大,建设周期长,引入社会资本,多方共同承担风险,获取收益;第五,发展BT模式使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全新对接,形成了一种新的融资格局,既为政府提供了一种解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融资的新模式,又为投资方提供了新的利润分配体系的追求目标,为剩余价值找到了新的投资途径;第六,BT模式使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获得了稳定的融资贷款利息,分享了项目收益;第七,BT模式倡导风险和收益在政府与投资方之间公平分担与共享,追求安全合理的利润,强调各参与方发挥各自优势的主观能动性。提高了各方对项目抗政治风险、金融风险、债务风险的分析、识别、评价及转移能力;第八,BT模式有利于积极推进政府融资体制改革的深化,要求政府完善偿债机制,建立专项偿债发展基金,健全国有资产运作机制,重新整合各类资产,特别是特许经营管理的项目;第九,BT模式不仅获取了较大的投资效益,还提高了项目管理的效率,增强了投资方的人文技能、管理水平及参与市场的竞争能力,积累了BT模式融资的经验,增加了施工业绩,为以后打入融资建筑市场创造了条件;第十,BT模式扩大了资金来源,使项目顺利建设移交给政府,推进了当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高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其他行业的融资树立了典范。(二)BT的运作程序BT模式在工程建设中具体的运作模式会有所差别,国际上BT模式的运作流程是:由BT项目公司进行融资、投资、设计和施工,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向业主交付使用权和所有权,业主在一定时间内根据BT合同付清合同款。BT模式的运用是多样化的,各个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可能会有所区别,找不到完全相同的BT项目,但是总的来说,其基本的运作流程大致相同。国内BT项目的运作流程主要运作程序包括:项目确定、项目准备(招投标和合同签订)、项目公司组建和工程融资建设、竣工移交和回购等阶段。1、项目确定和项目准备阶段政府根据需要确定项目,通过技术、经济及法律上的可行性研究,确定拟通过BT式建设的基础设施项目,然后进行项目准备,通过竞争性谈判及招投标、的方式选择投资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项目交易结构,BT合同、回购协议等法律文件。但目前国内选择投资人存在的问题是,对其施工能力的关注大于其投融资能力,但实质上投资方参与BT项目的过程更偏重于是一种投资行为,投资者的选择与工程招标对施工单位的选择要求差异较大,因此更应该关注资金筹措能力和投资经验,另外也需具备较好的建设管理能力。综合考虑确定投资方,后由发起方和投资方明确BT合同、回购合同等。2、项目公司组建阶段中标选中的投资方设立项目公司,履行项目公司责任,主要包括(1)与项目发起方或其指定的机构签订回购合同,明确建设期内各方权利和义务;(2)通常与项目发起人共同参与委托设计;(3)与项目发起方共同通过招标确定工程监理单位;(4)通过工程施工招投标,确定项目施工单位;(5)筹措项目除资本金以外的建设资金;(6)项目建设管理和接受政府和项目所在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3、建设阶段基础设施的BT模式项目,其建设由承建商与项目公司签订总承包建设合同,一般采用固定价格、固定工期的“交钥匙工程”的方式。项目公司具体负责工程的投融资、建设和管理。与项目工程监理共同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图纸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并确保建设工程项目按期、优质、安全完成。具体实施应包括监理招标投标和监理制度,项目公司组建成立相应的工程技术、监理、经济部门按照施工合同进行管理,确保整个项目按预期投资、工程规模、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有计划地进行。4、竣工移交和回购阶段项目建设施工完成后,项目发起方收到项目公司的工程竣工验收申请后,在投资建设合同约定的时间内组织相关单位对己完工工程进行竣工验收,投资方根据BT合同与项目发起方在工程竣工同期签订移交协议,确定工程进入质保期和回购期。项目公司根据回购合同的约定向回购方申请支付回购款直至所有回购款项付清。(三)BT的优势分析BT模式作为一种创新的投融资建设模式,运用到基础设施建设中,和传统的投资建设相比,一方面能够大大缓解政府建设基础设施巨额的投资压力,分散基础设施建设的风险;另一方面也为投资人对项目实施全方位管理,确保项目质量、工期和投资回报提供保证。1、发展BT模式有利于资源配置。