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市场营销 > 附表下载-桂林市物价局关于开展“价格诚信单位”
1附件1桂林市第三届“价格诚信单位”申报表申报单位名称(公章)邮编地址法人代表组织机构名称单位代码证单位性质联系人联系电话开业时间职工人数主管部门申报日期自评分申报理由及开展价格诚信工作情况年月日市价格诚信单位评选委员会办公室意见年月日市价格诚信单位评选委员会意见年月日2附件2申报单位自评表填报单位(盖章):序号考评内容标准分自评分备注一、内部价格管理制度1、成立了“价格诚信”活动领导小组,有专门或归口的价格管理机构;2、有单位领导分管价格工作。5配备专(兼)职物价员;有物价员岗位责任制。10有完善的内部价格管理制度5二、执行价格法律法规政策1、严格遵守国家价格法律、法规、政策,2年内没有发生价格欺诈、价格垄断等价格违法行为。2、认真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3、正确行使经营者定价权利,做到定价有据,真实合理。30三、明码标价1、经营场所明码标价率100%,准确率达95%以上;能按规定正确使用明码标价签(牌)及价格、收费公示牌;无不规范的标价用语。2、降价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必须按规定使用降价标价签,说明原因,并能保留调价前的有关价格资料。20四、明码实价参加价格主管部门倡导的明码实价活动5五、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1、在经营单位服务台、咨询台显著位置,设置价格主管部门及本单位价格管理机构的投诉电话;2、设立意见箱和投诉咨询台(岗);3、有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处理各种价格投诉。9六、工作配合1、积极协助配合价格主管部门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工作;2、按规定及时间向价格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的价格资料。10七、其它条件1、遵守职业道德,不出售假冒、伪劣商品,质价相符,交易公平。2、店容、店面貌整洁、商品陈列美观大方、整齐;3、服务人员服务态度好,售后服务制度落实。6自评分3附件3县级价格主管部门推荐评审表推荐单位(盖章):申报单位:序号考评内容标准分评分办法自评分考评分考证材料一内部价格管理制度1.成立了“价格诚信”活动领导小组,有专门或归口的价格管理机构;2.有单位领导分管价格工作。5达不到要求的每项扣2分成立机构和领导分工的有关文件配备专(兼)职物价员;有物价员岗位责任制。10达不到要求的每项扣5分岗位责任制有完善的内部价格管理制度5达不到要求的扣5分价格管理制度二执行价格法律法规政策1.严格遵守国家价格法律、法规、政策,2年内没有发生价格欺诈、价格垄断等价格违法行为。2.认真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3.正确行使经营者定价权利,做到定价有据,真实合理。30每差一项扣10分顾客意见薄、顾客投诉记录、信用档案情况。三明码标价1.经营场所明码标价率达100%,准确率达95%以上;能按规定正确使用明码标价签(牌)及价格、收费公示牌;无不规范的标价用语。2.降价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必须按规定使用降价标价签,说明原因,并能保留调价前的有关价格资料。20达不到第1条的扣15分;达不到第2条的扣5分。明码标价签(牌),公示牌、标价签(牌)的批复文件四明码实价参加价格主管部门倡导的明码实价活动。5未参加的扣5分4五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1.在经营单位服务台、咨询台显著位置,设置价格主管部门及本单位价格管理机构的投诉电话;2.设立有投诉咨询台(岗);3.有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处理各种价格投诉。处理价格投诉有记录。9达不到要求的每项扣3分现场设置相关制度六工作配合1.积极协助配合价格主管部门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工作;2.按规定及时向价格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的价格资料。10达不到要求的每项扣5分相关资料七其它条件1.遵守职业道德,不出售假冒、伪劣商品,质价相符,公平交易。2.店容、店貌整洁、商品陈列美观大方、整齐;3.服务人员服务态度好,售后服务制度落实。6达不到要求的每项扣2分现场考察5附件4桂林市第一、二届“价格诚信单位”复查表单位名称(公章)邮编地址法人代表组织机构名称单位代码证单位性质联系人联系电话开业时间职工人数主管部门申报日期自评分价格诚信工作总结(两年来开展价格诚信工作的情况及成效,不够填写可附页)市价格诚信单位评选委员会办公室意见年月日市价格诚信单位评选委员会意见年月日6附件5价格诚信单位复查自评表填报单位(盖章):序号考评内容标准分自评分备注一、内部价格管理制度1、有“价格诚信”活动领导小组,有专门或归口的价格管理机构;2、有单位领导分管价格工作。5配备专(兼)职物价员;有物价员岗位责任制。10有完善的内部价格管理制度5二、执行价格法律法规政策1、严格遵守国家价格法律、法规、政策,2年内没有发生价格欺诈、价格垄断等价格违法行为。2、认真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3、正确行使经营者定价权利,做到定价有据,真实合理。30三、明码标价1、经营场所明码标价率100%,准确率达95%以上;能按规定正确使用明码标价签(牌)及价格、收费公示牌;无不规范的标价用语。2、降价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必须按规定使用降价标价签,说明原因,并能保留调价前的有关价格资料。20四、明码实价参加价格主管部门倡导的明码实价活动5五、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1、在经营单位服务台、咨询台显著位置,设置价格主管部门及本单位价格管理机构的投诉电话;2、设立意见箱和投诉咨询台(岗);3、有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处理各种价格投诉。9六、工作配合1、积极协助配合价格主管部门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工作;2、按规定及时间向价格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的价格资料;3、配合价格主管部门开展相关工作。10七、其它条件1、遵守职业道德,不出售假冒、伪劣商品,质价相符,交易公平。2、店容、店面貌整洁、商品陈列美观大方、整齐;3、服务人员服务态度好,售后服务制度落实。6自评分
本文标题:附表下载-桂林市物价局关于开展“价格诚信单位”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460431 .html