该种模式可以使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全新对接,形成一种新的融资格局,实现各参与方“共赢”和基础设施建设的良胜循环。2、有利于合理分担风险。BT方式通过设置回购承诺和回购担保的方式,倡导风险和收益在政府和投资方之间公平分担和分享,提高各方对项目抗政治风险、金融风险、债务风险的能力。大型建筑企业通过BT方式参与工程项目的投资建设,既有利于避免与中小建筑企业的恶性竞争,又能发挥企业自身技术和资金的综合优势。3、有利于提高运作效率和工程质量。BT模式通过国际标准化管理技术和方法,通过市场化竞争,改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和管理结构,能够有效实现管理、设计、施工资源整合及紧密衔接,从而减少建设管理和协调环节,提高基础设施的建设质量,降低建设成本,高科技成分的管理有利于成本控制。以上措施对增强建筑业整体实力、拓展建筑业发展空间、推动建筑业生产方式深层次变革和提升建筑企业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的现实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尤其是在当前金融危机的冲击下,许多企业正在苦苦地寻找应对良策和生存发展方略,怎样解困,如何拓展发展空间是值得深入思考和实践的。4、BT模式有利于改善基础设施硬件环境,构建社会信用体系。在BT项目中,所有建设期间的资金均来自于BT投资方的自行筹集,因此BT投资方不能以政府未先期付款为由拒绝对参与施工各方、原材料提供商付款,更不能以此为理由拖欠农民工工资。从根本上杜绝了建设过程中的三角债问题,有利于实现社会稳定。BT投融资建设模式是对政府工程监管方式的创新,充分发挥企业建设工程管理的积极性,在政府和企业之间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双赢,实现投资效益最佳化、管理效益集约化、社会效益最大化,对进一步探索和规范市场运作多元化创新机制,实现投资建设一体化提供经验。因此,它的社会效益远远高于经济效益。二、BT实施注意事项(一)转移项目的维修改造应明确规定转移经营权的项目的维修改造。为防止受让方竭泽而渔,在移交回时是一个千疮百孔的烂摊子,可以采用一种过渡期的办法。在过渡期内,双方共同管理、共同营运项目,收入按一定比例分享,以利于对项目运行的监督管理。此外,还应鼓励对项目进行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和必要的其他扩建改造。(二)注意转让价格问题回购价款分为回购基价和回购总价两个部分,回购总价包括回购基价,但同时回购基价又是计算回购总价的依据。项目回购基价由工程建设资金与建设期融资费用两部分构成。工程建设资金包括BT项目建造期内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用及其他约定费用,一般不包括动拆迁费用、设计费用等。建设期融资费用。是投资方在建设期的资金成本,由银行贷款利息和建设期的自有资金投资回报两部分构成。项目回购总价主要包括回购基价与回购期融资费用。理论上说,若回购期融资费用为0,即BT项目完成时点由政府方一次性回购,则由于未发生回购期资金成本,回购总价即回购基价。(1)回购基价。回购期开始时通过双方回购协议中约定的回购价款构成内容与计算方式核定而形成的政府方应该支付给投资方的全部费用,包括工程建设费用与建设期融资费用(若存在回购缓冲期,则该期相应的融资费用也计入回购基价)。(2)回购期融资费用。项目完成后,投资方的资金被继续占用而发生的资金成本,随回购价款的逐期支付而减少。BT模式的投资回报率的确定,国内通行的做法通常在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2-4个百分点。(1)如果BT出资方只出资,不建设,其投资回报率取上限;如果既出资又建设,其投资回报率取下线。(2)回购期长的项目投资回报率高于回报期短的项目。(3)建设期只按借款对待,回报率低,则回购期的回报率就要高些,双方进行谈判认可。(4)实际上最简便的方法不区分建设期和回购期,统一给定一个投资回报率,建设期的投资回报(融资费用)参考建设期利息的算法,当年投入按半年计算投资回报,以前各年投入及未偿还的投资回报(利息)按全年计息,回购期按具体的回购方式进行计算。对于政府方而言,在与投资方进行回购协议谈判前必须确定项目回购总价控制措施与回购策略选择,以期更合理地利用未来财政资金,提高其使用效率。因此,在项目前期招标确定投资方的准备过程中,必须研究回购价款的相关影响因素及其作用机理,从而在合同谈判过程中进行合意的选择。BT项目回购价款的相关影响因素主要有:①资金投入方式;②建设工期;③工程变更;④基准利率与投资回报率;⑤回购支付方式;⑥回购期限等。其中,①②③④主要影响项目的回购基价,而④⑤⑥则影响回购总价。BT项目回购总价控制是BT项目投资控制的主要工作内容,其控制原理遵循一般工程建设投资控制措施。同时,BT项目投资控制措施更有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